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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81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陳宜華 1 、賴新生 2 1 2 廣州中醫藥大學針灸推拿學院 摘要 目的:研究針刺對小兒腦性癱瘓患兒的 肌力、肢體運動功能、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等 方面的影響。方法:本研究將 115 例已確診 的小兒腦癱患兒按 3 2 的比例分為針灸組、 中藥組兩組,其中針灸組 69 例,中藥組 46 例。觀察兩組患兒治療前後的肌力、肢體運 動功能(採用肢體運動功能評分)、日常生活 活動能力(採用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兩 組肌力改善情況、 MAS 評分及療效和 Barthel 指數評分及療效。結果:在兩組肌力比較中, 治療後上、下肢肌力針灸組較中藥組為高, P 值=0.000 0.000 ,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 組治療後 MAS 評分針灸組較中藥組高,兩 組比較 P 值=0.000 ,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 組治療後 MAS 評分療效針灸組優於中藥 組,兩組比較 P 值=0.000 ,差異有顯著性意 義。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針灸組較中 藥組高,兩組比較 P 值=0.000 ,差異有顯著 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療效針 灸組優於中藥組,兩組比較 P 值=0.000 ,差 異有顯著性意義。結論:本文研究結果表明 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具有顯著療效。其不 僅可明顯改善患兒上下肢肌力(上下肢比 較,肌力改善又以下肢明顯),促進患兒的肢 體運動功能,還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患兒的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針灸療法治療小兒腦性 癱瘓是安全的,無明顯不良反應。本研究對 指導臨床選用最佳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方 案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也為今後進一步的機 理探討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小兒腦性癱瘓、針刺、肌力、肢體 活動功能、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前言 腦性癱瘓(Cerebral PalsyCP)是一個 古老的疾病,曾被認為是不治之症,是小兒 通訊作者:陳宜華 話:(02) 23569936 通訊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 110-4 2F 接受日期:2009. 9. 24 E-mail[email protected] 審查修正: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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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81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陳宜華1、賴新生2 1洪 麗 妃 中 醫 診 所 2廣州中醫藥大學針灸推拿學院

    摘要

    目的:研究針刺對小兒腦性癱瘓患兒的肌力、肢體運動功能、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等方面的影響。方法:本研究將 115 例已確診的小兒腦癱患兒按 3:2 的比例分為針灸組、中藥組兩組,其中針灸組 69 例,中藥組 46例。觀察兩組患兒治療前後的肌力、肢體運動功能(採用肢體運動功能評分)、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採用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兩組肌力改善情況、MAS 評分及療效和 Barthel指數評分及療效。結果:在兩組肌力比較中,治療後上、下肢肌力針灸組較中藥組為高,P 值=0.000、0.000,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針灸組較中藥組高,兩組比較 P 值=0.000,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療效針灸組優於中藥組,兩組比較 P 值=0.000,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針灸組較中

    藥組高,兩組比較 P 值=0.000,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療效針灸組優於中藥組,兩組比較 P 值=0.000,差異有顯著性意義。結論:本文研究結果表明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具有顯著療效。其不僅可明顯改善患兒上下肢肌力(上下肢比較,肌力改善又以下肢明顯),促進患兒的肢體運動功能,還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患兒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針灸療法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是安全的,無明顯不良反應。本研究對指導臨床選用最佳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方案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也為今後進一步的機理探討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小兒腦性癱瘓、針刺、肌力、肢體

    活動功能、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前言

    腦性癱瘓(Cerebral Palsy,CP)是一個古老的疾病,曾被認為是不治之症,是小兒

    通訊作者:陳宜華 電 話:(02) 23569936通訊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 110-4 號 2F 接受日期:2009. 9. 24

    E-mail:[email protected] 審查修正: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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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痹後,提出以肢體運動障礙為主的致殘性疾病(1)。1839 年,由英國學者Willian Jahn Little博士發現。 腦癱是小兒的多發病,是繼脊髓灰質炎控制之後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慢性疾病,已成為小兒致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對患兒、家庭及社會造成了深遠的影響,大量兒童終生殘疾也成為新的公共衛生和社會問題(2)。 近年來,針灸逐漸成為臨床上腦癱的一種重要康復手段,國內運用十分廣泛,出現了龐大的醫療群體,並獲得了較好的群眾基礎。與現代醫學相比,採用針灸治療腦癱,其理論基礎頗具特色,其方式獨一無二,而且簡便使用,適合推廣。但在許多方面仍存在不足,如臨床欠缺規範,機理研究匱乏等,因此阻礙了其療效的進一步提高,也不利於與國際接軌,故極有必要發展相關研究以統一臨床認識,闡明治療機理。 本研究對腦癱患兒進行了臨床對照分析,並通過肌力、肢體運動功能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估來進行各組的療效評定,旨在探討不同施加因素下針刺的治療作用及機制,對指導臨床選用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方案提供參考,也為今後進一步的機理探討奠定基礎。

    文獻研究 一、中醫學對小兒腦性癱瘓的認識

     疾病概述 中醫學中沒有“腦癱”這個詞,但從其

    臨床症狀來看,應屬於中醫學“五遲”、“五軟”、“痿證”範疇。是由於先天胎稟不足,

    精氣未充,肝腎虧損,或後天失於調養,脾胃虧損,氣血虛弱,筋骨肌肉失於濡養所致。治療應以補益肝腎、填精益髓、培育後天脾胃為原則(3)。

     病因病機 小兒腦性癱瘓的發病原因,中醫主要從先天因素、生產因素、後天因素三方面考慮。 病機通常從腎精不足、肝腎虧損、血滯心竅、脾胃虛弱、瘀阻腦絡、痰濁內蒙、外邪内侵等七方面予以解釋(4)。

     中醫學對腦癱表現的相關描述 腦癱的表現主要存在於五遲、五軟以

    及痿證的描述中,其併發症則可見於癇證、痴呆、失語、耳聾、目偏視等證中(5)。

     中醫學對小兒腦性癱瘓的診察 中醫學診斷小兒腦性癱瘓通常也是從

    望、聞、問、切四個方面進行的(6)。  望診 小兒不會用語言表達自己的病情,

    但其臟腑嬌嫩,反應靈敏,臟腑症證每能形諸於外,因此,望診對於診察小兒疾病意義重大。對於腦癱患兒,望其神色、形態,審其苗竅,觀其指紋為主要的診察內容。

     聞診 對於腦癱患兒,聞其啼哭、語聲及

    其氣味較為重要。腦癱患兒的哭聲多長時間地持續不停,其聲音尖利或微細而弱。伴有語言障礙的腦癱患兒平時不主動說話,即便說話也言語簡短、詞彙貧乏,說話不流利或言語不清晰。另外,腦癱患兒一般不會描述自己的分泌物情

  •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83

    況,家長或醫生可通過嗅其氣味進行辨別。患兒小便腥臊、大便臭穢多為痰熱內蘊,腑氣不通;大便稀薄、無明顯臭味多為脾腎兩虛。

     問診 較小的乳幼兒不會語言,較大的兒

    童又不能正確訴說自己的病痛,再加上腦癱患兒有的伴有語言障礙,因而問診主要是問患兒的家長或保育員,以了解患兒的情況。

     切診 包括脈診和按診兩方面。腦癱患兒

    常見的脈象主要有浮脈、沉脈、遲脈、數脈、滑脈、澀脈、細脈、弦脈、弱脈。按診主要應切按頭部、四肢、皮膚、胸腹等部位。

     治療  治療原則 腦性癱瘓的治則主要包括調整陰

    陽、扶正祛邪、治標與治本和針藥併施、多法併治四個方面(7)。

     治療方法  中藥治療(8-10)

     針灸療法  推拿療法 針灸能疏通經絡,解痙,降低肌張力,

    也能提高肌力,阻止病理反射,建立新的條件反射,能開啟大腦的代償功能;推拿按摩緩解攣縮,利關節伸屈,平衡肌力;中藥重在治本,補益肝腎,健脾益氣,溫經活血祛瘀,醒腦開竅益智。以上多種方法併舉,改善腦功能,提高智力,糾正異常姿勢,使其趨向正常。因其具有經濟、

    簡便、易被接受、療效好的特點,現正被世界各國治療腦癱的專家所採納。

    二、西醫學對小兒腦性癱瘓的認識

     定義及流行病學 腦癱,即小兒腦性癱瘓的簡稱,又稱

    腦性麻痹(cerebral palsy, CP),1988 年中國首屆佳木斯小兒腦癱學術研討會通過的定義為:是小兒在出生前到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於各種原因所致的非進行性腦損傷引起的以中樞性運動障礙和姿勢異常為主要表現的臨床綜合症,可伴有智力低下、癲癇、行為異常、感知覺障礙等(11)。

    其發病率國外報導為 1.5-5‰活嬰,多數集中在 2-3‰。

    中國國內發病率約為 1.8-4‰,西北偏遠地區可達 5.6‰,占小兒神經與遺傳諮詢門診人數的首位,國內各地發病率報導不一 (12,13)。

     病因病理  發病原因 一般認為發達國家CP的病因多以

    產前為主,而發展中國家以產時和產後病因多見。近年來有關腦癱病因的研究多集中於以下幾方面 (14,15):

     早產/低出生體重  腦室周白質軟化  孕期感染  出生窒息  病理機制 CP 腦組織損傷表現為:雙側大腦皮

    質的邊緣有對稱性分佈的硬化和神經元脫失(腦回瘢痕);腦白質的彌散性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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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膠質增生);紋狀體和丘腦的神經元脫失、膠質增生和髓鞘過度生長。

     臨床表現和分型  臨床表現  運動發育落後,主動運動減少  肌張力異常  姿勢異常  反射異常  CP的臨床分型(16)

     按臨床特點分型 可分為痙攣型、手足徐動型、強

    直型、共濟失調型、肌張力低下型、震顫型及混合型。

     按受累部位分型 可分為四癱、雙癱、雙重性偏癱、

    偏癱、截癱、三癱及單癱。  診斷、鑒別診斷和評估  診斷 CP 的診斷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母孕期、圍生期、新生兒期有高危因

    素的病史及特異症狀。  具有發育神經學的症狀  神經學症狀(17)

     輔助檢查  鑒別診斷 CP 需與扭轉痙攣、腦白質營養不

    良、大腦半球良性腫瘤、小兒頸椎損傷、脊髓腫瘤及先天畸形等脊髓病變、孤獨症、GM1 神經節苷脂病Ⅰ型、小腦退行性病變、21 三體綜合症、嬰兒進行性脊髓性肌萎縮症、先天性韌帶鬆弛症及先天性肌營養不良等疾病鑒別。

     評估

    CP 的病情可按如下方法評估,目前國際大都採用這兩種方法對患者病情進行半定量分級。

      WHO 運動障礙分級 1 級 活動不靈,日常活動不受影

    響,如行走、登梯和用手操作。 2 級 日常活動受影響,可獨立行走

    和握物,手指活動受限。 3 級 5 歲以前不能行走但能爬或

    滾,不能握物但能扶物。 4 級 喪失有作用的運動功能。   Ashworth痙攣評分 此方法用於評價痙攣性 CP 的肌

    張力增高情況。 0 級 無肌張力增高。 1 級 肌張力輕度增加,被動活動肢

    體時,在關節活動範圍未出現小的阻力或出現突然卡住和釋放現象。

    2 級 肌張力輕度增加,在關節活動範圍的前 50%出現突然卡住現象,在關節活動範圍的後 50%呈現最小的阻力。

    3 級 肌張力明顯增加,在關節活動範圍的大部分肌張力均明顯增加,受累部分仍較容易被移動。

    4 級 肌張力嚴重增高,被動活動困難。

    5 級 受累部分呈僵直狀態,不能被動活動。

    三、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的研究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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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的作用機理  改善腦代謝(18)

     提高腦供血率,糾正缺血缺氧狀態(19,20)

     糾正異常運動(19)

     促進生長發育(21)

     針灸對小兒腦癱的治療  治療方法  體針法(22-30)

     頭針法(31-34)

     穴位注射法(35)

     穴位埋線法(36)

     耳針法(23)

     皮膚針法(22)

     點穴法(37,38)

     綜合療法(23,39,40)

     其他特色療法  療程 一般以 30 次左右為 1 療程。療程間

    休息 7 天至 1 個月(41)。  療效 臨床痊癒率在 7.5-40%之間,總有

    效率在 61-100%。

    臨床研究 一、研究方案

     研究對象  病例來源及觀察時間 病例來源於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

    屬醫院 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期間的門診和住院病人,根據病史、年齡、臨床症狀、相關檢查等確診為小兒腦性癱瘓。

     診斷、分型、分級標準及中醫辨證分型:  診斷標準 參照 2004 年中國小兒腦性癱瘓

    專題研討會討論通過的診斷標準(42)。  分型標準 參照 2004 年中國小兒腦性癱瘓

    專題研討會討論通過的分型標準(42)。  分級標準 參照 1989 年Russman提出的功能

    狀況分級標準(43)。  中醫辨證分型(5,7)

    包括肝腎不足型、心脾兩虛型、痰瘀氣虛型。

     納入標準  符合小兒腦性癱瘓的診斷標準。  年齡在 18 歲以下。  自願加入本試驗者。  排除標準  不合作者及治療時間不足一療程者。  合併有其他嚴重的心、肝、腎等重要

    臟器的器質性疾病者。  合併有精神病、嚴重癲癇。  排除腦白質營養不良症、嬰兒性脊髓

    性肌萎縮、脊髓-小腦共濟失調綜合症、遺傳代謝性疾病如苯丙酮尿症以及先天性克汀病、先天積水等現代醫學通過病因治療、手術治療可獲顯效的病人。

     剔出標準 納入後未按試驗方案治療的病例。  脫落標準  受試者依從性差(不能按規定前來治

    療:無人陪同、患兒不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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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特殊生理變化不宜繼續接受試驗。

     試驗中自行退出者(缺乏臨床療效)。  經濟情況不允許繼續治療者。  分組方法 將病人分為針灸組、中藥組,治療組

    與對照組為 3:2 的關係,進行標準對照。  治療方法  針刺組  主穴:百會、前頂、後頂、率谷、風

    池。  配穴:上肢取肩髃、曲池、外關、合

    谷;下肢取環跳、風市、陽陵泉、懸鐘;遲緩型上肢加臂臑、養老,下肢加足三里、崑崙;痙攣型上肢加內關、曲澤,下肢加三陰交、太衝;肝腎不足加肝俞、腎俞、三陰交;心脾不足加心俞、脾俞;痰濕氣虛加豐隆、氣海;聽力障礙加聽宮、聽會、完骨;語言蹇澀加廉泉、通里、啞門。

     針刺操作的技術標準: 針具:30 號 1 寸華佗牌針灸針。 針法:頭部穴位平刺 0.8 寸左右,百會、後頂向後平刺,前頂向前平刺,率谷向下平刺。風池、完骨向鼻尖方向斜刺 0.8 寸。啞門向下頜方向斜刺 0.5 寸。聽宮、聽會須張口取穴,直刺 0.8 寸。廉泉向舌根方向直刺0.8 寸。肝俞、腎俞、心俞、脾俞向脊柱方向斜刺 0.5 寸。四肢穴位按常規深度直刺 0.8 寸。針後留針 40 分鐘,每間隔 5-10 分鐘捻針一次,平補平瀉。主穴每次均針刺,配穴

    辨症選擇使用。隔日一次。  針刺步驟: 先針主穴,按百會、後頂、前頂、

    率谷、風池的順序;後根據臨床症狀選擇配穴。

     中藥組 中藥以補陽還五湯加減,水煎服,

    每劑藥用清水 300-400ml,煎成 250-280ml,分二次於早晚飯後半小時溫服,隔天一劑。具體處方如下:

    北耆 10-20g、赤芍 6-9g、當歸尾6-9g、地龍乾 6-9g、膽南星 6-9g、川牛膝 6-12g、桑寄生 6-12g、川續斷6-12g、蒼朮 6-10g、生苡仁 6-12g、黃柏 3-6g。

     療程 針灸組以 15 次為一療程,中藥組以

    15 劑為一療程,每療程間間隔七天後再到下一療程,均分別治療 4 個療程。

     療效評價  肌力評定(44)

     肢體運動功能評定 採用肢體運動功能評分(motorasses-

    ment scale, MAS)(45)。(詳見附錄一)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評定 採用Barthel指數評分(46)。(詳見附

    錄二)  統計方法 採用 SPSS10.0 軟件包進行分析,兩組

    計量資料採用 t 檢驗,計數資料採用卡方檢驗,等級資料採用 Ridit 分析。

    二、研究結果

  •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87

     兩組可比性(基線)報告  年齡(見表 1)  性别(見表 2)  疾病類型(見表 3)  病情輕重(見表 4)  中醫證型(見表 5)

    表 1 兩組治療前基線比較:年齡(M±SD)

    組別 例數 年齡

    針灸組 69 2.92±1.95 中藥組 46 3.18±2.26

    注:兩組比較,t 檢驗,t=0.900,p=0.345。

    表 2 兩組治療前基線比較:性别(n)

    性別 組別

    男 女 針灸組 48 21 中藥組 30 16

    注:兩組比較,卡方檢驗,卡方=0.24,p=0.625。

    表 3 兩組治療前基線比較:類型(n)

    類型

    組別 痙攣型

    不隨意

    運動型

    共濟失

    調型

    肌張力

    低下型 混合型

    針灸組 36 7 8 9 9

    中藥組 25 4 5 6 6

    注:兩組比較,卡方檢驗,卡方=0.10,p=0.999。

    表 4 兩組治療前基線比較:病情(n)

    病情輕重 组别

    輕 中 重 針灸組 16 30 23 中藥組 10 19 17

    注:兩組比較,Ridit 分析,z=0.364,p=0.716。

    表 5 兩組治療前基線比較:證型(n)

    辨證分型 組別

    肝腎陰虛 心脾兩虛 痰瘀氣虛

    針灸組 36 21 12

    中藥组 25 14 7

    注:兩組比較,卡方檢驗,卡方=0.10,p=0.950。

    由上述表可見,兩組平均年齡、性別構成、疾病類型構成、病情輕重及證型分布比較,差異無顯著性意義,兩組具有可比性。

     療效分析  兩組治療前後上下肢肌力比較(見表 6)

    表 6 兩組治療前後上下肢肌力比較(n)

    肌力 組別 例數

    0 Ⅰ Ⅱ Ⅲ Ⅳ Ⅴ上肢 10 21 22 11 4 1

    治療前下肢 6 16 20 18 6 3上肢 1 2 4 29 30 3

    針灸組 69治療後

    下肢 0 0 3 4 33 29上肢 7 13 17 5 3 1

    治療前下肢 4 12 13 11 4 2上肢 5 4 16 12 3 6

    中藥組 46治療後

    下肢 2 3 12 18 6 4

    注:兩組治療前上肢肌力比較,Ridit 分析,z=-0.074,p=0.941;兩組治療前下肢肌力比較,Ridit 分析,z=-0.253,p=0.801;針灸組上肢肌力治療前後比較,Ridit 分析,z=7.499,p=0.000;針灸組下肢肌 力 治 療 前 後 比 較 , Ridit 分 析 , z=8.525 ,p=0.000;中藥組上肢肌力治療前後比較,Ridit分析,z=2.797,p=0.005;中藥組下肢肌力治療前後比較,Ridit 分析,z=2.635,p=0.008;兩組治療後上肢肌力比較,Ridit 分析,z=-4.039,p=0.000;兩組治療後下肢肌力比較,Ridit 分析,z=-6.538,p=0.000。

    上表可見,兩組治療前上、下肢肌力比較,差異無顯著性意義;針灸組上、下肢肌力治療前後比較,差異有顯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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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義;中藥組上、下肢肌力治療前後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上、下肢肌力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

     兩組治療前後 MAS 評分及治療後療效比較

     兩組治療前後 MAS 評分比較(見表 7)  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療效比較(見

    表 8)

    表 7 兩組治療前後 MAS 評分比較(M±SD)

    組別 例數 治療前 治療後

    針灸組 69 20.275±4.089 42.693±5.720中藥組 46 19.582±5.437 26.080±8.763

    注:兩組治療前 MAS 評分比較,t 檢驗,t=2.870,p=0.093;針灸組治療前後 MAS 評分比較,t 檢驗,t=3535.230,p=0.000;中藥組治療前後 MAS評分比較,t 檢驗,t=136.780,p=0.000;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比較, t 檢驗, t=1098.900,p=0.000。

    兩組治療前 MAS 評分比較,差異無顯著性意義;針灸組治療前後 MAS評分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中藥組治療前後 MAS 評分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

    表 8 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療效比較(n/%)

    組別 例數 輕度運動

    障礙 中度運動

    障礙 重度運動

    障礙

    針灸組 69 49/71.02 13/18.84 7/10.14

    中藥組 46 5/10.87 33/71.74 8/17.39

    注:兩組比較,Ridit 分析,z=5.582,p=0.000。 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比較,差異

    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療效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

     兩組治療前後 Barthel 指數評分及療效比較

     兩組治療前後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見表 9)

     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療效比較(見表 10)

    表 9 兩組治療前後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M±SD)

    組別 例數 治療前 治療後

    針灸組 69 29.479±10.365 80.134±16.231

    中藥組 46 28.394±9.746 39.434±13.682

    注:兩組治療前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t 檢驗,t=3.210,p=0.076;針灸組治療前後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t 檢驗,t=6656.980,p=0.000;中藥組治療前後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t 檢驗,t=239.310,p=0.000;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t 檢驗,t=3004.690,p=0.000。

    兩組治療前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差異無顯著性意義;針灸組治療前後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中藥組治療前後 Barthel 指數評分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兩組治療後 Barthel指數評分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

    表 10 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療效比較(n/%)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組別 例數 完全

    完成基本 完成

    較少幫助完成

    較多幫助完成

    完全幫助完成

    針灸組 69 25/36.24 30/43.49 6/8.69 6/8.69 2/2.89

    中藥組 46 2/4.34 3/6.51 17/36.95 20/43.47 14/30.43

    注:兩組比較,Ridit 分析,z=7.273,p=0.000。

    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療效比較,差異有顯著性意義。

  •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89

     不良反應 針灸治療過程中未見明顯不良反應。

    三、討論

     小兒腦性癱瘓的臨床症狀分析 本研究顯示,在腦癱各種類型中,痙

    攣型腦癱最常見,占 53.04%;混合型及肌張力低下型次之,占 13.04%;再為共濟失調型,占 11.30%;最後為不隨意運動型,占 9.58%。這與近年的文獻報導基本一致。

    腦癱常合併有其他神經精神障礙,各種伴發疾病的發生率大致如下:語言障礙66.04%;智力低下 62.97%;癲癇 16.97%;聽力障礙 11.30%;視力障礙 5.82%。在這些伴發疾病中以語言障礙及智力低下的發生率最高,均在 60%以上;視力障礙最少,可能與大多數患兒未作電生理檢測有關。這種在腦癱患者中併發癲癇、認知和感覺障礙的現象,揭示腦癱和這些神經精神障礙有相同或相關的起因。

     關於小兒腦性癱瘓針刺發穴的探討 針灸治療應取頭部穴位為主。百會上

    在於巔,當髓海之輸;前頂、後頂居督脈之位,百會前後,為神氣之源和神氣所聚之處;風池位當少陽之衝,為聯絡腦系的門戶和空竅;率谷位居少陽之側,可使榮衛出入內外也常。以上五穴以五方之位,以相五臟之用,而反達臟腑之經氣,燮理不足之陰陽,使空竅腦府得氣血津液之精華濡養。故本研究取此五穴為針灸治療之主穴。

     關於小兒腦性癱瘓的功能狀態及療效評估 MAS 量表是 80 年代中期 Carr 及同事

    主要針對肢體運動功能的評定而研究設計出來的,它能很好的反映患者運動功能恢復情況。而 Barthel 指數是 50 年代中期由Florence Mehoney 和 Dorothea Barthel 設計併用於臨床的。它不僅可以用來評定患者治療前後的功能狀態,也可以預測治療效果、住院時間及預後。本研究表明,以上量表能較靈敏、有效地反映腦癱患兒地功能狀態及其變化情況。

     針刺對小兒腦癱患兒肌力的影響 本研究對 115 例患兒的上下肢肌力在

    治療前後與予了分組觀察測定。結果表明治療前兩組患兒上下肢肌力的分布基本一致,並且上肢肌力較下肢肌力為差,說明兩組具有可比性,且一般上肢症狀較下肢症狀嚴重。兩組治療後上下肢肌力較治療前均有較為明顯的提高,且下肢肌力的提高又較上肢明顯,而又以針灸組的提高更為明顯,說明兩種刺激方法對腦癱患兒的肌力均有改善作用,而又以針灸刺激效果更優,並且下肢症狀的改善較上肢要容易。

     針刺對小兒腦癱患兒肢體運動功能的影響 本研究採用了 MAS 量表對兩組治療

    前後運動功能進行了評定。結果顯示兩組治療前 MAS 評分大致相同,兩組治療具有可比性。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較治療前提高明顯,而針灸組較中藥組提高更為顯著,說明兩種刺激方法對肢體運動功能均有改善作用,但又以針灸組效果更優。對兩組治療後 MAS 評分的療效比較中,針灸組明顯優於中藥組,也說明針灸對腦癱患兒的運動障礙的改善更為明顯。

     針刺對小兒腦癱患兒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

  • 190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雜誌 2007:13(3)

    影響 本研究採用了 Barthel 指數評分對日

    常生活活動能力進行了評定。結果顯示兩組治療前 Barthel 指數評分大致相同,兩組治療具有可比性。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較治療前提高明顯,而針灸組較中藥組提高更為顯著,說明兩種刺激方法對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均有改善作用,但又以針灸組效果更優。對兩組治療後 Barthel 指數評分的療效比較中,針灸組明顯優於中藥組,也說明針灸對腦癱患兒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改善更為明顯。

     安全性評價 本研究在針灸組的 69 例患兒治療中

    針對不良反應進行了觀察,結果未出現一例不良反應的報告。說明針灸療法對小兒腦癱的治療是安全的。

     意義 本研究將 115 例腦癱患兒按 3:2 的比

    例分為針灸組、中藥組,並通過肌力、肢體運動功能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估來進行療效評定,旨在探討不同施加因素下針刺的治療作用及機制,對指導臨床選用最佳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方案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也為今後進一步的機理探討奠定了基礎。

    結語

    本研究探討了中醫學對小兒腦性癱瘓的認識、西醫學對小兒腦性癱瘓的認識、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的研究概況,在此文獻研究的基礎上,以中醫理論及現代醫學知識為

    指導,嚴格按照現代科研設計要求,對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的臨床療效進行了對照分析。

    本課題結果表明:

     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具有顯著療效。其不僅可明顯改善患兒上下肢肌力(上下肢比較,肌力改善又以下肢明顯),促進患兒的肢體運動功能,還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患兒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針灸療法治療小兒腦性癱瘓是安全的,無明顯不良反應。

     針灸療法在臨床上具有可行性、實用性。 通過本研究我們認為早診斷、早治療療效優於晚診斷、晚治療;痙攣型效果優於遲緩型;綜合療法優於單一療法。並且目前臨床針灸治療腦癱存在著療效判定標準不統一、未說明隨訪、未見確切隨機方法、有嚴格科研設計的研究較少等問題。具體如下:  設立對照的研究少,採用隨機對照研究的

    更少,即使是表明採用了隨機對照,但隨機分配的方法不明確或不正確。所以療效的出現是由於針灸治療作用還是小兒自身隨年齡增長的自我恢復難以判別。

     療效判斷標準較少選擇與國際接軌的指標。故臨床上常出現療效較實際偏高的情況。

     無隨訪或隨訪時間短。所以對針灸治療小兒腦性癱瘓的長期療效無從評定。

     尚未見用動物實驗探討治療機理的報導。 所以,如何採用科學的方法對針灸治療小兒腦癱進行臨床研究和實驗研究,探索出療效確切、可行性強的、規範化的、易於推

  •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91

    廣的方法,解除腦癱患兒和家屬的痛苦,是我們針灸工作者面臨的重要科題。

    致謝

    本課題得以順利完成也有賴於導師賴新生教授從課題設計、操作到經費方面給予的支持和指導。導師賴新生教授的淵博學識,精湛醫術,高尚醫德,令我在臨床和科研中受益良多,我將永遠銘記。為此,對導師在本人身上所傾注的心血致以衷心感謝。 同時,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針灸科莊禮興主任、江鋼輝主任的耐心幫助,使本研究得以順利開展,並在病例的收集及統計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持。本校針灸推拿學院的馮淑蘭教授、唐純志教授也對本實驗的設計及實施方面給予了極大幫助。本校 2005級博士研究生楊路在整理資料及中文打印方面犧牲了大量寶貴時間,作出了極大努力。 感謝家人對我一如既往的鼓勵和支持,使我三年來順利完成學業和研究論文。 在此,向所有關心支持幫助過我的老師、同事、親友及參與研究工作的學生們一併致以深深的謝意。

    (投稿日期:2007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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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一、肢體運動功能評分表(MAS 量表) 肢體運動功能評分表

    項目 得分 仰臥→側臥 0 1 2 3 4 5 6仰臥→坐起在床沿 0 1 2 3 4 5 6坐位平衡 0 1 2 3 4 5 6坐位站起 0 1 2 3 4 5 6步行 0 1 2 3 4 5 6上肢功能 0 1 2 3 4 5 6手部運動 0 1 2 3 4 5 6手部精細運動 0 1 2 3 4 5 6總分

    評分標準:  仰臥→側臥 0 分:完全依賴;1 分:自己牽拉側臥

    (起始位必須仰臥,不屈膝。病人自己用健側手牽拉向健側臥,用健腿幫助患腿移動);2 分:下肢主動橫移,且下半身隨之移動(起始位同上,上肢留在後面);3 分:用健側上肢將患側上肢提過身體,下肢主動移動且身體隨其運動(起始位同上);4分:患側上肢主動移動到對側,身體其他部位隨之運動(起始位同上);5 分:移動上下肢併翻身至側位,但平衡差(起始位同上,肩前伸,上肢前屈);6 分:在 3 秒内翻身側臥(起始位同上,不用手)。

     仰臥→坐起在床沿 0 分:完全依賴;1 分:側臥,頭側抬

    起,但不能坐起(幫助病人側臥);2 分:從側臥到床邊坐(治療師幫助病人移動,整個過程病人能控制頭部姿勢);3 分:從側臥到床邊坐(治療師準備隨時幫助將病人的下肢移動到床邊);4 分:從側臥到床邊坐(不需幫助);5 分:從仰臥到床邊坐(不需幫忙);6 分:在 10 秒内從仰臥到床邊坐(不需幫助)。

     坐位平衡 0 分:不能坐;1 分:必須有支持才能

    坐(治療師要幫助病人坐起);2 分:無支持能坐 10 秒(不用扶持,雙膝和雙足靠攏,雙足可著地支持);3 分:無支持能坐,體重能很好地前移且分配均勻(体體在雙髖處能很好地前移,頭胸伸展,兩側均勻持重);4 分:無支持能坐並可轉動頭及軀幹向後看(雙足著地支持,不讓雙腿外展

  • 194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雜誌 2007:13(3)

    或雙足移動,雙手放在大腿上,不要移到移到椅座上);5 分:無支持能坐且向前觸地面並返回原位(雙足著地,不允許病人抓住東西,腿和雙足不要移動,必要時支持患臂,手至少必須觸到足前 10 厘米地地面);6 分:無支持坐在凳子上,觸摸側方地面,並回到原位(要求姿勢同上,但病人必須向側位而不是向前方觸摸)。

     坐位站起 0 分:不能站;1 分:需要別人幫助站

    起(任何方法);2 分:可在別人準備隨時幫助下站起(體重分布不均,用手扶持);3 分:可站起(不允許體重分布不均和用手扶持);4 分:可站起,並伸直髖和膝維持 5 秒(不允許體重分布不均);5 分:坐-站-坐不需別人準備隨時幫助(不允許體重分布不均,完全伸直髖和膝);6 分:坐-站-坐不需別人準備隨時幫助,並在10 秒內重複 3 次(不允許體重分布不均)。

     步行 0 分:不能行走;1 分:能用患腿站,

    另一腿向前進步(負重地髖關節必須伸展,治療師可準備隨時給予幫助);2 分:在一個人準備隨時給予幫助下能行走;3分:不需幫助能獨立行走(或借助任何輔助器具)3 米;4 分:不用輔助器具 15 秒內能獨立行走 5 秒;5 分:不要輔助器具25 秒內能獨立行走 10 米,然後轉身,抬起地上一個小沙袋(可用任何一只手),並且走回原地;6 分:35 秒內下四級台階 3次(不用或用輔助裝具,但不能扶欄杆)。

     上肢功能 0 分:上肢不能動;1 分:臥位,上舉

    上肢以伸展肩帶(治療師將臂置於所要求的位置並給予支持,使肘伸直);2 分:臥位,支持上舉伸直的上肢 2 秒(治療師應將上肢置於所要求的位置,病人必須使上肢稍外旋,肘必須伸直在 20°以內;3 分:上肢位置同 2 分,屈伸肘部使手掌觸及和離開前額(治療師可幫助前臂旋後);4分:坐位,使上肢伸直前屈 90°(保持上肢稍外旋及伸肘,不允許過分聳肩)保持2 秒;5 分:坐位,病人舉臂同 4 分,前屈90°並维持 10 秒然後還原(病人必須維持上肢稍外旋,不允許內旋);6 分:站立,手抵牆,當身體轉向牆時要維持上肢的位置(上肢外展 90°,手掌平壓在牆上)。

     手部運動 0 分:手不能動;1 分:坐位,伸腕(讓

    病人坐在桌旁,前臂置于桌上,把圓柱體物體放在病人掌中,要求病人伸腕,將手中的物體舉離桌面,不允許屈肘);2 分:坐位,腕部橈側偏移(將病人前臂尺側靠放,處在旋前旋後的中位,拇指與前臂成一直線,伸腕,手握圓柱體,然後要求病人將手抬離桌面,不允許肘關節屈曲或旋前);3 分:坐位,肘置身旁,旋前和旋後(肘不要支持,並處直角位,3/4 的範圍即可);4 分:手前伸,用雙手撿起一直徑14 厘米的大球,並把它放入(球應放於桌上距病人較遠的位置,使病人完全伸直雙臂,才能拿到球,肩必須前伸,雙肘伸直,腕中位或伸直,雙掌要接觸球);5 分:從桌上拿起一個塑料杯,並把它放在身體另一側的桌上(不能改變杯子的形狀);6分:連續用拇指和每一個手指對指,10 秒

  • 針刺治療小兒腦性癱瘓 69 例臨床療效對照分析 195

    內做 14 次以上(從食指開始,每個手指依次碰拇指,不許拇指從一個手指滑向另一個手指或向回碰)。

     手部精細運動 0 分:手指不能動;1 分:撿起一個鋼

    筆帽,再放下(病人向前伸臂,撿起筆帽放在靠近身體的桌面上);2 分:從杯子裡撿出一顆糖豆,然後放在一個杯子裡(茶杯裡有 8 粒糖豆,兩個杯子必須放在上肢能伸到處,左手拿右側杯裡的豆放進左側的杯子裡);3 分:畫幾條水平線止於垂直線上,20 秒内畫 10 次(至少要有 5 條線碰到及終止於垂直線上);4 分:用一支鉛筆在紙上連續快速地點點兒(病人至少每秒鐘點兩個點兒,連續 5 秒,病人不需幫助能撿起及拿好鉛筆,必須像寫字一樣拿筆,點點不是敲);5 分:把一匙液體放入口中(不許低頭去迎就匙,不許液體溢出);6 分:用梳子梳頭後部的頭發。

    二、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評定表(Barthel指數評分表)

    Barthel 指數評分表

    評估項目 獨立完成 需要幫助 不能完成進餐 10 5 0 床椅轉移(包括床上坐起) 15 5-10

    0

    修飾(洗臉、刷牙、刮臉、梳頭) 5 0

    0

    進出廁所(包括脫、穿褲子及便後清潔) 10 5

    0

    洗澡 5 0 0 平地行走 15 10 0 上、下樓梯 10 5 0 穿衣(包括穿鞋、繫鞋帶) 10 5

    0

    大便控制 10 5 0 小便控制 10 5 0 總分

    評分標準:如病人不能完成所訂標準則為 0 分  進餐 10 分:食物放在盤子裡或桌上,在正

    常時間內能獨立完成進餐;5 分:需要幫助或較長對間才能完成。

     床-輪椅轉移 15 分:獨立完成床-輪椅轉移的全過

    程;10 分:需要提醒、監督或給予一定的幫助才能安全完成整個過程;5 分:能在床上坐起,但轉移到輪椅或在使用輪椅時要較多的幫助。

     修飾 5 分:獨立完成各項。  進出廁所 10 分:獨立進出廁所,脫、穿褲子,

    使用衛生紙,如用便盆,用後能自己倒掉並清洗;5 分:在下列情況下需要幫助,脫、穿褲子,保持平衡,便後清潔。

     洗澡(在浴池、盆池或用淋浴) 5 分:獨立完成所用步驟。  平地行走 15 分:獨立走至少 50 米,可以穿戴

    叉肢或用支具、腋杖、手杖,但不能用帶輪的助行器,如用支具,在站立或坐下時能鎖住或打開;10 分:在較少幫助下走至少 50 米,或在監督或幫助下完成上述活動;5 分:只能使用輪椅但必須能向各個方向移動以及進出廁所。

     上下樓梯 10 分:獨立上、下一層樓,可握扶手

    或用手杖、腋杖;5 分:在幫助或監督下上下一層樓。

     穿脫衣服

  • 196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雜誌 2007:13(3)

    10 分:獨自穿、脫所有衣服、繫鞋帶,當戴支具或圍腰時,能獨自穿、脫;5 分:需要幫助,但能在正常時間內獨自完成至少一半的過程。

     大便控制 10 分:能控制,沒有失禁;5 分:需

    要在幫助下用栓劑或灌腸,偶有大便失禁。  小便控制 10 分:能控制,脊髓損傷病人用尿袋

    或其他用具時應能使用並清洗;5 分:偶有尿失禁。

    The Clinical Research of Cerebral Palsy with acupuncture

    Yi-Hua Chen, Xin-Sheng Lai Guang Zho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cupuncture & Massage College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influence of acupuncture on the relevant indexes in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including muscle force, motor function of limbs, capability of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Method: In the research,115 cases diagnosed Cerebral Palsy were assigned into two groups according to proportion of 3:2,69 cases using acupuncture treatment, the other 46 cases taking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Then observe two group’ muscle force, motor function of limbs(using motorasses-sment scale), capability of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using Barthel index scale) between pretherapy and post-treatment, comparing two group’ improvement of muscle force, motorasses-sment scale and therapeutic effect, Barthel index scale therapeutic effect. Result: Comparing with muscle force of two groups, the group of acupuncture’ motor function of limbs of post-treatment are better than group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P =0.000、0.000.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 Comparing with motorasses-sment scale of two groups, the group of acupuncture’ motorasses-sment scale of post-treatment are better than group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P =0.000.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 Comparing with motorasses-sment scale therapeutic effect of two groups, the group of acupuncture’ motorasses-sment scale therapeutic effect of post-treatment are better than group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P =0.000.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 Comparing with Barthel index scale of two groups, the group of acupuncture’ Barthel index scale of post-treatment are better than group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P =0.000.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 Comparing with Barthel index scale therapeutic effect of two groups, the group of acupuncture’ Barthel index scale therapeutic effect of post-treatment are better than group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P =0.000. The difference was significant. Conclusion: This research showed that the treatment of acupuncture had significant therapeutic effect in treating Cerebral Palsy. It could not only improve muscle force (lower limb is better), but also enhance motor function of limbs, even more can elevate capability of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in great degree. There was not obviously adverse effect. It showed that the treatment of acupuncture was a safe therapy. This research provided a good guidance to select the best acupuncture methods for Cerebral Palsy, as well as establishing a foundation for the further research on the mechanism of acupuncture in treating Cerebral Palsy. Key words: Children Cerebral Palsy; acupuncture, muscle force, motor function of limbs, capability

    of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