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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一、持有房屋(屋主)應繳納房屋稅 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 房 屋: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可用來居住、工作或營業。 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 指附屬於房屋的其他建築物,如電梯、中央系統型冷氣機、車庫等。 二、注意事項 (一)除一般通稱的房屋外,尚包含其他形狀特殊而供住宅、工作、營 業等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在內,如夾層及各種形狀之散裝倉 庫、油槽及加油亭等均是。 (二)地下室、頂樓加蓋等,皆是課稅對象。 三、繳納期限 (一)每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由稅務局向房屋所有人發單課 徵,逾期繳納每逾 2 日加徵本稅 1%滯納金,最高以 15%為限。 (二)如為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則按月比例計算課徵,未滿 1 個月者不計。 四、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 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 適用稅率計算得來。 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稅率 房 屋 稅 基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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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房 屋 稅 - mlftax.gov.tw · 房屋稅是按月計算的,只要在當月15日以前申請變更為 住家使用,當月份就可以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若在當月

09         

一、持有房屋(屋主)應繳納房屋稅

房屋稅是對房屋所有人在持有期間所課徵的財產稅

房 屋: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可用來居住、工作或營業。

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

指附屬於房屋的其他建築物,如電梯、中央系統型冷氣機、車庫等。

二、注意事項 (一)除一般通稱的房屋外,尚包含其他形狀特殊而供住宅、工作、營

業等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在內,如夾層及各種形狀之散裝倉

庫、油槽及加油亭等均是。

(二)地下室、頂樓加蓋等,皆是課稅對象。

三、繳納期限 (一)每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由稅務局向房屋所有人發單課

徵,逾期繳納每逾 2 日加徵本稅 1%滯納金,最高以 15%為限。

(二)如為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則按月比例計算課徵,未滿 1

個月者不計。

四、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 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

適用稅率計算得來。

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稅率

房 屋 稅

基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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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稅率表

(一)房屋稅按使用用途課徵,自 103 年 7 月起,只有作自住使用之房屋,

才能依自住用稅率 1.2%課稅。

(二)房屋雖作住家使用但非上表所稱的「自住房屋」者,將一律按較高

的非自住房屋稅率 1.5%(苗栗縣適用)課房屋稅。

(三)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

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

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房屋用途 適用稅率 適用範圍

住家

自住

(3 要件,缺一不可) 1.2%

無出租。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屋

數合計 3 戶以內。

公益出租 出租供領有政府補助的弱勢家庭居住。

其他住家

(非自住)

1.5%

(苗栗縣)

•出租予他人做住家用。

•非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居住。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第

4 戶以上的房屋。

非住

家用

營業用 3%

供營業、作業廠房、倉庫、展示中心等

使用。

私人醫院、診所、自

由職業事務所

供私人醫院、診所、律師或會計師事務

所等執行業務所得者執業使用。

非營業用 2% •供人民團體等使用。

•使用執照用途為非住家用,而房屋空置

未使用者。

房屋稅是按月計算的,只要在當月 15 日以前申請變更為住家使用,當月份就可以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若在當月16日以後申請,次月份才可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稅 務小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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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減免房屋稅:請於減免原因或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超過期限才申請者,自申請日當月份起開始減免。

申請項目 減免方式 適用條件 申請時應

檢附資料

(一)焚燬、坍塌、 拆除至不堪居住房屋

停止課徵房屋稅 房屋遭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者。

填具申請書

(二)災害毀損五成以上房屋

免徵房屋稅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1.填具申請書。 2.受輻射汙染之

房屋應檢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偵測結果之證明文件。

3.海砂屋應檢附專業鑑定機構鑑定之相關證明文件、主管 機關核發之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專 業鑑定機構請洽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

(三)災害毀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房屋

減半徵收房屋稅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房屋。

同上(二)

(四)宗祠、教堂、寺廟房屋

免徵房屋稅 1.專供祭祀用之宗祠。

2.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

3.完成財團法人

1.填具申請書。 2.宗祠、教堂、

寺廟之財團法人登記之證明或寺廟登記證影本。

節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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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 減免方式 適用條件 申請時應

檢附資料

或寺廟登記。 4.房屋為其所

有。

3.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五)合法登記工廠 按營業用減半徵收房屋稅

1.自有房屋。 2. 依 工 廠 管 理 輔

導 法 完 成 登 記領 有 主 管 機 關核准函。

3. 供 直 接 生 產 使用 所 必 須 之 建物、倉庫、冷凍廠 及 研 究 化 驗室等房屋。

1.填具申請書。 2.工廠登記核准

函影本。 3.房屋所有權狀

影本(房屋所 有權如有移轉 ,新所有權人 仍須檢附證明文件申請始能適用)。

(六)農會自有倉庫及檢驗場房屋

減半徵收房屋稅 農會所有之自用倉庫及檢驗場,經主管機關證明者。

1.填具申請書。 2.主管機關證明

文件影本。 3.房屋所有權狀

影本。

(七)農會專供儲存公糧倉庫

免徵房屋稅 1. 農 會 所 有 之 倉庫。

2. 專 供 糧 政 機 關儲存公糧,經主管機關證明者。

1.填具申請書。 2.糧政主管機關

開具儲存公糧證明文件影本。

3.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八)專供飼養禽畜及農業生產用房屋

免徵房屋稅 1. 專 供 飼 養 禽 畜之房舍。

2. 專 供 培 植 農 產品之溫室、稻米育 苗 中 心 作 業室 、 人 工 繁 殖場 、 抽 水 機 房舍。

1.填具申請書。 2.使用執照或房

屋所有權狀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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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 減免方式 適用條件 申請時應

檢附資料

3. 專 供 農 民 自 用之燻菸房、稻穀及 茶 葉 烘 乾 機房、存放農機具倉 庫 及 堆 肥 舍等房屋。

(九)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軍用房屋

免徵房屋稅 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如村里辦公室、警察分駐所等)。

1.填具申請書。 2.政府或軍事機

關無償使用證明文件影本。

二、如何適用住家用稅率? 供住家使用之房屋,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請檢視

您的房屋稅單,適用稅率是否正確?如果適用稅率有誤,請即時申請變更,以保障您的權益。

(一)購入「新屋」或「中古屋」時,如欲作為住家使用,應於申報契

稅時,於契稅申報書附聯填報房屋購入後的使用情形,申請按住

家用稅率課徵,以免被課以非住家用稅率。

(二)購入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營業使用,應主動向稅務局申請依住

家用及營業用之個別使用面積,分別適用不同稅率來核課房屋

稅,但供營業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三)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採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因此如房屋

已變更作住家使用者,應及早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三、房屋增建、改建,房屋稅會增加 在屋頂及房屋前後加蓋部分,依法仍要視加蓋面積大小及使用建

材來課徵房屋稅,並應於增建、改建完成後 30 日內向稅務局申報

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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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注意時效問題 原供營業用之房屋如營業商號已遷出、註銷並變更作住家使用,

應立即向稅務局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課稅,將會按月比例計算房

屋稅。原供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或人民團體使用之房屋,

如變更作住家使用,亦請即時申請改課,以節省稅負。

一、年度中房屋使用情形有所變更,要如何課徵房屋稅?

答:年度中房屋使用情形發生變更,應該在變更使用 30 日內向稅務局

申報,以實際變更使用日期,按月分別課徵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營

業用、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稅,如無法查得實際變更日,以申報

日為準,無法查得實際變更日亦未申報者,以調查日為準。

二、房屋供營業使用,但沒有辦理營業登記,是不是就不必按營業用稅

率課徵房屋稅?

答:房屋供營業使用,不論該商號是不是合法,仍然應該就有營業使用

的事實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三、房屋空置時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答:(一)空置房屋如有使用執照,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分別按非

自住之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說明如下:

1.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如為住家用(如集合住宅、住家用、農舍

等),則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2.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如為非住家用(包括營業用與非營業用,

如辦公室、商場、店舖、工廠、倉庫、停車場、事務所……等)

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二)空置房屋如無使用執照,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按非

自住之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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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章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答: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

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

課徵房屋稅。繳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

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建物。

五、我住的房子是大樓公寓,鄰居住透天厝,為什麼我要繳的房屋稅比

他多呢?

答:通常民眾在蓋好房子領到使用執照 30 天內,要向稅務局申報稅籍

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稅務局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

準單價核計房屋現值。

房屋現值的核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按照使用執照上的構造別、用途

別、房屋層數來決定,樓層越高核定的現值越高,相對的房屋稅繳

越多。

六、劉君所有三層樓農舍一棟,每層樓板面積為 90 平方公尺總樓層面

積為 270 平方公尺,其中第一樓層 15 平方公尺供營業使用,其餘

供為住家自住使用,假設每平方公尺評定標準價格為每平方公尺

2090 元,則每年應納房屋稅若干?

答:營業用面積 15 平方公尺,營業用稅率為 3%,故房屋稅額計算如

下:2090 元×15 平方公尺×3%=940 元。

住家用面積之房屋稅額為:2090 元×(270 平方公尺-15 平方公

尺)×1.2%=6,395 元。

→當年應繳納之房屋稅:940 元+6395 元=7,335 元。

七、如上實例,如其營業部分於 12 月 31 日申請註銷並於次年 1 月 10

日向稅務局申請房屋變更使用為住家自住使用,其房屋稅又如何計

徵?

答:房屋稅的課稅期間係每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並依實際使

用情形採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故其:

(一)營業用計算如下:

2090 元×15 平方公尺×3%×6/12=470 元(7~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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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章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答: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

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

課徵房屋稅。繳納房屋稅,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

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建物。

五、我住的房子是大樓公寓,鄰居住透天厝,為什麼我要繳的房屋稅比

他多呢?

答:通常民眾在蓋好房子領到使用執照 30 天內,要向稅務局申報稅籍

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稅務局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

準單價核計房屋現值。

房屋現值的核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按照使用執照上的構造別、用途

別、房屋層數來決定,樓層越高核定的現值越高,相對的房屋稅繳

越多。

六、劉君所有三層樓農舍一棟,每層樓板面積為 90 平方公尺總樓層面

積為 270 平方公尺,其中第一樓層 15 平方公尺供營業使用,其餘

供為住家自住使用,假設每平方公尺評定標準價格為每平方公尺

2090 元,則每年應納房屋稅若干?

答:營業用面積 15 平方公尺,營業用稅率為 3%,故房屋稅額計算如

下:2090 元×15 平方公尺×3%=940 元。

住家用面積之房屋稅額為:2090 元×(270 平方公尺-15 平方公

尺)×1.2%=6,395 元。

→當年應繳納之房屋稅:940 元+6395 元=7,335 元。

七、如上實例,如其營業部分於 12 月 31 日申請註銷並於次年 1 月 10

日向稅務局申請房屋變更使用為住家自住使用,其房屋稅又如何計

徵?

答:房屋稅的課稅期間係每年 7 月 1 日至次年 6 月 30 日,並依實際使

用情形採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故其:

(一)營業用計算如下:

2090 元×15 平方公尺×3%×6/12=470 元(7~12 月)

        

(二)住家用:

2090 元×15 平方公尺×1.2%×6/12 年=188 元(1~6 月)

2090 元×(270 平方公尺-15 平方公尺)×1.2%=6395 元(1

~12 月)

(三)當年應納之房屋稅:470 元+188 元+6,395 元=7,053 元

八、房屋稅每年折舊應該會逐年減少,為什麼有些人今年的房屋稅比去

年增加很多?

答:因為房屋稅是按月比例課徵,這種情形有可能是年度中清查發現房

屋有增建,或年度中有供營業商號使用,或者是上一年中房屋所有

權移轉,所繳月數不到 12 個月,今年的房屋稅是整年的,所以感

覺稅額增加很多。

九、我住的房屋蓋了 2、30 年,為何仍要課徵房屋稅?

答: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不用繳納房屋稅,但房屋

建築完成 2、30 年,經折舊後,房屋現值在 10 萬元以上,或該房

屋現值雖然在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部分沒有作住家使用者,還是

要課徵房屋稅。

桐桐忘記變更房屋使用情形的慘痛經驗

桐桐所有房屋,原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但之後出租給小莓作

廠房使用,未依房屋稅條例第 7 條規定,於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

30 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房屋變更使用情形,因而發生漏稅,經他人檢

舉被稅務局查獲,除依法補稅外還被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提醒您

房屋有新、增、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應於 30 日內申報,以免遭檢舉

查獲後,除依法補稅外還會被處罰。

常見違章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