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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RJ20G1-2020001

招标人: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管理部门: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公章)

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 RJ20G1-2020001

日期:2020年 4 月

5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须知4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24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26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36

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49

第1章 招标公告

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名称)已由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复[2019]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

2.2 项目编号:RJ20G1-2020001

2.3 建设地点:武宣县黔西工业园区

2.4建设内容和规模:改扩建道路总长11722.53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千米/时(下穿路段按30千米/时控制),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布置,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电力套管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89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4823.8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服务周期:

2.5.1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程施工阶段造价跟踪审核(即已完工程量、现场签证、工程变更造价、月进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项目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5.2 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各阶段咨询服务成果提交时间的具体时间节点满足委托人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2.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均须足额按时交纳,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以下账户(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以下五家银行任选一家,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108420029100126876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0145101040013908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45050110207700000304

(4) 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72003500000000001769

(5)开户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3010029856667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宣县太平路支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业。

3.2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截标时间现场收取及开具凭证。投标人需现场递交廉洁承诺书、退保函、银行回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代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11 日 10 时30分,地点为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 交易服务单位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72-521404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uxuan.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宣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旁 地址:武宣县城东路御林君邸八栋三单元

联系人:陆夏莹 联系人:黄衍蕾

电话: 0772-5216059 电话: 0772-5212020

2020年 月 日

第2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项目建设单位: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夏莹

电话:0772-5216059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衍蕾

联系电话:0772-5212020

3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

项目编号: RJ20G1-2020001

4

建设地点

武宣县黔西工业园区

5

建设规模

改扩建道路总长11722.53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千米/时(下穿路段按30千米/时控制),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布置,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电力套管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89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4823.88万元。

6

服务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各阶段咨询服务成果提交时间的具体时间节点满足委托人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8

招标范围

提供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程施工阶段造价跟踪审核(即已完工程量、现场签证、工程变更造价、月进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项目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9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跟踪审计能力的企业。

2、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资格审查内容

详见“9.2资格后审资料”

12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15天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2、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形式: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原件递交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文本格式(word)。不按要求提交的投标疑问或澄清要求,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通知确认

不需要确认。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补遗或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14

投标报价规定

报价要求:

1、投标人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本项目投标报价B采用下浮系数报价形式。投标报价范围40%≤B≤60%,无效报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5

报价采用的币种

下浮系数报价

16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7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均须足额按时交纳,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以下账户(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以下五家银行任选一家,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108420029100126876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0145101040013908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45050110207700000304

(5) 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72003500000000001769

(5)开户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5003010029856667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宣县太平路支行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一份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和退保函(都需加盖公章),方便交易中心退还时使用。

2、 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项目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的,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按审核表所填的相关银行信息退还1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给投标人,不中标单位不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3、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 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 、 退款申请书;

(2) 、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 原交款票据复印件(银行交款票据复印件) ;

(4)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 、 该项目中标单位与业主所签订合同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请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

18

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不要求

19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电子版一份

20

技术部分

编制要求

具体的编制要求:{图纸规定A3或者投标人自行确定、文字规定A4}

2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 6 月 11 日10时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22

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 6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3、开标时投标人须单独准备以下资格证件材料核验: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证明材料复印件、④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⑤拟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到会提供)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开标顺序:随机。

23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4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商务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技术类专家2人、商务类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4

评标标准及办法

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25

类似项目

指:市政道路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26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其金额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 号“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 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

费率

中标金额

服务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采用差额累计算法计算。

27

履约保证金

28

备注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所需核验的材料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递交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其投标无效。

8

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一) 总则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位置、周边环境、地质与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道路交通、电力、电信、上下水、 热力、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拟建项目性质、内容、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批准单位及资金来源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篇“技术要求与技术规范”。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8项。

2、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2.1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单位不组织投标单位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建议投标单位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二) 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

第3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

4.2 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以发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电子版本文件。 5.2招标文件的补遗或修改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补遗或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主动或应投标人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6.3当后发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之间存有不一致时,应以后发的补遗或修改通知为准。

6.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遗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涉及到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改变的答疑文件、补充文件、修改文件的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期不少于15天。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由投标人自行编册装订成三册。

9.1资格后审资料:【投标人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下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⑴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⑵投标单位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项目总负责人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19年 10 月~2019年 12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⑶投标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⑷投标单位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⑹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8) 类似项目:提供1个市政道路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2商务部分内容应包含: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2017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

(5)2017年以来投标人信誉实力资料;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企业财务状况资料(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等。

9.3技术部分内容应包含:

(1)对本项目服务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服务方案(应据项目实际要求描述如:跟踪审计规划方案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建议的技术服务、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有招标内容做完整报价,报价应是唯一报价,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1.2投标人必须结合自身情况报价,经评委小组评审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单位总报价(最后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12、投标货币

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5项。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3 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

1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4.5办理交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务必在交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项目名称,以免耽误投标。

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无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数据表”第19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或加盖印鉴。否则影响其投标响应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密封袋内,内层密封袋的包封上应标明 “正本”、“副本”;最后再将两个内包封密封在同一个外包封中袋中。

17.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注:

17.2.1 写明招标人名称;

17.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⑴ 招标编号;

⑵ 项目名称;

⑶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⑷ 投标人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便本须知第17.4、第17.5 条规定的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7.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4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封口处须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5 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本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的地点,由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21项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 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的,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0.2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3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或委托代理投标相关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转账(电汇)底单原件、汇票原件等证明资料,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工期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

(8)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如有);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0)开标结束。

2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相关位置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采用委托代理人形式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函中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含义不明确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在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文件和/或资料的;

(9)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开标结束拒绝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且经招标投标监督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

(12)投标人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然无理取闹的;

(13)投标人未能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

(1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5)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20.5至本项目的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六) 评 标

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1.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评标的内容与程序

22.1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22.2 评标程序如下:

22.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存在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况。投标人未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予进入技术评审。

22.2.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审。

22.2.3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3、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23.2.1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3.2.2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3.2.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3.2.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的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方案是否提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方案大纲与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不一致,或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投标文件的陈述与澄清

25.1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6.1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的排名。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和定标。评标标准及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26.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 授予合同

28、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8.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9、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29.1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信息按要求在法定媒体上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29.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招标人应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30、合同的签订

30.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日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洽谈签订合同事宜。

30.2 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按照本须知第29款与另一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30.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29款与另一中标候选方案的投标人签订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合同。

30.4 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中标价提高(指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9款选择另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导致中标金额高于违约中标人的中标价),所超出违约中标人的中标价部分由违约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 其它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31.1招标代理费收取: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31.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上述金额向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

32、其它

32.1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2..2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2.3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2.1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4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2个工作日内对质疑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32.5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招标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2.6 投诉

32.6.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投诉。

32.6.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5)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2.6.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投诉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复印件。

32.6.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6.5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32.6.6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投诉活动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按上述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活动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监管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扩建道路总长11722.53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千米/时(下穿路段按30千米/时控制),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布置,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电力套管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89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4823.88万元。

3、项目地点:武宣县黔西工业园区。

二、跟踪审计的主要职责范围:

从实施(施工)到竣工结算(决算)各阶段各环节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方案,确定控制目标,参与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2.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审核,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作出判断,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3.对建设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合理性、合规性作出判断,及时指出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4.配合广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对以设计图纸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负责;

5.参与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6.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进场检查和验收,看是否符合预算或者上控价要求,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7.参加工程例会,配合委托人(招标人)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工程协调工作,每月向委托人(招标人)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汇报,进行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咨询人(中标人)应派其团队中至少1名工程师常驻现场,做好设计、施工变更及各项隐蔽工程的现场勘察,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做好记录(含拍照或摄像),参与基础等隐蔽工程现场工程量验收并核实隐蔽工程量,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隐蔽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核;

9.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各项签证,并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对于设计变更及施工组织方案变更,提出多方案经济分析供招标人选择;

10.及时审核单体、分阶段竣工的分部分项目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咨询成果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人归档;按月出具跟踪审计工作月报。

11.参与施工过程各项工程索赔处理,提供工程造价争议咨询服务,严格控制索赔,对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委托人(招标人)损失提出反索赔;

12.协助委托人(招标人)签订审核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等建设工程其他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13.工程竣工后,收集整理各阶段造价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移交委托人(招标人)存档;

14.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决算;

15.参与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

16.其它有关跟踪审计的相关事宜。

三、对咨询人的工作进度要求:

预算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在收到委托人完整的资料后当日起45个自然日内提交造价文件;工程进度款、签证单、变更单在收到委托人完整的资料后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文件;结算文件在收到委托人完整的资料后当日起60个自然日内提交结算文件;咨询人没按约定时间提交阶段成果资料文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四、服务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各阶段咨询服务成果提交时间的具体时间节点满足委托人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五、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六、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派其团队中的人员常驻现场,跟踪审计必须要有至少1人在施工现场驻场。施工期间应每天派工程师到施工现场查看,每月出具考勤登记表。必须参加工地例会,做好设计、施工变更及各项隐蔽工程的现场勘察,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做好记录(含拍照或摄像),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各项签证,并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审核过程中的变更及签证项目所增减工程量的工程造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控制工程成本。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八、成果文件资料及要求:

8.1咨询成果文件一式陆份。

8.2各阶段工程量计算底稿一份(电子版)。

8.3提交的咨询成果资料的份数应满足委托人招标、报批报建、办理建筑物产权的实际需要。

8.4所有成果资料文件电子文档和光盘各一份。

十、劳务费支付方式:

以暂定投资额作为计费基数,按投标下浮系数计算暂定合同酬金。合同签订后并开展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支付全过程审计综合咨询费暂定合同价的20%,其他具体支付方式详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

第四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 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武宣龙从作业区进港大道全过程跟踪审计。

2、工程地点:武宣县黔西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改扩建道路总长11722.53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千米/时(下穿路段按30千米/时控制),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布置,主要建设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电力套管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489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4823.88万元。

4、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若建设内容有调整,以实际调整的建设内容为准。若建设规模有调整,以实际的建设规模为准。

5、项目估算总投资:489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4823.88万元。

6、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7、服务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各阶段咨询服务成果提交时间的具体时间节点满足委托人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8、其他: 无 。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职责范围

对建设项目从实施(施工)到竣工结算(决算)各阶段环节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包括(1)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大宗设备招标材料询价、隐蔽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签证审计、设计更改审计、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设备和材料进场验证等);(2)工程结算审计和配合决算以及勘探、检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的审计等咨询服务。

跟踪审计工作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方案,确定控制目标,参与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2.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审核,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作出判断,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3.对建设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合理性、合规性作出判断,及时指出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4.配合广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审;对以设计图纸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负责;

5.参与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6.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进场检查和验收,看是否符合预算或者上控价要求,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7.参加工程例会,配合委托人(招标人)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工程协调工作,每月向委托人(招标人)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汇报,进行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咨询人(中标人)应派其团队中至少1名工程师常驻现场,做好设计、施工变更及各项隐蔽工程的现场勘察,须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做好记录(含拍照或摄像),参与基础等隐蔽工程现场工程量验收并核实隐蔽工程量,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隐蔽工程变更工程量进行审核;

9.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各项签证,并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对于设计变更及施工组织方案变更,提出多方案经济分析供招标人选择;

10.及时审核单体、分阶段竣工的分部分项目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咨询成果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委托人归档;按月出具跟踪审计工作月报。

11.参与施工过程各项工程索赔处理,提供工程造价争议咨询服务,严格控制索赔,对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委托人(招标人)损失提出反索赔;

12.协助委托人(招标人)签订审核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等建设工程其他合同、材料设备招标合同;

13.工程竣工后,收集整理各阶段造价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移交委托人(招标人)存档;

14.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决算;

15.参与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

16.其它有关跟踪审计的相关事宜。

三、服务期限

四、酬金或计取方式

1.本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 (¥ 元)。

2.计取方式:以暂定投资额作为计费基数,按投标下浮系数计算暂定合同酬金。本项目参考《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价协字[2019]15号文),咨询人最终跟踪审计服务费=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审计费+竣工结算审核费,其中:(1)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审计费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造价乘以(1-投标下浮系数)计算。(2)竣工结算审核费按桂价协字[2019]15号文中的6.1(基本费+效益费)乘以(1-投标下浮系数)计算。

3.跟踪审计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量和全套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造价审计资料作业、指导、配合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应包括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

7.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8.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七、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八、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来宾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书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监督管理部门及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2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项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领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中的计量原则,以及其它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咨询资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在签订本咨询合同之日起2日内向咨询人提供工程的有关资料。咨询人应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如有遗失,委托人有权索赔。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2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1.本合同收费依据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价协字[2019]15号文),优惠下浮系数为 % ,合同总价为暂定为 万元,最终价格以审定的结算造价金额为计费基准进行结算。双方同意本项目合同签订并开展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20%;

2.施工过程造价审计费阶段,咨询人委派工程师驻场服务后第二个月起,委托人于每月10日前向咨询人支付施工过程审计服务费: 元,累计不得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60%;

3.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阶段,咨询人提交竣工结算初步成果后(评审稿)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费用至暂定合同总价的80%。咨询人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结算审核报告,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审计结论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4.咨询人需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委托人后才支付费用。

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部分 补充协议条款

一、咨询人(中标人)对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质量必须符合委托单位的要求,项目责任人必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否则委托单位有权解除合同。项目责任人在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要求当面咨询时,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约定地点。

二、咨询人(中标人)在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中对重大事项采用的审计方法以及重要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由委托单位决定和处理。

三、咨询人(中标人)初审结果在同施工单位交换意见前,首先向投资或建设单位及委托单位报告审计情况,同时报送初审结果,经投资或建设单位及委托单位同意后,再同施工单位交换意见。咨询人(中标人)在出具正式的单项工程“价款审核报告”之前,应将该单项工程价款审核结果((“定案表”经相关单位签字)连同相关审核资料送交委托单位复核。

四、咨询人(中标人)根据经委托单位复核同意后的结果,出具正式“价款审核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存在问题”、“审计建议”等内容;受托单位对出具的“价款审核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五、 咨询人(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托单位将解除本合同,并追回预付的审计服务费;委托单位将取消咨询人(中标人)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资格,今后不再安排其参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相关业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无故放弃受托项目的;

(2)向他人转让受托项目的;

(3)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4)收受施工单位钱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有失公正的;

(5)参加投资或建设、施工等相关利益单位的宴请等,可能影响审计结果公正的;

(6)串通、协助投资或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弄虚作假,故意提供不实或虚假的审核报告,骗取政府建设资金的;

(7)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核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

(8)故意隐瞒跟踪审计中发现的投资或建设、施工等单位或相关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

(9)利用审计结果与投资或建设、施工等单位进行交易的;

(10)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委托单位派出的审计组根据需要,可抽查咨询人(中标人)审计过程的某些环节或事项。对抽查中发现受托单位跟踪审计力量不足的,委托单位有权加派其他中介力量介入本工程的跟踪审计,力量严重缺乏的,委托单位将解除本合同;对抽查中发现有误差的,启动追究程序,对咨询人(中标人)按误差等额扣减审计费,对有过失的参审人员追究责任;对审计结果经复核发现有明显失误、异常或者核减(增)误差率超过被复核事项审定金额的3%,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不予支付审计服务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可向跟踪审计人按合同审计服务费的30%至70%进行索赔。

七、咨询人(中标人)每月底向委托单位和建设单位报送当月跟踪审计月报。

八、跟踪审计工作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报表进行程序性审查;对材料(设备)的定价、采购进行监督。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 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不得开封)

一、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包括: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下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⑴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⑵投标单位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项目总负责人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19年 10月~2019年 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⑶投标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⑷投标单位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⑹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8)类似项目:提供1个市政道路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

1、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项目总负责人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19年10月~2019年12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8、类似项目:提供1个市政道路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由投标单位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如实提供)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封面格式)

正/副 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不得开封)二、商务部分

目录

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2017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5)2017年以来投标人信誉实力资料(如有);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企业财务状况资料(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等。

1、投 标 函

(招标人) :

1、根据已收到的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用下浮 %进行投标(《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价协字[2019]15号)为计算标准),该服务费已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工作及其相关服务工作的所有内容,质量要求: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按服务期: ,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跟踪审计工作。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组建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服务期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跟踪审计工作。

投 标 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资质等级: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职称:

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费下浮系数: %。

投标保证金(数额、方式):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周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是或否)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质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是或否)

备注:

备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报价形式。投标报价范围40%≤B≤60%,投标报价应在有效报价范围报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如不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 立 日 期

现 有 职

工 人 数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等 级: 证书号:

备注:

附:投标人企业概况资料等。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017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委托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造价

金额

(万元)

委托时间

完成时间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或定案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或定案表不能体现建筑造价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5、2017年以来投标人信誉实力资料(如有);

6、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企业财务状况资料(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等。

(封面格式)

正/副 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不得开封)

三、技术部分

技术标部分

技术部分内容应包含: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

(2)服务方案(应据项目实际要求描述如:跟踪审计规划方案、投标人建议的技术服务、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技术培训、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格式自拟)

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资格及符合性鉴定审查评审标准

先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再进行符合性鉴定评审,只有资格、符合性鉴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评。

⑴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⑵投标单位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附项目总负责人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19年 10月~2019年12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⑶投标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⑷投标单位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⑹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8)类似项目:提供1个市政道路类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格、符合性鉴定评审项中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初步审查视为不合格,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以下各项组成的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

报价分

(10分)

1、评标基准值(A)的计算方式

(1)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将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分别为B1、 B2、 B3、 ... Bn ;n为有效投标人个数;p=(n-5)/2,p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有效投标人:经评委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且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

有效报价范围:40%≤B≤60%。【备注: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

(2)n为奇数时,从最高的投标报价Bn开始去掉p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B1开始去掉p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去掉一个),最后取5家有效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值(A)计算范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A);

计算公式:A=(B(p+1) + B(p+2)+...+B(n-p))/5

(3)n为偶数时,从最高的投标报价Bn开始去掉p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B1开始去掉(p-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去掉一个),最后取5家有效投标人报价进入评标基准值(A)计算范围,再取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A);

计算公式:A=(Bp + B(p+1)+...+B(n-p))/5

(4)在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5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A)。计算公式:A=(B1+B2+B3+...+Bn)/n

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方式。投标报价范围40%≤B≤60%,无效报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以下浮系数报价作为评分基础。按上述选择的方式计算评标基准值(A)。

(2)某投标人的下浮系数报价(Bn)等于评标基准值(A)时得满分100分;投标人下浮系数报价(Bn)和评标基准值(A)相减,Bn-A>0(为正数)的,每(+1%)值扣1分;Bn-A<0(为负数)的,每(—1%)值扣0.5分;从而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本项满分10分,扣完10分为止。注:全过程工程跟踪咨询服务费=造价咨询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3)计算公式:

(Bn—A)值为正数时,投标人报价:Bn得分=10—1×(Bn—A)/(+1%)

(Bn—A)值为负数时,投标人报价:Bn得分=10—0.5×(Bn—A)/(—1%)

企业业绩、实力分

(30分)

(1)企业业绩(满分12分):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