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先继承” 比例逐年上升 3 · 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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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活 下来 慢新闻深阅读 慢新闻 06 ·调查 2019年3月22日 星期五 责编 陈志刚 图编 陆晓霞 视觉 张超 制图 张超 责校 罗文宇 “配偶先继承” 比例逐年上升 《2019 中 华 遗 嘱 库 白 皮 书》发 布,重庆立遗嘱人在遗产分配上 1 立遗嘱人年龄 趋向年轻化 重庆立遗嘱人70周岁以下超四成 白皮书数据显示,从全国来看,2013 年, 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7.43 岁,2015 年平均年 龄 75.31 岁,2018 年平均年龄 71.26 岁。6 年 间 ,平 均 年 龄 从 77.43 岁 逐 步 下 降 至 71.26 岁,年龄趋向年轻化。 重庆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趋势。据统 计,2018 年,重庆地区 70 周岁以 下立遗嘱人的比例为 42.18%, 远高于 70 周岁以上各年龄段 人群的比例。 与此数据相对应,根据 白皮书统计无法立遗嘱原因 中,高达 65.29%的人因身体健 康问题无法立遗嘱。 对此,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 任陈凯分析认为,一是随着遗嘱 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 人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在人口 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的情况下, 新“入伍”的老年人往往观念更加超前, 倾向于早日立遗嘱;二是中华遗嘱库对立 遗嘱人的身体条件有所要求,许多想立遗 嘱但身体条件不符合的老年人无法在 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这些因素叠 加之下,中华遗嘱库立遗嘱老人 的平均年龄下降趋势较为 明显。 昨日,记者从中华遗嘱库重庆第一 登记中心了解到,中华遗嘱库在对保管 的12万余份遗嘱进行 数据分析后,发布了 《2019 中 华 遗 嘱 库 白 皮 书》。白皮书分析数据显 示,独生子女的父母为立 遗嘱“主力军”,而重庆地 区的立遗嘱人在遗嘱意愿 方面,“配偶先继承财 产”占比超过三成,明显 高于上海、江苏等 东部省份。 重庆晚 报-上游新闻 记者 朱婷 2013 年 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7.43 岁 2015 年 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5.31 岁 2018 年 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1.26 岁 重庆地区 70 周岁以下立遗嘱 人的比例 42.18% 70 周岁以上立遗嘱 人的比例 57.82% 2 数据显示,2013 年至 2018 年,中 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主要 以已婚为主,占比达 75.03%;其次为丧 偶人数,占比为 19.07%;再婚、离异人 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这 说明再婚、离异家庭,更需要通过立遗 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中华遗嘱库重庆登记中心主任詹 庆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 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面对再婚, 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如何保证自己 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误 区,不少老人认为再婚前签订 婚前财产协议,就可以防止 百年后自己的房产由对方或 者对方子女继承。”陈凯表 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对夫 妻双方一旦离婚的情况 下,双方分割财产的约 定,但并不能解决去世 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法 律上,一方不仅能继承 对方结婚后的财产,还可 以继承对方结婚前的 财产,哪怕再婚只有 一天时间,再婚配偶 也与对方子女享有 同等继承权。 陈凯举例,40 多岁的张先生,母亲早 年去世,父亲半年前与保姆再婚后不 到一个月,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张 先生咨询后得知,继母居然与他的继 承权是一样的,张先生为此心里特别 难受,对这个结果难以接受。陈凯表 示,即使张先生的父亲与保姆签署了 婚前财产协议,也无法解决继承问题, 只有立遗嘱才能真正确保财产归张先 生所有。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再婚老人要防 止家产旁落,必须通过遗嘱处置自己的 财产。 再婚家庭立遗嘱人数增多 最关心如何把财产给自己子女 2013 年~2018 年 立遗嘱人群 婚姻状况 已婚 75.03% 丧偶 19.07% 再婚、离异人 群订立遗嘱需求逐 步上升,说明再婚、 离异家庭,更需要 通过立遗嘱来保护 自己的财产 3 127968 份遗嘱中,有 60911 份遗嘱是独生 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 47.6%。 陈凯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 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 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 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发展, 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 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他说。 白皮书显示,有 11.79%的人立遗 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 家庭财产流失。陈凯表示,这些数据 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 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明确。 受中国人传统思想影响,立遗嘱 人在遗产分配上,子女以及孙子女 仍是主要继承人。根据重庆地 区的统计数据现实,2018年, 重庆地区所立遗嘱中,子女 作为继承人的达到52.39%; 但同时,“配偶先继承,子女 后继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 重庆地区的遗嘱分配意愿中 配偶先继承的比例为 30.36% ,高 于 上 海、江 苏 等 东部地区。 陈凯表示,有相当一部 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产由子女继 承,但又担心老伴居住受到影响,在老 伴在世的情况下不希望子女直接获 得房产。如果将房产指定由老伴继 承,则又担心老伴再婚后,将房 产转赠给外人,希望对老伴 做出限制。 独生子女父母 为立遗嘱 “主力军” 重庆“配偶先继承”比例上升 独生子女家庭 的父母立遗嘱,占总 遗嘱数量 47.6% 立遗嘱的原因 11.79%防止子女 离婚导致家庭财产 流失 重庆地区 遗嘱中子女先 继承 52.39% 配偶先继 30.36% 高于 上 海、江 苏 等东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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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配偶先继承” 比例逐年上升 3 · 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 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明确。 受中国人传统思想影响,立遗嘱 人在遗产分配上,子女以及孙子女

让生活 下来慢慢新闻深阅读慢新闻06 ·调查2019年3月22日 星期五

责编 陈志刚 图编 陆晓霞视觉 张超 制图 张超 责校 罗文宇

“配偶先继承”比例逐年上升

《2019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发布,重庆立遗嘱人在遗产分配上

1立遗嘱人年龄趋向年轻化重庆立遗嘱人70周岁以下超四成

白皮书数据显示,从全国来看,2013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7.43岁,2015年平均年龄75.31岁,2018年平均年龄71.26岁。6年间,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71.26岁,年龄趋向年轻化。

重庆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趋势。据统计,2018年,重庆地区70周岁以下立遗嘱人的比例为42.18%,远高于70周岁以上各年龄段人群的比例。

与此数据相对应,根据白皮书统计无法立遗嘱原因中,高达65.29%的人因身体健康问题无法立遗嘱。

对此,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认为,一是随着遗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在人口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新“入伍”的老年人往往观念更加超前,倾向于早日立遗嘱;二是中华遗嘱库对立遗嘱人的身体条件有所要求,许多想立遗嘱但身体条件不符合的老年人无法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这些因素叠加之下,中华遗嘱库立遗嘱老人的平均年龄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昨日,记者从中华遗嘱库重庆第一登记中心了解到,中华遗嘱库在对保管的 12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后,发布了

《2019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白皮书分析数据显示,独生子女的父母为立遗嘱“主力军”,而重庆地区的立遗嘱人在遗嘱意愿方面,“配偶先继承财产”占比超过三成,明显高于上海、江苏等东部省份。

重 庆 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朱婷

2013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7.43岁

2015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5.31岁

2018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

71.26岁

重庆地区70周岁以下立遗嘱

人的比例

42.18%70周岁以上立遗嘱

人的比例

57.82%

2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中

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主要以已婚为主,占比达75.03%;其次为丧偶人数,占比为19.07%;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这说明再婚、离异家庭,更需要通过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中华遗嘱库重庆登记中心主任詹庆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面对再婚,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如何保证自己

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误

区,不少老人认为再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可以防止百年后自己的房产由对方或者对方子女继承。”陈凯表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的约定,但并不能解决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法律上,一方不仅能继承对方结婚后的财产,还可

以继承对方结婚前的财产,哪怕再婚只有一天时间,再婚配偶也与对方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陈 凯 举 例 ,40多岁的张先生,母亲早

年去世,父亲半年前与保姆再婚后不到一个月,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张先生咨询后得知,继母居然与他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张先生为此心里特别难受,对这个结果难以接受。陈凯表示,即使张先生的父亲与保姆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也无法解决继承问题,只有立遗嘱才能真正确保财产归张先生所有。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再婚老人要防止家产旁落,必须通过遗嘱处置自己的财产。

再婚家庭立遗嘱人数增多最关心如何把财产给自己子女

2013年~2018年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

已婚 75.03%丧偶 19.07%

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上升,说明再婚、离异家庭,更需要通过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3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

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47.6%。

陈凯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

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他说。

白皮书显示,有11.79%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陈凯表示,这些数据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明确。

受中国人传统思想影响,立遗嘱人在遗产分配上,子女以及孙子女

仍是主要继承人。根据重庆地区的统计数据现实,2018年,重庆地区所立遗嘱中,子女作为继承人的达到52.39%;但同时,“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重庆地区的遗嘱分配意愿中配 偶 先 继 承 的 比 例 为30.36%,高于上海、江苏等东部地区。

陈凯表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又担心老伴居住受到影响,在老

伴在世的情况下不希望子女直接获得房产。如果将房产指定由老伴继

承,则又担心老伴再婚后,将房产转赠给外人,希望对老伴

做出限制。

独生子女父母为立遗嘱“主力军”

重庆“配偶先继承”比例上升

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遗嘱,占总

遗嘱数量47.6%

立遗嘱的原因

11.79%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重庆地区

遗嘱中子女先

继承 52.39%

配偶先继

承 30.36%高于上海、江苏等东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