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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JCG2019GKZB098 号关于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服务项

目公开招标采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2019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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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0

第四章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2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与废标条款…………………………………14

第六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数量和服务要求………………………………………18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31

第八章 服务承诺 …………………………………………………………………35

第九章 附件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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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9GKZB098 号

二、招标项目简介及采购预算:1、项目简要说明:针对高污染、高排放汽油车、柴油车进行筛查,建设 1 套固定式的机动

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服务。对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采购预算:人民币 200 万元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2、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注:(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五)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

息 。 注 册 登 记 地 址 及 流 程 : 扬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

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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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9年 10月 10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 http://www.hj.gov.cn/hjzfcg/

index.shtml)。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1:00

(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原件送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快递,快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5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采购科。收件人:姚红俊,联系电话:0514-82882275)。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所有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 10月 31日 上午 8:40(北京时间);(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 31日 上午 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4楼开标室(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姚红俊

七、开标有关信息:(一)开标时间:2019年 10月 31日 上午 9:00(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4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一)交易中心本项目联系人:姚红俊 联系电话:0514-82882275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

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 35 号,邗江人防大楼 5楼采购科,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14-80996011

联系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 205 号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保证金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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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缴纳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hj.gov.cn/

hjzfcg/index.shtml)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2019年 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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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HJCG2019GKZB098 号项目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

投标。2、定义2.1“采购人”指委托交易中心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扬州市邗江生态

环境局。2.2“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

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2.3“服务”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

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

2.4“投标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3.1 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

人和其他组织。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

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后(第三章)4、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开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服务承诺附件4.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3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

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本项目不分包。

4.4 交易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本次招标项目不需提供备选方案。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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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回复的方式答复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交易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 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有权决

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5.5 交易中心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交易中心将通知所有投标人。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投标有效期7.1 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交易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8.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的代表签字。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

“副本”的字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 2019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00 前启封”字样。

9.2如果进行二次封装的,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00 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10.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0.2 交易中心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

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11.3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

通知交易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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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3、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4、诚实信用14.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4.2 投标人不得以向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交易中心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执行,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5、质疑和投诉15.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交易中心或采

购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交易中心或采购人。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5.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15.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5.5 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书面质疑的回复请质疑单位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采购科领取,外地供应商的质疑回复函交易中心将邮寄或快寄,邮费到付)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交易中心或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5.6 投诉质疑供应商对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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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原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2019年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 2019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9)2017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

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2.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

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2.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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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2.4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评标委员会成员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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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报价1.1 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文件中列出材料设备的,要在所列范围内

进行采购,招标人保留对主要设备的变更、调整、认质、认价的权利。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拟提供服务和货物的规格、品牌、详细配置、单价和总价。

1.2 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还包含投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1.3 交易中心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4 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内递交,并标明“开标一

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1.5 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

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2.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2.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2.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

真等。2.7所有原件请单独封装。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3、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3)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

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缴纳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 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原件无息退还。(友情提醒:银行电汇凭证中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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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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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与废标条款1、开标1.1 交易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 开标时,交易中心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率、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交易中心认为合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率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

标时不予承认。1.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评标2.1 评标组织(1)评标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

履行职责。(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 评标方法(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评分标准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判。

项目 评分标准价格

(30 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技术指标

(28 分)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 28 分;打▲号指标为核心产品功能产品,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 3 分,扣完为止;其他指标有一项不满足扣1 分,扣完为止。

业绩(4 分)

提供自 2017年 1月 1日以来所投产品机动车尾气遥感、黑烟车电子抓拍业绩;每提供 1 项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 4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验收报告,须提供原件)

产品先进性(12 分)

1、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得 3 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2、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国家级的,每一项得 5 分;省部级的,每一项得 2 分;市级的,每项得 1分,最高得 5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原件)3、投标产品与公安系统实现对接的得 4 分。(提供扬州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系统对接证明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证明原件)

产品演示(10 分)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遥测设备、黑烟车智能识别设备软件系统平台主要功能进行演示(投标人需使用测试软件系统或真实系统对项目中的软件系统平台主要功能进行演示,无演示或使用 PPT、word、图片、视频演示不得分),每家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根据按演示内容的完整性、功能模块的符合度、界面的友好性及操作性等优劣程度综合评定:演示表明所投产品须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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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尾气遥测数据能够按照车牌号码、时间范围、尾气检测结果、数据有效性、车牌颜色、VSP、遥测站点、车道、气象条件、燃油类型(包含汽油、柴油、天然气)等条件进行查询检索,数据结果进行分页显示,可查看现场车辆图片及详细数据,提供数据导出 excel功能。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2) 对遥感检测的车辆生成检测结果并能够在线预览,检测结果需包含CO、CO2、NO、VSP、林格曼黑度、检测环境参数。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3) 由审核人员输入一个限值,提供超标遥感数据的条件检索、查询显示和人工审核功能,并能够在线生成和预览车主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功能满足的得1 分,不满足不得分。(4)可按照时间段对检测车辆的归属地比例、超标数据(合格、超标、无效)、污染物(包含 CO、CO2、HC、NO)、车流量、燃油种类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结果支持柱状图、饼图、折线图等方式表示。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5) 系统可展示遥测设备实时数据和检测点位的气象信息;同时具有远程标定功能、可实现手动标定、自动标定。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6) 冒黑烟车辆自动识别,并记录车辆车牌、车型、林格曼等级。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7) 冒黑烟车视频自动截取、尾部图片截取不低于 3张。功能满足的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8) 冒黑烟车车牌自动识别,具有前后车牌匹配功能。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9) 黑烟车抓拍系统具有夜间黑烟车识别功能。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10) 黑烟车管理平台具有机动车排气污染评估功能,功能满足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根据演示效果进行评分。(0-10 分)

综合实力(6 分)

1、投标人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 AAA级的得 1 分;AA级的得 0.5 分,A级的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 CMMI3级认证得 0.5 分,CMMI4级认证得 1 分,CMMI5级认证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

技术及实施方案

(5 分)技术方案科学合理,满足招标要求,供货、调试、安装进度计划安排合理、阶段分明,能够保证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得 0-5 分。

售后服务、运维方案

(5 分)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保修承诺。根据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质保方案、系统维护、培训方案进行评价得 0-5分。

注: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否则与之对应项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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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根据《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罚。

特别说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说明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 、企业标 准请参照《 关 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注: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企

业声明函》附带最新证明材料,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企业声明函》及最新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交易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

他人员透露。2.4 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

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在进行资格性检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列,其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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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标3.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3.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

内无质疑投诉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 无效投标及废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没有单独密封封装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 投 标 人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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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1、采购内容

利用通过尾气遥测系统和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城市交通支干道行驶车辆

进行排气污染在线非接触测量,测量结果及图片信息实现三级联网,实现高排放车

辆的管理、控制和分析决策以及提醒警示的功能。

2、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1.采购清单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1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污染物监测主机单元 1 套2 固定水平式机动车污染物监测辅机单元 1 套3 速度加速度测试组件 1 套4 机动车牌照自动识别系统 1 套5 现场监控系统 1 套6 环境气象测量单元 1 套7 工业控制计算机 1 套8 便携式数据处理计算机 1 套9 气体远程自动标定单元 1 套10 配套标准气体及装置 1 套11 光学安装及调整机构定制件 1 套12 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操作软件 1 套13 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数据平台软件 1 套14 正版简体中文 windows 系统 1 套15 杀毒软件 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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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道路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系统 1 套17 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 1 套18 室外安装主机柜 1 套19 室外安装辅机柜 1 套20 安装地基设计、施工及处理 1 套21 供电及网络管线铺设(含电缆及网线) 1 套22 固定式遥测系统安装 1 套23 现场防水处理 1 套24 L型立杆 1 套25 LED显示屏及安装所需的 F型立杆 1 套26 专用网络费用、电费 1 套

2.技术规格及服务需求序号 技术规格及服务需求

1

监测项目:测量项目为: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不透光烟度(PM)、林格曼黑度、黑烟车视频及图像。可有效监测汽油车、柴油车尾气污染物。

2

▲测量原理:1.采用近红外波段的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测量排气中的 CO 和 CO2,采用紫外光源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测量 NO 和 HC(1,3丁二烯);或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光谱测量排气中的 CO、CO2 和 CH,采用紫外光源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测量NO。CO、CO2、NO 和 HC 测量原理不局限于上述光源,其他等效光源亦可。2.不透光度测量应采用 550nm~570nm波长的绿色发光二极管光源或其他等效光源;林格曼黑度可使用视频摄像设备进行拍摄。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3

▲测试距离:遥测系统应具有较长的工作距离,适应不同路面要求,检测双光程长度应不小于 12米;所投产品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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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测量范围:1)CO 为 0%-10%;2)CO2 为 0%-16%;3)HC≤10000ppm;4)NO≤10000ppm;5)不透光烟度 0~99.9%,6)林格曼等级:0-5级。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5

▲测量精度:1)CO: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0.25×10-2,取最大值;2)CO2: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0.25×10-2,取最大值;3)HC:读数值的±15%或绝对误差±250×10-6,取最大值;4)NO: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250×10-6,取最大值;5)不透光烟度(PM):读数值的±5%或绝对值±3×10-2,取最大值;6)林格曼等级:无偏差。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6检出率:汽车在加速状态,尾气排放管后置或在中间条件下,有效检出率大于 80%;

7

重复性误差:CO、CO2、HC、NO、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监测重复性误差不大于±5%,林格曼黑度重复性无误差。

8 单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数据及图片处理时间不大于 1秒,具备昼夜检测功能。9 具有手动和自动标定功能。10 ▲具有机动车速度与加速度检测功能:

1)保证测量精度的车辆速度范围为:10-100km/h;2)车速测量分析时间≤0.5s;3)车速检测误差<1.6km/h;4)加速度检测误差≤0.2m/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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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车长检测功能;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11供电要求:单相交流 220V 或三相五线制交流380V,AC220V±10%,50Hz±1Hz。

12

机动车牌照自动识别系统:1)采用 1/1.8英寸 300 万像素高清智能摄像机;2)可以对车辆的车牌,车身颜色,车型、车标及车辆子品牌等信息进行检测,子品牌识别种类 2000种,3)车辆图像抓获率≥98%

4)车辆牌照识别率≥95%;5)可识别牌照颜色和文字;6)语音校对系统;7)自动学习功能;8)按可信度对识别牌照排序;9)可计算车辆VSP,并筛选、标记出有效数据;10)同一车牌号能根据车牌颜色区分;11)可以批量处理无效数据、无法识别车牌号等;12)支持远程数据上传,可将抓拍的图片上传给终端服务器、FTP 服务器或者后端平台等;13)具有防尘、防水滴,网络防雷、防浪涌等功能。

13

现场监控系统:现场监控摄像机采用数码摄像机或带有数码片格式摄取功能的模拟数码摄像机,可遥控调整其焦距、光圈和转向等,配备网络硬盘录像机。

13.1 现场监控摄像机:1)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1920×1080;2)可支持夜间监控功能;3)水平键控速度:0.1°-18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180°/s。垂直键控速度:0.1°-12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120°/s。水平旋转范围为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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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15°~90°

4)具备较好防护性能,支持 IP66;TVS 6000V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符合GB/T17626.5 四级标准。

13.2 数字硬盘录像机:1) 网络视频输入:8路;

2) 接入带宽:128Mbps;

3) 网络视频接入协议:ACT

i、ARECONT、AXIS、BOSCH、BRICKCOM、CANON、HUNT、ONVIF

(版本支持2.

5)、PANASONIC、PELCO、RTSP、SAMSUNG、SANYO、SONY、VIV

OTEK、 ZAVIO、GB28181;4) 录像分辨率:12MP/8MP/7MP/6MP/5MP/4MP/3MP/1080p/UXGA/

720p/VGA/4CIF/2CIF/CIF/QCIF;5)视频解码格式:H.265(Smart H.265)、H.264( Smart H.264)、 SV

AC、MPEG4、MJ PEG;6) 录像模式:手动录像、定时录像、事件录像、移动侦测录像、报警录像、动

测或报警录像、动测和报警录像;

7)硬盘驱动器:4个 SATA 接口(前置热插拔);

8) 网络接口:2 个,RJ45 10M/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9) 报警输入:16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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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报警输出:8 路;

11) 电源:AC 220V,双电源。

14

环境气象测量单元:1)温度计检测范围为-40℃至 50℃,准确度为±0.5℃;2)相对湿度计检测范围为 5%至 95%,准确度为满量程的±3%;3)风向、风速室外专用,测量范围 0~20m/s,测量精度±10%;4)压力检测范围 70至 102.4KPa,允许误差±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5

工业控制计算机:采用 I5双核处理器,4G DDR2双通道内存或更高,不小于 1G独立显卡、17"液晶显示器,显示 1280×1024 以上(含)TFT-LCD,DVD刻录机,500G 以上硬盘(含),拥有至少 4个USB插孔、集成音频,麦克、集成100M 或 1000M 无线/有线网卡,操作系统为简体中文 windows 系统。(条件成熟情况下免费升级程序,可独立于互联网连接)。

16

便携式数据处理计算机:知名品牌,windows 操作系统,处理器不低于 I5双核,硬盘不小于 256G

SSD,内存不小于 8G,12.5英寸全高清显示屏,无线网卡。17 安全:配有正版杀毒软件,可免费升级时间不低于 3年。

18

配套标准气体及装置:2组 8升防腐内胆的标准气体钢瓶,并带有减压压力显示表的不锈钢减压阀,标准样气满足设备日常标定要求。

19 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20 机动车遥测监测系统综合应用软件性能:

20.1

▲所有软件界面为简体中文,仪器所有软件与windows系统兼容,方便使用。▲有关机动车统尾气遥感监测系软件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便以后系统升级扩展和维护。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20.2 ▲信息格式满足国家《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要求,检测数据、图片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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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可实时上传至环境保护主管单位或委托机构。检测数据满足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省、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的数据格式接入要求,实时视频满足三级联网调用要求,系统支持单路或者同时多路实时视频监控。

20.3

计算机联网控制系统不得改变检测仪器设备的测试原理、分辨率和检测结果,保障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网络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升级性,当检测方法、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能够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系统通过必要接口与国家、省、市、区网络监管系统稳定接入。

20.4

系统在开启电源后自动启动,并对系统的各单元进行自动检测,同时将检测结果给予显示;系统需具备完善的自诊断系统,不符合的可提供故障提醒,检测数据不予保存。

20.5 系统数据应能够以 EXCEL表格的形式制作,数据录入格式参照指定表格制作。

20.6

录像完整并压缩 1/4 格式储存,能储存所有车辆的视频或图象照片,照片和数据应存放在独立文件夹中,车辆图象照片文件名用识别车牌和日期时间组合命名,以便于查找。

20.7

测量数据以数据库记录格式实时记录在硬盘上,同时自动备份,生成文件名中有检测日期。数据记录使用增量记录方式,同一天检测的数据只生成一个文件,并能为用户操作使用。

20.8

具备 2组或 2组以上用户限值输入功能,限值应能根据车辆登记日期选择设置方式,且要求按车辆登记日期设置限值时,除限值能由操作员修改外,其实施标准日期也能由操作员修改。同一天检测的数据只生成一个超限值车辆检测数据记录文件。

20.9

记录内容为:测量时间、地点(软件根据GPS全球定位仪自动记录经、纬度,地点名称由人工输入)、仪器操作人员、车辆行驶中的 CO、CO2、HC、NO、不透光烟度,黑烟车图像、黑烟车视频、黑烟车林格曼黑度等级、道路坡度、环境参数、车辆行驶速度,加速度,车牌,记录容量应保证测量数据、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 1年。

20.10

应具备检测数据上传功能,通过无线和有线互联网能将检测数据上传,上传的数据主要有车牌、车牌颜色、以及排放测试数据,有关数据上传格式和内容将根据用户要求在设备调试时提供。

20.11 可通过操作软件远程对道边遥感监测装置进行手动或自动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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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检测设备的操作控制程序和联网设计应具备数据安全保护功能,防止人为改动。检测设备必须设置网络联接密码,每一名操作人员确定唯一操作密码,只有在输入正确密码后才能进行检测。对被取消资格人员的操作密码要进行锁定,终止其操作权限。应当设置检测标准、系统参数等数据修改的访问权限,防止更改检测结果。系统现场应设置两级管理权限,两级管理权限如下:系统管理员需要密码登录,可以管理系统的所有功能,包括数据、车辆信息、限值与判别限值的修改或导入等。操作员权限不需要密码登录,只具备检测权限和对记录数据、相关检测信息、车辆信息等的阅览权限,具备数据分析、统计、查询等权限。不具备相关修改权限。

20.13系统应具备数据统计、分析、查询能力,统计分析应具备临时限值(由统计分析人员临时输入一个限值)进行超标车辆数量和超标比例统计。

20.14可以根据需要实时或通过查询调用车辆信息和检测数据进行检测数据、车辆照片等打印能力,具备统计分析结果与统计分析图片打印能力。

20.15 具备设备死机报警功能。20.16 具备记录车辆排放状况历史与查询功能。

20.17

能够按站点、时间段、车牌、车型、牌照颜色、车身颜色、本地车辆和外地车辆、排放数据(输入相关边界条件,如:不同组别的 CO 范围值)进行自动汇总、整理、统计、对比、分析存储和打印功能,处理内容也包括(温度、湿度、大气压强等其它参数)。

20.18能实时打印超标车辆的牌照、检测测量值、标准限值、车辆图片等车辆相关参数。

20.19

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测数据库管理系统应可对遥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管理,直接显示出在 6个月内连续 2 次超标的车辆;并可对违法查处、超标车辆管理,提供超标车辆查询,查看功能。

20.20在线升级:管理软件具有升级功能,可以对系统中的设备进行在线或远程升级。

21 ▲道路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系统:前端监测设备可同时监测 PM2.5、PM10、SO2、NO2、CO、O3,各监测模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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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子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结构。测量范围及检测误差:二氧化硫(SO2):(0~1)μmol/mol ,允许误差≤±25%

二氧化氮(NO2):(0~1)μmol/mol,允许误差≤±25%;一氧化碳(CO):(0~20)μmol/mol,允许误差≤±20%;臭氧(O3):(0~1)μmol/mol,允许误差≤±20%;颗粒物 PM2.5:(0~1000)μg/m3,允许误差≤±20%;颗粒物 PM10:(0-2000)μg/m3,允许误差≤±20%;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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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包含高清视频采集设备、黑烟车智能识别仪、黑烟车识别软件等,能够自动识别冒黑烟车辆,具备前后车牌匹配,夜间抓拍黑烟车功能。

22.1 高清视频采集设备:(1)300W 高清卡口抓拍单元,包含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风扇、内置补光灯、电源适配器、网络防雷模块、安装万向节等;(2)图像传感器:采用 1/1.8英寸全局曝光CMOS;(3)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像素;字符叠加时最大可支持2048×2688,视频帧率:在 1~25fps可调;(4)视频压缩支持H.265、H.264、M-JPEG、MPEG4;(5)支持视场倾斜情况下的车辆特征识别,包括车牌、车身颜色、车型、车辆子品牌等,以检测报告为准;(6)电源电压在 AC55V~310V 的范围内变化时,设备能正常工作(7)护罩玻璃透光率≥99%;(8)支持新能源车牌识别功能,以检测报告为准;(9)支持红外模式下的车牌识别功能,识别率≥99%

(10)可支持 TCP/

IP,HTTP,HTTPS,FTP,DNS,RTP,RTSP,RTC,NTP,UpnP,IPv6;DHCP、802.1x 等网络协议(11)支持 Smart264功能,开启该功能后,码流可降低至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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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支持车牌宽度范围从 80*25到 1200*380像素,倾斜角度范围从 0到40度的车牌识别(13)支持主码流同时输出不少于 30路 2048×1536、2Mbps 的 25帧/s图像以提供客户端浏览(14)可支持 19 车型检测,其中车头方向有 15种,包括:两厢轿车、三厢轿车、轿跑、小型轿车、微型轿车、客车、中型客车、面包车、微型面包车、大货车、中型货车、小货车、SUV、MPV、皮卡;车尾方向有 4种,包括:油罐车、微卡、吊车、渣土车识别准确率白天≥97%,晚上≥95%,以检测报告为准。(15)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检测功能,背向识别的种类可达 1500种(区分年份),以检测报告为准。(16)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检测功能,可识别常见的 3600种车辆子品牌,识别准确率白天≥97%,晚上≥90%.

22.2

▲黑烟车智能识别仪:(1)工作环境:温度-20℃~60℃、湿度 5%~95%,无冷凝;(2)主要配置:CPU:I7 及以上、内存:DDR 8G 及以上、硬盘:SATA 7.2K

1TB 及以上、网卡:1000Mbps 网卡X2、操作系统:Windows、USB:

USB2.0X3 或 USB 3.0X2;(3)输出视频格式:MP4(H.264 编码);(4)▲识别设备与北京时间同步,24小时误差小于 1秒并在取证时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 1秒;所投产品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日间黑烟车识别正确率≥80%;所投产品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夜间黑烟车识别正确率≥60%;所投产品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2.3 ▲黑烟车智能识别软件:(1)实时视频分析:采用计算机图像处理算法实现对黑烟车的自动跟踪、自动分析处理、自动识别黑烟车;(2)实时车牌识别:采用机动车牌识别算法对机动车的车牌号、车牌颜色进行识别,车牌号码识别率达到 95%及以上;(3)将报警记录和报警视频自动传输到数据服务系统,系统具备断线远程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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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动重传功能;(4)算法参数配置:实现对视频分析的参数进行人工配置;(5)实现黑烟车前后车牌、图像自动匹配;▲投标人所投产品提供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24 前端遥感检测点定制件及施工要求

24.1

室外安装机柜:机柜内温度可调,内部根据功能要求采用垂直分层结构,制造标准满足 IP55 要求,又有隔热,防震,具备一定强度,防止轻微碰撞受损。预留仪器专用光路透射孔。机柜应有铭牌说明所属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4.2

安装地基设计、施工及处理:1)机柜地基应与道路地基隔离,满足在重型车辆通过时的抗震要求。2)基坑四壁周围砖砌,中间混领土浇注成型,表层用水泥打平。3)预留走线管两根,走线管必须使用防腐防锈钢管,具有一定抗压机耐腐蚀性,直径不小于 12cm,走线管一段入土,另一端尽量靠近设备室侧面,以便于走线及后期维护。4)地基上端平台宽度不小于 30cm,便于使用中机柜的维护与机柜上端设备的检修。5)地基平台内侧用于安装空调机柜,根据机柜尺寸及结构,预留紧固装置,平台中心作磨砂处理。6)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不破坏道路原貌。(如有改变,施工结束后按原貌及时恢复。)7)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

24.3 供电及网络管线铺设(含电缆及网线):1)对前端 1 套检测点设备,设计并铺设供电及网络管线,达到项目现场实际工作需求。2)地下电缆为三芯铜芯电缆,外部为防腐橡胶,中间有铁皮保护,内侧有绝缘橡胶和缓冲橡胶条,铜芯线满足“GB12706-2002”要求。3)参考型号:ZCYJV22 3×6(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铠装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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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缆槽深度不小于 60cm,槽底打平,在有坡度路面,要保障槽底坡度不大于 15度。5)电缆线需先用 PVC 地下专用保护管套接,连接处作防水处理。6)电缆槽底部先铺设一层细沙,将处理好的电缆线铺设在电缆槽底部细沙上,然后在电缆上部摆放一层砖,最后用土覆盖。7)在电源进线端使用防雷保护器,电表下端使用漏电保护器,防止雷暴及触电风险,如果开关及电表室外使用,需使用专用室外电力保护箱。8)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不破坏道路原貌。(如有改变,施工结束后按原貌及时恢复。)9)传输网路使用 20M 以上光纤传输,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10)单个检测点带宽满足所有图片及检测数据实时、同步传输回监控中心且监控中心可实时、同步操控前端系统、设备的要求。

24.4

固定式遥测系统安装:1)立杆安装;2)机柜安装;3)激光遥测系统设备安装;4)摄像机安装。5)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

24.5

现场防水处理:1)防尘、防水、防盗、耐腐处理;2)机柜底座、走线槽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要求,预留走水通道,外部密封。3)敷设地下管线、安装地基及检修井需防水。4)外路面施工材料需满足防水要求。

24.6

安防配套建设:在检测点现场,根据现场规划,每个监测点设置 1 套安防监控设施,可实现远程端自动控制,视频资料可以随时调阅,要求监控录像存储周期不小于 30日历日。

24.7 安装调试:结合远程端数据中心服务器,对现场 1 套现场检测点遥测设备、车牌识别系统、速度加速度测试单元、环境参数测量单元等软硬件进行安装调试并满足本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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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需求。

24.8

LED屏:LED全彩信息屏支架悬臂式 F型支架悬臂下净高 6米,面积>6.14m2 ,像素点间距:10mm,扫描方式:静态恒流,灯体规格:SMD3535 白色封装,整屏平均光强:≥7500CD/平方米(法线方向),刷新频率:≥120帧/秒。帧频:≥60帧/秒,可视距离:10-200m。系统工作湿度:10%-90%。系统工作温度:-20℃~+65℃。使用寿命:>10 万小时。▲投标品牌具有商标注册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品牌生产企业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品牌产品具有 3C 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品牌厂家具有自主研发的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软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级证书,软件著作权人须与 LED显示屏品牌生产厂家为同一厂家(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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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1)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方法)》(HJ845-2017);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标准(JB/T 11996-

2014);3)必须符合《江苏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32/

T2288-2013》。3.服务要求

(一)安装和调试: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供应商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二)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三)技术培训: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单位人员能完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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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修)期:项目免费运营期 5年(自正式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2、故障响应时间:在服务期内要求每季度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

量问题时或故障时,响应时间为 24小时,遇到紧急突发事件远程无法解决,工程师应在 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3、技术资料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零部件目录;配置清单、分项及耗材价格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4、其它要求:1)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

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方法)》(HJ845-2017);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通用技术标准( JB/T 11996-

2014)3)必须符合《江苏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32/

T2288-2013》。4)必须符合《机动车遥感检测平台联网规范》。

5、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

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配置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

2、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产品及其供货、配件、材料及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人工、机械、培训、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以及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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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一切费用。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4、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人验收通过。6、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如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则应按照如下执

行:若为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则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 .详见财库〔2019〕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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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1、合同主要条款1.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鉴证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鉴证方与卖方所达成

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

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实验室、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6)“卖方”系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7)“鉴证方”系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1.2技术规格 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1.3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1.4 包装要求1.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1.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1.5 生产和装运条件1.5.1 供应商在材料准备、加工、设备运输前均应得到采购人书面指示,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和加工前,对设备技术要求、数量、外形进行调整,双方协商解决,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数量调整时单价不变,总价按数量进行调整;技术要求、外形调整时按投标书中相同或相近标准价格进行调整,没有相同和相近的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商议确定。

1.5.2根据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采购人在货到十个工作日内负责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供应商负责,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费用追加。1.5.3 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1.6 付 款1.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1.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① 发票原件;② 合同副本;③ 装箱单(内附出厂合格证明);④ 验收合格证书。1.6.3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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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货到现场,安装调试结束,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甲方每年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五年付清合同全款(不计利息)。

凭验收合格手续和收据原件,鉴证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7伴随服务

1.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1.7.2除第 1.7.1 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①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②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③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

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④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8 质量保证1.8.1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1.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1.8.3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9检 验1.9.1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十(10)天内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10索 赔1.10.1 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使用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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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卖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1卖方迟交货1.11.1卖方应按照承诺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鉴证方。买方、鉴证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 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2误期赔偿 除合同条款第 1.11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和使用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13 不可抗力1.13.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11 条、12 条和 17 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鉴证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1.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鉴证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天以上时,买方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4 税费1.14.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14.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15履约保证金1.15.1卖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15.2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15.3履约保证金应按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条件之规定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 1.16仲裁1.16.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 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16.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16.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16.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17违约终止合同1.17.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使用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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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17.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7.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8破产中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19转让 除买方和鉴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0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0.1 合同应在买方、卖方、鉴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买方、卖方、鉴证方各执一份,报送邗江区政府采

购管理办公室一份。1.20.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鉴证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

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0.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签订合同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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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服务承诺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

要求如下: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

式加以解决。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交货期、保修期时限、培训、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等)。在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产品的

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写明保修期后的维修收费标准,维修备件库地点(离扬州最近)、及厂家维修站地

点(离扬州最近)。列出易损件及主要配件保障情况及价格,产品日常使用耗材的优惠价(率),按百分比计算。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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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 件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根据贵方 号投标,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供应商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肆份投标函资格证明开标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货物和服务合格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需求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

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

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

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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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交易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 址:电 话:传 真: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章):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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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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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证明格式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1)投标人名称:(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2> 流动资金:<3> 长期负债:<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不少于 2 项,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

买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万元) 出 口(万元) 总 额(万元) 年 年 年

4、投标人营业执照5、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政府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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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表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单位:

元)投标保证金 备注

注:表中:“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的价格一致。投标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表格内容)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 计行数不够可以增加投标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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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原件不需装订,投标时请单独密封递交。同时在投

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4.如其他章节对分项报价表有具体要求的,以其他章节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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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 章:注:行数不够可增加,若有优惠条件请注明。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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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 明

注: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表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商务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此表可延长除本偏离表列示的偏离外,招标文件的要约均为响应,若有偏离视为错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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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 , 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

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开标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

五、自觉接受邗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

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9、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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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注: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证明材料,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企业声明函》及最新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11、投标确认函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本单位将参加贵中心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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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备注: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请投标人将此函原件在 2019 年 10 月28 日上午 11:00 前(北京时间)送至或快递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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