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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2017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執行計畫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承辦單位:高雄市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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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核定日期:106 年 3 月 1 日
2017 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執行計畫
壹、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5 年 10 月 18 日原民教字第 1050060829 號函辦理。
貳、 目的:
一、 藉由短篇話劇及舞台劇之競賽活動,鼓勵家庭、部落(社區)組織激發創
意,以家庭對話、部落(社區)生活動態與族群之歷史文化為腳本,透過
情境式表演設計,深化語言文化之使用經驗,從而擴展族語在家庭、部
落(社區)使用的習慣與場域。
二、 建立觀摩、學習與交流之平台,提高原住民族社會對於多元母語發展的
認知與觀感,進而帶動「說、學族語」的風潮。
三、 闡揚原住民族文化,提升族人使用族語之表達能力,積極培育嫻熟應用
「族語」之新世代人才。
四、 活化瀕危語言之生機,整合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言實施計畫中,族語學
習家庭之復振策略,透過參與演出,重新溯源與建立民族自信心,進而
培養「搶救自己的族語」之族群使命感。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 承辦單位: 高雄市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樹德家商)
四、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肆、 競賽時間:106 年 4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至 17 時 30 分。
伍、 競賽地點:樹德家商活動中心(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 116 號)
陸、 競賽期程:
執行項目 執行期程 內 容 說 明
受理報名收件 即日起至 3月 24日(五)
下午 5:00 前
報名表請務必寄電子檔,以利推動相關
業務;有關報名表紙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或戶籍謄本),請另寄紙本送本會,
以利審查。
公告參賽團體
名單及資料補
正期限
3 月 29 日(四)前於本會
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請報名參賽學校(機關)單位務必確認公
告參賽名冊資料是否正確,若有任何疑
義或缺漏情事,請儘速跟主辦單位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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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報名單位請於 3月
31日(五)前告知主辦單
位公告資料補正。
絡,以利後續發函通知「競賽說明暨順
序抽籤領隊會議」,逾期恕不受理。
繳交參賽團體
簡介及劇本資
料
請於 4月 14日(五)前寄
本會教育文化組高小
姐電子信箱
報名參賽單位之簡介(限 150 字)及族語
與中文對照之完整劇本及評分用,一旦
送件後一律不得修改,並請依字幕規格
製作(如附件五)。
競賽說明暨領
隊會議
(另函通知)
4 月 11 日(二)
14:00-17:30
出席人員:報名隊伍之領隊或代表 1 人
(未派代表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
抽籤,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地 點:高雄市樹德家商會議室
隊伍彩排 4 月 21 日(五)
15:30-18:00
參與人員:各參賽隊伍成員
地 點:樹德家商活動中心
(按抽籤順序排序,若未到者,依序號遞補之)
競賽時間 4 月 22 日 (六)
09:00-17:30 競賽地點:樹德家商活動中心
柒、 報名對象:
一、 報名資格:
(一) 凡設籍高雄市及臺南市原住民家庭、學生及社會人士均歡迎報名參加。
(二) 本市 105年度族語振興計畫核定開設之執行單位,至少應擇一組別參
賽。
(三) 非原住民籍市民則以不逾全隊表演人數三分之一為限。
二、 參賽組別:
(一) 家庭組:
1. 以「家庭」為單位組隊。
2. 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以三
親等內之血親為限。
3. 每隊以 4~6人為限,且至少須有 1人為年齡未滿 18歲之兒童或青少
年(如需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 3人為限)。
(二) 學生組:
1. 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2. 每隊以 12~20人為限,不具有學生身分之人員至多 4人(如需燈光、
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 5人為限)。
(三) 社會組:
1. 不限機關、團體及年齡,各界人士(專業演藝團體除外)均可組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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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隊以 12~20人為限,惟成員至少須有 4人為年齡未滿 18歲之兒童
或青少年(如需燈光、音響、放映字幕等技術人員,至多以 5人為限)。
3. 前揭所謂「專業演藝團體」係指:
(1) 經縣(市)政府登記立案之業餘演藝團體或職業演藝團體,以營
利為目的者。
(2) 依各縣(市)政府公告實施之「縣(市)政府演藝團體輔導(登
記)要點」設立,以非營利為目的,經營或從事供公眾現場欣賞
之音樂、戲劇、舞蹈、雜技等表演藝術活動之非法人團體。
三、 每一參賽隊伍之成員,限報名任一競賽組別參賽為原則,違反規定者取消
參賽資格。
四、 以族語振興計畫執行單位(如原住民教會族語學習班、族語學習班及族語生
活會話班、族語振興部落)報名參賽者:
(一) 成員不以上開計畫執行單位之學生為限,亦可包含其家人。
(二) 該執行單位指導老師不得為參賽成員。
(三) 族語振興部落計畫執行單位中,有登記為族語學習家庭者,應參加本
(106)年度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初賽活動,作為學習成果之展示。
捌、 競賽方式:
(一) 族語範圍:原住民族 16 個族別(阿美語、排灣語、泰雅語、布農語、太
魯閣語、魯凱語、卑南語、賽夏語、賽德克語、鄒語、雅美語、邵族語、
噶瑪蘭語、撒奇萊雅語、拉阿魯哇語及卡那卡那富語)。
(二) 參賽單位應全程以族語演出,不限單一語言別。
(三) 家庭組:
1. 演出內容由參賽隊伍自日常生活及一般對話素材中,自行編劇及製作
簡易表演道具,而編劇內容以自然、真實、創意等為宜,演出方式儘
量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形式呈現,以生活中自然真切的
對話呈現族語生命力為佳。
2. 演出時間以 6分鐘為原則,8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以
2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3. 參賽隊伍應於登場演出前,提供演出台詞之族語與中文之對照內容,
並於演出時,安排播放字幕之人員。
(四) 學生組、社會組:
1. 演出內容由參賽隊伍自日常生活、部落(社區)歷史故事或族群傳統文
化、神話傳說等素材,自行編劇及製作簡易表演道具,演出方式儘量
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形式呈現,並以族語對話為主要呈
現方式。
2. 演出時間以 10分鐘為原則,12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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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3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3. 參賽隊伍應於登場演出前,提供演出台詞之族語與中文之對照內容,
並於演出時,安排播放字幕之人員。
玖、 競賽評判標準:
一、評審委員:
(一) 由本會聘請鄰近縣市政府推薦名單,並依各參賽組別原住民族語、戲
劇表演領域之專家老師擔任評審委員。
(二) 擔任評審委員須符合下列資格要件之ㄧ者:
1. 本市族語推動小組委員。
2. 通過族語認證考試並參加原住民族語振興人員研習結業者。
3. 熟悉原住民族歷史文化且具族語聽、說、讀、寫之能力者。
4. 在舞台、戲劇表演專業上有一定的水準,或在社會上具有聲望地位之
人士。
5. 與參賽者無三等親、師生關係等應行利益迴避情形者。
(三) 按各參賽隊伍之族語別,至少需有兩位熟稔該族語別之人員擔任評審
委員。
二、評分項目及配分:
(一) 族語 50﹪(發音、語調、流暢度)
(二) 演出內容 20﹪(故事、對白、情節、演出形式)
(三) 演技 20﹪
(四) 其他設計 10﹪(能輔助表演的呈現手法,如燈光、服裝、音樂、道具
等)
三、扣分項目:
(一) 未提供演出台詞(劇本)之族語與中文對照稿者,扣總平均分數 2 分。
(二) 時間掌控:參賽隊伍演出(或發聲)開始即進行計時,演出時間達規
定之「下限時間」,響鈴二聲;演出時間達規定之「上限時間」,響鈴
一長聲;參賽隊伍應即結束演出並退場,未達下限時間或逾上限時間
者,每分鐘(不足 1 分鐘以 1 分鐘計)扣「其他設計」項目平均分數
0.5 分。
(三) 參賽隊伍演出之劇情內容,如與報名繳交之資料不符者,不予計分。
(四) 參賽隊伍演出之劇情對話,均應以現場發聲方式演出,不得以預先錄
製之錄音檔替代或輔助,否則視同棄權,不列入評分。
壹拾、 獎勵:各組不分族別取前二名為原則,除了前二名外,凡參賽隊伍皆給予
特別獎,其獎金依下列各組第一名、第二名及特別獎獎金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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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特別獎
家庭組族語
短篇話劇比賽
10,000 元
獎狀乙紙
6,000 元
獎狀乙紙
2,000 元
獎狀乙紙
學生組
族語舞台劇比賽
15,000 元
獎狀乙紙
10,000 元
獎狀乙紙
5,000 元
獎狀乙紙
社會組
族語舞台劇比賽
20,000 元
獎狀乙紙
15,000 元
獎狀乙紙
5,000 元
獎狀乙紙
一、 家庭組、學生組、社會組競賽第一名隊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總決賽。
二、 各組前二名之指導老師(1~3人,含 1名實際承辦行政人員及族語教學
支援工作人員),皆頒發獎狀乙張,前二名之教師另由各校依權責辦
理敘獎:第一名嘉獎二次;第二名嘉獎一次,以資鼓勵。
三、 特別獎項目:最佳族語傳承獎、最佳人氣獎、最佳舞台設計獎、最佳
台風獎、最佳劇本獎、最佳表演獎。
四、 本項競賽 104年起納入「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市
學習領域競賽表現」採計項目。
壹拾壹、 報名作業: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止。
二、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內逕將報名表(如附件一~三)電子檔寄至本會
受理報名電子信箱,寄出後並請與本會教育文化組高小姐電話確認,
方能受理線上報名;為審查參賽者報名身分資格,請另寄紙本報名表
及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郵寄或親送至本會教文化組,
以郵戳為憑,逾時送件不予受理報名。
三、 報名單位之簡介(限 150 字)及族語與中文對照之完整劇本,請於 4 月
14 日前寄承辦人高小姐電子信箱,逾期不受理。
四、 本會受理報名處(教育文化組高小姐)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7)7995678 分機 1718
傳真:(07)740-6526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 132 號 2 樓。
五、 本計畫及報名表等相關資訊可由本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網頁:http://www.coia.gov.tw)
壹拾貳、 競賽說明暨領隊會議:
一、 本(106)年 4月 11日(星期二) 下午 2時於樹德家商會議室召開,並
辦理各組競賽出場順序之抽籤,不克參加者,由本會代為抽籤,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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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者不得異議。
二、 本案「競賽說明暨領隊會議」為重要會議,將另函通知,請各報名
參賽隊伍指派領隊或 1員代表參加,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
三、 領隊應於賽前參加「競賽說明暨領隊會議」,並依主辦機關安排之座
次,率同隊員全程參與競賽。
壹拾參、 申訴
一、 參賽隊伍應服從評審委員之評判結果,如有疑義或抗議事項,須由
各組參賽隊伍領隊書面提出。
二、 申訴程序:應由申訴人填具書面申訴單(如附件四處),並應於競賽
成績公布後30分鐘內提出;未以書面方式或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三、 抗議事項以競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之資格為限。
壹拾肆、 注意事項:
一、 參賽隊伍之演出內容,鼓勵自行創作,並不宜抄襲他人之作品,已經
公開演出之劇碼不得於競賽中演出。
二、 競賽所需服裝、道具或樂器等相關器材,由參賽隊伍自行準備。
三、 各隊之活動表演內容(含音樂)由參賽團體自行提供,授權本會拍攝
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
發行,或於電視頻道或網路中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或其他非營利之
用,並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
四、 參賽單位應於報名時(如柒、競賽期程所示:於 4月 14日前)提供簡介
及演出台詞之族語與中文對照稿(簡報電子檔),並於演出時,安排撥
放字幕之人員。
五、 各參賽隊伍若需播放音樂,請事先光碟片備份 1片,並於「報到時」
交給大會音控組準備,並註明參加組別及出場順序。
六、 參賽用之音樂,除為自創歌譜外,一律應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之音樂。
七、 參加比賽人員應準時報到,並於當日活動開始前 20分鐘就座,主持
人唸到號次後,參賽者應即登台,呼號 3次未到,或不可抗力因素致
不能參賽者,以棄權論。
八、 辦理機關保有比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義權。
壹拾伍、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8
2017 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家庭組族語短篇話劇報名表
參賽
隊伍
族別及
方言別
演出
劇名
劇情
大綱
(約
150
字)
領隊
及指
導老
師聯
絡方
式
領隊姓名: 連絡電話:
指導老師姓名: 連絡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領隊及指導老師基本資料
編號 職稱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領 隊
2 指導老師
參賽人員名冊:
編號 扮演角色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2
3
4
5
6
附件一
9
技術人員:
編號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2
3
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
茲同意本團體之本次活動演出內容(含參賽音樂)由本團體自行提供,非獨家、非專
屬、不限地域授權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複製或製作各種文宣
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放、公開傳輸,以
及其他非營利之用,並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
代 表 人: (簽章)
電話及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月 日
10
2017 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學生組族語舞台劇報名表
參賽
隊伍
族別及
方言別:
演出
劇名
劇情
大綱
約150
字
領隊
及指
導老
師聯
絡方
式
領隊姓名: 電話:
指導老師姓名: 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編號 職稱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領 隊
2 指導老師
參賽人員名冊:
編號 扮演角色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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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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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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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員: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2
3
4
5
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
茲同意本團體之本次活動演出內容(含參賽音樂)由本團體自行提供,非獨家、非專
屬、不限地域授權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複製或製作各種文宣
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放、公開傳輸,以
及其他非營利之用,並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
代 表 人: (簽章)
電話及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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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社會組族語舞台劇報名表
參賽
隊伍
族別及
方言別
演出
劇名
劇情
大綱
約150
字
領隊
及指
導老
師聯
絡方
式
領隊姓名: 電話:
指導老師姓名: 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編號 職稱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領 隊
2 指導老師
參賽人員名冊:
編號 扮演角色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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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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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技術人員:
姓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機關單位
1
2
3
4
5
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
茲同意本團體之本次活動演出內容(含參賽音樂)由本團體自行提供,非獨家、非專
屬、不限地域授權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複製或製作各種文宣
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放、公開傳輸,以
及其他非營利之用,並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
代 表 人: (簽章)
電話及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月 日
14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2017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申訴書
申訴隊伍
競賽組別及場次
申訴理由
申訴依據
審議結果
申訴委員簽章
送交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送交單位 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主辦單位
領隊或參賽隊伍代表簽名︰
聯絡電話︰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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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字幕規格
一、對白顯示-上︰族語 下︰中文。
二、對白字體-標楷體︰36 粗體,行距︰固定行高 36。
三、必要內容︰
(一)縣市別。
(二)隊伍名稱。
(三)方言別。
(四)戲劇名稱。
(五)隊伍簡介。
(六)劇情大綱。
(七)角色介紹。
(八)對白,含幕次(標楷體︰48 粗體,行距︰固定行高 48,
置中)、對白內容。
四、格式︰PPT 檔。
五、交寄日期︰106 年 4月 14 日(星期五)前。
六、備註︰
(一)演出過程若無對白(僅有動作)需作劇情說明時,字數應
精簡。
(二)對白與對白間應區隔一行。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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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範例︰
高雄市
部落大學 Palimaay 隊
海岸阿美語
戲劇名稱︰
隊伍簡介︰(150 字/可含圖片)
劇情大綱︰
角色介紹︰
1.媽媽(某某飾演)
2.爸爸(某某飾演)
3.小孩 A(某某飾演)
4.小孩 B(某某飾演)
5.友人 A(某某飾演)
6.友人 B(某某飾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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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白範例︰
第一幕
O Tayal ni ina 媽媽的職業
18
友人︰Cima koraan a tamdaw? 那個人是誰?
小孩︰O ina no mako ciira。 她是我的媽媽。 友人︰Mimaanay ko tayal nira?
她是做什麼工作的。 小孩︰O malakangkofuay ko tayal nira。 她是護士。
19
友人︰Mangalay kiso a malakangkofu kiso ano mato’as haw? 妳長大以後也要做護士 嗎?
小孩︰Hay,mangalay kako a malakangkofu ano mato’as。 是的,我長大以後想做 護士。
友人:Nawiro mangalay a malakangkofu kiso?
妳為什麼想做護士。
小孩︰Sini’ada kako to adadaay。 我關心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