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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

(兼并重组)45 万 t/a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

1、概述

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45万 t/a)由原烂泥田

煤矿(15 万吨/年)和原米田煤矿(15 万吨/年)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保

留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以下简称矿井),关闭贵

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米田煤矿,建设规模为 45 万 t/a。兼并重组

期间保留原烂泥田煤矿生产系统,当新系统建成时停止生产。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审批函[2017]612 号)《关于划定贵州湾田煤

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兼并重组)矿区范围的通知》确定了烂

泥田煤矿(兼并重组)45万 t/a项目的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 4个拐点坐标圈定,

矿区面积 3.0360km2,开采深度+2150m~+1450m。

2016 年 7 月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七四队编制提交的《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

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预留)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经贵州省矿

业权评估师协会评审后,于 2016 年 10月下发了《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

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预留)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

书(黔矿评协储审字[2016]039 号);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2016 年 10月“关于《贵

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预留)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

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黔国土资储资函[2016]311 号)文件予

以备案。

2017 年 8 月,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贵州湾田煤业集团

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兼并重组)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了专家组

的审查,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和审查意见,本项目主要开采 3、7、12、20、21、

22、23、24 号煤层,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2330.4 万 t,设计服务年限 37a。项目总

投资 38455.02万元,吨煤投资 854.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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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 682号国务院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44 号)中“四

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128、煤炭开采”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第 5号令)及《贵州

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名录(2015年本)》(黔环通[2015]269

号)的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审批。为此,贵州湾

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信息公开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第一

次公示,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

于 2019年 05月 06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project/d

etail?type=1&proid=74b637c4b0cd747fc02523d187eaca05)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

,截图如图 1;此外还进行了现场告示,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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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烂泥田煤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图 2 烂泥田煤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现场张贴公示

2.2、第一次公开内容

内容:①建设项目的名称;②建设内容;③现有环保措施;④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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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联系方式;⑤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⑥公众提交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⑦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2.3、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及意见征求

信息公开及意见征求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

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以受矿山开采建设直接影响及间

接影响的村民作为调查对象;同时,征求矿山周边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意见。

3、征求意见稿的公示(第二次公示)

3.1、公示方式及内容

《贵州湾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兼并重组)45 万 t/a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采用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公开信息如下:①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②征求意见的

公众范围;③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④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⑤公众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10个工作日)。

3.1.1、网络公示

建设单位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于 2019年 6月 20日—7月 5日在环境影响评

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2&proid=74b637c4b0cd

747fc02523d187eaca05)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2018 年第 4号)中第十条: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

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个工作日的要求;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如图 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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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

3.1.2、报纸公示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除采用网络公示外,还选取了刊登报纸进行公示,报纸名

称为六盘水日报,日期 2019年 6月 24日、2019年 7 月 1 日,其照片截图如图 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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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报纸公示图

3.1.3、现场张贴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2018年第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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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三种方式同步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其中包

括: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

的方式公开。因此本项目除上述网络公示、刊登报纸公示外,同时还进行了在建

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示(张贴地点为盘州市胜境街道办事处

公开栏),详见图 4。

图 4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张贴公示

4、公众参与调查意见整理和分析

项目在现场张贴公示、第二次网络、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因

此,主要对报告书编制阶段问卷调查公众意见结果整理归纳分析如下:

4.1、问卷调查结果统计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 110份,收回 110份,收回率 100%,其中个

人问卷 100份,收回 100 份,收回率 100%;团体问卷 10份,收回 10份,收回

率 100%。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平关镇烂泥田村的居民等;所调查的团体有:胜境

街道黄坡口小学、盘县平关小菁龙养殖场、盘县平关美家乐便利店、盘县平关镇

宇英相馆、平关镇石脑中学、胜境街道大菁村村民委员会、盘县平关镇黄坡口饭

店、盘县平关平迆煤厂、盘县平关镇大坪煤矿、盘县平关镇大坪煤矿胜境黄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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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馆。

4.2、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1)个人调查结果分析

在被调查的个人中,100%赞成本项目建设,没有公众表示反对。

被调查者中,认为该项目对其生活有利的占 100%;认为当地目前环

境状况很好的占 55%、较好的占 18%、一般的占 27%;认为本工程建设会

对当地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中空气占 23%,地表水占 18%,地下水占 10%,

噪声占 1%,耕地占 3%,生态系统占 45%;认为项目建设会增加就业的占

100%,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占 86%;被调查者中,认为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

影响有促进作用的占 100%,赞成本项目建设的占 100%,没有收到反对意

见。

(2)团体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团体发放对象主要为胜境街道黄坡口小学、盘县平关小菁龙养殖

场、盘县平关美家乐便利店、盘县平关镇宇英相馆、平关镇石脑中学、胜境街道

大菁村村民委员会、盘县平关镇黄坡口饭店、盘县平关平迆煤厂、盘县平关镇大

坪煤矿、盘县平关镇大坪煤矿胜境黄坡口牛肉馆。公众共发放 10 份,收回 10

份,从统计记过可以看出,参与调查的团体单位中,100%的被调查团体赞成本

矿的建设;认为本工程建设会对当地带来不利影响的,地表水占 10%、地下水占

10%、生态系统占 80%;被调查单位中,认为项目建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占 100%。

4.3、公众对项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1)在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顾虑主要有:

①矿井排污是否会恶化地表水环境质量;

②矿山开采是否会破坏矿区周边的耕地和植被、造成生态环境环境破坏的影

响等。

(2)在本项目公众参与问卷中,项目环境保护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主要有:

①建议当地环保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要做好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严格落实各项

保护措施,避免造成矿区及周边环境质量恶化;

②应做好各项补偿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分化;

③完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的收集、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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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加强植被及森林的保护。

4.4、反对意见和群众顾虑的处理

在本项目公众参与问卷调查中,100%的受调查个人及 100%的受调查团体

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对受调查群众及受调查团体的顾虑,环评要求业主应做好占地补偿措施,对

沉陷区进行土地复垦,加强环保和水保工作;对于矿井污废水,严格按照环评提

出方案进行处置,污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复用,其余达标排放;对运输线路受扬尘、

噪声影响居民点加强的防尘降噪措施,做好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对

各类固废环境进行妥善处置,矿方已作出承诺: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

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保矿井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扰民事

件发生,保障公众利益,构建和谐矿山。

5、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

5.1、公众意见概述

调查统计,公众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运输噪声对周围居民正常生

产生活的影响;运输扬尘对居民的影响;项目占地、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

补偿和防治措施。

5.2、公众意见解决方案

对各种关心问题,我单位承诺解决方案如下:运输车辆经过村寨时限速、禁

止鸣笛,夜间不运输,并且采取评价提出的各种降噪措施;场地内及四周采取种

植绿化带、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不超载,运输时加盖篷布,防止扬尘飞扬,并

控制车速等评价提出措施进行防尘降尘;我单位在招聘工人时,优先考虑当地有

文化、符合条件的村民;对占地做好补偿措施,各场地、沉陷区进行土地复垦,

对占用的土地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补偿,保证居民生活质量不降

低。

5.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建设单位在收到公众意见的反馈意见后,积极采纳公众提出问题,无未采纳

意见。

6、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本项目公众参与所调查的单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调查的个人均在项目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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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受影响的范围内,符合《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35 号)和《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2018年第 4 号)的有关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盘县平关镇烂泥田煤矿的建设还是比较关注

的,其主要调查结论如下:

(1)100%的被调查个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受调查团

体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的顾虑,设计、环评均提出了相应保护措施和补

偿措施;同时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

确保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扰民事件发生,保证公众利益。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可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产生的影响有一定

程度的担忧,我单位承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将本项目对当地的环境影响

如实进行公示等。对公众关心的问题,需认真予以解答并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解

决措施。

环评要求,在项目的后续工作中,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开展公众参与,保证

项目能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施行各项环保措施,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实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

境,最终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