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j.hanzhong.gov.cnhbj.hanzhong.gov.cn/zwgk/gs/201912/w020191216359718720… · web...

Click here to load reader

Upload: others

Post on 10-Feb-2020

7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0 download

TRANSCRIPT

1 总 论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

1、项目背景

塑料因具有较好的透明性和耐磨性,且化学性质稳定、耐冲击能力强、质量轻、绝缘性好、强度高、不会腐蚀,所以在生产、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世界塑料产量和用量的不断增加,产生的废旧塑料也触目惊心。废弃的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加强对废旧塑料资源的综合利用,不仅可以有效的减少“白色污染”,而且能够变废为宝,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持生态环境平衡,是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塑料的重新回收再循环利用已成为塑料行业今后发展的重点和热点,也将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其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不言而喻。废旧塑料加工成颗粒后,依然具有良好的综合材料性能,可满足吹膜、拉丝、拉管、注塑、挤出型材等技术要求,大量应用于塑料制品的生产。由于再生塑料价格优势突出,效益明显,国内废旧塑料加工市场已渐成气候,在此背景下,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在汉台区铺镇工业园租赁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塑料再生制造项目,年生产塑料颗粒4000吨,塑料筐2000吨。

本项目购买破碎、清洗合格的塑料进行生产,不设破碎、清洗工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塑料再生制造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此前提下,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租赁汉台区铺镇工业园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面积约为1800m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购置设备1台(套)再生塑料颗粒设备,购置UV光催化废气处理设备1台(套)、建设年产塑料颗粒、塑料制品6000吨生产线1条。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周期2个月,即2019年4月—2019年6月底竣工,现场踏勘时尚未开工建设。

3、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研,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本项目购买玖龙浆纸(乐山)有限公司破碎、清洗合格的塑料进行造粒,不设破碎、清洗工段,不采用其他废塑料进行生产。

(2)项目为新建项目,年产塑料颗粒4000t,年产塑料筐2000t(由本项目再生塑料颗粒制成)。

(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前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则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4)项目热熔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采用“水喷淋+等离子氧化+UV光解+活性炭”工艺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大类”中第28小类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类别,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已取得了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702-29-03-029155)。

(3)本项目满足国家工业和信息部2015年第81号文《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6〕440号)要求:“大力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不同品质废塑料的多元化、高值化利用”,本项目属于塑料再生利用项目,满足通知要求。

(5)本项目取得了汉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入园证明,项目园区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的工艺和行业。

(6)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满足土地利用的相关要求。

(7)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区域交通便捷,环境较为简单,根据汉中市汉台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站汉江湿地保护区汉台区保护监测站关于本项目与汉江湿地保护区有关问题的复函,本项目不在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除此之外,项目选址不在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的禁止建设区域。

(8)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也不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管控的区域。

5、关注的环境问题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针对项目特点,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塑料熔化拉丝及挤压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伴随臭气),评价过程中应关注项目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6、主要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1月12日,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随即展开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奔赴现场进行踏勘,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期间,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分别于2019年1月14日进行了第一次网络环境信息公示;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9日,报告编制得出基本结论后,在汉中日报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同时也开展了第二次网络公示与现场粘贴公示。

2019年3月30日,环评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2019年5月30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环评单位根据专家及与会代表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与2019年7月完成了《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7、报告结论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塑料再生制造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长期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IV -

- V -

目 录

概述1

1.总则1

1.1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1

1.1.1评价目的1

1.1.2评价原则1

1.2编制依据1

1.2.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

1.2.2相关技术规范2

1.2.3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及材料2

1.3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3

1.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3

1.3.2评价因子筛选3

1.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执行标准5

1.4.1环境质量标准5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6

1.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7

1.5.1大气7

1.5.2地表水8

1.5.3地下水9

1.5.4噪声10

1.5.5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1

1.5.6生态评价工作等级12

1.6评价内容12

1.7评价重点12

1.8评价时段12

1.9“三线一单”、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的符合性13

1.9.1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3

1.9.2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13

1.9.3项目与相关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5

1.9.4选址符合性分析17

1.9.5与相关政策、规范相符性分析17

1.10环境保护目标21

2.项目概况24

2.1建设项目总体概况24

2.1.1项目名称24

2.1.2项目建设性质24

2.1.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4

2.1.4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24

2.1.5项目产品方案及原料来源25

2.16平面布置26

2.1.7本项目相关辅助及公用工程情况26

2.1.8主要生产设备27

2.1.9原辅材料情况27

2.1.10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30

2.2项目地块原有环境问题30

3.工程分析31

3.1施工期工程分析31

3.1.1施工期施工工艺流程31

3.1.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31

3.2营运期工程分析33

3.2.1营运期工艺流程33

3.2.2污染源分析35

3.3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表40

4. 拟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42

4.1 自然环境概况42

4.1.1地理位置42

4.1.2地形、地貌42

4.1.3地质构造42

4.1.4河流与水文43

4.1.5气候条件43

4.1.6植被与生物多样性43

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4

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4

4.2.2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46

4.2.3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47

4.2.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8

4.2.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9

5.环境影响分析51

5.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51

5.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1

5.1.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2

5.1.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52

5.1.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3

5.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4

5.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54

5.2.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4

5.2.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55

5.2.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7

5.2.4 声环境影响分析66

5.2.5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68

5.2.6土壤影响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环境风险分析69

5.3.1环境风险分析的目的69

5.3.2风险评价等级、评价范围70

5.3.3风险识别70

5.3.4风险事故分析70

5.3.5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71

5.3.6环境风险应急预案72

5.3.7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73

5.4清洁生产74

5.4.1清洁生产要求74

5.4.2清洁生产分析内容75

5.4.3项目清洁生产分析75

5.4.4 清洁生产建议78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9

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79

6.1.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79

6.1.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80

6.1.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80

6.1.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80

6.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81

6.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81

6.2.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81

6.2.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82

6.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84

6.2.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85

6.2.6绿化86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7

7.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目的87

7.2环境效益分析87

7.3 环境经济损益指标分析88

7.3.1环保投资比例系数Hz分析88

7.3.2产值环境系数Fg分析88

7.4 社会效益分析89

7.5分析结论89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0

8.1环境保护管理计划90

8.1.1环境管理目标90

8.1.2环境管理机构、职责和制度90

8.1.3环境管理工作内容91

8.2环境监测计划92

8.2.1目的与原则92

8.2.2环境监测机构92

8.2.3环境监测计划92

8.2.4监测报告制度93

8.2.5排污口规范化管理93

8.3污染物排放清单95

8.4环境保护设施清单96

9.结论97

9.1工程概况97

9.2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符合性97

9.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小结98

9.4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小结98

9.5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小结99

9.6环境风险99

9.7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00

9.8综合评价结论100

9.9要求及建议100

附件:

(1)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专家名单及修改说明;

(2)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3)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汉环函[2018]145号);

(4)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702-29-03-029155);

(5)汉中市汉台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站汉江湿地保护区汉台区保护监测站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再生制造项目与汉江湿地保护区有关问题的复函(汉区野保站发[2018]12号);

(6)汉中市汉台区汉江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关于本项目的证明;

(7)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及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

(8)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1.总则1.1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1.1.1评价目的

(1)在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基础上,认真的做好本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为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的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数据与技术支持。

(2)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分析,对其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3)全面系统地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使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达到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4)通过环评,为该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等提供科学依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为项目的可靠实施、为主管部门决策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1.1.2评价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踏勘、现场调查、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3)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突出评价重点,充分反映区域环境特点和工程环境影响特征;

(4)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1.2编制依据1.2.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7)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

(8)国务院令[2005]3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

(9)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第107号《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

(1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7.27修订);

(13))《关于印发汉中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汉办发[2018]9号);

(14)《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

(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6);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

(17)《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国家工业和信息部2015年第81号文)。

1.2.2相关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9)《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

1.2.3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及材料

(1)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专家名单及修改说明;

(2)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

(3)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汉环函[2018]145号);

(4)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702-29-03-029155);

(5)汉中市汉台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站汉江湿地保护区汉台区保护监测站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再生制造项目与汉江湿地保护区有关问题的复函(汉区野保站发[2018]12号);

(6)汉中市汉台区汉江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关于本项目的证明;

(7)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及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

(8)陕西中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1.3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根据项目施工期特点,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现有厂房地面清理以及循环水池建设等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废塑料熔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车辆噪声等对声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熔融滤渣(含滤网)、边角料、废塑料筐、废活性炭、废机油、水喷淋设施油脂、餐饮废水油脂、废灯管和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1.3.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筛选。各阶段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见表1.3-1。

表1.3-1 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生态环境

自然环境

社会经济环境

名称

植被

水土

流失

噪声

地表水

空气

固废

资源利用

社会就业

区域经济

影响

短期

长期

可逆

不可逆

性质

直接

间接

有利

不利

营运期

影响

短期

长期

可逆

不可逆

性质

直接

间接

有利

不利

本项目筛选出的评价因子见表1.3-2。

表1.3-2 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SO2、NO2、PM2.5、PM10、O3、CO、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地表水环境

pH、SS、COD、BOD5、NH3-N、挥发酚、TP、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石油类、色度、粪大肠杆菌

/

地下水环境

pH、色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总大肠菌群

pH、色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总大肠菌群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利用处置情况

生态

--

植被资源、土地占用、水土流失

风险

--

火灾以及火灾事故带来的环境风险

1.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执行标准

根据本项目沿线环境功能区划和汉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汉区环函[2018]145号),确定本项目执行的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标准限值如下表1.4-1。

表1.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pH值无量纲

项目

类别

pH

COD

BOD5

溶解氧

NH3-N

石油类

Ⅱ类标准

6~9

15

3

6.0

0.5

0.05

(2)地下水环境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详见下表1.4-2。

表 1.4-2 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mg/L,pH除外)

项目

Ⅲ类标准限值

感官性状

色度

≤15

一般化学性指标

pH

6.5~8.5

氯化物

≤250

高锰酸盐指数

≤3.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氨氮

≤0.5

总硬度

≤450

挥发酚

≤0.002

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1.0

硝酸盐

≤20

亚硝酸盐

≤1.0

微生物指标

总大肠菌群

≤3.0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1.4-3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项目名称

类别

浓度限值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SO2

二级标准

60 μg/m3

150μg/m3

500μg/m3

NO2

40 μg/m3

80μg/m3

200μg/m3

PM10

70 μg/m3

150μg/m3

/

PM2.5

35 μg/m3

75μg/m3

/

CO

/

4mg/m3

10mg/m3

O3

/

160μg/m3(8小时值)

200μg/m3

(4)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标准限值如下表1.4-4。

表1.4-4 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效声级 单位:dB(A)

类别

适应区域

昼间

夜间

3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

55

(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排放标准

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前,所有废水全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不得新建排污口,建成后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2)废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的相关规定。如下表1.4-5。

表1.4-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单位:mg/m3

污染物

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点(mg/m3)

非甲烷总烃

100

周界外浓度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4.0

表1.4-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臭气:无量纲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厂界标准值

监控点

浓度

臭气

15

25

35

-

-

-

2000

6000

15000

厂界

20

(3)噪声排放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标准,见表1.4-7;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控制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见表1.4-7;

表1.4-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项目

噪声限值(dB)

昼间

夜间

GB12523—2011

70

55

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

65

55

(4)固体废物标准

废物堆放场所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规定。

1.5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的工程特点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具体要求,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要素的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1.5.1大气

根据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质量概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所规定的方法,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等级。

(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可知,空气等级判定评价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见下式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聚乙烯和聚丙烯单体,以非甲烷总烃计,分为有组织部分与无组织部分。具体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判别参数列于表1.5-1。

表 1.5-1 大气评价等级判别参数及选项表

污染物(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最大浓度(mg/m3)

0.66105

Pi(%)

0.03

污染物(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最大浓度(mg/m3)

33.514

Pi(%)

1.7

判定依据见表1.5-2。

表1.5-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2)评价范围

根据表1.5-1可知,本项目Pmax=1.7%,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规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评价范围为厂界外边长为5km的矩形。

1.5.2地表水

(1)评价等级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前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地面冲洗水不形成地表径流,全部蒸发,喷淋废水定期除油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水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废水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1注10可知,“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用水利用,不排放到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因此确定本次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可知,三级B的评价范围应符合两个要求,一是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要求,二是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冷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地面冲洗水不形成地表径流;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喷淋废水定期除油后循环使用;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前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则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SS、NH3-N等常规污染物,均不外排,因此项目不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

综上,本项目不设地表水评价范围。

1.5.3地下水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影响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及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见表1.5-3。

表1.5-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本项目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汉江一级阶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或其径流补给区及其它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区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Ⅲ类项目;根据该项目所在区域实地调查发现,该项目位于汉江一级阶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或其径流补给区及其它环境敏感区。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评价工作分级确定本次评价为三级评价。评价等级划分见表1.5-4。

表1.5-4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类项目

II类项目

III类项目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2)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确定。本项目为废旧塑料再生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对地下水影响有限,而且项目所在区域无地下水保护目标,因此,根据现场勘查及资料查阅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选址为中心,西侧至中学路,东侧至东一路,南侧至汉江,北侧至园区路,评价范围约为0.6km2,地下水场地下游调查距离为440m,场地上游70m,场地两侧分别为420m和640m。

1.5.4噪声

(1)评价等级

通过对本项目噪声产生情况的分析,项目建设前后运行期噪声强度和受影响的人口均无明显变化,本项目评价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区域,故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为三级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见表1.5-5。

表1.5-5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

判定依据

(HJ2.4-2009)

所处声环境

功能区级别

项目建设前后

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

受影响

人口数量

评价工作等级

0类

增高5dB(A)以上

显著增加

一级

1类、2类

增高3~5dB(A)

增加较多

二级

3类、4类

噪声增高量3dB(A)以下

变化不大

三级

综合比较

3类区

噪声增高量3dB(A)以下

变化不大

三级

确定评价级别

三级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以项目为边界200m内区域。

1.5.5土壤

(1)评价等级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可知,本项目属于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的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利用,属Ⅲ类项目,项目占地1800m2,小于等于5000m2,属小型占地,周边全部为工业企业,无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和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确定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见表1.5-6。

表1.5-6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I类

II类

III类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解:

大:占地规模大于等于50hm2;

中:占地规模在5~50 hm2;

小:占地规模小于等于5hm2;

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其他情况。

(2)评价范围

本项目无需对土壤开展评价工作,因此不设评价范围。

1.5.6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可知,本项目原辅材料均不涉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主要风险因素为火灾。因此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类,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 1.5-7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

1.5.7生态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厂房位于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一般区域,对照生态影响评价导则,本项目生态评价级别定为三级。生态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下表。

表 1.5-8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或

长度≥100km

面积2km2~20km2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依据确定的评价等级,结合工程运行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与范围见表1.5-9,评价范围详见图1.5-1。

表1.5-9 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与范围汇总一览表

环境要素

工作等级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三级

项目厂界外边长为5km的矩形

声环境

三级

项目场界周边200m范围

地表水

三级

-

地下水

三级

项目地下水下游440m,上游70m,右侧420m、左侧640m的范围

土壤

-

-

生态

三级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植被

风险

简单分析

-

1.6评价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各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工程环保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等。

1.7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及项目特性,确定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对策为重点,着重分析废水、废气、固废的产生和处理,突出大气污染源的产生、危害及治理,兼顾噪声污染分析,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为工程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8评价时段

本项目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与运营期。

1.9“三线一单”、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的符合性1.9.1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9-1 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要求

本项目环评情况

结论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在运营期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符合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废塑料不进行清洗,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位于汉台区,该区域不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内

符合

1.9.2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1)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大类”中第28小类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类别,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部2015年第81号文《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本项目行业符合性如下表所示:

表 1.9-2与行业相符性对照一览表

序号

政策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或环评提出的要求

相符性

1

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

本项目为新建企业,年处理废塑料6000t,满足政策要求

符合

2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次项目外购造纸厂破碎、清洗后的塑料进行造粒,不涉及要求中禁止使用的废塑料

符合

3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4

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千瓦时/吨废塑料

项目综合电耗约为166.7千瓦时/吨废塑料

符合

5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动化水平

本项目生产设备较为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

符合

6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提出了三同时、验收和应急预案等要求

符合

7

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单独已建厂房,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符合

8

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

本项目设置了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不会露天堆放,采取雨污分流措施

符合

9

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本项目不收购含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物等夹杂物的塑料

符合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满足《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3)本项目已取得了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702-29-03-029155)。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1.9.3项目与相关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汉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符合性

本项目租赁汉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该地块为二类工业工地,详见图1.9-1,根据汉中市汉台区汉江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证明(见附件)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入园。

根据《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园区严格限制水污染型项目入园,禁止引进专业电镀、线路板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入园,对存在电镀、蚀刻等配套工序的入园项目必须实施含重金属废水零排放措施;严格限制大气污染型项目入园,禁止入园项目采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存在冶炼工序的项目入园,对表面涂装项目要求尽可能采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必须采用油性涂料的项目其油性涂料比例不得超过40%,且必须配套有高效的VOC废气处理设施”。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组意见的函》(陕环环评函[2018]90号)“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不进行塑料破碎、清洗,不属于水污染型项目,原辅材料不涉及重金属,生产动力为电能,不采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经预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建设单位配备了高效的废气处理设施,类比国内同类项目,生产及环保设施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不属于汉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或限制的工艺和行业。

(2)项目与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不在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与该规划不冲突。

(3)项目与《汉中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汉中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①水环境质量: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跨县(区)界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②空气环境质量: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各县城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③声环境:市中心城区和10个县城区噪声功能区全面达标;

④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通过对工程开发建设产生的“三废”情况与《汉中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可知:

①水环境方面

本项目购买破碎、清洗后的塑料进行生产,厂内不设清洗工序,工艺用水为冷却水,该部分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本工程位于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深度处理。根据《汉中市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污水厂正常运营情况下对汉江水质基本无影响。

②大气环境方面

项目运行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塑料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采取水喷淋+等离子氧化+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现有区域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方面

项目选址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通过采取措施处理后,可保障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④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工业固废为造粒机塑料熔融滤渣(含滤网)、拉丝边角料、废塑料筐、废活性炭和废机油。造粒机塑料熔融滤渣(含滤网)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拉丝边角料、废塑料筐收集破碎后进入注塑机,返回生产工序;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各自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危废暂存间存储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建设实施满足《汉中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1.9.4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的选址具有以下优点:

(1)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区域交通便捷,环境较为简单。

(2)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的禁止建设区域。

总体来看,本项目在现有选址上建设无重大的环境限制性因素,其选址从环保角度上讲是合理的。

1.9.5与相关政策、规范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废塑料回收企业,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防治方案》(2017.10)、《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64-2007)等文件相符性如下表所示:

表 1.9-3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对照一览表

序号

政策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或环评提出的要求

相符性

1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挤出工序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氧化+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表 1.9-4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防治方案》相符性对照一览表

序号

政策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或环评提出的要求

相符性

1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

符合

2

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收集率为95%,有机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氧化+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表 1.9-5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相符性对照一览表

工序

规范中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或环评提出的要求

相符性

回收

4.1.1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本项目收购的原料为造纸厂破碎清洗后的塑料,不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符合

4.1.2含卤素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应与其他废塑料分开进行。

本项目购买的塑料为聚乙烯与聚丙烯,均不含卤素

符合

4.1.3废塑料的分类鉴别采用GB/T19466.3 (熔融和结晶温度及热焓的测定)与红外光谱相结合的方法。

本项目回收的塑料为常见的塑料种类,肉眼能分辨,无需再检测

符合

4.1.4废塑料的回收中转或贮存场所(企业)必须经过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审批,并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

本项目直接从造纸厂购买废塑料,不设中转站

符合

4.1.5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中不得进行就地清洗,如需进行减容破碎处理,应使用干法破碎技术,并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设备。

本项目购买破碎、清洗后塑料进行生产

符合

4.1.6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中应避免遗洒。

已要求回收过程中避免撒洒

符合

包装和运输

4.2.1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不得裸露运输废塑料。

已要求封闭运输废塑料

符合

4.2.2废塑料的包装应在通过环保审批的回收中转场所内进行。

本项目不设中转场

符合

4.2.3废塑料包装物应防水、耐压、遮蔽性好,可多次重复使用;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无废塑料遗洒。

项目购买包装好的废塑料,采取密闭运输,不会遗洒

符合

4.2.4包装物表面必须有回收标志和废塑料种类标志,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不易擦掉,并应标明废塑料的来源、原用途和去向等信息。废塑料回收和种类标志执行GB/T16288。

本项目直接从造纸厂购买包装好的废塑料

符合

4.2.5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废塑料,宜采用密闭集装箱或带有压缩装置的箱式货车运输。

环评中已提出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废塑料,宜采用密闭集装箱或带有压缩装置的箱式货车运输

符合

贮存

4.3.1废塑料应贮存在通过环保审批的专门贮存场所内。

废塑料在本项目场地内贮存,待通过环保审批后即可贮存

符合

4.3.2贮存场所必须为封闭或半封闭型设施,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

已要求按该措施设置贮存场

符合

4.3.3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

本项目塑料来源简单,在厂区分类和分开贮存

符合

预处理工艺要求

5.1.1废塑料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

本项目无废塑料预处理工艺,直接购买处理好的塑料进行生产

符合

5.1.2废塑料预处理工艺应当遵循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则,应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宜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

符合

5.1.3废塑料的分选宜采用浮选和光学分选等先进技术;人工分选应采取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本项目购买的废塑料无需进行分选

符合

5.1.4废塑料的清洗方法可分为物理清洗和化学清洗,应根据废塑料来源和污染情况选择清洗工艺;宜采用节水的机械清洗技术;化学清洗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清洗剂,宜采用无磷清洗剂。

本项目购买的废塑料无需进行清洗

符合

5.1.5废塑料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并应配有防治粉尘和噪声污染的设备。

本项目购买的废塑料无需进行破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由于表面较为洁净,破碎后的粒径较大几乎不产生粉尘

符合

5.1.6废塑料的干燥方法可分为人工干燥和自然干燥。人工干燥宜采用节能、高效的干燥技术,如冷凝干燥、真空干燥等;自然干燥的场所应采取防风措施。

本项目购买的废塑料无需进行干燥

符合

5.2.1废塑料应按照直接再生、改性再生、能量回收的优先顺序进行再生利用。

本项目废塑料回收属于直接再生

符合

5.2.2宜开发和应用针对热固性塑料、混合废塑料和质量降低的废塑料的新型环保再生利用技术。

本项目属于小规模生产,不具备开发能力,本指标不为强制执行指标。

符合

5.2.3含卤素的废塑料宜采用低温工艺再生,不宜焚烧处理;进行焚烧处理时应配备烟气处理设备,焚烧设施的烟气排放应符合GB18484的要求。

本项目废塑料不含卤素,不进行焚烧

符合

5.2.4不宜以废塑料为原料炼油。

本项目不以废塑料炼油

符合

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

5.3.1废塑料的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获环保审批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废塑料的处理和加工。

本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后再生产

符合

5.3.2进口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应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GB16487.12要求。

本项目不进口废塑料,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符合

5.3.3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现有再生利用企业如在上述区域内,必须按照当地规划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搬迁。

本项目选址不在城镇建成区,也不在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符合

5.3.4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的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志。

环评已提出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需按照该要求实行

符合

5.3.6所有功能区必须有封闭或半封闭设施,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环评提出建设方需按该要求设置功能区

符合

污染控制要求

5.4.1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厂区产生的生活废水,企业应有配套的废水收集设施。废水宜在厂区内处理并循环利用;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应执行GB8978;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包括

COD、BOD5、SS、pH、TN、NH3—N、TP、色度、油类、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粪大肠杆菌群数。并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的废水应符合CJ 3082要求。

焚烧设施的烟气排放应执行GB18485。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包括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氟化氢、氣化氢、氮氧化物、二恶英类。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不设置焚烧装置

符合

5.4.2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集,经净化处理的废气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应执行GB16297和GB14554;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氟化物、汞、铬、铅、苯、甲苯、酷类、苯胺类、光气、恶臭。

本项目收集的废塑料品类简单,不涉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符合

5.4.3采用焚烧方式对废塑料进行能量回收时,焚烧设施应具有烟气处理设备,

本项目不进行焚烧处理

符合

5.4.4能量回收过程中,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一般应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他气体净化装置收集的固体废物和焚烧炉渣,应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否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本项目不进行焚烧处理

符合

5.4.5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噪声污染,排放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本项目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

符合

5.4.6不得在无燃烧设备和烟气净化装置的条件下焚烧废塑料或用焚烧方式处理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

本项目不设置焚烧装置

符合

5.4.7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出的不宜再生利用的废塑料,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并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本环评已提出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理

符合

管理要求

7.1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度,设置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已要求企业设置兼职环保部门人员监督废塑料的回收再生利用

符合

7.2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

环评已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环保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符合

7.3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记录制度,内容包括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地点、来源(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数量、种类、预处理情况、再生利用时间、再生制品名称、再生制品数量、再生制品流向、再生制品用途,并做好月度和年度汇总工作。

环评已提出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该要求实行

符合

7.4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不同污染物的采样监测方法和频次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做好监测记录以及特殊情况记录。

已要求企业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并给出了监测计划

符合

7.5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建设、生产、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档案台账,并设专人管理,资料至少应保存五年。

环评已提出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需按照该要求实行

符合

7.6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

环评已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符合

1.10环境保护目标

1、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敏感点及法律法规确定的禁建区域内,周边区域主要为农田与居民住户。据实地调查,项目南侧200m处为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1)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汉江又名汉水,古沔水。发源于陕西宁强潘冢山,流经陕西省的汉中、安康两市和湖北省的襄樊、钟祥、汉川等市县,于武汉市注入长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水源供给地。汉江自西向东横贯汉中市,所经之处是汉中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和全市主要粮油产区,是全市工业、农业主要的采水河流。有雁鸭类、鹭类等众多的湿地生物栖息繁衍,更是世界珍禽朱鹮栖息繁衍和游荡觅食的主要区域。

汉江湿地是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区河流湿地景观,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适宜的气候条件,动植物种类繁多,特别是我国候鸟迁徙的中转、越冬和繁殖地,具有很高的生态地位。区内有鱼类3目8科53种;两爬类4目12科27种;鸟类16目35科150种;哺乳类5目11科32种。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急剧增涨,城市不断扩展,工业化进程加快,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河滩地的过度开垦,使该区域湿地面积较上世纪五十年代缩小了近一半,为更好的保护汉江,2009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2)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及保护范围

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建设目的;以保护朱鹮及其它珍稀水禽、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水质为主要保护对象。项目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06°36′13″—108°07′09″、北纬33°02′05″—33°11′10″之间。保护区西起勉县武侯镇,东至西乡县茶镇,南、北以汉江河堤外侧30至500m处为界,总面积为18106hm2。其中核心区包括湿地生态系统相对完好,鸟类活动相对集中的江心洲、河漫滩与水面,面积3264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8.0%;缓冲区包括汉江南北两岸大堤内,除核心区以外的江心洲、河漫滩与水面,面积423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3.4%;实验区包括汉江南北两侧的滩地,以及部分支流入江口,目前以稻田、鱼塘、沿江防护林为主,面积10604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8.6%。

根据《汉中市汉台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站汉江湿地保护区汉台区保护监测站关于汉中义云斌塑料再生制造项目与汉江湿地保护区有关问题的复函》(汉区野保站发[2018]12号)可知,本项目距汉江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约200m,不在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详见图1.10-1。根据《复函》内容,湿地主管单位关于本项目最关注问题为本项目距汉江湿地较近,不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可能会对汉江湿地造成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则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建筑垃圾堆场,不往河里倾倒。

本项目不在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不会对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仅产生少量的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要求对本项目厂界外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进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详见表1.10-1,项目周边声、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0-2所示,外环境关系见图1.10-2和图1.10-3所示。

表1.10-1 选址周边主要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调查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生产区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规模

(人数)

X

Y

1

699223.827

3661640.994

贺坝村住户

人群

空气二类功能区

N

250

120户,420人

2

698840.209

3662119.718

回龙村住户

人群

NW

660

240户,850人

3

698490.264

3661868.077

金坝村住户

人群

NW

690

160户,560人

4

698364.724

3661160.450

英家营住户

人群

W

810

60户,200人

5

698198.552

3661630.342

刘家巷住户

人群

NW

1030

50户,170人

6

697524.363

3662280.582

宋家堡住户

人群

SE

1635

180户,630人

7

697529.796

3661188.860

杨庵村住户

人群

W

1470

245户,860人

8

696970.030

3661050.634

郑坎 住户

人群

W

2230

60户,200人

9

698595.800

3662752.524

元房村

人群

N

1230

260户,900人

10

697752.773

3663214.956

铺镇集镇住户

人群

NW

2100

8000户,28000人

11

699289.300

3663381.811

刘寨村住户

人群

N

1970

150户,520人

12

700027.187

3663110.311

狮子村住户

人群

NE

1840

900户,3100人

13

701276.577

3662734.067

大梁村住户

人群

NE

2160

35户,120人

14

699590.564

3661858.461

龙家店住户

人群

NE

580

70户,240人

15

700059.349

3662428.349

王庙村住户

人群

NE

1200

220户,770人

16

699495.700

3662367.303

李子园住户

人群

NE

1000

30户,100人

17

701496.880

3661155.137

望寨 住户

人群

W

2060

40户,140人

18

701212.783

3660736.088

石马坟住户

人群

SW

1860

20户,70人

19

701504.432

3660445.361

回龙寺住户

人群

SW

2170

210户,730人

20

700909.930

3660014.343

郝家坝住户

人群

NE

1900

90户,310人

21

701375.592

3659162.742

牛营 住户

人群

SE

2560

230户,800人

22

700443.834

3659538.683

党家村住户

人群

S

1950

40户,140人

23

699634.855

3659082.608

林场村住户

人群

S

2010

300户,1050人

24

698348.147

3659098.558

前营 住户

人群

SW

2070

180户,630人

表1.10-2 项目周边声、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方位

与项目场界

最近距离

环境质量目标

声环境

周围环境

四周

1m~200m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标准

地表水

汉江

S

5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

浅层地下水水质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III类标准

生态环境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土壤、植被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23

2.项目概况2.1建设项目总体概况

根据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确认书可知,本项目位于汉台区铺镇工业园区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租赁该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1800m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购置UV光解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1台(套)、再生塑料设备1台(套),建设年产塑料颗粒、塑料制品6000t生产线1条。预计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4000t,年产塑料筐2000t。

2.1.1项目名称

塑料再生制造项目

2.1.2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2.1.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全部自筹解决。

2.1.4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租赁汉台区铺镇工业园区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内设置原料库、造粒车间、成品库和辅助生产用房,利用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有房屋作为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同时项目包括场地硬化和建设水电路等配套设施。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所示,平面布置图见图2.1-1。

表2.1-1 项目组成表

类别

基本情况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1座,彩钢结构,租赁铺镇园区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1800m2,设1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4000t塑料颗粒,设塑料筐生产线1条,年产2000t塑料筐,均为自动化设备

车间分为原料区、成品区、造粒区和加工区,采用彩钢板进行分割,其中原料区位于车间南侧,建筑面积约为500m2,成品区位于车间西北侧与东北侧,建筑面积均约为400m2,造粒区位于车间中段东侧,建筑面积为150 m2,加工区位于车间中段南侧,建筑面积为100m2,造粒车间西侧设辅助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约为20m2,主要用于放置简易的机修设备,并作为员工临时休息室

公用工程

供水

给水接入园区给水管网

供电

电源接入园区电网

供汽及供热

项目无需供气,供热采用电能

循环冷却水池

循环水池6m3

排水

雨污分流

消防

烟、温感报警系统、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等

辅助设施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利用车间北侧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活办公楼作为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约为150m2

运输

原料和产品均采用汽车运输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雨水依托园区原有雨水管网;项目挤出塑料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气喷淋设施废水收集后定期除油,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则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处理

非甲烷总烃:集气管+水喷淋+等离子+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套

食堂油烟:油烟净化设施

固体废物

分类存放、收集输送,一般固废堆场50m2;危废暂存间10m2

噪声污染

防声围封、设备减振、厂房隔音

事故风险防范

救援人员、设备、药品等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

表2.1-2 主要工程技术表

项目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1950m2

其中

原料区

500m2

生产车间

250 m2

成品库

800 m2

办公用房

40m2

宿舍

60m2

食堂

50m2

辅助用房

20m2

过道及其他

230m2

2.1.5项目产品方案及原料来源

项目原料来自玖龙浆纸(乐山)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玖龙浆纸(乐山)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在乐山市犍为县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 46221万元,是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导产品为包装用纸(瓦楞纸),瓦楞纸采用废纸进行生产,废纸中会夹带一定的废塑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渣,主要为泥土、塑料等,该公司于2016年建设了轻渣浮选回收再利用项目(该项目已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目的为将废轻渣料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增加废轻渣料处理设施,将其中的各种塑料废品分离清洗干净后再回收利用。

本项目原料来自玖龙浆纸(乐山)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不收购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包装袋和塑料瓶,生产出的塑料颗粒外售周边塑料制品厂,塑料筐外售百货批发市场。项目产品生产方案见下表。

表2.1-3 产品生产方案

产品名称

产品规模(t/a)

年运行小时

PP、PE塑料颗粒

4000

7200

PP、PE塑料筐

2000

7200

项目产品严格按照《再生塑料颗粒通则》团体标准(T/CCPIA 0001-2018)控制质量

2.16平面布置

项目总体呈南北方向布置,办公生活用房位于车间北侧,车间内个功能分区呈环形布置,依次为成品区、造粒区、加工区和原料区;从外环境关系的角度考虑,项目附近住户位于北侧,因此项目生产加工区位于南侧可最大化的降低项目废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从功能分区的角度考虑,项目原料库、生产区和产品库均为独立区域,便于管理;从工艺衔接的角度考虑,项目原料区——加工区——成品区可呈环形布置。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2.1.7本项目相关辅助及公用工程情况

(1)给排水

①给水:取自园区给水管网。

②排水:雨水依托园区原有雨水管网;项目挤出塑料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全部收集,定期除油后回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期待汉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后,则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供热

厂内不设锅炉,造粒采用电加热,厂内建筑物采用室内空调制热、制冷。

(3)供电及照明

接园区电网。

(2)消防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该厂生产设施、成品仓储的火灾危险性属丙类,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生产车间内设置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各建筑物内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性质设置一定数量相应类型的固定灭火器材。

2.1.8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备案确认书可知,备案时核定的设备数为1台(套),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设备数目情况进行了调整,详见表2.1-4。

表2.1-4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上料机

1

造粒工序

造粒机

1

循环水泵

2

切粒机

1

上料机

1

加工工序

注塑机

1

耐环境应变力试验仪

1

检测设备

万能制样机

1

低温恒温箱

1

电子显微镜

1

变压器

1

辅助设备

叉车

3

货车

1

风机

1

2.1.9原辅材料情况

(1)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情况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1-5,产品理化性质见表2.1-6。

表2.1-5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PP、PE废旧塑料

6006.7

购买玖龙浆纸(乐山)有限公司破碎、清洗后的废塑料

2

包装材料

80000

当地市场购入

3

活性炭

t

11.6

外购

4

万kWh

100

接园区电网

5

m3

735

取自园区给水管网

表2.1-6 项目产品理化性质分析一览表

名称

分子式

物理特性

化学特性

燃烧

爆炸性

毒性

毒理

聚乙烯(PE)

(CH2=CH2)n

白色,蜡状,半透明,柔而韧,比水轻,具有优越的介电性能,透水率低,对有机蒸气透过率则较大,高密度聚乙烯熔点范围132~135℃,低密度聚乙烯熔点较低112℃。

常温下不溶于任何已知溶剂中,化学稳定性好,室温下,耐盐酸、氢氟酸、磷酸、甲酸等多种化合物,硝酸和硫酸对其有较强的破坏作用。

遇高热、明火可燃

无臭无毒

聚丙烯(PP)

(C3H6)n

无毒、无臭、无味,为乳白色高结晶聚合物,密度为0.90~0.91g/m3,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对水稳定。成型性好,但收缩率大,易凹陷。制品表面光泽好,易于着色。

化学稳定性好,除能被浓硫酸浓硝酸腐蚀外,对其他各种化学试剂都比较稳定,但低分子量的脂肪烃、芳香烃和氯化烃都能使其软化和溶胀,适合做各种化工管道和配件,防蚀效果好。

遇高热、明火可燃

无臭无毒

⑵总物料平衡

项目物料平衡见表2.1-7、图2.1-2。

表2.1-7 项目物料平衡一览表

投入

产出

损失或废弃物

物料名称

数量(t)

产品名称

数量(t)

名称

数量(t)

PP、PE废旧塑料

6006.7

PE、PP再生粒料

4000

熔融废渣

3.9

PE、PP塑料筐

2000

非甲烷总烃

2.8

合计

6006.7

产品量+损失或废弃物量=6006.7

(投加原料)

(含非甲烷总烃2.10) (熔融废渣3.9) (6006.7)

(挤出边角料120) (挤出造粒)

(5880.7)

(包装入库) (4000) (塑料颗粒)

(1880.7)

(破碎加工130) (含非甲烷总烃0.7) (加热熔融)

(2010)

(模具成型)

(2010)

(冷却定型)

(2010)

(不合格 10) (合格 2000)

(包装入库) (检验)

图2.1-2 项目物料平衡示意图 单位:t/a

由表2.1-7和图2.1-2可知,项目生产时,投入物料量为6006.7吨,产品为再生粒料4000吨,塑料筐2000吨。

本项目购买玖龙浆纸(乐山)有限公司破碎、清洗后的废塑料,塑料无需进行预处理,直接进行造粒。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结合同类塑料回收项目中数据类比分析,项目物料平衡计算具体如下:

在废塑料熔化、挤压过程中,废塑料加热后过滤后会产生熔融废渣和废气,其产生量约为投入料的0.1%,即造粒时热熔损耗量=6006.7×1‰≈6t/a,其中废气约为2.1t,熔融废渣约为3.9t。

挤出冷却后的塑料在拉丝时会有边角料产生,边角料产生率约为2%,即边角料产生量=(6006.7-6)×2%≈120t。

项目塑料颗粒产品约为4000t,包装后外售,其余塑料颗粒、拉丝边角料和不合格的塑料筐全部进入注塑机,该生产过程需对塑料进行再次加热熔融,由于该塑料均进行过一次加热熔融,因此不再生产熔融滤渣,主要损耗为有机废气,其产生量约为(1880.7+120+10)×0.035%≈0.7t

(3)水平衡

项目水平衡见图2.1-3。

图2.1-3 项目水平衡示意图 单位:t/d

2.1.10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8小时为一班。

2.2项目地块原有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汉中超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塑料再生制造项目,年产再生塑料颗粒4000t,年产塑料筐2000t。现场勘查时,厂房闲置,车间内仅有少量杂物(主要为废砖、木板等),除此之外无原有环境问题。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汉中义云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再生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0

29

3.工程分析3.1施工期工程分析3.1.1施工期施工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由于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因此施工期较为简单,主要施工工序为车间内分区改造、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以及设备安装等,该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有少量粉尘、噪声以及少量的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基本工艺流程及污染环节见图3.1-1所示。

(粉尘) (车间地面清理)

(粉尘) (车间内分区改造)

(生活废水包装垃圾生活垃圾噪声车辆尾气)

(环保设施建设)

(设备安装)

(图3.1-1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本项目利用已建成厂房,施工内容较少,建设项目各工序对应建设内容如下:

(1)车间地面清理:清理车间地面上的少量建筑垃圾;

(2)车间内分区改造:采用砖混结构将车间内分为原料区、加工区、成品区等;

(3)环保设施建设:开挖循环水池,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等

(4)设备安装:生产设备安装。

3.1.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3.1.2.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阶段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为扬尘。扬尘来自于清理场地、建筑材料装卸和运输等环节。

清理场地环节与建筑材料装卸环节产生的扬尘量与砂土的粒度、湿度成反比,而与地面风速及地面扬尘启动风速的三次方成正比,难以定量。

运输环节扬尘产生量与路况、天气条件密切相关。对施工车辆经过的路段而言,积尘相对较多,若不能经常清除、冲洗路面积尘,则车辆经过时引起的扬尘较一般交通路面大得多,尤其在干燥的天气条件下,对道路两侧的影响明显。其产生量占施工场地扬尘总量的60%左右。产生的扬尘会向道路两侧扩散,一般情况下其影响范围在道路两侧100m范围。

由于项目施工作业较少,持续时间较短,因此项目产生的粉尘在保证物料含水率的条件下,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1.2.2施工期水污染源

(1)施工生活污水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规模,预计工程施工期间平均入场施工人数为10人。

据此,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提供的用水系数,按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30L/d计,则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3m3/d,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25m3/d。

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调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BOD5≤250 mg/L、SS≤200mg/L、氨氮≤35mg/L。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

(2)施工期生产废水

项目施工期主要生产用水环节为砂浆拌合工序,该过程用水全部进入砂浆中,无废水产生。

3.1.2.3施工期噪声源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电钻、切割机、运输车辆等,根据类比调查资料提供的典型施工机械作业期间产生的噪声源强见表3.1-1。

表3.1-1 典型施工机械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

主要设备噪声源

噪声值dB(A)

电钻

85~88

电钻

85~90

运输车辆

80~85

3.1.2.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项目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场地清理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砂土、废渣等)、循环水池开挖弃土(约为6m3)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残砖、废弃混凝土、建筑废料、下脚料等。

(2)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民工,不需要在施工场地集中安排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