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期初校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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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期初校務會議. 人事室業務報告. 103 年 8 月 29 日. 本校 103 學年度教職員編制. 本校 103 學年度總班級數(國中部普通班 94 班、特教班 1 班;高中部 26 班、特殊班 3 班),教職員工之總編制數合計 311 人(不含臨時人員). 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受理申請. 應繳證件 :(詳請參閱申請書) 國中及國小免繳驗證件  高中 ( 職 ) 以上必須繳驗學雜費收據. 申請期間: 自即日起至 9 月 26 日 止. 再次提醒 : 已獲各類公費補助、獎助或減免學  雜費優待者,均不得再申請子女教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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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期初校務會議

104學年度第 1 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104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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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104學年度總班級數(國中部普通班 85班、特殊班4.66班;高中部普通班 27班、特殊班 3 班),教職員工之總編制數合計 306人(不含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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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介聘 ( 國中部 ) : 國文科:莊佳琪、林旻珊教師甄選 ( 國中部 ) :

地理科:李思璇、林晉緯 理化科:高連陽、張惟捷 歷史科:王珮馨 輔導活動科:李紅穎

Page 4: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期初校務會議

應繳證件:(詳請參閱申請書) 國中及國小免繳驗證件 高中 ( 職 ) 以上必須繳驗學雜費收據

申請期間: 自即日起至 9 月 30日止

再次提醒: 已獲各類公費補助、獎助或減免學 雜費優待者,均不得再申請子女教 育補助。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亦 僅能由一方申領,切勿重覆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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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104年度健康檢查經費共計編列 102名,目前僅 17位同仁完成檢查,請年滿 40歲以上之正式教職員把握本項福利,儘速安排時間完成健檢及請領補助費

另提醒同仁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一般健康檢查應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實施,或得於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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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公務聯繫,本校同仁「住家電話」、「手機」及「通訊地址」有變更者,請務必洽人事室更新基本資料。

上開資料除供各處室公務使用外,不會任意流用,以尊重同仁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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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辦理公假請假手續時,除依規定填寫請假單外,請務必檢附批核後公文影本,以利人事室審核登記。

Page 8: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期初校務會議

人事室每半個月出版「人事服務簡訊」,定期蒐集刊載重要權益訊息及人事法令。各期簡訊電子檔均置於人事室網頁「簡訊與通報」專區,暑假期間並照常出刊,請同仁自行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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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違反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可記過及核列 4 款 3 款;另依教育部頒「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附表四規定,「在外補習、不當兼職,或於上班時間從事私人商業行為者」屬於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第 8 款所稱「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認定基準之一,請教師同仁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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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4條所定兼職,係指教育人員從事本職以外之工作。惟單純以文字或影像,利用媒體、網站等媒介分享訊息、經驗或知識 ( 例如在個人部落格或臉書上分享圖文、於媒體投稿或投書等) 、展示、販售或出版個人書籍或作品,未具營利目的或商業宣傳行為,且與任何組織均未生職務或契約關係,則非屬兼職範圍。.貳 茲為鼓勵教師之學術研究及知識成果導入社會應用,爰教師有對其本職工作、學術名譽及尊嚴無不良影響,亦無與其本職不相容之下列情形者,得免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報經學校核准:

( 一 ) 教師非常態性 ( 非固定、經常或持續 ) 應邀演講或授課, 且分享或發表內容未具營利目的或商業宣傳行為。 ( 二 ) 教師兼任政府機關( 構 ) 、學校、行政法人之任務編組 職務或諮詢性職務,或擔任政府機關( 構 ) 、學校、行 政法人會議之專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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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教師所兼職務依法令規定應予保密者。( 例如擔任典試 法所規定之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 員、口試委員、心理測驗委員、體能測驗委員或實地 測驗委員,擔任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所規 定之著作審查人等) 。 ( 四 ) 教師應政府機關( 構 ) 、學校、行政法人或非以營利為 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邀請兼任職務,僅支領交通費或 出席費,且無其他對價回饋 ( 含金錢給付、財物給付 ) 。 ( 例如擔任非營利團體之課輔教師、擔任宗教性質團體 志工等) 。 ( 五 ) 教師應政府機關( 構 ) 、學校、行政法人或非以營利為 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邀請擔任非常態性之工作者。( 例 如擔任競技比賽之裁判或評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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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市府致贈教師節禮券每人面額新臺幣 1,000元整,為使致贈之禮券符合各校地域特性及教師使用需求便利性,市府請各校自行辦理校內票選,並依票選結果逕至共同供應契約網辦理採購及核銷事宜,爰利用本次會議辦理票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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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編號 廠商 折數面額說明

一、百貨類 1京站時尚廣場商品禮券

京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96% NTD100

二、超市(大賣場)類 2 大買家超市禮券 大買家股份有限公

司93.50%

NTD200/500

三、便利商店類 3萊爾富超商商品禮券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7%

NTD50/100/500

  4 OK超商商品禮券 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87%

NTD50/100/200/500/1000

四、圖書用品類 5 三民書局圖書禮券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94% NT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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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