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聚共同輔導提案作業規範 公告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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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群聚共同輔導提案作業規範(公告版) 中華民國 106 2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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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群聚共同輔導提案作業規範(公告版)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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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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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標說明

近年來受大家關注的產業群聚發酵現象,提供了一套有助於同質或異質性之

企業彼此相互依賴的思維模式,因而帶動了微型及個人事業的群起仿效,奠定在

一定的信任基礎下尋找商業合作夥伴,共組團隊一起發展新事業、開拓新商機;

有鑒於此,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託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執行之「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自 104 年起即開

始推動微型企業群聚輔導,並且聚焦於「知識密集型產業」,旨在建立持續運作

之群聚商業合作機制,期待藉由本計畫服務平台的協助而能夠穩固群聚成員的商

業聯繫關係,進而產出實際可行之創新商業效益,促使群聚成員對內能凝聚長期

合作關係,對外則能共同創造新市場。

二、 輔導對象

(一) 群聚定義

每一群聚至少由 10 家(含)微型企業(員工人數未滿 5 人)或個人工作

室或免辦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組成。

三、 輔導內涵

本計畫提供個別的創新型微型企業,以經營創新社群的模式運作,

持續掌握企業升級轉型的需求,催化異質企業間群聚效應的產生,在服

務過程尋找適合發展群聚的群體,除主動提供群聚輔導相關資訊,鼓勵

廠商以群聚方式共同合作外,並強化群聚廠商之間的多向互動交流。

由本計畫團隊暨群聚策盟共同發揮所長,依照群聚成員實際狀況,

提供引導業務發展、建立共同營運模式,以及建立成員間信任度及凝聚

向心力的催化等協助,促進成員發展為獨立自主運作群體,可帶領群聚

內其他微型企業成員,藉由產業經驗的傳承、自有資源的分享及經管能

量的挹注,協助群聚內其他微型企業成員提升經管知能,發揮升級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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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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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連結及市場拓展等效果。

另透過調查與訪談方法,找出高知識含量與技術密集群聚之需求,

分別針對知識與技術密集型為主之群聚,投以輔導資源,並建構群聚服

務網絡,進行資訊分享及資源整合,凝聚輔導單位與群聚業者及成員,

共同達到輔導計畫目標,期以群聚輔導方式提升微型企業競爭力,達到

「1+1>2」的群聚整合效益,進一步運用共通平台交流、商務應用。

(一) 輔導時程

自提案評選通過並完成簽約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20 日止。

(二) 輔導主題選定

依計畫針對微型企業之樣態調查與需求分析,擬分為以下六大輔導主

題:

主題 內容

資金募集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參與國內外募資平台(如嘖嘖、Flying

V、Kickstarter、京東眾籌等),或協助申請政策性貸款、

媒合投融資機會並取得資金挹注。

創新研發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研提政府創新研發相關補助(聯盟型

尤佳),或媒合供應鏈協力廠商共同合作開發新產品、

服務或製程等,強化企業創新研發能力。

品牌通路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強化設計、品質及行銷能力(如 CI 建

置或調整),提升品牌創新價值,進行國內外實體及虛

擬通路佈建,拓展市場。

產品設計整

合服務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結合設計能量,媒合具設計能量之廠

商開發適合進入網實整合通路之新商品或商品組合,進

而提升企業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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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內容

科技應用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應用 ICT 相關數位科技與技術,進行

資源整合,促成電子商務或行動商務應用與合作。

跨境電商整

合服務

共同輔導微型企業透過跨境電商 (例如 AMAZON、

ebay 、 LAZADA 、 LELONG 、 11ST 、 LOGON 、

GemFive、i-Pmart 與 Easyshop 等電商)運用跨境系統

服務、串接各大平台代營運、物流配送等前進國際市

場,共同取得接單,拓展海外市場。

(三) 輔導作法

確認輔導群聚後,由本計畫團隊暨群聚策盟與專責顧問共同統籌帶

領群聚成員透過例行會議、企業個別診斷輔導、主題式專業輔導活動、

商機媒合,以及其他依各群聚輔導主題所規劃的各項輔導工作來協助群

聚成員共同發展,達到輔導目標,經由業師之陪伴,逐步建立群聚之共

同溝通平台與合作機制,並於過程中導引各企業發揮經營與技術專業,

進行群聚內資源整合。過程中除促進群聚內企業了解其他參與企業之發

展重點與商業模式外,亦經由有經驗之顧問業師帶領,釐清各企業本身

之發展目標與群聚共同可完成之目標,發展具商業聯繫與獲利能力之可

行創新商業模式。

(四) 輔導工作項目

提案輔導單位須於提案階段提出年度輔導目標、工作時程規劃與預

計達成之輔導成效,並說明具體執行作法:

共同輔

導項目

群聚成員例會 依群聚實際需求辦理,自 4 月起至 10 月底,

總計場數不得低於 3(含)場次。

輔導群聚辦理活動 輔導期間舉辦符合輔導主軸之專業活動,專

題講座、參訪、跨群交流等全年度共計須 3(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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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次,每場次至少 2 小時。

診斷輔導

輔導期間需安排群聚內每家企業成員至少 3

次以上顧問或業師進行個別診斷輔導;所有

輔導項目應於 10 月 15 日前完成,並提交執

行成果報告書。

計畫活動 群聚成員須參與本計畫舉辦大型推廣活動,

至少 2 次。

群聚策

盟輔導 商機交流媒合

群聚策盟請依照成員需求針對個別廠商進行

商機媒合交流。

(五) 權利與義務

1. 群聚策盟及專責顧問應出席提案會議(3/14)、期初共識會議(3/28)、

及期中/末會議等 4 次行政會議,並代表群聚其他企業成員提供各

項數據或執行概況,以及佈達重要事項。

2. 群聚策盟應配合本計畫進行不定期查訪。

3. 群聚成員須配合本計畫所安排實地訪視事宜。

4. 群聚成員須依規定配合參與本計畫執行之各類型免費推廣或輔導

活動,參與狀況將列入計畫評核項目之一。

5. 為瞭解群聚輔導執行成效,群聚成員應配合群聚策盟調查,提供如

活動滿意度、輔導滿意度、員工人數、年度營業額,以及訂單金額

等數據資料予本計畫團隊彙整呈報,其數據若有不實情形,相關法

律責任由群聚策盟及所屬成員負責。

6. 群聚成員同意接受本計畫團隊不定期追蹤關懷,以利掌握企業現況

並提供適當協助或連結有效資源。

7. 群聚成員應加入本計畫以促進微型企業商機媒合為目的之「微微通」

線上虛擬社團,並鼓勵成員交流發言與互動。

8. 群聚成員得免費享受本計畫所提供之媒體曝光服務,但應配合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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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廣宣等相關活動,以作為計畫成果發表宣傳、案例叢書編印或

其他服務推廣所需之相關資料。

9.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已經通過實施,群聚策盟因本計畫而獲知之商

業模式、機密或個人資料,非經當事人許可,不得擅自加工使用或

對外發佈。

10. 群聚成員同意本會運用其個人資料進行聯繫,並提供予各縣市中小

企業協會及其他合作夥伴,以傳遞相關商情資訊;其隱私權均遵守

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

11. 群聚策盟若有任何違約或違法情事,經查證屬實,本會得依合約或

法律規定進行處置並追回輔導款。

12. 每群至少須搭配背景資歷與該群輔導主題契合之兩名專責顧問(其

中一位可為提案人),並簽訂合作同意書,以利資源導入,發揮群

聚輔導效益。

13. 期末審查會議決議要求修正輔導報告書內容,群聚策盟應依委員意

見修正後始得結案。

14. 群聚策盟暨群聚成員依輔導成果,填寫滿意度調查表及結案同意

書。

15. 群聚成員於輔導結案後次 3 年內,需配合本處及本計畫團隊,填報

成效追蹤表,參與成果發表、展示與廣宣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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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3月8日

提案規範公告

106年3月8日

提案計畫書 截止受理

106年3月14日

評選會議召開

106年3月17日

群聚入選 名單公告

四、提案作業

(一) 公告時間

群聚共同輔導之提案作業規範從即日起公告至 106年 3月 8日(三)

17:30 止。

(二) 受理期間

請將提案計畫書及提案簡報之電子檔案(Microsoft Word及PPT格

式),取名「106 年微個計畫群聚輔導提案_《群聚名稱》」後,於 106

年 3 月 8 日(三)17:30 前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逾時

視同棄權。

(三) 評選會議

群聚提案輔導單位應配合參加 106 年 3 月 14 日(二)提案評選會議

(詳細評選時間、地點及流程由本會另行通知)。

(四) 結果公告

群聚輔導入選名單將於 106 年 3 月 17 日(五)統一公告於本計畫官

方網站( http://micro.sme.gov.tw/ ),並由本會另行通知及說明期初共識

會相關細節。

五、審查流程機制

考量政府資源有限,故將於群聚輔導啟動前規劃期初審查會議,邀請專家學

者擔任評審委員,針對提供輔導團隊意見與回饋,藉此完整審查機制,投入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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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手法與預期效益之適切性。若於期初審查之後有其他企業個案擬加入既有群

聚,則需經計畫團隊內部審核通過,並取得群聚核心企業同意且無其他成員反對

後始得加入。

(一) 資格審查

1. 由本會檢核提案文件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以及確認群聚成員之資

格產業屬性與成立年資,群聚與群聚之間,成員原則上不得重

複。

2. 群聚成員不應與當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輔導計畫之受輔

業者重覆。

3. 曾接受群聚輔導者,得於今年度以同一群聚及成員提案延續深化,

至多二群。

(二) 提案計畫審查

由本會聘請專家擔任委員,於評選會議中負責審查各項提案。

(三) 評選項目

評選分數達 70 分者,始得群聚輔導,詳細評分項目說明如下:

項目 說明 權重

群聚發展與

效益

群聚效益性:企業成員間是否具有產業關聯性、且與

其他事業體互動程度高。

群聚發展性:群聚是否能展現經營管理特色、與競爭

者之差異化、特殊發展歷程等。

具群聚優勢之項目:其他有助於發展群聚關係,並帶

動整體經營發展之群聚特色,如價值鏈整合、共同行

銷…等。

35%

創新營運

知識密集性: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具備創

新性,或從事其他研發投入與規劃。

專利數量: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曾有申請

國內外相關之專利。

具獨特創新成就之項目:其他有助於展現創新性與前

瞻性之具體事蹟,如共同研發、O2O加值、行動商務平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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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說明 權重

台發展…等。

輔導能量

政府/民間資源接軌: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

曾有申請或取得過政府/民間資源或資金協助。

外部合作經驗:群聚之主要核心產品或服務是否有與

其他產業或學界合作之相關經驗。

足堪作為典範之項目:其他在群聚發展過程中具故事

性、獨特性、得獎紀錄,或有助於外部連結,透過合

作、結盟帶動整體產業發展之重要事蹟,如群聚內企

業知名度、核心技術涵量、社會公益(需與欲發展之

核心服務有關)或其他相關亮點事項…等。

25%

其它 所屬群聚策盟及專責顧問的執行能力與群聚成員的投

入程度。 10%

(四) 評選方式

1. 同一輔導單位,對於群聚輔導主題至多以提 1 案為原則。

2. 評選會議中,由提案單位就群聚輔導主軸、作法以及預定輔導

績效等內容進行 15 分鐘口頭報告及 10 分鐘答詢(採統問統答

方式計時),並由評選委員依據提案計畫書及簡報內容進行評

分,主席得視評選委員提出問題之情形酌予延長時間。

3. 由各評選委員依評選項目、權重之評定方式,選出 106 年欲輔

導之群聚。

4. 採序位法納入評選: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加總並換算為序位,

且欲輔導之群聚須平均得分達 70 分(含)以上,方可列入 106

年輔導群聚。

(五) 名額與經費

1. 本計畫預計至少徵選 7 個群聚。

2. 群聚入選與執行經費依委員審查結果評定。

3. 每群辦理例會、輔導、各式活動之場租、顧問出席與講酬等支出之

費用上限為新台幣 30 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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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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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計畫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聯絡電話:02-2366-0812 分機 435 施先生/451 蔡先生

聯絡傳真:02- 2367-2615

E-mail 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 95 號 2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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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群聚共同輔導提案計畫書

中華民國 106 年○月

群聚名稱:○○○○○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提案單位:○○○○○

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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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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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聚共同輔導提案計畫書

一、 群聚概述

(一) 群聚名稱

說明:群聚名稱全銜,可扣連輔導主軸,創意命名群聚名稱

(二) 群聚緣起

說明:群聚組成背景、籌組概念、共同需求與發展願景

(三) 群聚特色

說明:群聚成員產業分布概況、特殊表現與預期整合綜效

二、 群聚輔導目標

(一) 共同目標

說明:

1. 群聚年度營業額每家企業平均提升 60 萬元以上。

2. 群內成員合作案次至少 3 案(含),並有具體績效,如載明營業收

入、與第三方簽訂合約、投資金額等。

(二) 質化目標

說明:依輔導主軸訂立今年度具體質化目標,(如協助成員既有品牌

提升或再造,輔導藉此開發新客群、新市場或建立新通路,有效提升

品牌價值與能見度。)

(三) 量化目標

說明:除合作協議書內須完成之量化指標外,依輔導主軸訂立其他有

助於群聚成員優化發展之量化指標

三、 群聚成員介紹

(一) 提案單位介紹

說明:單位介紹,包括過往輔導經驗與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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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群聚成員簡介

說明:每家重點約 300 字,如主要產品或服務、創業歷程、經營現

況或未來業務發展方向等。

(三) 專責顧問及群聚成員角色及職責分工簡述

四、 群聚輔導內容

(一) 輔導主題

□資金募集 □創新研發 □跨境電商整合服務

□品牌通路 □科技應用 □產品設計整合服務

(二) 輔導內容

說明:為達到群聚輔導目標,期間所運用之輔導資源、協助企業方式,

及串連彼此資源互通有無之模式等。內容應涵蓋:必要之輔導工作項

目、視實際需求辦理例會、共同輔導活動、群內企業成員進行顧問或

業師個別診斷輔導、參與本計畫舉辦大型推廣活動等。

以上所有會議或活動,每次活動應有 2/3 以上成員參與;每位成員參與

群聚活動之總出席率不得低於 2/3。

五、預定工作執行進度(甘特圖)

月份

工作項目

106 年度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合計

1.

2.

3.

4.

每月工作進度 % - % % % % % % % % 100 %

累計工作進度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