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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编制 2017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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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编制

2017 年 1 月

- 2 -

序 言....................................................................................................................................................... - 4 -

.............................................................................................................- 6 -第一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 6 -第二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 8 -第三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实践中取得的经验.................................................................... - 15 -第四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 15 -第五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机遇.........................................................................................- 17 -

...............................................................................................................- 22 -第一节 总体要求.........................................................................................................................- 22 -第二节 基本原则.........................................................................................................................- 22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4 -第四节 主要编制依据.................................................................................................................- 26 -

.............................................................................. - 29 -第一节 加强固定源污染防治.....................................................................................................- 29 -第二节 进一步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30 -第三节 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30 -第四节 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 31 -第五节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 31 -

“ ” ....................................................................................... - 33 -第一节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33 -第二节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34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35 -第四节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36 -第五节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度.........................................................................................- 37 -

“ ” ...................................................................................- 38 -第一节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 38 -第二节 全面切断土壤污染源,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 38 -第三节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 40 -第四节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 40 -

.............................................................................. - 42 -第一节 构建“两江一河”生态格局.........................................................................................- 42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 - 42 -第三节 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43 -第四节 统筹改善农业农村环境质量...........................................................................................- 43 -

.............................................................................. - 45 -第一节 夯实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建立全防全控保障体系.................................................... - 45 -

- 3 -

第二节 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 46 -第三节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遏制污染事件发生................................................................ - 47 -第四节 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效率和处理处置水平............................................................ - 48 -第五节 夯实危险废物处置基础.................................................................................................- 48 -

.................................................................. - 50 -第一节 夯实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信息化基础........................................................................ - 50 -第二节 提升环境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 - 50 -第三节 加强环境信息化安全管理.............................................................................................- 51 -

.......................................................................................... - 52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52 -第二节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52 -第三节 提高环保科研能力.........................................................................................................- 53 -第四节 培育壮大环保产业.........................................................................................................- 54 -

.......................................................................... - 55 -第一节 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 - 55 -第二节 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 - 55 -

...................................................................................... - 56 -...................................................................................................................- 63 -

第一节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63 -第二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64 -第三节 强化社会监督.................................................................................................................- 64 -第四节 加强部门协作.................................................................................................................- 65 -第五节 加强环境保护法治.........................................................................................................- 66 -第六节 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67 -第七节 严格考核评估.................................................................................................................- 68 -

- 4 -

序 言

黔西南州“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

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守住

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加

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加

强山地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围绕建设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质量高、速度快、百姓富、

生态美的山地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

人和、业兴的美丽黔西南,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黔西南州发展和竞争的优势,也是人民美

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目标。黔西南州水、气、土壤、自

然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总体良好,但流域性、局地及行业环境

问题依然存在,加上喀斯特地区脆弱生态且敏感,环境污染风险

较大,这使得环境保护面临着难度高、压力大、时间紧、任务重、

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局面。在全州环境保护事业已经取得阶段

性成果的基础上,仍需继续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改革创

- 5 -

新,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

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实行最严格

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环境保护和生态建

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继续巩固和丰富“大山地旅游”发展

成果,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为实现“念

好山字经、打好特色牌,奋力打造民族特色山地经济创新示范区”

这一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黔西南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是州人民政府确立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黔西南州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细化

和落实,是制定和实施全州环境保护具体工作方案的重要依据。

“规划”编制内容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同时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黔西南州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等重要文件为依据。确定了我州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定位、发展方向、

布局重点和措施保障。

- 6 -

“十二五”是我州经济发展提速增效,综合实力显著跃升的五

年,也是全州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的五年。“十

二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

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环保部门关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全州

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守发

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强能力、重监管、守底线、促发展”

的工作思路,以设施建设、能力建设、改革创新、污染防治、执

法监管为重点,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十二

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一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到 2015年底,我州“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环境质量”、“污

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四大目标全

面满足规划要求。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州化学需氧量

(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

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指标全面完

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15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

放总量控制在 2.17万吨以内,比 2010年减少 13%;氨氮排放总

量控制在 2250吨以内,比 2010年减少 1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4.04万吨,比 2010年增加 81%,比目标任务减少 0.5%;氮氧化

- 7 -

物排放总量 1.88万吨,比 2010年增加 76%,比目标任务减少

0.5%。

水环境质量。全州地表水质量趋于好转,珠江流域三大水系

6条河流的 9个断面中,达到所在功能区水质类别标准的断面比

例为 100%,达到规划目标;出境断面水质较好,水质为 类,

达到规定水质类别标准;万峰湖(库)水质状况持续好转,水质

为 类。中心城市兴义市的兴西湖、木浪河和围山湖等 3个集中

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 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

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大气环境质量。2015年,中心城市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 API

优良天数比例由 2010年的 88.5%提升为 100%,提高了 11.5个百

分点;8个县(市)的空气质量 API优良天数比例由上年的 98.7

提升为 100%,提高了 1.3个百分点。兴义市酸雨形势趋于好转,

酸雨率为 0。

土壤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州先后开展了基本农田区、

蔬菜种植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土壤

环境质量变化不大。

生态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州城市建成区面积、建成

区绿化覆盖面积、城市公园绿地面积逐渐增加,城区人口不断上

升。到 2015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21%左右,人均公园绿

地面积达到 6平方米左右。截止 2015年,全州森林面积由 2010

年的 1135万亩增加到 1327.3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 45.04%上升

- 8 -

到 52.66%,森林蓄积量由 1917.2万立方米增加到 2150.75万立

方米。

辐射环境质量。全州陆地γ辐射水平和累积γ辐射水平较历史

记录无异常。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良好,均符合国家生

活饮用水标准。全州地表水水体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水平与 2010

年基本持平。城市空气中氡浓度与往年监测数据基本保持一致。

全州天然辐射水平保持在贵州省天然辐射背景值范围内,无明显

异常现象。

第二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到 2015年底,我州环境保护规划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强

化环境监管,着力推进污染防治”、“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

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

境管理水平”等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栏 1 黔西南州“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十二五“全州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林产业,

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珠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

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等专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顺利推进,全州共计完成营造林 279.46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226.28万亩,封山育林53.18万亩,完成“十二五”规划250万亩目标任务的111.78%;

完成森林抚育 18.00万亩。

全州森林面积 1327.37万亩,森林蓄积量为 2150.75万立方米,比“十一五”期末的 1917.2万

立方米增加了 233.55万立方米。提前完成了“十二五”期末森林蓄积量达 2000万立方米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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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年,全州森林面积由 2010年的 1135万亩增加到 1327.3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

45.04%上升到 52.66%,森林蓄积量由 1917.2万立方米增加到 2150.75万立方米。

根据《黔西南州“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持续加强,开发

建设项目的审批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了晴隆三块田水库、册亨荣丁水电站工程等 31个开发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批复,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供了技术依据。全州除兴仁、普安两

县以外的六县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十二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 1000平方公里,全部完成规划治理面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

态功能区)望谟县、册亨县生态建设持续推进。

全州以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木材加工为主导的林业特色产业取得了快速发

展,呈现出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形成以森林公园、湿地和设施园

艺为主体的生态旅游第三产业发展增长点。共建花椒基地 4.6万亩,金银花基地 13.5万亩,油

桐基地 143万亩,核桃 97万亩,板栗基地 47万亩,油茶 30万亩;全州花卉苗木总面积达到 5.6

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杉木面积达 202万亩,以桉树为主的基地面积已达到 66万

亩。

强化环境监管,着力推进污染防治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5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 2.17万吨以内,比

2010年减少 13%;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 2250吨以内,比 2010年减少 1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4.04万吨,比 2010年增加 81%,比目标任务减少 0.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1.88万吨,比 2010

年增加 76%,比目标任务减少 0.5%。COD、NH3-N、SO2、NOx四项指标均完成国家及省的目

标任务。

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精准到位。一是研究制定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总量减排联席会议制

度》、《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总量减排约谈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责任体系和问责机

制。州政府与 8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及州水务局等 11个州直有关部门签订了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各项减

排指标及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将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在原只对各县(市)政府(管

委会)目标绩效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对州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绩效年度考核,形成了

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我州在全省率先出台《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

监管实施方案》,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明确了全州各级各部门“管行

业必须管环保”职责,形成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对高

能耗、高污染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等过程中,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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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

总量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总量指标、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

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强化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

因新建项目而增加新的污染物排放量。

狠抓工程减排。州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

网建设及完善工作,并加大对减排重点项目的督查和推进,切实推进全州污水处理厂、脱硫脱

硝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国家级减排项目任务 5个全面完成,总投资 13200万元。完成省级、

州级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 51个,其中乡镇污水处理厂 24个,已建成 17个,在建 7个,总投资

18725万元;脱硫设施项目 2个,全部投入运行,总投资 1500万元;脱硝项目 9个,总投资 25600

万元;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 23个,全部达到减排治理目标,总投资 1950万元。

加强管理减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十二五”以来,我州重点针对各县城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效率低、进水浓度低、运行管理差等突出问题进行攻坚。一是开展季度减

排工作督查,摸清各污水处理厂实际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二是制定污水管网建设“四定”方

案,在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量和浓度双提高上下功夫,全州完成污水管网建设 120.8公里,管道

疏通清淤 400余公里,底下管网探测 600余公里。三是大力推行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机制。四

是地方政府将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足额按时拨付到位。五是加大对污水处

理厂超标排放、设施长期损坏等情况的处罚力度。

水泥行业。全州水泥行业执行关小上大,取缔淘汰了 18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建成日产熟料

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厂 7家,按要求全部建成了脱硝设施,并达到国家减排要求。

火电行业。督促兴义电厂 1号、2号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旁路封堵工程按期完成建设。

畜禽养殖。我州“十二五”期间五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考核任务 50家,国家已认定 11

家。目前,全州正在申报国家减排认定和污染治理养殖场共 46家,其中 23家运行正常,23家

政府关闭或自然关停。

推进结构减排。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及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提前一年

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我州

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资金 5255万元,淘汰小火电机组生产线一条产能 2.4万千瓦/年。淘汰落后产

能 246.4万吨,其中:焦化厂 3个,产能 48万吨;水泥生产线 18条,产能 156万吨;铁合金生

产线 23条,产能 16.8万吨/年;电石生产线 3条,产能 18.6万吨;冶炼铁生产线 1条,产能 8

万吨;工业硅生产线 1条,产能 0.35万吨;造纸厂 1个,产能 0.4万吨。二是加快燃煤小锅炉

淘汰。淘汰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95台共 99.881蒸吨。三是加大机动车尾气减排力度。建成 9

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全面开展机动车检测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5年来共检测机动车辆 65万

- 11 -

辆(次),机动车尾气检测实现全覆盖。强化环保、交警、交通、质监部门联动联管,投资近

100万元,建成黔西南州机动车尾气检测监控平台,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远程监管。淘汰黄标车

和老旧车 6000余辆,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幅控制在 10%以内。

扎实开展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各年度“十二五”减排监测体

系指标责任分解和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召开各年度减排监测体系建

设推动工作会,对年度减排监测体系指标责任进行分解,明确时间表、责任人、路线图,并形

成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管理。县(市)环境监控部门和国控企业做好

现场端和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建立规范运行台账,保证运转率 90%以上;强化现场核查

和有效性审核工作,做到监控数据一日一报,监控故障一事一查处,确保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

和数据传输有效率。三是认真开展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各国控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

展自行监测工作,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公布自行监测结果,确保自行监

测完成率和监测结果公布率。目前,我州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为 98%,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

100%;在线监控设备传输率为 98%,有效率为 87.53%,传输有效率为 85.8%,企业自行监测完

成率 91.7%,发布率 95%,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

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科学发展更加优化。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全力推动保护与发展相协调。推进

环评改革,优化技术审查规则,缩短评估时间,全力推动重大基础工程项目及系列产业带动招

商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按照省环保厅建设项目豁免目

录,支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推进,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发展。对重

大工程项目和系列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围绕

全州“四个一体化”产业发展,积极“跑部、进厅”协调对兴义火电厂、元豪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兴

仁登高煤电一体化项目、马岭水库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事项落实,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 4800余个。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按照全省推进“十二件“环境保护实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总要求,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环保设施总量不

足短板。认真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和思路,

全面实施以废水、废气、废渣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主的环保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

共建成 24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个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焚烧电厂、1座医疗废物

处置中心;建成 8个水泥行业脱硝工程、2个火电行业脱硝工程、1个化工行业污水深度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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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成 11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成机动车污染检测监控平台和 9个机动

车尾气检测机构;建成 4个跨境水质自动监测站和 1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以治水、治气、治土、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等五大任务为重点,推进

重点流域、行业、区域、企业污染治理。一是大力治“水”。认真落实《水十条》,完成全州示

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组织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状况评估,确

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推进南北盘江、万峰湖、马岭河、纳灰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行

重点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了南北盘江、马岭河流域等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二是大

力治“气”。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加强重点企业、面源、移动源污染治理,采取严格环境准

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全州水泥行业全部建成脱硝设施达标排放,火电行业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旁路封堵改

造;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 100%;完成 63座加油站、176辆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制定

机动车准入限制政策,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三是大力治“渣”。以推进工业废渣整治、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渣场建设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是大

力治“尘”。结合城镇管理,大力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着重落实扬尘治理保障措施,构

建优质、高效、完善的扬尘治理体系。五是高度重视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坚持涉重

项目排放新增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对重点防控区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大重

点行业防控力度,积极推进涉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减少了重金属及危

险化学品污染物产生。

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开通“12369”环保热线及环保微信

举报平台,官方网站增设信访投诉和信访案件来信选登栏目,畅通公众信访渠道,充分发挥社

会监督作用。“十二五”期间受理的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办结,没有因环境问题引起进京

赴省上访情况的出现。继续加强对兴化宜化的污染整治,做好跟踪监管监测。在抓好大企业监

管的同时,突出抓好小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整治,强化了对“小砖瓦厂、小砂石场、小洗煤厂”等

小型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全州共整治小型污染企业 180余家,整合或关停取缔 48家,

在“抓小”的方面下了功夫,抓出了典型,抓出了阵势。兴义市组织开展了对瓦嘎片区砖瓦厂的

污染整治,实行兼并组合;兴仁县对六家芭蕉芋淀粉加工作坊依法进行关停、对 10家拒不履行

环境污染整改意见的砖厂、电杆厂等进行了断电关停;贞丰县组织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行动,

- 13 -

再次对小屯龙井片区所有加工户实施强制取缔,当场捣毁黄甑 10个、纸巢 20余个、帘子 50余

个,实施行政拘留 4人,刑事追究 2人。

生态创建取得突破。我州被列入全省整州推进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坚持先行先试,大

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行政府环保治理监管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对

重点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对册亨县进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生态创建力

度,我州目前共创建生态乡镇 10个、生态村 34个,创建绿色学校 36所、绿色社区 2个。兴义

市“创模“工作通过省组织中期评估。5年来,共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饮用水源保护项目

140余个,争取上级资金 1.2亿元,重点联合云南和广西三省(区)三市(州)五县(市)编制

完成了《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治理并得到中

央专项资金 2000万元支持。

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兴仁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获得国家

专项治理资金 1775万元。开展以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为重

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环保法制、宣传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五”以来环保宣传教育精彩纷呈,每年在媒体刊播环

保类新闻千余条,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环境宣传活动,全

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2015年是新《环保法》施行的第一年,为了加强新《环保法》的学习宣

传,州委中心组开展了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提高环境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州

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环保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各级

环保部门把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开展了专题学习,举

行了相关培训和学法考试等,全体环保干部职工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

了新《环保法》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考试、大型宣传活动等 28场(次),强

化了新《环保法》的学习贯彻。2015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

生态黔西南”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了环保宣传视频,在州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连续播放。秋季学

期,州环保局主要领导到州委党校开展专题讲座,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新《环保法》。环境保

护法制建设工作得到有力落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率先在全省研究出台了《黔西南州环

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和《黔西南州落实

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简称“一通知两方案”),明确了我州环境

- 14 -

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新机制,对我州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州政府还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有

关专项工作的清理整治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落实。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境监管措施更加有力。一是坚决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

重打击”,持续推进以“治水、治气、治渣、治扬尘和重金属及其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六个一律”

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坚决向污染宣战,坚持铁拳铁规治污。“十二五”以来,通过查封扣押

一批、按日计罚一批、限产停产一批和移送司法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达到了查处一起、

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一些污染明显、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

效遏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二是严格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以新《环境保护法》

实施为契机,强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排查,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

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把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防止项目建设和建成后产生新的环

境破坏和环境污染。三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州、县环保部门分别建立了与公安、

检察院、法院之间的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司法联动配合机制,

联合开展环境执法 31次,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按日计罚、行

政拘留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四是强化整改督促检查和环境执法稽查。对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

稽查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对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顺利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复核摘

牌。按照“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 30%以上的县(市)开展环境稽查”的要求,

组织对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开展了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实现了全州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全覆

盖。

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十二五以来,州环保局办公业务用房得到保障,监察和监测

能力通过标准化考核,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新建了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兴义市、

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和望谟县通过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 15 -

第三节 “十二五”环境保护实践中取得的经验

通过全面分析和评估“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取得的

经验:一是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重要载体,健全生态环保工作机

制,初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基本格局。二是坚

持把环境保护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综合采取

环保准入、污染治理、监管服务等措施,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是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着

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四是坚持把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作为生态环保的基本策略,突出

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

开展。五是坚持把强化责任作为生态环保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

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考核激励和约

束机制。六是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推进环保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支撑,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构建完善的政策体

系。全州上下形成了“深化改革是动力、环保设施是基础、污染

防治是手段、执法监管是保障、改善质量是目的”的共识,基本

实现了风险可控、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目标。

第四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全州环保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经济发展

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环境保护仍处在保护

- 16 -

与破坏、改善与恶化相持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环保意识不强,

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认识不足,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和落实责任制不到位,工作中重经

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急于发展,不按规划执行,在招商引资中

“饥不择食”,盲目上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问题仍然

存在。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生产中只顾及自身经济利益,忽视环

境保护,不正常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偷排漏排的现象仍较突出,

侵害群众的环境权益。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对违法排污查处不

及时,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极不平衡。二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较

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生产不景气,对环境污染治理

投入不够,污染治理难度大。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按要求进行

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产能大,污染物排放量较大,

在不利气候条件下,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些煤矿、

金矿的开采,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三是环境基础能力

建设历史欠帐问题多。一些新投产项目的环保设施未建、不同步

建设、运营不正常情况仍然不少。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

足,各县(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由于管网建设

不配套,进水水量和浓度达不到要求,加之运营单位技术力量薄

弱,运行效果极差。全州园区均未按要求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源分散,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非常

- 17 -

低。四是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薄弱。我州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

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长期处于全省挂末,应用数据信息化管理

严重滞后于全省环境监管水平,与我州当前面临的环境新形势发

展需求不相适应。全州监测、应急、执法、辐射队伍普遍存在缺

编制、缺人、缺钱、缺装备。环保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环保执法

不规范,不会查、不敢查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问

题较为突出。五是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环境维权

诉求日益增多,环境问题往往成为群众不能容忍的问题表现出

来,环境污染信访逐年上升。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

大。六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环保只能存在交叉,环保

部门参与地方建设项目是过程监管。环境保护市场化水平仍滞后

于环境保护的需求。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舆情应对能力仍然较

弱,公众参与对强化环境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的强大作用尚未有

效发挥。

第五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已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放在

总体布局的重要位置、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位置、放在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放在执政理念的重要位置。党的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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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

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

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把生态环保护提到了前所

未有的高度。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关于加快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等政策的密集施行,释放出中央重视环保工作的强大信号。省委、

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省委书记陈敏尔

指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良好但比较脆弱,一经破坏难以修复。

比如,黔西南许多城市四周环山,空气一旦污染很难扩散,长期

就会形成雾霾;黔西南河流众多、河道密布,河流一旦污染,治

理的面积和难度都很大。要抓好南北盘江、马岭河、万峰湖等重

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行重点流域“河长制”,探索实行流域联

合治理。要着力整治工业“三废”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城乡垃

圾统一集中清理和污水集中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和惩戒力度,用

好“六个严禁、六个一律”两把“利剑”,严格生态环境保护“两

个问责”,守护好黔西南天蓝地绿、水清气洁的美丽品质。州委

书记张政指出,黔西南发展要求非常高,黔西南的生态发展要求

更高。如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对于我们黔西南来说,更

要注意我们的空气、水,更要注重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这是我们

的一个基本任务,甚至可以把它提高为一个政治任务、政治态度、

- 19 -

政治承诺。要让老百姓真正过上好日子,使黔西南成为‘天蓝、

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家园,这是我们的一个庄重承

诺。”这表明,环境保护工作从未像现在这样如此之高的进入综

合决策层面,如此之深的进入宏观改革层面,充分体现了中央和

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坚

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我们做好“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

强大的政治保障、战略指引和行动指南,是环境保护最大的机遇、

最好的政策和最强的措施。

二是环境保护手段的转变。“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手段

逐步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科技的等

多种手段转变。在行政方面,过去过多是督企业、督项目,目前

正从督企业、督项目向督政府转变,这对地方属地管理提出更严

格的要求,对政府、企业的考核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地方政府对

环境保护的属地管理自觉性、紧迫行增强。在经济手段方面,在

普遍推进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排污权交易和流域水污染生态

补偿等,用经济的办法来促进环境保护。在法律方面,新《环境

保护法》以及一系列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环境标准的出台,与

公、检、法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执法机制,为加强环境监管奠定了

法律基础。在科技手段方面,逐步建立的大气、水、土壤等主要

污染因子的监测实施、空气质量联网直传以及治污防污新技术的

- 20 -

应用必将提升环保护的技术水平。此外,通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一大批严格有效的制度、办法和机制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也将持

续释放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红利。上述多种手段转变,将为全面

推进“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从严的环境监管执法要求。2014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版)和《大气污

染防治法》全面实施,以及一系列环境保护标准的出台,都为我

们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武器。首先,从社会氛围上看。

从《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从

依法治国理念中,植入了环境保护的严刑峻法,形成了重典治污

的强大态势,有利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震慑环境犯罪,建立良

好环境秩序。其次,新《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相关监管部门可以

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环保执法有了强硬的大三“杀手锏”。

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州

委办字[2015]113 号)和《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

施方案》(州委办字[2015]112 号),明确政府环境质量改善责

任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第三,从约束企业上看,以《环境

保护法》为代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按日计罚、不设上限、将

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行政

- 21 -

拘留等法律措施,大大提高了环境违法成本,将形成更加严厉的

倒逼机制,迫使企业规范自身行为。

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正在组织推进《贵州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的通知》(黔府办

发[2013]50 号)、《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黔

西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年)》、

《黔西南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7 年)方案》,对持

续改善环境质量夯实了基础。同时,通过实事“三年行动计划”、

“攻坚行动”、“环保十二件实事”将带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

投入力度。

- 22 -

第一节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

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

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力拉长大生态长板,实

施“青山蓄财”“绿水纳财”“蓝天添财”“净土生财”工程,将全州良

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转换成发展优势和成果进行保护和建设,以环

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增强环境保护成效的群众获得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

是金山银山,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经济,

因势利导建造绿色家园,与时俱进完善绿色制度,绵绵用力筑牢

绿色屏障,久久为功培育绿色文化,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

着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突出环境保护在促进转型发展

过程的关键作用,通过发展转型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进一步改

善和发展生产力。着力“绿色+”,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

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施治。坚持“环境就是民生”,全力保障

- 23 -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需求导

向,全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农

村环境保护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抓好

“好”“差”两头,“大”“小”并重。坚持城乡统筹、建管并重,推动

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环境公共服务均

等化,进一步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

治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强化排污者

主体责任,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系统推

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

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大布局,优

化空间布局。深化生态环境空间分级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

格局,抓好工业、生活、农业、交通等污染源的差异化管理。科

学设定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分区分类管

控,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抓生态环

境保护,按照“铁腕治污,不欠新账”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六

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成果,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

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

体系。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硬从严,重拳出

击,使企业环境行为的外部行为内部化。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

- 24 -

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用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履职尽责、社会共治。坚持以用严格的责任制度保护生

态环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环境保

护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合作共

治和监督制衡机制,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加强区域、流域协

作和联防联控,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环保工作合力。激励

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注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

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环保基

础设施建设的 PPP模式,努力探索适应社会需求和市场规律的

第三方污染治理、第三方环境监测、第三方成效评估,加快环境

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主要污染物实现

总量控制目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

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

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

展。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丽黔西南,创

建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适应。

- 25 -

专栏 2 黔西南州“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指标2015年基准年

2020年规划目标

属性

生态环

境质量

环境空气

质量

全州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

数比例(%)100 ≥98% 约束性

全州 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达到或优于

国家二级标

约束性

水环境

质量

重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 100 100 约束性

重要湖泊垂线水质优良率(%) 100 100 约束性

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率(%)100 100 约束性

各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100 100 约束性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率(%)— 95 预期性

土壤环境

质量全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达到国家规

定要求约束性

生态环境

质量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ΔEI(以市县为单位)

—变化幅度≥-3 预期性

污染物

排放

总量

二氧化硫(万 t) 4.04

控制在国家

下达的指标

范围内

约束性

氮氧化物(万 t) 1.88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万 t) 2.17 约束性

氨氮(万 t) 0.225 约束性

总磷(万 t) — 预期性

污染

防治

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 — ≥93 约束性

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 — 100 预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

兴义市城市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置

率达到 95,县城

达到 90

预期性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 — ≥72 预期性

重点监控

企业污染

源稳定达

标率

国、省控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 100 约束性

国、省控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 100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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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2 黔西南州“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指标2015年基准年

2020年规划目标

属性

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 — ≥90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30 预期性

环境

风险

放射辐射事故发生率(‰) — 0.5 预期性

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下降(%) —达到国家规

定要求预期性

五年累计突发环境事件总数比“十二五”期间下降比例(%)

— 10 预期性

能力

建设

县级以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县级以上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信息能力建设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第四节 主要编制依据

本规划除参考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外,主要依据

下列有关政策依据进行了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2015年4月25日)

(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23日)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2016年8月23日)

(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3〕37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5〕17号)

- 27 -

(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6〕31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25号)

(9)《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环发

[2015]135号)

(10)《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

设生态文明的意见》(黔党发〔2016〕19号)

(1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3月26日贵州省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2)《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14年5月17日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3)《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统计监测三项核心指标的方案>的通知》(贵康发〔2013〕5号)

(14)《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2016年1月22日州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15)《黔西南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

—2017年)》(州府办发〔2015〕88号)

(16)《黔西南州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6—2017年)》

(州府办发〔2016〕20号)

(17)《黔西南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州府办

发〔2016〕12号)

- 28 -

专栏 3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

序号 重点规划对象 名称

1 县城以上水源地 中心城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城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 重点保护的江河湖泊 南盘江、北盘江,万峰湖。

3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 望谟、册亨

4 城市水、气、噪声污染防治 兴义市

5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

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黔西南州(创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兴义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6 重点集镇(除县城以外)30个。主要是加强这些集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街道绿化等改善人居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

7 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黔西南州

8 “十厂一车”污染减排污水处理厂、印染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厂、制药厂、食品厂、化学品制造、火力发电厂、水泥厂、

金属采选及冶炼加工厂、机动车

9 “四大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10打造“两高”绿色生态廊道打造“两江”绿色生态廊道

高速铁路绿色生态廊道、高速公路绿色生态廊道

南盘江—北盘江绿色生态廊道

- 29 -

将 PM10、PM2.5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污染物,

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固定源污染防治”、“面

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三个重点任务,切实推

进控尘治气,确保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进一步强化 PM10、

PM2.5、O3、VOCs 等污染要素和环境问题研究,建立健大气监

测、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全面构建 SO2、NOx、VOCs、

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一次源排放清单,明确污染源的时空分

布特征。

第一节 加强固定源污染防治

全力推进火电机组和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一

是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行业准入要求;二是加快现役燃煤发电

机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鼓励现役燃煤发电机组

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或接近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的环保改造;三是有序发展低热值燃煤发电,选择最佳途径

综合利用煤矸石、煤泥和洗中煤等;四是在现有的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风力发电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太阳能等其他能源

发电。

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政策,加大

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对于钢铁、电解铝、水

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并将审核等级低的企业纳入淘汰计划,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

- 30 -

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实施全烟气脱硫,有效控制各生产

环节的无组织排放。

设市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 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禁止新建每小时 7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

每小时 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淘汰县城建成区 10蒸

吨以下燃煤锅炉。

第二节 进一步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制定或完善工程建设工地和道路交

通扬尘管理措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建筑施工工地、

道路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依法整治矿山扬尘,

加强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监管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矿山。

持续加强农村烟粉尘控制,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开展餐饮油

烟治理,全州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

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逐步消除燃煤明火

炉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加油站、储油库、

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在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包

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第三节 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

规范管理、审核认证,严把检测质量关,鼓励出租车每年更

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

染控制。提升燃油品质。“十三五”期间,全州逐步供应符合

国家第 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加强油品质量监督

检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城市出租、环卫等行

- 31 -

业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

车。推动城市交通管理。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

优先战略,鼓励步行道、自行车道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优

化城际综合交通体系。

第四节 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供应。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

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合理布局煤制天然气气源点。科

学有序发展水电,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

物质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推进煤炭清洁利

用。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

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域。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

展到近郊。县城建成区划定和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

社会公开,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

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要达到国家或省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无能耗限额

标准的,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五节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

系,构建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污染天

气的应急能力。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

预警的准确性,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

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

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将重污染天气

- 32 -

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明确预警预

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根据重污染天

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引

导公众做好防范。

- 33 -

“ ”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较好湖泊生

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贵州省水污染防治

行动方案》,实施《黔西南州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深入

实施南、北盘江及马岭河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

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

量。

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确保城乡

居民饮用水安全。于 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州在用(含

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逐步开展水源

地规范建设工作。逐步开展以区县为单位拟定并落实符合水

源地特征的长效监测、监管、应急方案,健全水质监测、监

管信息定期发布等制度。逐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现状调查、环境风险调查及评估工作。逐步推广中心城市定

期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厂水和管

网末梢水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开集中事饮用水水源地的饮水

安全状况。试点监测评估饮用水源地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的

风险。试点调查评估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

染源周边区域环境状况,持续关注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一节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加快污染项目取缔和改造。加快推进《黔西南州环境污

染治理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黔西南州

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计划方案(2016-2018年)》,对未达到

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

- 34 -

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施

煤矿采选、煤化工、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白酒、农药、制

药、造纸、氮肥等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一企一污水

处理设施,一企一治理方案”要求抓好煤矿和金矿企业污染防

治。加强渣场渗滤液污染防范。编制公共渣场选址规划,新

建渣场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集中治理产业园区水污染。产业

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方可进入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

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第二节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因地制宜改造现有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

用要求。重点湖泊、重点水库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 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

到地表水 类标准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 A排

放标准。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

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

雨污分流改造,一时难以改造的,综合采取截流、调蓄和治

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

建设、同步投运。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

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

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鼓励水泥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

活垃圾项目处置污泥。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 35 -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关

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

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

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利用。防治渔业养殖污染。全面取缔违法渔业养殖,全面实

行养殖证制度,有序发展渔业养殖,到 2020年,全州渔业

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优化,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控

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

扩展实施范围,由粮食作物扩展到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

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

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在敏感

区域和大中型灌区推广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

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加快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综合整治,大力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

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

快编制实施全州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

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

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2020年底前,

州内重点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达到相关建设要

- 36 -

求,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方案。

第四节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加强水资源管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

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

布局要根据当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严格实施规划水资源论

证。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

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

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

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

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控地

下水超采。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严格控

制浅层地温能和深层承压水的开发利用。制定完善地下水保

护措施,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水质污染和水源破坏。严格

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指标

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纳污

总量的地区,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和入河湖排污口。积极

开展生态修复、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

设。建立健全全州水资源管理监测监控系统,提高信息化、

现代化管理水平。抓好工业节水。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

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落实高耗水行业取用

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

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开展节水型企业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加

强城镇节水。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器具标准,禁止生产、

- 37 -

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全州整体推进全国水生

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更改造和维护管理。发展农

业节水。加快推行全州山区现代水利建设试点的创建,发挥

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广渠道防

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

计量设施,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科学保护水

资源。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

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

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

生态基流。在全州两大水系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

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

第五节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度

全面深化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探索建立各流域生态补偿机

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机制创

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环境

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加强流域上下游和跨界水体水环境治

理的协调配合和联防联控,大力推进滇黔桂万峰湖流域跨省

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促进黔桂、滇黔交界河流环境保护

的对话机制。

- 38 -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十三五”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

州省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

任书》、编制实施《黔西南州“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确

保全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逐步改善。。

第一节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耕

地、园地、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及区影响区域为重点,

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和污染风险调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建

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

测点位,到“十三五”末,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

试验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

建全州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十三五”末完成,发挥土

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的

作用。

第二节 全面切断土壤污染源,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加强日

常环境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构建企业周边土

壤环境质量主体责任制。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

- 39 -

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

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

重点监管的尾矿库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

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重金属落

后工业设备和产能的淘汰力度,在非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布

局重金属建设项目的不予环评审批,禁止非法向农村和不发达地

区转移落后产能。鼓励铅锌冶炼、锑冶炼、电解锰、涉汞等行业

的企业兼并重组,促进涉重行业的集聚发展。支持企业采用先进、

适用的技术和生态工艺对落后产能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到 2020

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加强

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

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

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

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强固

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城乡生

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建成义龙试验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二期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建立

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控制农业

污染。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

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农民增施

- 40 -

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

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

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

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第三节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

分,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建立色差化土壤环境保护体系,划定土

壤环境质量保护单元,分级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农用地环境质

量。保护好“绿色”等级农用地,对绿色等级农用地面积减少的行

政单元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未污染耕地划

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将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纳入供地管理中。加强工业

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供地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

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不达标则

必须经治理修复后才能开发利用。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由所在

地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

识,发布公告。

第四节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

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

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

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 41 -

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

承担相关责任。

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

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

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重点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

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地区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

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

- 42 -

深入贯彻落实“山水风光、民族风情、特色风物”理念,坚持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以树为纲·

绿色小康”行动计划,以全州生态安全格局统筹生态保护与建设,

抓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珠江防护林保

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

自然和谐共处。

第一节 构建“两江一河”生态格局

进一步构建南北盘江及红水河生态保护带骨架,以重要生态

功能区为支撑,基本构筑起功能较为完善的“两江”绿色生态廊

道、“两高”绿色生态廊道。大力实施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

建设。扎实做好册亨、望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工作。围绕滇

桂黔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重点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

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全州自然保护区监测体系和管理信

息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自然

保护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

重点以全州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

程、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为抓手,使全州森林生态系

统得到有效保护。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和草畜

平衡原则,采取人工种草、草地改良等措施,建设与恢复岩溶草

- 43 -

地生态。强化农田生态保育,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

机肥等措施,培肥地力;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采取农艺措

施与工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区,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拓展构建多功能兼顾的复合城

市绿色空间,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加强城市扩展区原生生态系统

保护,提升完善绿地功能。实施矿山复绿行动,推行矿山地质环

境第三方治理和挂牌督办制度。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坡耕

地为主,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防治。

第三节 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优先区监管,积极构建生态

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

络整体建设;积极争取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生物多样性观测

样区的建设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常规观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

护优先区域保护与监管。定期开展入侵物种情况调查分析,建立

健全入侵种监测及预警预报体系。

第四节 统筹改善农业农村环境质量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

动计划,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让美丽乡村成为幸福

生活家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以污水、垃圾为重

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升乡村生产效益、生活质量,打造美

丽乡村升级版。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污水

- 44 -

和生活垃圾转运,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加强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

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万峰湖等湖库严控水产养

殖面积和投饵数量,推进健康生态养殖。

实施“百乡千村”行动计划,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污水、垃

圾处理、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循环农业等项目。80%以上的规模

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80%的养殖专业户实施粪便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化肥农药施

用量零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 80%以上。

积极培育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托管市场,鼓励委托第三方对污

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处置等进行运作。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

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大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力

度。

- 45 -

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制度政策,加强环境监管,努力防范核

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环境风险。实施

《贵州省“十三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十

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十三五”有毒有害化学

物质污染防治规划》等,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将风险纳入常

态化管理,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

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切实管控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夯实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建立全防全控保障体系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州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

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

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州、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

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提高环境

突发事件应急水平。

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源

调查和评估,建立辖区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分类管理存在

风险隐患的企业,提高应对环境风险能力。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

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

探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第三方评估。对存在重大环境安

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监管。选择典型

- 46 -

区域、工业园区、流域试点,开展废水综合毒性评估、区域环境

风险评估,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本依据。加

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健

康调查监测评估。

加强风险防控的能力建设。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

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构建生产、运输、储存、

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决策支持系统,推动专业化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

科学构筑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

理。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

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

一体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

核安全等风险预警,开展生物毒性等监测预警试点。实施环境应

急分级响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严格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和平台网络。集成环境风险源基础数

据库、环境监测监控预警及信息发布、环境应急辅助决策支持、

环境应急救援资源调度、环境污染事故损害鉴定评估及环境应急

处置后期监控评价的环境应急综合系统。建立环境应急专家数据

库,同时加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第二节 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完善辐射污染防治政策管理体系。持续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

- 47 -

力建设。持续加强电离辐射、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规范行政许可、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核与辐射执法

检查,提升监测技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电离、电磁

辐射污染。

开展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强人为活动造成的天然放

射性水平增高的监督管理,加强伴生天然性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

利用的监管。

第三节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遏制污染事件发生

夯实重金属防治基础。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为契机,全面

查清重金属污染物和排放企业、排放区域、排放规律,建立重金

属污染清单,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污染源基本资料数据

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监控和防治措施。

加强重金属监管与治理。排查涉重企业周及历史堆存废渣边

环境敏感目标,逐步解决安全防护距离内风险防控问题;规范物

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

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逐步实现实时动态管理,并制定完备的环

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污许可管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不符

合环境准入条件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引导和鼓励涉

“重”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深入推进“双有”(使

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推进

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 48 -

第四节 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效率和处理处置水平

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方面,以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尾矿、赤泥、

冶炼废渣、酒糟等大宗固体废物为重点,结合我州工业固体废弃

物的区域、行业分布和市场需求特点,科学规划并实施资源综合

利用。

生活垃圾处理利用方面,利用焚烧发电、综合利用等多元化

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到 2020年,兴义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率达到 95%,其他县城达到 90%。在生活垃圾设施布局上,

采取“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以及“一

镇一收运设施”等形式,努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

作;收转运体系建设上,完善收集储运系统,兴义市全面推广密

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

置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不低于 35%,重点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率不低于 20%,其余建制镇(乡)及农村均要努力做到垃圾分类

系统的建设

第五节 夯实危险废物处置基础

科学规划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危险废

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依托“县县通

高速”的有利条件,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提

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严格落

- 49 -

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全面建成适应民生需求的医疗废物处

置设施,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严格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准入要求,严控二次污

染;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禁止轻芳

烃(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在农药行业的使用。全面禁止壬基

酚聚氧乙烯隧在农药、印染、皮革行业作为溶剂使用; 加大化工

废盐、废硫酸、废抗生素药渣、废矿物油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危

险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处置调查,摸清危险废物环境隐患

与风险,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严格危险废

物综合利用准入要求,严控二次污染。

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

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废汞触

媒回收利用行业监管。规范废硫酸、废抗生素药渣、废矿物油等

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实施化工废盐综合利用处

置。

- 50 -

第一节 夯实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信息化基础

加强建设黔西南州环境大数据应用展示中心,集中展示已有

各类环境大数据应用。建立数字环保云和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

设工作需要的环保信息化管理体制,信息服务覆盖生态环境大数

据建设的全流程。实现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库的纵向贯通和横

向联动,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管理与服务水平。通过“互联网+环保”

实现环境政务信息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化、环境管理现代化和

环境信息服务规范化。积极构建水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

息平台、大气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土壤环境基

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重金属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

台、生物多样性基础信息库和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节 提升环境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

进一步积累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资源,全面实施信息化管

理,实现黔西南州环保局与国家环保部、贵州省环保厅和所辖县

(市)、试验区、政府部门之间数据的有效充分共享。挖掘已有

信息资源,拓展其综合服务功能,结合后期开展的信息化项目,

实现环境大数据的综合应用。以围绕智能监测、全面感知为目标,

以诊断、预警保证事前预防、智慧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完善业务

流程机制保证部门的高效运转,提高测管联动力度。以“一网一

库多平台”的形式搭建黔西南州“智慧环保”平台,一网为监测监

- 51 -

控网,一库为监控中心及高性能机房,整合所有环保信息资料,

最终以多平台的形式做到环保的智慧化管理。一张网——监控评

价体系:打造黔西南州监测监控一张网,做到所有在线点位的实

时监控,手工监测数据全部纳入实验室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并可

对后期新建的站点无缝接入。一资源库——IT数据中心:建设环

保监控预警指挥中心,统筹监测管控前端污染源及环境信息分析

预警,应急指挥。完善协同交流、科学决策,提高环境事故应对

能力。多平台——智慧环保平台: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污染防治、

监管执法等智慧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建立环境管

控网络,负责监控、评价。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环境信息公

开水平。同时建立诊断、分析、应急、执法、决策系统。

第三节 加强环境信息化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安全机制,充分保障信息安全设施、技术、

人员、经费等资源,各类环境信息化业务遵照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各类信息化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监控且运行良好,常规安全事

件发生风险、应急处置后造成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程度,确保信

息安全。

- 52 -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

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

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

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开展空气质量预报,试点建

设水质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

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

统,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

网络。

第二节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调整和强

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研究解决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编

制等问题。强化属地责任、一岗双责,增强环境监管权威性,加

强队伍建设和保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平稳有序地

推进改革。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实现环

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

村地区延伸,推进未达标地区开展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应急、

宣教、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决策管理技术支撑能力

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充实一线执

法队伍,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保障执法用车,提高队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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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平,加强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

第三节 提高环保科研能力

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全州污染源基本

单位名录。加强环境统计能力,梳理污染物排放数据,逐步实现

各套数据的整合和归真。建立生态区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

统。加快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

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等数据整

合集成、动态更新,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平台。建设和完善统一

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

制。

着力水、气、土、生态保护、重金属污染,生态环保大数据,

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及环境健康领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管理需

求,加大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力度。以万峰湖为重点,着力研究高

原深水型湖库环境质量预测预警系统。鼓励开发完善城市污水、

垃圾渗滤液以及煤矿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化工、制药、酿造、

重金属等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鼓励开发适合中小城镇和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鼓励开发高效清灰等配

件技术,提高袋式除尘器的自动控制水平。鼓励研发工业固体废

物、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设备。鼓励研发环

保材料与药剂、污染治理设备配套的新型填料材料、用量较大的

各种絮凝药剂、以及环境友好型的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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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培育壮大环保产业

积极推进排污指标资源市场化配置,构建市场化的交易价格

机制,有效提升排污权交易活力。健全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

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推进重点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的第

三方治理,逐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持续发展机制。积极推进环

境监测市场化。重点加强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推进 PPP

模式,积极推广集约化、循环化的集中处理模式。

培育和壮大环保装备材料制造业和环保咨询服务两大产业。

一是支持以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大宗工业固

废资源化利用、工业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烟气脱硫脱硝除尘、

在线环境监测设备等为主的环保装备及材料产业发展。二是支持

以环保技术研发、环保咨询、环保监测、环保工程、设施建设运

营等为主的环保服务产业发展。

进一步规范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产业,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

的的环保工程公司。规范环评及环境咨询服务,加强中介机构的

功能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

工程设计、技术评估、环境检测、环保成果推广应用等业务的社

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推进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化。积极开展污

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强化环境治理专业化运营,大力推行环境

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的市场化、企业化和专业化运营管理。

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积极培育经济实用,低成本、

操作管理简便,运行稳定的成套处置装备设计及加工产业。

- 55 -

第一节 促进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

生产水平。加强对包装印刷企业的环境整治力度,推动包装减量

化、无害化,鼓励采用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鼓励电商绿色包装。引导政府、企事业单位实施绿色采购、构建

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回收。开展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回收

进社区活动。

第二节 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

鼓励餐饮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更多提供可降解打包

盒。鼓励开展“三品”种养殖地论证,继续推动有机食品、绿色

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喷涂行业采用水性涂料、水性油墨、水

性胶黏剂等环保型原材料。推动完善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

家电等产品的推广机制,鼓励公众购买绿色家具和环保建材产

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动绿色出行。鼓励和推动政府机

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倡

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群

众形成尊重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和行为方式。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植绿”“增绿”“爱绿”,增

强全民绿色意识。将生态文明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

培训体系。

- 56 -

“十三五”期间,继续采取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流域规

划评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等措

施,组织实施万峰湖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持续改

善环境质量。

专栏 4 水环境质量保障与改善项目和工程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 16个县城以上水源地保护区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

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规范化建设,主要工程内容为:保证水质水量;

设立保护区标识;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分级别进行保护区整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交通

等行业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按标准设置监测断面和监测频次,推进各水源地

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的视频监控;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HJ—7742015),加强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应急能力。

完善“一源一档”,各水源地要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水源

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11个示范小城镇的水源地保护区除加强保护区标识设立,

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以外,其它污染防治工程参照县城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护进行规范化建设。

150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加强监管,设立保护区标识,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2.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按照加快对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的保护,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按照《关于印发

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2014]111号)中的要求,我州在“十三五”

期间,将加强对万峰湖、兴西湖、围山湖、三岔河、南盘江、北盘江等水质良好江河湖泊的生

态环境保护。重点是流域生态修复、物种多样性保护和水体富营养化防控。以入湖河流污染防

控为主线,以清水产流为主要治理思路,以削减氮、磷入湖污染负荷为主要措施,防止水体富

营养化。强湖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实施湖滨缓冲区、入湖河道生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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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以及水源涵养区生态保育。

3.不达标水体达标建设工程

围绕重点不达标水体,各县(市、新区)按照《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编制达标整治方案,并加以落实。加强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评估与预测、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

和识别、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重点围绕工业污染源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

设、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节水及水资源保护性调度、水环境综合整治

与生态修复、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开展工程建设。

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污水处理规模:十三五”期间,我州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10.8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总规模

达到 30.94万立方米/日。其中县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10.1万立方米/日,建制镇新增污水处理

规模 8.21万立方米/日。

污水配套管网:全州新增污水配套管网长度 494.197公里,“十三五”末全州污水配套管网

总长度 928.287公里。其中县城新增污水配套管网长度 285.505公里,建制镇新增污水配套管网

长度 208.692公里。

污泥处置设施:“十三五”期间,我州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 115吨/天。其中县城新增污泥

处理处置规模 100吨/天,建制镇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 15吨/天。

再生水利用:“十三五”期间,我州新增再生利用设施规模为 3.74万立方米/天。

5.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专项整治煤矿采选、煤化工、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白酒、

制药、氮肥等行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

肥行业实施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提高末端治理水平,实施酚氰废水综合治理,强化

生产废水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设施的建设;推进酿造废醪液发酵还田综合利用,减

少污染物产生;啤酒行业实施就地清洗(CIP)技术,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

酶法生产技术改造。除继续加强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园区的监管工作外,全面建成 12个工

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布置,到 2017年实现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20

年累计建成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 5.8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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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5 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与改善项目和工程

1、 1.城市建成区规划每小时 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燃气改造工程

全面完成全州 30余台城市建成区 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燃气改造工程。工

业园区及化工、制药等产业聚集区着力推动建设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

锅炉,推进火电机组和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

2.城市建成区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整治工程

合法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在线视频监管工程。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

业。大型煤堆、料堆场建设封闭储存设施或抑尘设施。

3.其它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继续完善全州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全面完成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加装工程;县城建成区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取缔燃煤明火

炉灶。2017年完成全州范围内约 1.04万台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专栏 6 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与改善项目和工程

1、

2、 1.土壤环境加密调查工程

主要包括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加密调查、重点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业企业潜在污染地块

风险排查等。全面开展全州第二次土壤污染调查工程、全州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程。在兴

仁、晴隆、安龙、晴隆等县(市、试验区)开展污染地块加密调查。

3、 2.重金属土壤修复治理工程

主要包括典型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其他被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示

范工程。研究并启动兴仁县铊汞砷污染治理示范项目以及铅、锌、镉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研

究项目、砷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研究项目、铊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研究项目,启动对兴仁

县白卡周边、兴义市雄武金矿、兴义市万峰湖库区等县(市、试验区)土壤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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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7 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不少于 25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 90%以上村寨垃圾收集、转运和处

置工程,实施兴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程。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程

落实企业责任为主,完成兴义市八环实业有限公司等畜禽养殖场,开展干清粪分离分流、

微生物(厌氧好氧)发酵床、有机肥生产等工艺工程设施建设。

3、 2.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在全州高标准农田示范县,选取个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位定点进行土壤面源污染监测。并

在上述区域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绿色病虫害防控等项目,全面降低农药、

化肥、地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量。

3.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在马岭河流域、安龙县招堤公园、义龙试验区顶效镇楼纳村等重要湿地实施一批人工湿地

示范工程。在安龙县岜皓、港湾、马安营、纳赖、下菁,兴义市沧江乡坝达章村、三江口镇安

沙村,等建设一批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到 2020年,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 0.8万公顷以上,

恢复湿地面积约 5500公顷,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 9个,湿地公园 40处。

4..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

建设保护和改善黔金丝猴、黑叶猴、豹、林麝、黑颈鹤、白颈长尾雉、大鲵、银杉、珙桐、

单性木兰、掌叶木和红豆杉等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工程。

5.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行动工程

针对我州常见的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水白菜、水葫芦、福寿螺、红耳龟、松材线虫等

外来入侵物种,开展灭除行动工程。配合完成省环保厅完成我州主要自然生态系统入侵物种基

本情况调查分析,建设外来入侵种监测及预警预报运行体系、完善我州生物及其种质资源出入

境检验检疫体系、规范行业性外来物种查验与管理。

6.国土绿化行动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包括全州 7县 1市 1个试验区,重点是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全面

有效的管护,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将符合条件的坡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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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工程,其余 25度以上坡耕地采取地方启动实施退耕还林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降低水土流

失,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范围包括珠江流域的六盘水

市、黔西南州、安顺市、黔南州及黔东南州的 18个县(市);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是江河源头、大中型水库周围及沿河两岸山地。通过上述工程实施,我州森林生态系

统得到有效保护,到 2020年,完成造林 150万公顷,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 100万公顷。

专栏 8 固废、危废、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1.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普安县铅厂、晴隆锑矿、兴仁县金矿、贞丰县金矿、安龙县等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重金

属污染防治等工程。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

到 2018年,实现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覆盖 100%的行政村、收集到的生活垃圾 100

无害化治理

3.生活垃圾发电项目

继续支持鸿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全州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实现全州生活垃圾

资源化利用达到 100%。

4.医疗废物无害处置工程建设

支持建设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等 3个共计 9吨日处理能力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

目。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含标准化渣场建设工程)

支持建设河南煤化工金宏化工 1号渣场、2号渣场等 13个尾矿库及渣场治理。

专栏 9 环境大数据应用试点工程

1.启动“数字环保”工程项目

支持建设全州数字环保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联网审批、总量减排、排污交易、机动车

环保管理(机动车车尾气检测、机动车绿标发放、机动车淘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

等业务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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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全州各级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联网直传工程。国控、省控水质自动监测断面联

网直传信息工程。建设工业污染治理智慧工程,建设排污口监测数据联网直传系统,环境受体

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直传系统,污染物泄漏、排放点视屏监控直传系统。建设 16个县城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平台及在线监测数据联网直传工程。

将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数据,与全州污染源排放信息,社会经济发

展信息,环境保护相关技术研发信息,环境规章制度标准信息,以及与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

的气象、水利、农林渔业、能源、卫生、交通信息进行整合,加强信息之间的关联研究。

1 互联网+工程项目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加强全州危险废物、环境健康危害类化学物质、放射

性物质等管理,开发并使用上述要素的二维码识别跟踪系统,构建环境风险源基础数据库,建

设环境风险管控物联网平台。整合集成污染源排放、环境执法、环评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

射等数据,构建环境应急辅助决策支持、环境应急救援资源调度、环境污染事故损害鉴定评估、

环境应急处置后期监控评价的环境应急综合系统。

专栏 10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1.监测能力

完成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义龙试验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业务用房建设;完成普安县、

望谟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完成州二级环境监测站和县三级环境监测站实施标准化建设,

建成实验室 10500平方米,州二级站形成饮用水源地水质 109项监测能力、县三级站形成 61

项监测能力。完成县城以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 1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3个

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完成黔西南州、兴义市、兴

仁县、贞丰县、安龙县、普安县、望谟县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2.监管能力

加强各级执法机构的调查取证仪器设备配置到 2017年底,80%以上的环境执法机构要配备

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到 2020年,县级环境执法机构装备达标率达到 90%,实现各级

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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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能力

建立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库。加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州级应急指挥中心建成较为完备视

频会议终端和移动指挥通讯系统,增强可视指挥调度能力,实现应急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

享。建设 8个县市区环境应急物资库。

3.科研能力

持续加强州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环境

类科研观测平台建设。建立一支结构优化、运行良好的环保科研队伍,继续扩充环保系统高学

历、高职称人才总量。增强环境科技自身发展能力,持续加强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生

态保护、环境与健康等领域的环境科技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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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

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

坚持环境优先,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提高综合决策的

科学性,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机制。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

民生工程,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相关工作同部署、

同安排、同考核,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

位。

第一节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落实划分事权,仔细甄别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争

取上级政府的专项和一般转移支付力度。重构生态环境管理体

制,积极稳妥地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监控执法垂直管

理。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开展环保督察,建立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相衔接的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制度,强化环保依法督政,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

环保责任。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生态环境资产清查与

评估。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

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实施生

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

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政

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实行差异化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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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评价考核。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重大决策

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

保一岗双责制;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

的干部不得提拔任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

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第二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逐步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完成固定工业源

核发。建立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信用档案制度,分级建立企

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企事业单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

公开;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对未尽披露义务

的上市公司予以惩戒;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

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工作中,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予以支持

或限制。加快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重特大事件加大调

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树立环保标

杆,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给予荣誉奖励等措施激励企业实

现更高的环保目标,广泛开展环保对标活动。

第三节 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公众参与。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

理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对推动环境治理、深化环保改革的强

大动力。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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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建立沟通协商平台,听取

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

权。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

和培训体系,深入推进“绿色细胞”创建。积极倡导绿色化的生活

方式,使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成为公民的日常行为习

惯和全社会的道德风尚。实施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

对重大环保政策、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数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环境处罚信息等

进行全面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

置情况。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违法

曝光台”。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健全公众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环境

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

件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强化环保舆论舆情

引导,高度重视网络社交新媒体在传播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作用,

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回应舆情关切。加强社会组

织环保志愿者的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和

志愿者作用。

第四节 加强部门协作

制定并公布各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

责”,协同推进生态环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法规、统

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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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综合管理,推进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

第五节 加强环境保护法治

健全地方立法、加强环境执法、严格环境司法、推进企业守

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升

环境保护法治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环保工作法制化。推进环境执

法体制改革,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

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

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督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等机制,

注重环保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的结合。依

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实施环保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负面清单,依法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

势,扭转环保违法案件高发、频发局面,严格落实新《环保法》

赋予的按日计罚、刑事追责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快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加强环保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建设,加快移动

执法系统建设,提高环境监察现代化水平,实现环境监察管理信

息化和执法检查智能化。做好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和基础保障,提

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加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等

体制机制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执法司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

态化。健全环保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程序

衔接、案卷移送、强制执行等方面规定,加强环保部门与公安机

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健全环境案件审理制度,

推进环保审判庭、环保法庭等环保司法队伍建设,推进环境保护

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多审合一”,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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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专业化,研究环境典型案例指导示范制度,强化公民环境诉权

等司法保障,积极支持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公益组织依法

提起公益诉讼。

第六节 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

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将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

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逐步加大投入,提高

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

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

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

点。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

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合理设置污水处理费、

排污费、水资源费、垃圾收费征收标准,将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

水处理费,将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等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支持中水回用、矿井水和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鼓励节约用

水和污水资源化。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

尘等环保电价政策,落实垃圾焚烧发电等补贴,落实风电光伏上

网标杆电价优惠、中央水价专项补贴等政策。加大政府对环境污

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体现社会公平的区域环境补偿机

制,重点解决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

损地区的利益补偿问题。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对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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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加大“以奖促防”、“以

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积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创新环保融资方式,建立融资信

息平台,鼓励发展生态环保投资基金,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

生态环保项目股权和债券融资,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的‘绿色’

类发展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建立绿色评级体系,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保法律责

任。采取财政贴息、环境项目贷款额度内适当减免存款准备金、

营业税减免等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大风险补

偿力度,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抵押的绿色信

贷。

第七节 严格考核评估

严格实行河长制、跨界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环境空气质量考

核等考核制度。强化对各级政府生态环保质量和环境风险管控的

督政力度。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改革总量减排考核方式方法,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差、污染物浓

度不降反升、以及减排数据与质量变化趋势严重不一致的地区。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定期对各县(市)环境质

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

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与终期考核。整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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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在 2018年和 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

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