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評鑑資源手冊...ii 2.2收費規定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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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編印 幼兒園評鑑資源手冊 基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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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政府編印

    幼兒園評鑑資源手冊 基礎篇

    幼兒園評鑑資源手冊

    基礎篇

  •      

    i  

    目錄

    市長的話 ................................................................. I 

    局長的話 ................................................................ II 

    團長的話 ............................................................... III 

    編者的話 ................................................................ IV 

    使用說明 ................................................................. V 

    基礎評鑑說明篇 ........................................................... 1 

    新北市 102 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 ................................ 3 基礎評鑑常見 Q & A .................................................... 7 基礎評鑑參考資料 ...................................................... 9 

    基礎評鑑實務篇 .......................................................... 13 

    第一章 設立與營運 .................................................... 15 1.1 設立名稱 ..................................................... 16 

    參考資料 1.1.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 ........................... 17 參考資料 1.1.1-2 招牌標示之名稱 ............................... 17 參考資料 1.1.1-3 幼童專用車標示之名稱 ......................... 18 參考資料 1.1.1-4 幼兒園網頁所載名稱 ........................... 18 

    1.2 設立地址 ..................................................... 19 參考資料 1.2.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 ........................... 20 參考資料 1.2.1-2 門牌地址、使用樓層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 20 

    1.3 師生比例 ..................................................... 21 參考資料 1.3.1-1 幼兒園幼生清冊 ............................... 23 參考資料 1.3.1-2 幼兒園幼生班級設定 ........................... 24 參考資料 1.3.1-3 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教保服務人員清冊 ..... 25 示例 1.3.1-4 幼兒園師生比例統計表 ............................. 26 

    1.4 資訊公開 ..................................................... 27 參考資料 1.4.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 29 參考資料1.4.2-1教保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處 .. 29 

    第二章 總務與財務管理 ................................................ 31 2.1 接送制度 ..................................................... 32 

    示例 2.1.1-1 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 ............................... 33 示例 2.1.1-2 幼兒接送卡 ....................................... 34 示例 2.1.1-3 幼兒園家長接送紀錄表 ............................. 35 示例 2.1.1-4 幼兒園幼兒接送卡領卡紀錄表 ....................... 36 

  •      

    ii  

    2.2 收費規定 ..................................................... 37 參考資料 2.2.1-1 幼兒園收退費基準 ............................. 39 參考資料 2.2.1-2 幼兒園學費減免基準表 ......................... 41 參考資料 2.2.2-1 公立幼兒園收費收據 ........................... 42 參考資料 2.2.2-2 私立幼兒園收費收據 ........................... 43 

    2.3 幼兒保險 ..................................................... 44 示例 2.3.1-1 幼兒團體保險投保名冊 ............................. 45 參考資料 2.3.1-2 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收據 ....................... 46 

    2.4 環境設備維護 ................................................. 47 示例 2.4.1-1 幼兒園行事曆 ..................................... 49 示例 2.4.1-2 全園環境消毒紀錄表 ............................... 52 示例 2.4.1-3 班級環境消毒紀錄表 ............................... 53 示例 2.4.2-1 全園公共設施設備安全檢查與維修紀錄表 ............. 54 

    第三章 教保活動課程 .................................................. 57 3.1 課程規劃 ..................................................... 58 

    示例 3.1.1-1 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紀錄(一) ............. 60 示例 3.1.1-2 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紀錄(二) ............. 61 示例 3.1.2-1 幼兒園作息時間表(一) ............................. 62 示例 3.1.2-2 幼兒園作息時間表(二) ............................. 63 

    3.2 幼兒發展篩檢 ................................................. 64 參考資料 3.2.1-1 幼兒發展篩檢 ................................. 66 示例 3.2.1-2 幼兒發展篩檢紀錄表 ............................... 67 示例 3.2.1-3 疑似幼兒發展異常幼兒彙整表 ....................... 68 示例 3.2.1-4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 ........................... 69 參考資料 3.2.1-5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回覆表 ................... 71 

    3.3 活動室環境 ................................................... 72 參考資料 3.3.1-1 照度計 ....................................... 74 示例 3.3.1-2 活動室桌面、黑板照度測量紀錄 ..................... 75 示例 3.3.2-1 幼兒棉被清洗紀錄 ................................. 76 示例 3.3.2-2 幼兒棉被清洗家長通知單 ........................... 77 示例 3.3.3-1 幼兒園 2-3 歲活動室分配平面圖 ..................... 78 

    3.4 午休 ......................................................... 79 第四章 人事管理 ...................................................... 81 

    4.1 津貼權益 ..................................................... 82 示例 4.1.1-1 勞工名卡 ......................................... 85 參考資料 4.1.1-2 投保勞保薪資證明 ............................. 86 參考資料 4.1.1-3 投保健保薪資證明 ............................. 87 

    4.2 員工保險 ..................................................... 88 

  •      

    iii  

    參考資料 4.2.1-1 勞工保險局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 91 參考資料 4.2.1-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 92 參考資料 4.2.1-3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 ........... 93 

    4.3 退休制度 ..................................................... 94 參考資料 4.3.1-1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 96 參考資料 4.3.1-2 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 ........................... 98 

    第五章 餐飲與衛生管理 ................................................ 99 5.1 餐飲管理 .................................................... 100 

    示例 5.1.1-1 幼兒園餐點表家長通知 ............................ 104 參考資料 5.1.1-2 幼兒園餐點表上網公告 ........................ 106 示例 5.1.5-1 飲用水設備維護檢核表 ............................ 107 示例 5.1.6-1 飲用水水質檢測紀錄表 ............................ 108 

    5.2 衛生保健 .................................................... 109 示例 5.2.3-1 幼兒身高及體重紀錄表 ............................ 112 示例 5.2.4-1 託藥同意書 ...................................... 114 示例 5.2.4-2 幼兒園託藥單(班級用) ............................ 115 示例 5.2.4-3 幼兒園託藥單(個人用) ............................ 116 

    5.3 緊急事件處理 ................................................ 117 示例 5.3.1-1 幼兒園幼兒緊急傷病施救注意事項 .................. 122 示例 5.3.1-2 幼兒園事故傷害防制規定 .......................... 124 示例 5.3.1-3 幼兒園意外事件處理流程暨處理紀錄報告 ............ 126 示例 5.3.1-4 幼兒園疾病事件處理流程暨處理紀錄報告 ............ 129 示例 5.3.1-5 幼兒園、國民小學疑似腸病毒感染人數通報單 ........ 132 參考資料 5.3.1-6 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因應 H7N9 流感疫情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133 示例 5.3.1-7 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流程 ........................ 134 示例 5.3.1-8 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 .............................. 135 示例 5.3.1-9 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 ............................ 140 參考資料 5.3.2-1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通報流程 144 參考資料 5.3.2-2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緊急聯絡人登錄 145 

    第六章 安全管理 ..................................................... 147 6.1 交通安全 .................................................... 148 

    參考資料 6.1.1-1 幼童專用車檢驗合格標章 ...................... 152 參考資料 6.1.5-1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行車前檢查標準作業流程(SOP) . 153 示例 6.1.5-2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行車前檢查表 .................... 154 參考資料 6.1.6-1 幼童專用車接送安全檢核 SOP-接的安全檢核 ..... 155 參考資料 6.1.6-2 幼童專用車接送安全檢核 SOP-送的安全檢核 ..... 156 示例 6.1.6-3 幼童專用車乘坐幼兒名冊接送安全檢核表 ............ 157 示例 6.1.7-1 幼童專用車逃生演練計畫 .......................... 158 

  •      

    iv  

    示例 6.1.7-2 幼童專用車逃生演練紀錄(一) ...................... 159 示例 6.1.7-3 幼童專用車逃生演練紀錄(二) ...................... 160 參考資料 6.1.7-4 幼童專用車意外事故處理流程 .................. 161 

    6.2 場地安全 .................................................... 162 示例 6.2.1-1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提報表 ...................... 170 示例 6.2.1-2 消防安全檢查證明申請書 .......................... 172 示例 6.2.1-3 消防安全檢查委託合格專業技術人員檢修機構辦理之委託書 173 參考資料 6.2.1-4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結果通知書 .............. 174 示例 6.2.1-5 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 ........................ 175 參考資料 6.2.1-6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流程 SOP ................ 176 參考資料 6.2.2-1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書 177 示例 6.2.5-1 遊戲場使用說明告示牌 ............................ 178 

    基礎評鑑參考表件篇 ..................................................... 179 

    參考表件 1.3.1-4 幼兒園師生比例統計表 ............................ 181 參考表件 2.1.1-1 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 .............................. 182 參考表件 2.1.1-2 幼兒接送卡 ...................................... 183 參考表件 2.1.1-3 幼兒園家長接送紀錄表 ............................ 184 參考表件 2.1.1-4 幼兒園幼兒接送卡領卡紀錄表 ...................... 185 參考表件 2.3.1-1 幼兒團體保險投保名冊 ............................ 186 參考表件 2.4.1-1 幼兒園行事曆 .................................... 187 參考表件 2.4.1-2 全園環境消毒紀錄表 .............................. 189 參考表件 2.4.1-3 班級環境消毒紀錄表 .............................. 190 參考表件 2.4.2-1 全園公共設施設備安全檢查與維修紀錄表 ............ 191 參考表件 3.1.1-1 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紀錄(一) ............ 193 參考表件 3.1.1-2 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紀錄(二) ............ 194 參考表件 3.1.2-1 幼兒園作息時間表(一) ............................ 195 參考表件 3.1.2-2 幼兒園作息時間表(二) ............................ 196 參考表件 3.2.1-2 幼兒發展篩檢紀錄表 .............................. 197 參考表件 3.2.1-3 疑似幼兒發展異常幼兒彙整表 ...................... 198 參考表件 3.2.1-4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 .......................... 199 參考表件 3.3.1-2 活動室桌面、黑板照度測量紀錄 .................... 201 參考表件 3.3.2-1 幼兒棉被清洗紀錄 ................................ 202 參考表件 3.3.2-2 幼兒棉被清洗家長通知單 .......................... 203 參考表件 3.3.3-1 幼兒園 2-3 歲活動室分配平面圖 .................... 204 參考表件 4.1.1-1 勞工名卡 ........................................ 205 參考表件 5.1.1-1 幼兒園餐點表家長通知 ............................ 206 參考表件 5.1.5-1 飲用水設備維護檢核表 ............................ 207 參考表件 5.1.6-1 飲用水水質檢測紀錄表 ............................ 208 

  •      

    v  

    參考表件 5.2.3-1 幼兒身高及體重紀錄表 ............................ 209 參考表件 5.2.4-1 託藥同意書 ...................................... 211 參考表件 5.2.4-2 幼兒園託藥單(班級用) ............................ 212 參考表件 5.2.4-3 幼兒園託藥單(個人用) ............................ 213 參考表件 5.3.1-1 幼兒園幼兒緊急傷病施救注意事項 .................. 214 參考表件 5.3.1-2 幼兒園事故傷害防制規定 .......................... 215 參考表件 5.3.1-3 幼兒園意外事件處理流程暨處理紀錄報告 ............ 216 參考表件 5.3.1-4 幼兒園疾病事件處理流程暨處理紀錄報告 ............ 218 參考表件 5.3.1-5 幼兒園、國民小學疑似腸病毒感染人數通報單 ........ 220 參考表件 5.3.1-7 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流程 ........................ 221 參考表件 5.3.1-8 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 .............................. 222 參考表件 5.3.1-9 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 ............................ 227 參考表件 6.1.5-2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行車前檢查表 .................... 230 參考表件 6.1.6-3 幼童專用車乘坐幼兒名冊接送安全檢核表 ............ 231 參考表件 6.1.7-1 幼童專用車逃生演練計畫 .......................... 232 參考表件 6.1.7-2 幼童專用車逃生演練紀錄(一) ...................... 233 參考表件 6.1.7-3 幼童專用車逃生演練紀錄(二) ...................... 234 參考表件 6.2.1-1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提報表 ...................... 235 參考表件 6.2.1-2 消防安全檢查證明申請書 .......................... 237 參考表件 6.2.1-3 消防安全檢查委託合格專業技術人員檢修機構辦理之委託書

    ................................................................ 238 參考表件 6.2.1-5 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 ........................ 239 參考表件 6.2.5-1 遊戲場使用說明告示牌 ............................ 240 

    附錄篇 ................................................................. 241 

    附錄一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計畫 ............................. 243 附錄二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流程圖 ........................... 250 附錄三 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 ..................... 251 附錄四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自評表 ........................... 259 附錄五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報告 ................................. 267 附錄六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申復暨申訴作業流程 ................... 271 附錄七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申復書 ............................... 272 附錄八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申訴書 ............................... 273 附錄九 新北市幼兒園追蹤評鑑報告 ................................. 274 

  •  

    I  

    市長的話

    101 年幼托整合後,本市所轄幼兒園總數超過 1,200 多園,約佔全國六

    分之一,園數為全國之冠,也宣告本市幼兒教育將展開新紀元。為保障幼

    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權利,並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教育部公布了

    「幼兒園評鑑辦法」。「幼兒園基礎評鑑」的主要目的在於透過政府機關之

    評核,引導幼兒教育正常發展,並確保幼兒教育品質,而主管機關除了評

    鑑之外,還要輔導及協助幼兒園完成改善,才能真正達成評鑑的目標。

    幼兒園基礎評鑑同時也是新北市「健全社福制度:歡喜生、快樂養的

    公共托育系統」重要政策,未來將以每五學年為一週期,進行全市所有幼

    兒園的基礎評鑑。期透過專業檢核與協助,讓本市所有幼兒園均能符合基

    礎評鑑的標準,保障本市幼兒受教權益及教職員工基本就業權益,並逐步

    引導幼兒園提升教保專業品質。

    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任重而道遠,除教保工作外,還要處理許多行

    政事務。本人肯定教育局秉持服務與輔導的初衷,研編「幼兒園評鑑資源

    手冊-基礎篇」,提供幼兒園參考與運用,就是為協助幼兒園順利通過基礎

    評鑑,讓本市幼兒園從打穩根基開始,朝向提供更精緻、優質的教保服務

    邁進。

    新北市長

  •      

    II  

    局長的話

    幼兒教育階段是個體學習的基石,學理上普遍認為個體早期的學習經

    驗影響爾後階段發展,益使幼兒教育承先啟後之關鍵角色備受關注。幼兒

    教育之實踐係藉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提供場所、師資及教保服務內容,

    進而使幼兒得以健全發展之歷程。為確保幼兒園質優量足,本市除提供足

    量公私立幼兒園供幼生學習成長,並辦理幼兒園基礎評鑑,為幼兒良好的

    學習環境及優質教保品質把關,使幼兒園透過自我評鑑及外部評鑑,逐項

    檢視各個指標,達成基本的要求與規範。鑒於幼兒園基礎評鑑之重要性,

    本局特辦理說明會,並建置網頁專區,積極協助幼兒園通過基礎評鑑。

    在幼兒園評鑑辦法公布之後,本市規劃所有幼兒園分五學年,由 102

    學年起,每年約有 250 園接受基礎評鑑。為能順利推動評鑑工作,本局召

    集本市績優幼教行政主管及資深同仁組成編審團隊,並聘請專家學者提供

    專業指導,致力研發「幼兒園評鑑資源手冊-基礎篇」,協助幼兒園有系統

    的進行準備,讓教保服務人員在準備基礎評鑑時有依循方向,以符合法令

    規範並通過基礎評鑑。

    期盼各園能善加運用,並順利通過幼兒園基礎評鑑,以優質之教保服

    務讓幼生健康、快樂、平安、幸福成長及茁壯。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III  

    團長的話

    新北市幼兒教保輔導團秉持服務的精神,依成立之宗旨,致力協助推

    動各項幼兒教育政策,並提供各項諮詢輔導服務,研發幼教參考資料,以

    落實幼兒園園務運作,激勵教保服務專業,保障幼兒教保品質。

    幼教輔導團是幼兒園的親密夥伴,是幼兒園園務諮詢的最佳選擇。教

    育部於民國 101 年公布「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後,幼

    教輔導團洞悉職場上教保服務人員的壓力與需求,為協助幼兒園順利經營

    園務,主動研編「幼兒園評鑑資源手冊-基礎篇」提供幼兒園運用簡易性與

    系統化之相關表格,以方便、有效率的方法建置各類資料,落實推展園務

    行政工作之計畫、執行與考核,讓幼兒園能從容的因應基礎評鑑的籌備工

    作。

    幼教輔導團在江麗莉教授的帶領下,展現團隊專業力量,為順利推展

    基礎評鑑工作精心籌劃,團員透過研習及專業對話,深入認識及瞭解幼兒

    園基礎評鑑內涵、探究基礎評鑑內容、精熟評鑑項目,並依評鑑內容設計

    相關表格,期盼協助幼兒園順利通過幼兒園基礎評鑑,引領本市幼兒園邁

    向幼托整合後的新紀元。

    新北市幼兒教保輔導團團長

  •      

    IV  

    編者的話

    新北市幼兒教保輔導團以諮詢、服務、創新、傳承為宗旨,本著關懷、服務的輔

    導熱忱,提供幼兒園各項資源及輔導。輔導團之任務目標有六:(一)強化團隊組織

    功能,推動幼兒教保政策;(二)落實園務教保運作,提供諮詢輔導服務;(三)促

    進知識分享交流,研發幼教參考資料;(四)保障幼兒教保品質,提升教保專業服務;

    (五)精進輔導策略技巧,充實團員專業知能;(六)宣導幼兒教保理念,增進課綱

    轉化能力。為因應幼托整合後的相關政策,協助本市幼兒園有系統的準備基礎評鑑各

    項工作,減輕教保服務人員的行政壓力,提升教保服務品質,爰研編本資源手冊。

    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分成「設立與營運」、「總務與財務管理」、「教保活動課

    程」、「人事管理」、「餐飲與衛生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六大類,含括 20

    個指標項目、47 個指標細項。本資源手冊依據《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

    指標》內容,針對每一個指標細項提供相關示例或參考資料,以作為幼兒園準備基礎

    評鑑相關資料的參考。而本資源手冊中的表格,幼兒園可以依各園實際需求作適度的

    增刪與調整,以利各園能更事半功倍的進行基礎評鑑。

    將近一年的時間,不僅透由專業對話與實作,輔導團團員們釐清幼兒園基礎評鑑

    指標的內涵,更期藉由羅瑞鳳、鄧玉霜、李美鵑、李麗娟、廖藪芬、羅素玲、呂文琴、

    許淑裕、邱美惠、陳美豐、鐘靜芬、林語蓁等團員的教保經驗,以職場教保服務人員

    的角度來詮釋並提出簡易性與系統化相關表格,讓幼兒園用方便、有效的方法,從容

    的準備基礎評鑑工作。

    本資源手冊得以完成,感謝輔導團團長陳叡智校長、副團長陳木琳校長、專家學

    者及特聘研究委員:江麗莉教授、呂桂瑛校長、陳麗霞園長、楊嬪媛園長、龔素丹校

    長等長期投注心力支援、協助本書研編內容之議題示例探究與諮詢,更感謝審查委員

    的審查與建議。期盼本手冊能對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盡一份棉薄之力,讓幼兒園在

    幼托整合後邁入教保品質提升的新榮景。

  •  

    V  

    使用說明

    本書共分為四大篇,分別為基礎評鑑說明篇、基礎評鑑實務篇、基礎評鑑參考表

    件篇以及附錄篇,各篇之內容及使用說明如下:

    壹、基礎評鑑說明篇

    一、新北市 102-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詳述新北市 102-106 幼兒園基礎評

    鑑之依據、目的、對象與期程、實施內容。

    二、基礎評鑑常見 Q&A:針對幼兒園對於基礎評鑑常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提出可

    行的建議。

    三、基礎評鑑參考資料:羅列基礎評鑑各指標可供參考之網站資料,提供幼兒園進

    一步了解基礎評鑑各項法令規章、行政流程或表單之下載。

    貳、基礎評鑑實務篇

    本篇之編排乃依據教育部公布「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之

    六大類別以及各項目、細項依序編排,例如:第一章即為基礎評鑑第一類評鑑指標:

    「設立與營運」,內容包括 1.1 設立名稱、1.2 設立地址、1.3 師生比例、1.4 資訊

    公開等評鑑項目。

    一、每一章第一頁提供該章對應之基礎評鑑指標內容,包括評鑑類別、項目及細項,

    讀者可了解該評鑑指標類別下之評鑑項目與細項的內容(如圖 1)。

    該章對應之基礎

    評鑑項目與細項

    內容

    圖 1 各章首頁內容示例

  •      

    VI  

    二、各節依基礎評鑑項目進行編排(詳見圖 2),內容包括:

    (一)各節名稱:依 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之評鑑項目

    進行編排。

    (二)評鑑項目說明:讀者可再次確認各節對應 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

    園基礎評鑑指標之評鑑項目、細項以及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三)評鑑項目與法規的關係:基礎評鑑項目與相關法規之聯結與依據,

    若法令規範有詳細說明者,依法令規範之規定辦理。

    (四)因應評鑑項目的準備工作:依基礎評鑑項目,建議幼兒園準備相關

    資料,以符合基礎評鑑的要求。

    (五)評鑑示例、參考資料:此部分提供幼兒園準備基礎評鑑之評鑑示例

    與參考資料。評鑑示例為幼兒園因應基礎評鑑各項檢核之資料建置

    示例,參考資料則為提供幼兒園參考之相關資料。評鑑示例與參考

    資料之編碼方式:前三碼同基礎評鑑指標細項,第四碼為流水號。

    圖 2 各節內容示例

    (一)各節名稱

    (二)該節

    對應之基

    礎評鑑指

    (四)因應評

    鑑項目的準

    備工作

    (三)評鑑

    項目與法

    規的關係

    (五)評鑑

    項目的示

    例或參考

    資料

  •  

    VII  

    三、各節內的評鑑示例及參考資料皆包括:標題、說明、資料內容及對應指標

    細項,供讀者了解評鑑示例及參考資料的使用方式及符應基礎評鑑之指標細項

    (如圖 3所示)。

    圖 3 評鑑示例及參考資料示例

    評鑑示例及參

    考資料使用說

    評鑑示例及參考

    資料符應之基礎

    評鑑指標細項

    資料內容

    標題

  •      

    VIII  

    叁、基礎評鑑參考表件篇

    本篇提供基礎評鑑實務篇評鑑示例的空白表件,讀者可依需求增刪、調整內容

    建置資料做有效的運用。

    肆、附錄篇

    附錄篇提供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計畫(附錄一)、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

    鑑實施流程圖(附錄二)、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附錄三)、新

    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自評表(附錄四)、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報告(附錄五)、新

    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申復暨申訴作業流程(附錄六)、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申復

    書(附錄七)、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申訴書(附錄八)以及新北市幼兒園追蹤評

    鑑報告(附錄九)。讀者可透過本篇了解 102-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之相關辦法

    及程序,亦可透過自評表進行幼兒園基礎評鑑之自我評鑑。

  •  

    1  

    基礎評鑑說明篇

    基礎評鑑

    說明篇

  • 基礎評鑑說明篇     

    2  

  • 新北市 102‐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

    3  

    新北市 102 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

    教育部於民國 101 年頒布幼兒園評鑑辦法(民國 101 年 05 月 04 日),並訂定「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以下簡稱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明定自民國

    102 年 8 月起,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多以每 5 學年為一週期,進行轄區內所

    有幼兒園之評鑑。據此,新北市教育局於民國 102 年 1 月訂定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

    實施計畫(民國 102 年 1 月 23 日),期能透過政府的監督與協助,保障幼兒的受教品

    質以及教保服務人員的基本就業權益。基礎評鑑的指標皆有其法令規定,並結合政府

    相關單位的業務,也是幼兒園日常園務運作的內涵。然而教保服務工作繁忙,相關辦

    法公告後,第一線的教保服務人員備感壓力。為能更正確且有效率的執行與推展幼兒

    導輔 務,維持整體良好的教保服務品質,新北市幼兒教保輔導團希望透過專業支援與

    協助,配合基礎評鑑指標提供可參考的作法、表單等資源,協助幼兒園將相關制度建

    立好,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完成必要的行政作業,逐步與園務運作緊密結合,並從容的

    準備評鑑工作。

    壹、基礎評鑑的依據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第四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教育部訂

    定幼兒園評鑑辦法,其中第四條規定幼兒園評鑑之類別如下:

    一、基礎評鑑:針對設立與營運、總務與財務管理、教保活動課程、人事管理、

    餐飲與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類別進行評鑑。

    二、專業認證評鑑:針對園務領導、資源管理、教保活動課程、評量與輔導、安

    全與健康、家庭與社區等類別中,與幼兒園教保專業品質有關之項目進行評

    鑑。

    三、追蹤評鑑:針對基礎評鑑未通過之項目,依原評鑑指標辦理追蹤評鑑。

    前項各類評鑑,均應以實地訪視為之,其評鑑指標,由教育部公告之。

    貳、幼兒園基礎評鑑目的

    基礎評鑑之目的主要在執行政府監督的責任,檢核幼兒園持續符合法令相關規

    定,並將各園評鑑情形予以公開,以期保障幼兒受教權益及教職員工基本就業權益,

    以逐步引導幼兒園提升教保專業品質,茲就幼兒園基礎評鑑之目的說明如下:

    一、了解與分析幼兒園辦學現況,輔導幼兒園積極改善園務

    啟動基礎評鑑準備工作,了解與分析幼兒園園務狀況,以基礎評鑑的「績效」

    為基礎,進行園務經營「改進」,幼兒園可依基礎評鑑指標之引導進行改善、

  • 基礎評鑑說明篇     

    4  

    檢視幼兒園過去與現況,提供現在與將來發展的規劃方向。

    二、建立幼兒園自我檢核機制,定期檢視辦學理念與目標之落實情形

    基礎評鑑各項指標乃參照相關法令而訂定,幼兒園透過自我檢核機制,定期

    檢視園務運作是否符合各項法令的規定,並作為改善園務之參考依據,讓幼

    兒園在合法的環境下經營。

    三、引導幼兒園優質成長,提升幼兒教保品質

    幼兒園評鑑辦法第五條幼兒園於通過前項基礎評鑑後,得申請接受專業認證

    評鑑。為了提升幼兒園達成教保專業品質,建立自我改進之良性循環機制,

    通過基礎評鑑是專業品質提升必經的歷程。

    參、評鑑對象與期程

    依據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計畫(見附錄一),本市之公私立幼兒園均應依

    規定接受評鑑;幼兒園設有分班者,應與其本園於同學年度分別接受評鑑。

    自 102 學年度起,以每 5學年為一週期分區辦理轄區內所有幼兒園之評鑑,並於

    辦理評鑑之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公告及通知受評鑑幼兒園。幼兒園基礎評鑑之實施詳

    如流程圖(見附錄二)所示。

    肆、基礎評鑑的內容

    幼兒園基礎評鑑包含:設立與營運、總務與財務管理、教保活動課程、人事管理、

    餐飲與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六類,共計 20 項目、47 細項,各類別項目及細項詳見

    102 學年至 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見附錄三)。

    一、設立與營運:設立名稱、設立地址、師生比例、資訊公開。

    二、總務與財務管理:接送制度、收費規定、幼兒保險、環境設備維護。

    三、教保活動課程:課程規劃、幼兒發展篩檢、活動室環境、午休。

    四、人事管理:津貼權益、員工保險、退休制度。

    五、餐飲與衛生管理:餐飲管理、衛生保健、緊急事件處理。

    六、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場地安全。

    伍、評鑑實施

    一、自我評鑑

    每年 8 月 15 日前,公私立幼兒園皆需依照「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自

    評表」(見附錄四)完成自我評鑑。當學年度及下學年度受評鑑之幼兒園應將

    自我評鑑結果提報教育局,做為實施基礎評鑑之參考;其餘幼兒園之自評表

  • 新北市 102‐106 學年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

    5  

    留園備查。幼兒園得視園方需求向幼兒教保輔導團申請輔導或各分區中心

    園、鄰近幼兒園尋求諮詢與協助。

    二、基礎評鑑

    (一)本市各學年度幼兒園基礎評鑑實地訪視評鑑區域如表 1所示。

    表 1 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各學年度實地訪視評鑑區域

    學年度 評鑑區域

    102

    新莊、泰山、五股、林口、八里、金山、萬里

    另加:佳佳幼稚園、慈惠托兒所、春夏托兒所、德明幼稚園、博登

    托兒所、安心托兒所、苗惠托兒所、地球村托兒所、象兒園托兒所、

    華森托兒所、再興幼稚園、噜啦啦托兒所等 12 所幼兒園*。

    103 中和、永和、三芝、石門、淡水

    104 三重、蘆洲、三峽、樹林

    105 汐止、新店、烏來、石碇、深坑、坪林、瑞芳、平溪、雙溪、貢寮、

    鶯歌

    106 板橋、土城 *備註:佳佳幼稚園、慈惠托兒所、春夏托兒所、德明幼稚園、博登托兒所、

    安心托兒所、苗惠托兒所、地球村托兒所、象兒園托兒所、華森托兒所、再

    興幼稚園、噜啦啦托兒所等 12 所幼托園所為截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完成

    改制之園所

    (二)受評鑑幼兒園應參加評鑑說明會,以瞭解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計畫、評鑑

    指標、判定標準、申復及申訴作業等事項。

    (三)評鑑委員依教育局公布之當學年度評鑑日程至受評鑑幼兒園進行實地訪視

    評鑑,並完成基礎評鑑檢核表。

    (四)每園接受實地訪視評鑑以半日為原則。

    (五)該學年度幼兒園基礎評鑑結束後一個月內,教育局將函送評鑑報告初稿至

    受評鑑幼兒園;如受評鑑之幼兒園對於評鑑報告初稿無任何疑義,則完成

    評鑑報告(見附錄五)並函送各受評鑑幼兒園。

    (六)受評鑑幼兒園對評鑑報告初稿或評鑑報告不服者,載明具體理由,並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向教育局提出書面申復或申訴(見附錄六、七、八)。

    (七)通過基礎評鑑之幼兒園,如於評鑑過程中有造假情事,足以影響結果認定

    者,經查證屬實者,應重新辦理評鑑,並依評鑑結果辦理。

    三、追蹤評鑑

    (一)針對未通過基礎評鑑之幼兒園實施追蹤評鑑。

    (二)未通過基礎評鑑之幼兒園至遲於評鑑結果公布後六個月內完成改善。改善

    期限屆滿後,由教育局就基礎評鑑未通過之項目,依原評鑑指標辦理追蹤

    評鑑。

  • 基礎評鑑說明篇     

    6  

    (三)於該學年度追蹤評鑑後,完成追蹤評鑑報告(見附錄九)及函送受評鑑幼

    兒園。

    (四)經追蹤評鑑仍未改善者,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幼兒園負

    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

    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

    收人數、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 基礎評鑑常見 Q&A

    7  

    基礎評鑑常見 Q & A

    Q:幼兒園如何建立基礎評鑑的檔案?

    A:幼兒園可依下列步驟進行基礎評鑑檔案的建置,也可依園方需求、便利性進行規劃

    或調整。

    1.召開園務會議,全園教師達成共識後進行基礎評鑑檔案建置。

    2.可依照 102-106 學年基礎評鑑指標的項次,分類進行資料檔案建置並建立索引。

    3.資料檔案的建置可依幼兒園的需求做適度的調整,資料夾須有封面、側標、目

    錄及編碼的設計。

    4.資料檔案建置後,將相關的舊資料放入資料夾中,再針對缺漏的部分進行資料

    的增置。

    5.使用活頁夾來整理,方便作彈性的調整。

    6.各項資料若以電腦打字完成,亦可建置電子檔案資料,以合乎 e化的目標。

    7.基礎評鑑資料的建置是最基本的,幼兒園園務的推動需要的檔案可能會多於基

    礎評鑑的要求,可依園務需要再增置相關的檔案資料。

    Q:基礎評鑑受評之幼兒園需準備哪些資料供訪視人員檢閱?

    A:1.依基礎評鑑指標項目需求,提供相關的資料。

    2.依評鑑指標提供當學年度及前一學年度的資料,亦即提供最近 2年的資料。例

    如:102 學年度受評的幼兒園,則需提供 101 學年度(101 年 8 月 1 日~102 年

    7 月 31 日)及 102 學年度(102 年 8 月 1 日~訪視當日)之資料。

    3.受評資料可用紙本或電子檔呈現。若資料以電子檔呈現,受評園務必確認訪視

    當日使用之電腦、網路能正常運作,電子檔案建置路徑清楚並能正常開啟,以

    免影響評鑑結果。

    Q:如何進行統整性課程?

    A:1.幼兒園統整性課程可分成單元教學、主題教學、方案教學、問題導向教學…等。

    2.統整性課程設計需考慮合乎幼兒的發展、生活經驗、興趣、需求與在地文化等

    要素。

    3.統整性課程發展歷程:

    (1)全園教師共同討論,思考想要培養具備什麼能力的幼兒?

    (2)以腦力激盪的方式思考可能進行的主題有哪些?

    (3)全園教師共同選擇決定本學期想要進行的主題。

    (4)主題決定後,教保服務人員以腦力激盪的方式思考有哪些活動可以在這個主

    題中進行。

    (5)最後選擇決定要進行的活動有哪些。

    (6)撰寫教學計畫。

    (7)進行教學,在教學中隨時和幼兒討論,並依幼兒的興趣、能力調整教學。

    (8)撰寫教學省思做為課程調整修改的依據。

  • 基礎評鑑說明篇     

    8  

    Q:幼兒園的作息表如何設計?

    A:1.設計幼兒園作息表時要全園教保服務人員共同參與,經由討論、協商、澄清達成

    共識後完成。

    2.作息表的設計至少要考慮下面幾個要素:

    (1)呈現統整性課程。

    (2)30 分鐘以上出汗性大肌肉活動。

    (3)點心和午餐間隔時間 2小時。

    (4)午餐完成後 30 分鐘,才可進行午休。

    (5)午睡時間:3至 6歲不超過 1小時 30 分鐘、2至 3歲不超過 2小時。

    Q:幼兒園如何實施發展篩檢?

    A:1.教師採用直轄市、縣(市)主管衛生機關或其他單位所定幼兒發展篩檢項目,在幼

    兒園實施全園幼兒發展篩檢。

    2.實施發展篩檢後,教師依篩檢結果填寫發展篩檢紀錄表。

    3.將疑似幼兒發展異常之幼兒做成名冊,於一週內填具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報兒童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4.依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第 4條,個案管理系統資訊及相關

    處遇服務,應做工作紀錄、建立檔案,紀錄保存年限不得少於 7年。

  • 基礎評鑑參考資料

    9  

    基礎評鑑參考資料

    機構/單位

    1. 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www.ece.moe.edu.tw/ 2. 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bi.gov.tw 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li.gov.tw/ 4. 內政部警政署 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143.php 5.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fa.gov.tw/main/index.aspx 6.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網址:

    http://www.cdc.gov.tw/diseaseinfo.aspx?treeid=8d54c504e820735b&nowtree

    id=dec84a2f0c6fac5b&tid=900059B505FD76DF

    7.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https://csrc.edu.tw/Main.mvc/IndexNotLogin

    8. 國家標準(CNS)檢索系統網址:http://www.cnsonline.com.tw/ 9. 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http://kidedu.ntpc.edu.tw/ 10. 新北市教育局學生事務科:

    http://www.ntpc.edu.tw/_file/2052/SG/25564/D.html

    11.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http://www.sw.ntpc.gov.tw 12.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http://www.fire.ntpc.gov.tw 13.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http://www.health.ntpc.gov.tw/ 14.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http://www.dvp.ntpc.gov.tw 15.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https://csrc.edu.tw

    文件下載

    1.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下載專區網址:https://csrc.edu.tw/FileManage.mvc

    2. 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疑似腸病毒感染個案通報暨處理流程網址:http://www.health.ntpc.gov.tw/web66/_file/1459/upload/bacterin/%e8%85%

    b8%e7%97%85%e6%af%92%e9%80%9a%e5%a0%b1%e6%9a%a8%e5%81%9c%e8%aa%b2%e4%b

    d%9c%e6%a5%ad%e6%b5%81%e7%a8%8b.pdf

    3.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檔案下載網址:http://www.dvp.ntpc.gov.tw/_file/1198/SG/24034/D.html

    4.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網址:http://www.police.ntpc.gov.tw/_file/1963/SG/21700/D.html

    5. 新北市幼童專用車事故預防與處理機制流程網址:www.ntpc.gov.tw/web66/image/customer/1588/A24233078.doc

  • 基礎評鑑說明篇     

    10  

    6. 幼童交通事故傷害處理篇第一章事故防範與處理網址:http://www.cbi.gov.tw/CBI_2/upload/9aa56916-6ea8-4688-a5e8-8a98345d86c

    1.pdf

    7.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下載網址:http://www.sw.ntpc.gov.tw/web66/_file/1588/upload/cyw/Child_Early_Inte

    rvention_Center/CYW_Child_Early_Intervention_Center_1010806_1.pdf

    8. 新北市政府兒童健康發展中心下載網址: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34238/D.html

    9. 「教育部就有關各級學校因應 H7N9 流感疫情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下載網址:http://kidedu.ntpc.edu.tw/ezfiles/0/1000/attach/93/pta_3453_6352008_94

    941.pdf

    相關法規

    1.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31

    2.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53

    3.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34

    4.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37

    5.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47

    6.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42

    7.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http://www.ece.moe.edu.tw/wp-content/uploads/2012/10/幼兒園教保活動課

    程暫行大綱含發布令.pdf

    8. 教師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20040 9. 勞動基準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N0030001

    10.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38

    1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21

    1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80031045900-1011224

    13. 公教人員保險法

  • 基礎評鑑參考資料

    1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S0070001

    14. 勞工保險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N0050001

    15. 全民健康保險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L0060001

    16. 全民健康保險法實施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L0060002

    17.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3936

    18.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20051

    19. 飲用水管理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O0040010

    20. 飲用水管理條例實施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O0040016

    21.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O0040014

    22. 學校衛生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20050

    23. 學校衛生法實施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20054

    24.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50001

    25.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50010

    26. 家庭暴力防治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50071

    27.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50072

    28.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80079

    29.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80080

    30.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080031008700-1000217

    31. 消防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120001 32. 消防法施行細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120002

  • 基礎評鑑說明篇     

    12  

    33. 建築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70109 34.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70149

    35. 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http://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040061007700-0920409

  •  

    13  

    基礎評鑑實務篇

    基礎評鑑

    實務篇

  • 基礎評鑑實務篇 

    14  

  •     第一章  設立與營運 

    15  

    第一章 設立與營運

    依據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第一類別為「設立與營運」,此類別包含:

    1.1 設立名稱、1.2 設立地址、1.3 師生比例、1.4 資訊公開等四個項目。

    1.1 設立名稱項目中有一細項: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

    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1.2 設立地址項目中有一細項:1.2.1 使用地址及樓層應與設立許可

    證書所載相符。

    1.3 師生比例項目中有一細項: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

    顧法之規定。

    1.4 資訊公開項目中有二細項:1.4.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

    資辨識之處所、1.4.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

    足資辨識之處所。

  • 基礎評鑑實務篇 

    16  

    1.1 設立名稱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1.

    設立

    與營

    1.1

    設立

    名稱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

    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1.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

    稱。

    2.實地觀察幼兒園招牌、幼童

    專用車及園方網頁名稱。

    3.未設置網頁者,網頁免檢

    核;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

    者,幼童專用車免檢核。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27 條:幼兒園應對外懸掛招牌,招牌名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第 5條:幼童專用車之車身顏色及標識,應符合下列規定,並不得增加其他標識或廣

    告:

    二、駕駛座兩邊外側:應標示幼兒園設立許可字號、幼童專用車車號、出廠

    年份及載運人數。

    1.準備設立許可證書供查閱。

    2.幼兒園招牌、幼童專用車、園方網頁之名稱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1.1

    設立

    名稱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

    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參考資料

    1.1.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

    1.1.1-2 招牌標示之名稱

    1.1.1-3 幼童專用車標示之名稱

    1.1.1-4 幼兒園網頁所載名稱

  •     1.1 設立名稱 

    17  

    參考資料 1.1.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

    說明:1.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幼兒園名稱。

    2.確認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中的幼兒園名稱是否正確。

    資料來源:取自莒光國小附設幼兒園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參考資料 1.1.1-2 招牌標示之名稱

    說明:比對招牌中幼兒園名稱與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莒光路

    163

    1.1.1-2

    招牌標示之名稱

    1.1.1-1

    幼兒園名稱

  • 基礎評鑑實務篇 

    18  

    參考資料 1.1.1-3 幼童專用車標示之名稱

    說明:比對幼童專用車標示之名稱是否與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參考資料 1.1.1-4 幼兒園網頁所載名稱

    說明:比對幼兒園網頁所載名稱是否與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資料來源:取自莒光國小附設幼兒園

    【1.1.1 招牌及對外銜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相符。】

    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1-3

    幼童專用車標示之名稱

    1.1.1-4

    幼兒園網頁所載名稱

  •     1.2 設立地址 

    19  

    1.2 設立地址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1.

    設立

    與營

    1.2

    設立

    地址

    1.2.1 使用地址及樓層應與設立許

    可證書所載相符。

    1.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使用地

    址及樓層。

    2.實地觀察幼兒園地址及使用樓

    層。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5條:鄉(鎮、市)申請設立鄉(鎮、市)立幼兒園,或各級公立學校申請設立學

    校附設幼兒園,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一、設園計畫書:包括名稱、園址、設立宗旨、預

    定招收人數及編班方式。

    第 6條:私人申請設立非屬財團法人之私立幼兒園,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

    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一、 設園計畫書:包括

    名稱、園址、設立宗旨、預定招收人數、編班方式及收退費基準。

    1.準備設立許可證書供查閱。

    2.使用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之地址及樓層。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1.2

    設立

    地址

    1.2.1

    使用地址及樓層應與設立許可證書

    所載相符。

    參考資料

    1.2.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

    1.2.1-2 門牌地址、使用樓層與設立許可

    證書所載相符

  • 基礎評鑑實務篇 

    20  

    參考資料 1.2.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

    說明:1.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幼兒園地址。

    2.確認幼兒園地址與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1.2.1 使用地址及樓層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參考資料 1.2.1-2 門牌地址、使用樓層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說明:比對幼兒園門牌與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地址、使用樓層是否一致。

    【1.2.1 使用地址及樓層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

    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莒光路

    163

    1.2.1-2

    門牌地址

    1.2.1-1

    幼兒園地址

  •     1.3 師生比例 

    21  

    1.3 師生比例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1.

    設立

    與營

    1.3

    師生

    比例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之規定。

    1.查閱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

    之幼生清冊。

    2.查閱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

    之教保服務人員清冊。

    3.實地觀察。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18 條: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

    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

    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

    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

    二、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

    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

    應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人數,不得超過園內教

    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除依第二項及第三項

    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外,每園應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

    1.準備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之幼生清冊供查閱。

    2.準備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教保服務人員清冊供查閱。

    3.準備幼兒園師生比例統計表如下:

    幼兒年齡 師生比 附註

    2 歲~未滿 3歲 1:8

    3 歲~未滿 4歲 1:15

    4 歲~未滿 5歲 1:15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 1:15 每班至少一位教師

  • 基礎評鑑實務篇 

    22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1.3

    師生

    比例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之規定。

    參考資料

    1.3.1-1 幼兒園幼生清冊

    1.3.1-2 幼兒園幼生班級設定

    1.3.1-3 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教

    保服務人員清冊

    示例

    1.3.1-4 幼兒園師生比例統計表

  •     1.3 師生比例 

    23  

    參考資料 1.3.1-1 幼兒園幼生清冊

    說明:1.上網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 https://ktc.ylc.edu.tw/,以幼兒園帳號

    密碼登錄。

    2.登錄後,在網頁左欄: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園所幼生清冊列印→點選輸出

    欄位項目→選擇加入→查詢,即可預覽幼生清冊。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

  • 基礎評鑑實務篇 

    24  

    參考資料 1.3.1-2 幼兒園幼生班級設定

    說明:1.上網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 https://ktc.ylc.edu.tw/,以幼兒園帳號

    密碼登錄。

    2.登錄後,在網頁左欄:園所資料維護與查詢→幼生班級設定→,即可預覽班

    級名稱與幼兒數。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

  •     1.3 師生比例 

    25  

    參考資料 1.3.1-3 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教保服務人員清冊

    說明:1.上網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 http://ap.ece.moe.edu.tw/,以幼兒園帳

    號密碼登錄。

    2.登錄後,在網頁左欄:教職員管理區→教職員清冊→查詢,即可預覽教職員

    清冊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

  • 基礎評鑑實務篇 

    26  

    示例 1.3.1-4 幼兒園師生比例統計表

    說明:可建置幼兒園師生比例統計資料,內容呈現幼兒園班級名稱、幼兒年齡、幼生

    人數、教師人數資料方便說明師生比例。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師生比例統計表

    班級名稱 幼兒年齡 幼生人數 教師人數 備註

    白兔班 2 歲-未滿 3歲 16 人 2 人 李○○教保員

    王○○教保員

    小熊班 3 歲~未滿 4歲 30 人 2 人 陳○○幼兒園教師

    林○○助理教保員

    斑馬班 4 歲~未滿 6歲 30 人 2 人 吳○○幼兒園教師

    羅○○教保員

    大象班 5 歲~至入國民小

    學前

    30 人 2 人 施○○幼兒園教師

    張○○幼兒園教師

    增置教保員 1人 1 人 施○○教保員

    總計 106 人 9 人

    師生比率 白兔班 1:8

    小熊班 1:15 斑馬班 1:15 大象班 1:15

    【1.3.1 師生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

  •     1.4 資訊公開 

    27  

    1.4 資訊公開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1.

    設立

    與營

    1.4

    資訊

    公開

    1.4.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

    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實地觀察。

    1.4.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

    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

    足資辨識之處所。

    實地觀察:

    1.教師應公開教師證書。

    2.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應公開學歷

    證書,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

    得公開銓審文件。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36 條:幼兒園應公開下列資訊:

    一、教保目標及內容。

    二、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人員之學(經)歷、證照。

    三、衛生、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措施。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本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公、私立幼兒園應公開或公布之相

    關事項,應衡酌就讀幼兒之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資訊之便利性,就下列方式選

    擇其適當者為之:

    一、發送正式紙本通知,並張貼於園舍範圍明顯處。

    二、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提供線上查詢。

    三、其他足以使家長或監護人得知之方式。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9條:幼兒園或其分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者,應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發給設立許可證書。幼兒園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之

    明顯處所。

    1.懸掛設立許可證書、教師之資格證書、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之學歷證書於園內足資

    辨識之處所。

    2.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其教保服務人員得懸掛銓審文件。

  • 基礎評鑑實務篇 

    28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1.4

    資訊

    公開

    1.4.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

    識之處所。

    參考資料

    1.4.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

    足資辨識之處所

    1.4.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

    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參考資料

    1.4.2-1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

    照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處

  •     1.4 資訊公開 

    29  

    參考資料 1.4.1-1 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說明:將幼兒園設立許可證懸掛於園內辦公室、川堂或公告欄等可以看到之地方。

    【1.4.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參考資料1.4.2-1教保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處

    說明:1.將教保服務人員之幼兒園教師證、畢業證書、銓審文件等懸掛於園內辦公室、

    川堂、公告欄或教保活動室等可以看到的地方。

    2.教保服務人員證書上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可以遮蔽。

    【1.4.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 基礎評鑑實務篇 

    30  

  •     第二章總務與財務管理 

    31  

    第二章 總務與財務管理

    依據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第二類別為「總務與財務管理」,此類別

    包含:2.1 接送制度、2.2 收費規定、2.3 幼兒保險、2.4 環境設備維護等

    四個項目。

    2.1 接送制度項目中有一細項: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

    長。

    2.2 收費規定項目中有二細項:2.2.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

    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2.2.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

    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數額。

    2.3 幼兒保險項目中有一細項:2.3.1 每學期應依規定辦理幼兒團體

    保險。

    2.4 環境設備維護項目中有二細項:2.4.1 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

    園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2.4.2 每學期應至少自我檢核一次全園設施設

    備(包括遊戲設施)之安全性;對於不符安全,待修繕或汰換者,應留有處

    理情形之紀錄。

  • 基礎評鑑實務篇 

    32  

    2.1 接送制度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2.

    總務

    與財

    務管

    2.1

    接送

    制度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

    長。

    1.查閱接送辦法。

    2.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

    之通知紀錄,如接送卡、親子

    聯絡簿、家長手冊等。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30 條:幼兒進入及離開幼兒園時,幼兒園應實施保護措施,確保其安全。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39 條:幼兒園為確保幼兒到園與離園安全,應訂定門禁管理及幼兒接送規定。

    1.訂定「幼兒接送辦法」。

    2.以書面如:親子聯絡簿、家長手冊等告知家長「幼兒接送辦法」。

    3.準備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幼兒接送辦法」家長通知紀錄供查閱。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2.1

    接送

    制度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長。

    示例

    2.1.1-1 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

    2.1.1-2 幼兒接送卡

    2.1.1-3 幼兒園家長接送紀錄表

    2.1.1-4 幼兒園幼兒接送卡領卡紀錄表

  •     2.1 接送制度 

    33  

    示例 2.1.1-1 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

    說明:1.幼兒園在開學前擬定幼兒接送辦法,說明上、下學時間及接送注意事項。

    2.接送辦法擬定後,可在幼兒園網站、公布欄公告、家長手冊或黏貼於親子聯

    絡簿告知家長。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幼兒接送辦法

    一、目的

    (一)確保幼兒上下學之安全。

    (二)維護校園內師生之安全。

    二、實施辦法

    (一)上學及放學時間

    1.幼兒上學時間為上午 7:30,為顧及安全,請家長將孩子交給值班教保服務人員後

    再離開。

    2.放學時間為下午 4:30,請於家長接送紀錄表簽名並填寫時間,才將幼兒接回。

    3.如有特殊活動必須更動上下學時間,園方將另發通知單告知,請家長務必配合。

    (二)接送注意事項

    1.請家長出入校門接送幼兒時,務必佩戴幼兒接送卡,並請確實遵守接送時間。

    2.為了孩子的安全,切勿讓孩子自己來園或回家。

    3.若家長須於上課中接送幼兒,請事先電話告知教保服務人員。

    4.若幼兒無法準時上學或家長臨時有事耽誤接送幼兒時,請提早告知教保服務人員。

    聯絡電話:02-21212121

    5.委託他人接送幼兒時,請先通知園方,並請攜帶幼兒接送卡。

    6.請填寫主要及次要之接送者姓名、聯絡電話:

    幼兒姓名 接送者姓名 與幼兒關係 聯絡電話 備 註

    王小明

    王大明 父子 02-22222222

    0923333333

    陳小華 母子 0912333333

    本人已詳讀園方之幼兒接送辦法並願意遵守相關規定

    家長簽名 王大明 日期 101/8/31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長。】

  • 基礎評鑑實務篇 

    34  

    示例 2.1.1-2 幼兒接送卡

    說明:幼兒園規模較大者,編製幼兒接送卡,在幼兒父母未能親自接送時,由接送人

    憑接送卡入園接送幼兒。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幼兒接送卡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長。】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

    幼兒接送卡

    幼兒姓名:王小明

    編號 101219

    使用說明

    1.家長接送幼兒時請出示本卡

    2.委託他人接送幼兒請出示本卡

    3.本卡請妥為保管

    4.本卡有效日期 102 年 7 月 31 日止

    園戳

    正面

    背面

  •     2.1 接送制度 

    35  

    示例 2.1.1-3 幼兒園家長接送紀錄表

    說明:1.本表於幼兒園放學時使用。

    2.家長於接送幼兒時簽名,以確認接送者及接送時間。

    3.園方可依使用需求調整表格。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家長接送紀錄表

    班級:白雲班 日期: 9 月 10 日~9 月 14 日

    幼兒

    姓名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家長簽名 時

    間 家長簽名

    間家長簽名

    間家長簽名

    間 家長簽名

    1 李小華 李大華 4:25 : : : :

    2 王小明 王大明 4:28 : : : :

    3 陳小英 林春嬌 4:30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15 : : : : :

    16 : : : : :

    17 : : : : :

    18 : : : : :

    19 : : : : :

    20 : : : : :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長。】

  • 基礎評鑑實務篇 

    36  

    示例 2.1.1-4 幼兒園幼兒接送卡領卡紀錄表

    說明:1.本表管理接送卡之領用情形。

    2.登錄幼兒接送卡的領用日期、領用者及接送卡編號。

    3.接送卡編碼建議:第 1~3 碼-學年度;第 4碼-班級;第 5~6 碼-幼兒編號。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幼兒接送卡領卡紀錄表

    編號 幼生姓名 接送卡編號 領證日期 領證者簽名 備註

    1 李小華 101101 101.8.31 李大華

    2 林小美 101102 101.8.31 王大美

    3 陳小英 101103 101.8.31 林春嬌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1.1 訂有幼兒接送辦法,並告知家長。】

  •     2.2 收費規定 

    37  

    2.2 收費規定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2.

    總務

    與財

    務管

    2.2

    收費

    規定

    2.2.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

    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

    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1.查閱評鑑當學年之公告紀錄,

    如書面公告、園方網頁資料等。

    2.抽查評鑑當學年之通知紀錄,

    如親子聯絡簿、家長通知單等。

    2.2.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

    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數

    額。

    1.公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

    及數額不得逾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所定收費規定。

    2.私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

    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所定相符;收費數額不得逾報

    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

    查資料。

    3.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

    收費存根。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42 條:公私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及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之自治法規,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私立幼兒園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

    項目及用途訂定收費數額,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對外公布,並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向就讀幼兒之家長或監護人收取費用。

    公私立幼兒園之收退費基準、減免收費規定,應至少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

    月公告之。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本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公、私立幼兒園應公開或公布之相

    關事項,應衡酌就讀幼兒之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資訊之便利性,就下列方式選

    擇其適當者為之:

    一、發送正式紙本通知,並張貼於園舍範圍明顯處。

    二、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提供線上查詢。

    三、其他足以使家長或監護人得知之方式。

  • 基礎評鑑實務篇 

    38  

    1.訂定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符合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規範。

    2.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以書面或園方網頁公告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並告

    知家長。

    3.準備評鑑當學年之公告紀錄如,書面公告或園方網頁資料供查閱。

    4.準備評鑑當學年之通知紀錄如,親子聯絡簿、家長通知單等供抽查。

    5.準備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收費存根供抽查。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2.2

    收費

    規定

    2.2.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

    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

    長。

    參考資料

    2.2.1-1 幼兒園收退費基準

    2.2.1-2 幼兒園學費減免基準表

    2.2.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

    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之數額。

    參考資料

    2.2.2-1 公立幼兒園收費收據。

    2.2.2-2 私立幼兒園收費收據。

  •     2.2 收費規定 

    39  

    參考資料 2.2.1-1 幼兒園收退費基準

    說明:1.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依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辦理。

    2.公告方式可採用書面通知單如,親子聯絡播、家長通知單或園方網頁等方式告

    知家長。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收退費基準(單位:新臺幣)

    收費項目 金額 收費期間 用途

    學費 7000 元 1 學期 人事費用。

    雜費 150 元 1 個月

    指與教保活動間接相關,用以支付設備購置、修繕

    費、維護費、水電費、行政業務費;私立幼兒園得用

    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

    費用。

    材料費 1350 元 1 學期 為輔助教學主題所需必要之教學素材,但不得支應於

    購置才藝(能)教學用品。

    活動費 900 元 1 學期

    為配合節慶等特定主題之教學活動所需場地布置

    費、校外場地使用費、雜支費用(以該項教學活動經

    費總額百分之 5 為限)。但不得支應團體旅遊及才藝

    (能)學習活動等費用。

    午餐費 700 元 1 個月

    1.午餐費支用於午餐食材、廚(餐)具、燃料費等。

    2.點心費支用於每日上、下午點心之食材、廚(餐)

    具、燃料費等。

    3.公立幼兒園午餐與點心代辦費支出項目及其支出

    比例、結餘款之使用範圍及結餘額度之限制等,應

    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午餐經費收支要點

    辦理。

    點心費 800 元 1 個月

    交通費 無 1 個月

    1.幼童專用車油資、保養修繕、保險、規費等。

    2.經本府同意核准購置幼童車之幼兒園,始得收取。

    3.該項收費得依實際情形核實收取。

    保險費

    一、依據新北市各級學

    校辦理學生團體保

    險辦法辦理。

    二、每學期每名幼生應

    繳保費(或自付額

    度),配合本府公布

    之當學期保費收費

    標準辦理。

    1 學期

    家長

    會費 100 元 1 學期

    1.幼兒園家長會行政、業務等庶務費用,每位家長在

    同一學校只需繳交 1份家長會費。

    2.有設立家長會之幼兒園,始得收費。

    其他 代購運動服(制服、圍兜)、書包及餐具,或辦理戶外教學之門票及交通費(租賃車輛或大

    眾交通運輸工具),但應視家長個別需求,不得強制要求購買或參加。

  • 基礎評鑑實務篇 

    40  

    退

    一、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費: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2.入學後未逾 3星期者,退還 3分之 2。

    3.入學後後逾 3星期,未逾 5星期者,退還 2分之 1。

    4.入學後逾學期 5星期者,不予退費。

    (二)家長會費以外之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

    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就讀日數比例,以當月幼兒實際就讀日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日數計;就讀月數比例,以

    全學期幼兒實際就讀月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月數計,未滿 1 個月者按就讀日數比例收取

    費用。

    二、幼兒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 5 日以上(不含假日)者,按當月就讀日數

    比例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

    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三、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 7 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就讀日數

    比例退還請假或停課週間之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

    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四、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 7 日(含假日)以上,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

    點心費、交通費、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且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須辦

    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1.專設幼兒園收費之總額不得高於前 1學年度之收費總額。

    2.本收費基準表之學期收費期限,係以 4.5 個月計,專設幼兒園應依學期教保服務日期,依本收費

    基準表按比例收取費用。

    3.收費項目如係以學期為收費期限者,對家庭清寒或其他困難因素致暫時無法繳費幼兒,得酌予同

    意以月費方式收取。

    4.各項費用之減免,以收托期程內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依據,逾期不予受理。

    5.學期中入園者,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退費基準日。全學期收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月費項目按

    日數比例計算。

    6.保險費及家長會費,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7.幼兒園應於收費規定、繳費及退費收據,註記收退費基準及全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並由園方、

    家長各收執乙份。

    資料來源:取自新北市 101 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實施計畫 101.06.20~101.08.31

    公告

    【2.2.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     2.2 收費規定 

    41  

    參考資料 2.2.1-2 幼兒園學費減免基準表

    說明:1.幼兒園學費減免基準依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實施計畫辦理。

    2.公告方式可採用書面通知單、聯絡簿、網路等方式告知家長。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學費減免基準表(公立幼兒園)

    地區 偏遠地區 一般地區 證明文件

    年齡 2 歲至 4歲 2 歲至 4歲

    低收入戶幼兒 7000 元 7000 元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原住民族幼兒 7000 元 7000 元 戶籍資料登記為原住民籍之幼兒

    特殊境遇家庭之

    幼兒 7000 元 7000 元 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身心障礙與發展

    遲緩幼兒或家長

    為身心障礙之幼

    7000 元 3500 元

    1.幼兒或家長為身心障礙者,檢

    附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影本。

    2.特殊教育需求幼兒經鑑輔會議

    決安置者,檢附議決公文及安

    置名單影本。

    3.發展遲緩幼兒未經鑑輔會議決

    安置者,檢附有效期間包含規

    定之註冊繳費日之「發展遲緩」

    證明文件。

    清寒戶幼兒、隔代

    教養、單親家庭之

    幼兒

    3500 元

    1.家境清寒幼兒、隔代教養幼兒:經

    里辦公處證明之相關文件。

    2.單親家庭幼兒:戶籍謄本,須列印

    記事欄。

    備註 1.5 歲幼兒學費減免則依據教育部 5 歲幼兒免學費計畫辦理。

    2.偏遠地區:依該學年度本府教育局所核定之學校及石碇區、烏來區、

    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平溪區。

    資料來源:取自新北市 101 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實施計畫 101.06.20~101.08.31

    公告

    【2.2.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 基礎評鑑實務篇 

    42  

    參考資料 2.2.2-1 公立幼兒園收費收據

    說明:1.公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定收費規定。

    2.收費存根須保留兩年。

    【2.2.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

    數額。】

  •     2.2 收費規定 

    43  

    參考資料 2.2.2-2 私立幼兒園收費收據

    說明:1.私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應與主管機關所定相符;收費數額不得超過報送

    主管機關備查資料。

    2.收費存根須保留兩年。

    【2.2.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

    數額。】

  • 基礎評鑑實務篇 

    44  

    2.3 幼兒保險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2.

    總務

    與財

    務管

    2.3

    幼兒

    保險

    2.3.1 每學期應依規定辦理幼兒團

    體保險。

    本項目得於評鑑前,由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相關業務單位就

    承保公司提供之評鑑當學年投保

    名冊進行審查,免實地檢查。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33 條:幼兒園應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退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

    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定之。

    建立幼兒團體保險投保名冊,每學期依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2.3

    幼兒

    保險

    2.3.1

    每學期應依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示例

    2.3.1-1 幼兒團體保險投保名冊

    參考資料

    2.3.1-2 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收據

  •     2.3 幼兒保險 

    45  

    示例 2.3.1-1 幼兒團體保險投保名冊

    說明:1.建立幼兒團體保險名冊辦理團體保險。

    2.投保名冊留存備查。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幼兒團體保險投保名冊

    學校代號 身分證字號 學生姓名 出生年月日 保險始期 保險終期

    014X00 A222222222 李小花 97/03/03 101/08/01 101/12/31

    014X00 A111111111 王小明 97/05/05 101/08/01 101/12/31

    【2.3.1 每學期應依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 基礎評鑑實務篇 

    46  

    參考資料 2.3.1-2 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收據

    說明:1.由保險公司出具幼兒平安保險費收據。

    2.資料影印備查。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收據

    資料來源:取自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小

    【2.3.1 每學期應依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     2.4 環境設備維護  

    47  

    2.4 環境設備維護

    類別 項目 細項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2.

    總務

    與財

    務管

    2.4

    環境

    設備

    維護

    2.4.1 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

    園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行

    事曆及消毒紀錄。

    2.4.2 每學期應至少自我檢核一

    次全園設施設備(包括遊戲

    設施)之安全性;對於不符

    安全,待修繕或汰換者,應

    留有處理情形之紀錄。

    1.檢核項目得由各園自行訂定或

    參考教育部提供之資料修訂

    之。

    2.檢視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

    行事曆及檢核紀錄。

    3.檢核結果為待修繕或汰換者,

    應再檢視處理情形之紀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29 條:幼兒園應就下列事項訂定管理規定、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

    二、安全管理。

    三、定期檢修各項設施安全。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 37 條:幼兒園每學期至少應辦理全園消毒一次。

    第 42 條:幼兒園應訂定園舍安全管理檢核項目及作業程序,定期檢查並維護各項設

    備、器材、遊戲設施與消防設施設備,加強門禁及巡查工作,並保存相關紀

    錄,以備查考。

    1.將全園環境消毒、全園設施設備檢核排入行事曆中。

    2.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園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

    3.每學期應至少自我檢核一次全園設施設備(包括遊戲設施)之安全性。

    4.全園設施設備檢核項目得由各園自行訂定或參考教育部提供之資料修訂之。

    5.全園設施設備檢核對於不符安全,待修繕或汰換者,記錄處理情形,並留書面資料。

    6.準備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行事曆供查閱。

    7.準備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消毒紀錄供查閱。

    8.準備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檢核紀錄供檢視。

  • 基礎評鑑實務篇 

    48  

    項目 細項 示例、參考資料

    2.4

    環境

    設備

    維護

    2.4.1

    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園環境消

    毒,並留有紀錄。

    示例

    2.4.1-1 幼兒園行事曆

    2.4.1-2 全園環境消毒紀錄表

    2.4.1-3 班級環境消毒紀錄表

    2.4.2

    每學期應至少自我檢核一次全園設施

    設備(包括遊戲設施)之安全性;對於不

    符安全,待修繕或汰換者,應留有處理

    情形之紀錄。

    示例

    2.4.2-1 全園公共設施設備安全檢查

    與維修紀錄表

  •     2.4 環境設備維護  

    49  

    示例 2.4.1-1 幼兒園行事曆

    說明:1.每學期規劃幼兒園行事曆,將重要活動編入行事曆中。

    2.行事曆保留 2年備查。

    新北市安全幼兒園 101 學年度上學期行事曆

    週次

    日期

    主題名稱

    教保活動 行政業務 幼幼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備課日

    8/24 │ 8/29

    備課日

    ◎08/24 確定主題名稱、確定本學期教學活動、IEP 撰寫

    ◎08/25 完成教學課程計畫、幼兒餐點採購申請

    ◎08/27 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08/29 教學活動室整理與布置

    ◎08/24-29 教師備課 ◎08/24 網頁整理、更新 ◎08/24 再確認 07/01 幼兒園收費

    標準掛網公告 ◎08/24 本學年度課程規劃、本學

    年度第一學期教學行事曆規劃、IEP 資料整理、表格製作

    ◎08/25 八至九月餐點表掛網公告◎08/26 清洗水塔、全園設施設備

    檢核、全園環境消毒 ◎08/27 託藥措施掛網公告、期初

    園務會議 ◎訂定幼兒園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08/29 幼童專用車定期檢驗、幼

    童專用車保養(1)、聯繫餐點廠商訂貨

    預備週

    08/30 │

    08/31

    我們的幼兒園

    ◎08/30 開學日正式上課,師生相見歡、建立生活常規

    ◎08/30 開學日,正式上課、課後留園參加意願調查

    ◎08/31 上網登載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急聯絡人資料、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建築物安全檢修申報

    第一週

    09/03 │

    09/07

    ◎09/03 課後留園開始 ◎09/06 測量身高體重 ◎09/07 幼生綜合資料建檔

    ◎09/1-9/14 辦理 5歲扶幼計畫、中低收入申請、餐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