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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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新惠路南端报业大厦 职业道德监督:8273495 发行监督:15904764466 广告部:8273456 新闻热线:8273397 8273978 摄影中心:8273992 天天发行公司:8273930 广告发布登记编号:赤广发登字(2020001) 赤峰日报社印刷厂印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令第180号)、《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内财非税规〔2018〕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保金残疾人就业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将2020年度赤峰市松山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税费由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征收的机关、团

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二、申报审核内容:2019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1、实行分档征收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

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3、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残保金征收达不到上限标准的,仍按用人单位平均工资审核征收。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

人数,不得重复计算,到残联审核时提交派遣单位、接受单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三方协议。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2019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9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9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申报审核及征收单位残疾人保障金由松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核,由税务局

机关负责征收。四、审核及征收时间1.审核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8月31日2.强制审核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31日3.缴费时间:用人单位于确认审核后次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前到主管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或通过税务机关网报系统自行申报缴纳。用人单位应及时缴纳保障金,避免产生滞纳金。

五、审核方式(一)自主申报审核第一步:用人单位打开网址 http://www.nmgcjrjybzj.org.

cn/,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发送本单位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第二步:点击“残保金审核信息”打开后,填写“在职职工人数”和“企业上年度年平均工资”,填写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点击

“添加文件”按钮,上传附带资料(1、《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加盖公章;2、上一年度单位年终决算报告中的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3、2019年6月份和12月份工资表、记账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用人单位要关注二维码公众号,及时获取残联发布相关消息,待审核通过后,次日到主管税务局缴纳残保金。(数据提交后

无法撤回修改)。(二)残联审核有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到松山区残联进行申报审核。(三)到松山区残联申报审核需提供的材料1.已填写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

报表》(该表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或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2.2019年 6月份和 12月份工资表、记账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和应付工资总额汇总表(按月汇总)一份。3.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以劳务派遣用工的,提供派遣单位、接受单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用人单位是福利企业的,提供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6.单位公章(需要现场在审核认定书盖章);7.安排残疾人职工的用人单位需要另外提供的材料:(1)从业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8级)正本及复印件;(2)用人单位在 2019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台账证明。(3)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复印需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六、审核征收地址1. 审核地址 :赤峰市松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二楼残保金

审核处(松山区松北新城水岸龙庭东门)电话:8469266、8462326 联系人:孟令鑫2. 缴费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辖区内各办税厅电话:8010029

到残联申报审核的单位持《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认定书》《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到规定的税务机关缴纳保障金。

七、强制审核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

积极申报审核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单位,一律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征保障金,并根据赤峰市松山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审核认定,造成在职职工人数的误差,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各类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主管税务机关将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保障金的,给予催报并追缴保障金。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经办人及企业法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各旗县区用人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所在地残疾人就

业服务机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审核征收。《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内财非税规〔2018〕9号),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赤峰市松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公告

责任编辑 李大巍 版式设计 崔艳杰电子邮箱 cfrbggb@163.com

广告Guanggao8 版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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