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放量申報作業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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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放量申報作業指引
暨排放量計算手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編製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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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操作說明:
為方便閱覽,請依下列說明使用:
(一) 於 MICROSOFT WORD內新增工具列(檢視->工具列->
勾選 Web),操作畫面如下。
(二) 為簡化閱讀或查詢時間,可採取主題式閱讀方法,點選
「目錄」下之主題項目(點選滑鼠時同時按下 Ctrl
鍵),Word 會直接跳至該頁面下,以節省時間。
(三) 預回到「目錄」頁面時,可點選工具列上之箭頭,則
Word 會切換回「目錄」頁面。操作畫面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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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錄
手冊目錄 附件一目錄
(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附件二目錄
(排放量計算手冊)
第一章、排放量申報相關法規
一、法源依據
二、申報對象
三、申報內容
四、申報程序
第二章、網路申報系統操作簡介
第三章、排放量計算方式簡介
附件一、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附件二、排放量計算手冊
壹、申報前需準備的作業
一、如何申請上網申報之帳號密碼
二、 如何變更密碼資料
三、 最佳瀏覽器相關設定
貳、如何進入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
參、申報系統的簡介
一、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包含正副二線
系統
二、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之基本資料來
源
三、與空污費申報資料的關係
四、資料處理的原則
五、提供列印功能,申報單位可備份資
料
六、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基本功能遻說
明
七、輔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特定物種排
放量申報工具
壹、排放量網路排放量試算系統之介紹
1.1 污染源排放量輔助計算系統
1.2 計算結果說明原則
貳、監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一、監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二、監測數據遺失或無效時之計算方法
三、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定期保養、維修及每日校正
期間是否為無效值之判定依據
四、範例
參、檢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一、檢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二、範例
肆、排放係數排放量計算方法
4.1 排放係數計算方法說明
4.2 排放係數查詢方法
一、製程代碼查詢方式
二、排放係數編碼方式查詢
三、系統內排放係數資料之說明方式
伍、質量平衡排放量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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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目錄 附件一目錄
(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附件二目錄
(排放量計算手冊)
放量申報工具
肆、排放量申報系統-主申報系統
一、申報主系統架構之介紹
二、申報主系統之申報畫面介紹說明
(一)主表-製程
(二)主表-未併入製程內設備資料
之申報
(三)主表-有機溶劑使用表申報
(四)製程排放量申報
(五)排放管道排放量
(六)估算來源及結果說明畫面
(七)申報資料彙整及傳送
伍、排放量申報系統-試算系統
一、如何進入試算系統
二、試算系統內容
一、計算原理
二、範例
陸、其他污染源排放量計算
前言
6.1 堆置場單元(X)
一、排放係數法
二、PEDCO推估法
三、AP-42 建議推估法
6.2 接駁點(C)
6.3 廢氣燃燒塔
6.4 裝載過程中之空氣逸散量(L)
6.5 設備元件
前言:
一、平均因子法
二、漏不漏因子法
三、層次因子法
6.6 儲槽的釋放量(T)
前言:
一、固定槽
二、浮頂槽
6.7 廢水處理廠(油水分離池)之空氣釋放量(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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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目錄 附件一目錄
(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附件二目錄
(排放量計算手冊)
柒、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特定物種之申報方式
一、特定物種定義及申報原由、原則
二、美國SPECIATE資料庫的介紹
三、系統提供SPN代碼之對應方式
四、如何申報揮發性有機物特定物種排放量
附錄一、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空
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要點
附錄二、有關檢測作業之數據計算規定
附錄三、製程代碼表
附錄四、排放係數碼總表說明
附錄五、設備元件排放量計算參考文件
附錄六、儲槽排放量計算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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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排放量申報相關法規及規定
一、法源依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一條:
公私場所具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固定污染
源者,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其固定
污染源前一年排放空氣污染物之年排放量。
前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之計算、申報
內容、程序與方式、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對象
公告日期: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0九一00九二五四二號 )
內容:公私場所具有之任一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記載
之空氣污染物年許可排放量達一定規模以上者應自
九十三年起,於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空氣污染物
年排放量。
一定規模定義如下:
(一)氮氧化物達四十公噸以上。
(二)硫氧化物達六十公噸以上。
(三)揮發性有機物達三十公噸以上。
(四)粒狀污染物達十五公噸以上。
三、申報內容
全廠 (場 )所有排放管道及未經排放管道逸散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1.空氣污染物申報項目係指粒狀污染物、硫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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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揮發性有機物成
分等項。
2.逸散性污染源包含儲槽、廢水處理場 /油水分離池、設備元件、裝載操作及堆置場等性質。
各製程原 (物 )料、燃料、產品及 (或 )有機溶劑使用等,與空氣污染物排放有關之活動強度資料。
非屬生產製造或作業過程使用之有機溶劑 (如設備清洗 )資料。
排放量計算推估方式說明。
五、申報程序
(一 )上網取得帳號及密碼。
連結網址: http://air.ernet.org.tw/login.asp點選「註冊工廠管理」者,取得帳號及密碼。
(二 )申報方式
統一採網路申報暨資料登錄方式,有關申報系統操
作方法參見第二章說明。
(三 )季資料登錄
每四、七、十月底及隔年一月底前上網登錄季資料、
完成各季登錄後即完成前一年排放量之申報作業。
(四 )空污費網路申報者
已使用網路完成空污費申報之公私場所仍必須重新
申請排放量申報系統之帳號及密碼,惟空污費之資
料可自動帶入排放量申報系統,業者可於完成空污
費申報之第二天再進入排放量申報系統,其硫氧化
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需鍵入,系統會直接帶出,
業者可再檢視資料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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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a.gov.tw/F/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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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網路申報系統操作簡介
有關排放量申報網路申報系統操作詳細說明於附件
一,下述之說明為申報業者於申報前所必需要留意之事
項。
(一 ) 倘若公司廠所重新確認廠內任一操作許可證登載之許可排放量未達公告標準時,請檢附操作許可證內
容影本 (需有排放量登載內容 ),行文當地環保局並副本抄送環保署空保處二科。
(二 ) 排放量申報方式為網路申報,申報時需進入網站上進 行 排 放 量 資 料 登 錄 作 業 , 進 入 的 網 址 為
http://air.ernet.org.tw/login.asp。由於要保護工廠資料,故在網上登錄前必須先確認工廠身份才能給予
該工廠之帳號及密碼,故申報業者登錄時必需確認
是否己向當地主管機關完成身份確認動作,有關申
請方式及身份確認動作說明於附件一之壹中。
(三 ) 第一次進入系統時煩請先參考 IE 相關設定,設定相關環境以避免不正常系統操作訊息,設定方法請參
見附件一
(四 ) 為使申報系統運作更加完善,提升申報效率,目前分為 2 台主機,請自行選擇進入,主機選擇畫面網址為http://www.epa.gov.tw/f/ernet/em-rp-index.htm。
(五 ) 對於申報費時較久者,請於申報資料鍵入後或頁面切換及每隔 10 分鐘定時做存檔動作,確保登錄資料已完整存入資料庫,避免連線中斷造成資料遺失。
(六 ) 申報第一季資料時,請按「開始申報」之按鈕,爾後開始申報第二季整廠排放量時,系統會提供『轉
入上季資料』或『轉入原列管資料』的功能,使用
者只有一次選擇的機會,請特別留意。『轉入上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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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a.gov.tw/F/index.htmhttp://www.epa.gov.tw/f/ernet/em-rp-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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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意旨系統自動複製前一季申報資料為本季資
料。『轉入原列管資料』意旨系統轉入環保局建置
的資料為本季資料。
(七 ) 注意在系統內的「存檔」與「確認傳送」之意義,「存檔」僅將資料之訂正結果儲存起來,事後仍可
再修訂;而「確認傳送」則將資料正式傳送至申報
資料庫內,系統會視為業者完成申報,此時工廠就
不能再修正申報資料,請申報業者注意。若業者發
現仍有申報錯誤時,可電告當地主管機關,請求重
新開啟權限登入修正。
(八 ) 倘若網路申報系統所載入之資料與現場實況不符,請業者依實際狀況申報,可新增、修改或刪除系統
所見之列管資料,主管機關會依據申報結果近一步
查驗正確性,並依實際結果修正列管資料庫,達成
列管資料等於申報資料之目標。
(九) 已使用網路完成空污費申報之公私場所,可於完成
空污費申報之第二天再進入排放量申報系統,申報
系統會直接帶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之排放量資
訊,業者可再檢視資料正確性,以簡化申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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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污染源排放量計算簡介
排放量申報採開放方式讓業者自行選擇計算方法,但由於直
接量測所計算之排放量較使用排放係數等間接方式計算結果準
確,故採用原則仍為直接排放量計算法優於間接計算法則。
所謂直接排放量係指煙道本身所測量之結果,主要是指連續
自動監測設施之數據,其次是檢測資料,除此之外之計算方式則
歸納為間接排放量計算法則。
申報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雖採業者自行選擇之開放方
式,但每一計算結果必需附帶說明,不過因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
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之規定計算,為讓排放量數據能夠達
到一致性,故業者在申報時亦希望能比照空污費計算要點之原
則。有關空氣污染物計算需符合之幾項原則如下:
監測數據需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
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監測資料。
檢測數據需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物檢測方
法之檢測結果 (可引用申報前一年之檢測資料換算為單位活動強度之排放量 )。
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參考之空氣污染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
率。
國內外相關技術論文與測試數據。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排放係數或替代計算方式。
針對工廠不知如何計算各性質污染源排放量者,可參考本指
引所提供之排放量計算手冊 (附件二 )說明。此外,目前申報系統下所提供之排放量試算工具,亦是按照手冊提供之計算方式進行設
計,故業者亦可使用試算工具完成排放量計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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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申報系統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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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申報前需準備的作業
一、 如何申請上網申報之帳號密碼
排放量申報制度採網路方式申報,為維護申報者的權利
及安全之考量,在進入此系統時需要鍵入欲進行申報工廠之
帳號及密碼,之後經中央主管機關碓認無誤後方可進入該申
報工廠之資料畫面進行申報。表 1.1 為工廠可能遇到之情形及處理方式,由於空污費牽涉金錢之往來故需更加慎重,故
排放量申報的帳號密碼不能使用於空污費申報,但若於民國
92 年 2 月前有空污費帳號密碼者可於第一次排放量申報時使用。由於現行空污費申報系統與排放量申報系統各屬二個獨
立之系統,當日後在某一系統進行帳號密碼資料的變更,故
不能以此變更資料進入另一系統中,除非變更資料為此系統
原進入之帳號及密碼。若為避免混淆,可將此二系統的帳號
及密碼設為相同。
表 1.1 帳號及密碼取得情形
情形描述 處理方式
一、有空污費網路申
報之帳號密碼(註 1)
第一次申報可直接使用空污費帳號及密碼
上網進行申報,日後若未變更則可繼續使用
二、環保署寄發帳號
及密碼(註 2)
申報單位拿到後需向環保署進行確認動作
(註 3),碓認後(以電子郵件或網上告知)可
使用寄發帳號密碼上網進行申報。
三、沒有帳號及密碼
者
進入排放量網上申報系統內申請見圖
1.1,按”註冊工廠管理者”輸入資料見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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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完成審核確認後(同二)即可直接使用
申報者所登錄之帳號密碼。
註 1: 在制度執行初期,為減少行政程序若於民國 92 年 2 月前有空
污費帳號密碼者帳號密碼可互通。
註 2:屬於特殊情況,在制度執行初期先行寄發欲申報單位。
註 3:以郵件方式,郵寄圖 1.2 資料申請表、工廠登記證或營利事業
登記證影本,以上需蓋公司大章及負責人私章,在規定期限內寄至環
保署空保處,註明「申請排放量申報密碼」,地址為『台北市中華路
一段 41 號』。
圖 1.1 申請帳號及密碼畫面
圖 1.2 登錄資料申請帳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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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何變更密碼資料
步驟一:以帳號及密碼進入排放量申報系統。
步驟二:按「權限管理」連結鍵,看到「角色權限管理」及「使用者
管理」二個項目,如圖 1.3 所示。
步驟三:按「使用者管理」,看到圖 1.4 修改畫面,按修改鍵。
步驟四:輸入欲修正之資料如圖 1.5 所示。
圖 1.3 權限管理畫面
圖 1.4 使用者管理畫面
圖 1.5 帳碼及密碼資料更正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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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最佳瀏覽器相關設定
(一 ) IE 相關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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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度自行設定
1. 滑鼠案右鍵
2.選擇內容→設定值
螢幕區域移至 800x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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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點選進階→一般
字型大小選擇小型字或是一般
4.按下確定
5.按下套用→確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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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如何進入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
排放量申報系統入口處為環保署空保處網站內,故申報時需進入環保
署空保處網站,其進入流程為:
步驟一:以http://ernet.epa.gov.tw/進入固定污染源查詢系統網站。
步驟二:點選左邊固定污染源資訊系統,如圖2.1。
步驟三:進入後點選中區系統,如圖2.2。
步驟四:輸入申報帳號及密碼,如圖2.3。
步驟五:登錄資料符合後即可看到如圖 2.4 顯示該工廠的管制編號、
工廠名稱、申報年度、申報季別及申報狀況,申報者點選欲進入項目,
有關申報細節於下面章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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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固定源管理資訊系統主頁
圖 2.2 點選進入中區系統
點選進入
點選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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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系統內帳號密碼登錄畫面
圖 2.4 申報年度、季别及申報狀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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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的簡介
在這個章節中介紹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的架構與其基
本功能的說明,以下依次說明的項目為:
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包含正副二線系統
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之基本資料來源
與空污費申報資料的關係
資料處理的原則
提供列印功能,申報單位可備份資料
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基本功能遻說明
一、包含正、副二線系統
目前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包含正、副二線,正線屬於排
放量申報主系統,副線為排放量試算系統。一般而言申報者
僅需進入主系統內輸入資料即可完成申報作業;而試算系統
僅是輔助工具,幫助申報者計算排放量並將計算結果匯入主
系統內,所以並不強迫申報業者進入試算系統中填寫資料若
申報業者有自行的計算工具,則可將結果直接填人主申報系
統內。
試算系統的進入管道在為主系統畫面之一小連結鍵,其
標題為 ”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 ”按下後即進入與主系統相關之試算系統內。第四章即介紹主系統內容;而第五章則介紹試
算系統內容。
二、排放量申報系統之基本資料來源
排放量申報系統之資料如製程編號、許可證號,污染源
資料及控制設備資料皆來自當地環保機關之列管資料 (清查許可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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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與空污費申報資料的關係
目前在法規上針對行業及污染物求定期申報,為簡化業
者申報量,排放量申報系統目前與空污費資料有連結功能,
若業者採網路方式進行空污費申報作業者,可於三天工作天
時間,將資料自動轉入排放量申報系統內,不過資料僅為硫
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排放量。
由於資料以設備編號的對應關係作為連結的條件,如上
面第二點說明,目前排放量申報系統之資料皆為當地主管機
關之列管資料,若空污費申報編號不與列管編號一致時,則
無法成功連結,這乃為此連結功能之限制。
四、資料處理之原則
資料在未確認傳送時,系統內之資料皆可再修正 (雖己作儲檔動作 ),一旦資料上傳後申報者就無法再修正,除非當地主管機關審核時通知修正時,才開放修正功能。在尚未確認
傳送時,皆有功能可新增、刪除資料。
五、提供列印功能,申報單位可備份資料
圖 3.1 為申報最終結果畫面,在右上角有列印,申報者可按此鍵進行資料列印備份動作。
六、系統基本功能說明:
(一 ) 顯示目前位置
(二 ) 新增、修改、查詢、刪除、存檔及重新整理:
若資料有進行修改或刪除動作時,需在前面□打勾 .以利系統資料之處理。
若工廠一時無法完成申報,可藉存檔功能暫存申報
資料以利後續申報
若發現申報資料輸入有誤,可藉重新整理功能,將
此畫面下之申報資料全部清除,減少申報業者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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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之時間
圖 3.1 排放量申報之最終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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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排放量申報-主申報系統
排放量申報主系統即為申報業者主要申報處,申報的方式僅
需填寫該申報工廠內製程資料、管道資料、逸散源資料這幾個主
要部分資料的申報即可完成申報手續。在這一章節中首先針對主
系統作一架構介紹後,在第二部分再說明申報畫面內之說明。
一、申報主系統架構之介紹
圖 4.1 為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架構圖,申報系統劃分為申報主系統及試算系統,由於試算系統不在我們本章節討論範圍,故
以虛線表示。主系統以製程、未併入製程內設備及有機溶劑使用
表這三部分延伸後續之申報內容,在圖中有一排放管道排放量與
這三者並行排放,為此三者之管道資料彙整表,為該公私場所全
廠之管道資料申報處。
由於圖 4.1 為系統架構上下流關係,舉例而言,”主表-製程 ”下一個申報處為 ”製程排放量申報 ”,而 ”估算來源及說明 ”內含在 ”製程排放量申報 ”下 而整個申報資料統整於 ”申報資料彙整及傳送 ”內。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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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程排放量申
報估算來源及
說明主表-製程
排放量網路申報系 統
堆置場儲槽
圖 4.1、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架構
主申報系統
主表-未併入製程內設備
主表-有機溶劑使用表
排放管道排放量
廢水處理廠
油水分離池
裝載場
接駁點
估算來源及說明
試算系統
申報資料彙整及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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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主系統之申報畫面介紹說明
圖 4.2 為主表畫面,主表依污染源資料的狀況分為三類情況,申報業者可依污染源狀況至該類別內申報:
製程:可併入製程範圍之設備及排放管道
未併入製程內設備:全廠非屬製程之設備及排放管道
有機溶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
排放管道排放量
M01
L001
申報彙整及傳送
壹
貳
參
排放管道排放量
M01
L001
申報彙整及傳送
壹
貳
參
圖 4.2 排放量申報系統-申報主表
前二種類別下又可分為經由管道排放及非經由管道排放 (即逸散 )二種, 現針對這三種類別內每一項目進行說明:
(一 ) 主表-製程
在圖 4.3 為製程資料申報畫面,在畫面內可看到其資料欄位有:
製程編號
製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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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程名稱
許可編號
排放口編號
在申報時可點選任一個製程代碼後則進入圖 4.8 進入該製程資料的申報,除此之外這裡提供了資料新增,修改,查詢的功能,
其功能在按下上方相關功能鍵後,即可進入該功能之作業,完成
後請記得存檔 (在畫面右上方 ).
1. 新增製程資料:若系統中未列入某一廠內製程資料,申報業者可按下新增鍵,進行資料新增動作,按下後出現一空
白欄位,你可依工廠製程編碼順序和證上的編號,輸入製
程編號及製程代碼等,製程代碼系統有提供製程代碼資料
供申報業者引用如圖 4.4 所示,另排放管道資料新增如圖4.5 所示,新增後請記得存檔。
2. 製程設備資料修改: 若系統中所列之製程資料有誤,申報業者可按下修改鍵,進行資料修改動作,修改後請記得
在□內勾選後並存檔。
圖 4.3 製程設備資料申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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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 製程設備資料製程代碼名稱新增申報畫面
圖 4.5 製程設備資料排放管道資料新增申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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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表-未併入製程內設備資料之申報
在圖 4.6 為未併入製程設備資料申報畫面,在畫面內可看到在該申報類別上方有堆置場 (x)儲槽 (T)廢水處理場 (W)油水分離池(I)裝載場 (L)及接駁點 (C)之項目,申報業者可依設備類別依序申報,每一設備項目內資料有:
設備編號
排放口編號
在申報時可點選任一個設備代碼後則進入圖 4.6 進入該製程資料的申報,除此之外這裡提供了資料新增,修改,查詢的功能,
其功能在按下上方相關功能鍵後,即可進入該功能之作業,進行
完該動作後請記得存檔 (在畫面右上方 ).
圖 4.6 未併入製程內設備資料之申報畫面
(三 )主表-有機溶劑使用表申報
在圖 4.7 為有機溶劑使用表申報畫面,在這裡的申報條件為有機溶劑使用不屬上述二類別之申報情形,通常這樣的狀況發生
在溶劑跨製程之使用,在畫面中其項目如下所列,在此處的排放
量計算方式為質量平衡法:
溶劑代碼
溶劑名稱
用途
VOC 含量百分比
季使用量 (公噸 )
揮發性有機物季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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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N 代碼
圖 4.7 申報系統主表-有機溶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畫面
(四 )製程排放量申報
圖 4.8 為圖 4.3 點選製程編號後進入到該製程編號內之資料內容開始申報。製程排放量申報畫面開頭列出該申報公私場所之管
制編號、工廠名稱、製程名稱、申報季別及申報日期,在確認以
上資料無誤後開始下面的申報。
首先申報該製程下使用的原料、燃料及產品的情形,申報項
目為其季用量及單位,之中的物料資料 (原料、燃料及產品 )皆由清查許可資料庫得之,操作現況若與資料不符時可以新增 /修改方式訂正之。
管道申報排放量項目,若之前已進入排放管道排放量申報畫
面內 (見下述第 (五 )點 )進行全廠污染物排放量之申報,在此處就不需再填寫申報,若無請在此畫面下申報,請依照各煙道編號申報
其污染物之季排放量,並在其後的估算來源及結果說明 (見下述第(六 )點 )下說明計算排放量方式。
逸散申報排放量項目,在該製程內有些污染設備非藉管道方
式排放或者排放至管道時並非完全收集時 (未完全收集者即屬於逸散 ),此類排放稱為逸散,在屬該製程內所有逸散源可於此處申報,申報項目可歸類為儲槽、堆置場、油水分離池、裝載場、廢
水處理廠、設備元件、接駁點及一般污染源 (即非屬以上之污染源設備稱之 )申報其逸散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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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8 製程資料申報內容
(五 )排放管道排放量
圖 4.9 為全廠製程及排放管道申報畫面,此畫面下為該公私場所下所有製程之排放管道資料,若此畫面完成煙道排放量申
報,在其他申報畫面內之煙道資料將自動載入 (如上述第 (四 )點 ),所以建議可先於此處先申報。
畫面開頭列出該申報公私場所之管制編號、工廠名稱、申報
季別及申報日期,在確認以上資料無誤後開始下面的申報。申報
內容中有煙道編號、製程編號和製程名稱、各污染物排放量及估
算來源及結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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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9 排放量申報系統主表-全廠製程及排放管道申報畫面
(六 )估算來源及結果說明畫面
常見的排放量計算方法有下列幾種:監測排放量、檢測排放
量、以排放係數計算排放量及質量平衡方式。圖 4.10 為計算結果說明畫面,在畫面上會顯示欲說明的工廠管制編號、工廠名稱及
申報季別,最重要的是顯示欲說明排放量之管道編號,確認以上
資料無誤後進行排放量計算結果之說明。為簡化說明作業,可將
全廠的說明文件儲入檔案上傳,見綜合說明項目。
首先可以看到畫面中有幾個項目,分別為粒狀污染物、硫氧
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綜合說明 (綜合說明為說明檔案上傳入口 ),申報業者可按下欲要進行說明的污染物類別後,系統將自動連結至該項目畫面請申報者針對該項目進行說明。
進行每一項目後可看到以下內容,分別為監測、檢測、係數、
質量平衡說明及其他說明,就各項內容說明如下,由於有些排放
量計算結果有引用來源如空污費,對於它的計算資料有處可詢,
23
-
故說明時僅需勾選:
1.監測:若採用空污費資料時,勾選空污費排放量計算資料。
是否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 /否 )
2.檢測:若採用空污費資料時,勾選空污費排放量計算資料;若非採用空污費則時輸入檢測資料。
是否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 /否 )
檢測資料 (檢測活動強度、季活動強度、檢測排放量 )
3.係數:若採用空污費資料時,勾選空污費排放量計算資料;若非採用空污費計算結果時若採用本系統試算工
具,僅需勾選系統計算結果。為簡化小排放量申報
作業,可以合併申報方式處理,但需作說明狀況。
是否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 /否 )
採用本系統排放量計算工具計算結果
其他
合併申報 (設備個數及排放量 )
4.質量平衡說明:
5.其他說明:若排放量為零者也需在此處說明原因
對於業者計算時己有完成之計算文件,為簡化申報業者之申
報作業故可在綜合說明畫面如圖 4.11 所示,將計算文件檔案上傳至系統中,可藉瀏覽及上傳動作完成檔案上傳作業,以下為各按
鍵意義,申報業者須留意“需按上傳鍵”方可將資料傳入:
瀏覽:至欲上傳檔案之放置路徑,執行開啟動作。
上傳:將己選定之檔案傳至資料庫內。
24
-
圖 4.10 各污染物排放量來源及結果說明畫面
圖 4.11 排放量來源及結果說明-綜合說明畫面
25
-
(七 )申報資料彙整及傳送
圖 4.12 為申報資料彙整及傳送畫面,此畫面下為該公私場所申報資料之彙整也是將結果傳至當地主管機關之處,一
經傳送後,申報資料就不能再修正,故在按傳送前,申報業
者需先確認無誤。
畫面開頭列出該申報公私場所之管制編號、工廠名稱、
申報季別及申報日期,此畫面為申報之彙整,故可在此畫面
看到資料申報的狀況,以污染源類別是管道或逸散來區分,
顯示其污染物排放的情形。
右上角有列印及傳送的功能,可藉列印方式將申報資料
備份讓申報業留存;而傳送則將資料傳至當地主管機關進行
申報資料之審核。
圖 4.12、申報資料彙整及傳送
26
-
第五章、排放量申報系統-試算系統
一、如何進入試算系統
圖 5.1 為試算系統之入口,凡在主申報系統內進入 ”排放量計輔助工具 ”內,即可進入試算系統入。
圖 5.1、試算系統入口
-
二、試算系統之內容
目前排放量計算輔助系統提供下列幾類污染源的試算工具分
別如下所列,可視附件二第一章:
一般污染源以排放係數方式計算
堆置場
粉粒狀物接駁點
廢氣燃燒塔
石化 /煉油設備元件
裝載場
儲槽
廢水處理廠 /油水分離池
廢氣流向資料 (煙道上流之控制效率及排放量分配比例 )
-
附件二
排放量計算手冊
-
壹、排放量申報之網路試算工具介紹
1.1 污染源排放量輔助計算工具
排放量網路申報系統內為輔助申報業者推估污染物排放量,
故在網路申報系統中加入排放量試算工具,提供申報者另一個排
放量計算管道,試算結果可選擇採用計算結果並載入申報主系統
內,或僅試算不載入結果。
試算工具僅要求各污染源季變動資料的輸入 (計算時需有的參數 ),看不到複雜的計算公式,故簡化申報之計算負荷,另含有計算方法之說明供申報者參考查閱,除此之外最主要的功能是試
算工具內可載入各公私場所之污染源基本資料,此基本資料乃為
各公私場所所屬之當地主管機關所掌握,申報工廠可由此資料背
景下計算其排放量,另外亦可由此處了解資料之正確性,提供當
地主管機關進行修正。
排放量試算工具主要針對污染源以排放係數方式進行排放量
計算,亦針對計算方式較特殊之污染源如儲槽、裝載等提供排放
量試算功能,對於計算過程繁複者,在試算工具中輸入基本資料
後,系統自動計算排放量,減輕申報者自行計算的繁複程度。
對於控制設備失效時,無論排放量來源是否為監檢測,在控
制設備失控時段皆需以排放係數法但不考慮控制效率下進行計
算,不過這屬特殊例子,所以試算工具無法提供此狀況下的計算
功能。
目前排放量計算輔助系統提供下列幾類污染源的試算工具分
別如下所列:
一般污染源以排放係數方式計算
堆置場
粉粒狀物接駁點
廢氣燃燒塔
2
-
石化 /煉油設備元件
裝載場
儲槽
廢水處理廠 /油水分離池
以下就各個試算單元內容說明如下:
一、 一般污染源以排放係數方式計算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污染源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污染源代碼 系統帶出資料
污染源名稱 系統帶出資料
物料種類 系統帶出資料
物料代碼 系統帶出資料
物料名稱 系統帶出資料
季使用量 申報者輸入
含硫份(%) 申報者輸入
含灰份(%) 申報者輸入
單位代碼 選項
單位名稱 系統帶出資料
排放係數碼(SCC 碼) 系統帶出資料或查詢
各污染物排放係數值(公斤/單位) 系統計算
各污染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二、 堆置場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堆置場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堆置物料名稱 申報者輸入
堆置量(公噸) 申報者輸入
物料顆粒大小範圍(μm) 選項
平均風速(M/S) 申報者輸入
物料含水份(%) 申報者輸入
排放係數(公斤/公噸) 系統計算
3
-
防塵方式 選項
控制效率(%) 申報者輸入
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逸散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三、 粉粒狀物接駁點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接駁點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輸送物料代碼 選項
輸送物料名稱 申報者輸入
輸送量(公噸) 申報者輸入
排放係數(公斤/公噸) 系統計算
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逸散粒狀污染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四、 廢氣燃燒塔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廢氣燃燒塔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廢氣燃燒塔名稱 系統帶出資料
設計熱值(MJ/NM3) 申報者輸入
排放口直徑(m) 申報者輸入
排放速度(m/s) 申報者輸入
季操作日數(日) 申報者輸入
日操作時數(時) 申報者輸入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五、石化 /煉油設備元作
填入各元件型式所用不同流體種類下之個數,試算工具之欄
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基本資料
元件數量數個數 申報者輸入
-
檢測個數 申報者輸入
排放量
計算方式 選項
排放量 系統計算
五、 裝載場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裝載設備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裝載物料名稱 申報者輸入
裝載量 申報者輸入
裝載溫度 申報者輸入
裝載實際蒸氣壓(psia) 申報者輸入
分子量 申報者輸入
飽和係數 選項
處理效率 申報者輸入
排放係數 系統計算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逸散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六、 儲槽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基本資料
儲槽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槽頂顏色 申報者輸入
側面顏色 申報者輸入
儲槽直徑 申報者輸入
儲槽高度 申報者輸入
錐頂高度 申報者輸入
平均儲存液面高度 申報者輸入
儲槽容積 系統計算
季儲存量 申報者輸入
物料資料
物料代碼 選項
物料名稱 系統帶出資料
分子量 系統帶出資料
5
-
百分組成(%) 系統帶出資料
密度(g/cm3) 系統帶出資料
蒸氣壓(psia) 系統帶出資料
排放量計算
日平均溫(℃) 系統計算
日平均溫度(℃) 系統計算
顏色係數(無因次) 系統計算
Kn(翻轉係數) 系統計算
Kc(產品係數) 系統計算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逸散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七、 廢水處理廠 /油水分離池
試算工具之欄位內容及資料處理要求如下表: 欄位名稱 資料處理要求
設備編號 系統帶出資料
季儲存量 申報者輸入
排放係數(公斤/立方公尺) 系統帶出資料
控制效率(%) 申報者輸入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逸散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公噸) 系統計算
1.2 計算結果說明原則
對於未使用排放量試算工具計算排放量者,其排放量需自行
計算後填入本系統內,在此情況下特提供一個功能讓申報業者於
申報時附加說明,圖 1.1 為排放量來源及結果說明進入畫面,值得特別說明的是可於每一排放管道 (或逸散源 )下進行說明或統一將整廠的計算說明彙整於同一檔案內,詳細說明方式如以下所述。
一、於每一排放管道 (或逸散源 )下進行說明
常見的排放量計算方法有下列幾種:監測排放量、檢測排放
量、以排放係數計算排放量及質量平衡方式。圖 1.2 為計算結果說明畫面,在畫面上會顯示欲說明的工廠管制編號、工廠名稱及
申報季別,最重要的是顯示欲說明排放量之管道編號,確認以上
資料無誤後進行排放量計算結果之說明。
6
-
首先可以看到畫面中有幾個項目,分別為粒狀污染物、硫氧
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綜合說明 (綜合說明為說明檔案上傳入口 ),申報業者可按下欲要進行說明的污染物類別後,系統將自動連結至該項目請申報者針對該污染物項目進行說明。
進入每一項目後可看到以下內容,分別為監測、檢測、係數、
質量平衡說明及其他說明,在此就各項內容說明如下,由於有些
排放量計算結果有引用來源如空污費,對於它的計算資料有處可
詢,故說明時僅需勾選:
(一 )監測:若採用空污費資料時,勾選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否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 /否 )
(二 )檢測:若採用空污費資料時,勾選採用空污費資料;若非採用空污費時需輸入檢測時之情形。
是否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 /否 )
檢測資料 (檢測活動強度、檢測排放量、季活動強度。檢測活動強度、檢測排放量為檢測當時的
狀況。)
(三 )係數:若採用空污費資料時, 勾選採用空污費資料;若採用本系統試算工具,僅需勾選系統計算結果。為
簡化小排放量申報作業,可合併申報,但需說明細
節。
是否採用空污費資料 (是 /否 )
採用本系統排放量計算工具計算結果
其他
合併申報 (設備個數及排放量 )
(四 )質量平衡說明:
(五 )其他說明:若排放量為零者也需在此處說明原因
二、整廠的計算說明 (彙整於檔案中 )
7
-
對於業者計算時己有完成之計算文件,為簡化申報業者之申
報作業故可在綜合說明畫面如圖 1.3 所示,將計算文件檔案上傳至系統中,可藉瀏覽及上傳動作完成檔案上傳作業,以下說明按
鍵意義,申報業者按 ”上傳 ”鍵方可將資料傳入:
瀏覽:至欲上傳檔案之放置路徑,執行開啟動作。
上傳:將己選定之檔案傳至資料庫內。
8
-
圖 1.1 排放量來源及結果說明畫面進入畫面
圖 1.2 各污染物排放量來源及結果說明畫面
9
-
圖 1.3 排放量來源及結果說明-綜合說明畫面
10
-
第二章監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一、監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需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
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品質保證作業規範」下操作,其監測數據方為
有效,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計算規定同「公私場所固定污
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要點」見附錄
一;揮發性有機物則遵照此原則計算,基本計算方法說明如下:
公私場所應依上述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資料,依序計算
日排放量、月排放量及季排放量;計算公式如下表 2.1 所示。
表 2.1 排放量計算方法 計算項目 污染物 計算公式
硫氧化物 2.86×10-6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ppm)×校正後
日平均廢氣排放量(Nm3/hr)×有效監測小時數
(hr/day)
(硫氧化物以二氧化硫表示,分子量為 64g/mole)
氮氧化物 2.05×10-6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ppm)×校正後
日平均廢氣排放量(Nm3/hr)×有效監測小時數
(hr/day)
(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表示,分子量為 46g/mole)
日排放量
(公斤/
天)
揮發性有
機物
0.71×10-6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ppm)×校正後
日平均廢氣排放量(Nm3/hr)×有效監測小時數
(hr/day)
(揮發性有機物以甲烷表示,分子量為 16g/mole)
月排放量
(公斤/
月)
∑有效監測值計算之日排放量+∑失控時段替代數據計算之排放量
季排放量
(公噸/
季)
∑月排放量
各項濃度值、排放氣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排放量單位為公斤者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排放量單位為公噸皆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三位
11
-
二、監測數據遺失或無效時之計算方法
月排放量之計算方式,又區分為監測設施正常運轉狀況下之
「有效時段」,及監測設施在失控狀況下造成監測數據遺失或無
效之「失控時段」二種;前者以表 2.1 內公式計算,後者則依據其失控時段所採用之不同替代方法可依表 2-2 方式計算:
表 2.2 失控時段所採用之替代方法 數據替代方式 排放量計算方式
經確認之之備用監測設施同時段之
監測數值 ∑備用監測設施之有效時段小時排放量
調整煙道排放流程至另一有經確認
程序之監測設施之監測數值 ∑另一經確認程序監測設施之有效時段小時排放量
失控期間污染源產能條件下自行或
委託檢驗測定機構之測定結果
檢驗測定結果
(計算方式請參考第三章)
當月有效監測時數百分
率≥75% ∑該月份有效監測期間之有效小時平均測值
50%≤當月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75%(1)
∑當月各日有效監測最大小時前六大平均測值;無第六大測值時,以前五
大平均測值替代,餘依此類推
同時段其
他之替代
數[據
當月有效監測時數百分
率<75%(2) ∑當月各日有效監測最大小時前三大平均測值;無第三大測值時,以前二
大平均測值替代,餘依此類推。
註:(1)(2)情形若當月各日有效監測最大小時值如有相同者,於排序時該
相同測值應分別佔一序位
三、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定期保養、維修及每日校正期間是否為無效值
之判定依據如下:
(一 )連續自動監測設備定期保養及維修作業期間之監測數據應視為無效值,故不列入有效監測時數中。
(二 )連續自動監測設備每日依規定執行校正,且於校正期間之小時監測記錄中存在二筆等間隔時距之監測數據者,該小時監
測數據值得視為有效監測時段,該小時之排放濃度、排放流
率以該二筆數據之平均值計;若於校正期間之小時監測記錄
中少於二筆意不含 )監測數據者,則該小時監測數值視為失
12
-
控監測時段,依排放量計算點之替代數據規定計算之。
四、範例-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應如何選擇失控期間之替代數據
問題:
假設當月污染源操作時數為 744 小時,污染源操作期間監測設施失控小時數為 44 小時且當月各日有效監測期間之小時平均測值為 55.09ppm,試問其失控期間之替代數據為何 ?
解:
當月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 (744-44)÷744=94.1%
因當月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 75%
故失控時段 (44 小時 )的每小時濃度值皆以當月有效監測期間
之小時平均測值 55.09ppm 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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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檢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一、檢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公私場所不論是自行或委託檢驗測定機構檢驗測定者,皆應
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物之檢驗方法檢驗。目前法規
上要求工廠進行煙道檢測有定期檢測,許可要求檢測及工廠因應
特別規定自行檢測,工廠申報單位可依例行檢測結果進行排放量
申報,不過在本規定之排放量申報,檢測有效數據為前一年資料,
例如 93 年申報 92 年排放量,可以 91 年檢測結果計算 92 年排放量。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計算規定同「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
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要點」見附錄一;而
粒狀污染物及揮發性有機物則遵照此原則計算。有關檢測作業之
數據計算規定見附錄二,基本計算方法說明如下
公私場所應首先依空氣污染之檢測結果計算該段檢測期間內
之小時排放量,然後再依檢測時段內之燃 (物 )料用量或產品產量計算其污染物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計算公式如表 3.1:
表 3.1、檢測排放量計算方法 計算項目 污染物 計算公式
硫氧化物 2.86×10-6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
(ppm)×校正後日平均廢氣排放量
(Nm3/min)×60(min/hr)
(硫氧化物以二氧化硫表示,分子量
為 64g/mole)
氮氧化物 2.05×10-6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
(ppm)×校正後日平均廢氣排放量
(Nm3/min)×60(min/hr)
(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表示,分子量
為 46g/mole)
小時排放量
(公斤/小時)
粒狀污染
物
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mg/Nm3)×校
正後日平均廢氣排放量(Nm3/min)×
60(min/hr)×10-6(kg/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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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發性有
機物
0.71×10-6校正後日平均監測濃度
(ppm)×校正後日平均廢氣排放量
(Nm3/min)×60(min/hr)
(揮發性有機物以甲烷表示,分子量
為 16g/mole)
單位活動強
度排放量
(公斤/單位)
檢測期間污染物總排放量÷檢測期間主產品總
產量或燃(物)料使用量
季排放量
(公斤/季)
污染物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公斤/單位)×當季
主產品產品產量或燃(物)料使用量(單位/季)
其中小時排放量之計算是以排放量與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檢
測濃之校正後數值為準,故檢測當時之實測值均先以含氧率實測
值校正,其計算公式如下表 3.2 所示:
表 3.2 含氧率校正公式 校正項目 計算公式
廢氣乾基排放量校正後
測值(Nm3/min) 含氧率參考基準值21含氧率實測平均值21
×排氣量實測值−−
污染物校正後渨度值
(ppm) 含氧率參考基準值21含氧率實測平均值21
×排氣量實測值−−
二、範例
有一燃煤鍋爐污染源,其燃料使用為煤,操作後污染物排放
至一管道,其煙道檢測結果如下表所示,在檢測期間其煤使用量
為 14 公噸 /小時,煤的含硫分為 1.0%,己知本季煤使用量為 14972公噸 (1.04%)、5385 公噸 (1.06%)、6633 公噸 (0.92%),試問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季排放量為何 ? 項目 第一次採樣
結果
第二次採樣
結果
第三次採樣
結果
平均檢測結果
硫氧化物 23.55ppm 24.73ppm、 22.76ppm 23.68ppm
氮氧化物 290.32ppm 292.58ppm 289.61ppm 290.84ppm
排放流率 2465.26Nm3
/min、
2456.90Nm3/
min、
2448.54Nm3
/min、
2456.9 Nm3/min
15
-
解:
(1)計算污染物每一次檢測結果之小時排放量,再計算排放量平均值,其結果為:
SOx 排放量為 9.96kg/hr、10.43kg/hr、9.56kg/hr,平均 9.98kg/hr
NOx 排放量為 88.03kg/hr、88.42kg/hr、87.22kg/hr,平均 87.89kg/hr
(2)檢測期間煤 (含硫份 1.0%)使用量 14 公噸 /小時,其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
SOx 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9.98/(14×1)=0.713S kg/T 煤
NOx 單位活動強度排放量=87.89/14=6.278 kg/T 煤
本季煤使用量為 14972 公噸 (1.04%)、5385 公噸 (1.06%)、6633 公噸 (0.92%)
SOX排放量 =0.713×1.04×14972+0.713×1.06×5385+0.713×0.92×6633=19522.90 kg/季 =19.522 公噸 /季
NOx排放量 =6.278×14972+6.278×5385+6.278×6633=169443.22 kg/季 =169.443 公噸 /季
16
-
第四章排放係數排放量計算方法
4.1 排放係數計算方法說明
當空氣污染物不能以監檢測方式推估或因控制設施故障等其
他因素,致無法正常有效操作或廢氣未經控制設備處理即排放於
大氣中,最省時最經濟的推估方式乃以排放係數計算空氣污染物
的排放量。由於目前國內使用之係數皆為非經控制之排放係數,
故在計算排放量時需加上控制效率,以排放係數推估排放量計算
公式為:
空氣污染物 (季 )排放量 =(季 )活動強度×污染物排放係數×(100%-控制效率 )
活動強度定義為污染源單位時間下產品產量或燃 (物 )料使用量 ;活動強度需配合排放量計算範圍,如計算季排放量需為季活動強度
排放係數定義為單位產品產量或燃 (物 )料使用量下所排出污染物之平均值
控制效率為污染控制設備的削減效率 ;若為控制設備失控時段排放量的計算,其控制效率為 0%。
計算範例:
某一燃料鍋爐其燃料為低硫燃油,在 1 至 3 月份這一季使用277 公秉含硫分為 0.5%之燃料油,操作時產生之污染物乃透過濕式排煙脫硫設備處理後排出,已知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處理效
率分別為 60%及 10%;且其適用的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之排放係數值分別為 19.000S(公斤 /公秉低硫燃油 )、6.589(公斤 /公秉低硫燃油 ),問此一燃料鍋爐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季排放量為何 ?
解:
硫氧化物季排放量(公噸)=277×19.000×0.5×(100%-60%)/1000=1.052
硫氧化物季排放量(公噸)=277×6.589×(100%-10%)/1000=1.64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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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排放係數查詢方法
前言:
以排放係數方式推估排放量時,使用合適的排放係數值為排
放量計算時所必需。目前排放量申報乃採開放的方式讓業者申
報,不過業者需合理解釋其排放量結果,以排放係數法計算者在
排放係數值的引用部分也需合理解釋資料來源,若業者以自行監
檢測結果所統計之排放係數值,需有其排放係數值之結果證明。
若業者無排放係數資料時可參考系統為申報所整理之排放係數資
料。
由於國內尚未完全制訂本土化各製程污染源之排放係數資
料,故國內排放係數引用來源大部分為美國排放係數資料,國內
為配合空污費徵收制度,公告各行業製程污染源硫氧化物及氮氧
化物排放係數,不過乃以美國係數資料為主,部分係數值公告時
有依國內狀況修正,目前系統提供之排放係數資料乃結合以上之
資料以公告係數為主美國資料為輔供申報者參考引用。
由於排放係數資料眾多,為方便大家查詢,將依製程代碼別
及排放係數碼二種方法進行查詢,不過前者查詢方式較容易,在
此種方式查詢不到時,再使用後者方式繼續查詢。
一、製程代碼查詢方式
查詢者鍵入欲要查詢之製程代碼,系統會顯示該製程資料,
查詢者再依資料說明選擇適用之資料。製程代碼共六碼,前三碼
為各大類製程之編碼如表 4.1 所示,製程分類及代碼表附於附錄三中。
查詢時,先輸入要查詢製程之代碼,若無合適時,可以將所
要找的製程類別前三碼後加 999 方式查詢 (因為無法歸類於特定製程之係數資料則歸類於此,故可再此處查詢有無適合資料 );另外由於塗料無法特定以某一製程表示 ,故將其歸類於 ”1160”碼、而印刷製程也統一以"11603"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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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4.1 各大類製程分類編號表 製程代碼 製程分類
101- 化學品製造程序
102- 食品/農產品製程
103- 金屬初級熔煉
104- 金屬二級熔煉
105- 非金屬礦物製造
106- 石油煉製
107- 造紙、紙漿、木製品
108- 塑膠、橡膠製品
109- 金屬品加工
110- 原油/氣生產
112- 衛生醫療保建
113- 照相設備製造
114- 紡織品製造
115- 皮革、毛皮品製造
116- 表面塗裝及印刷製程(“1160"表所有塗裝所使用
之塗料"11603"表所有印刷製程)
117- 電子零組件製造
2XX- 公用製程
0-00 其他未分類製程
二、排放係數編碼方式查詢
以美國係數編碼邏輯進行查詢,排放係數共八碼,其中分為
大碼、中碼、小碼及細碼,其大碼共有五類、中碼有 42 類、小碼480 類及細碼共有數千類,有關它的分類方式可參考附錄四之說明。
下述為其編碼邏輯之範例:如某一發電廠採鍋爐燃燒無煙煤
方式產生能量,且其鍋爐型式為移動爐格則其在以排放係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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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當其鍵入 1 時,系統顯示外部燃燒-鍋爐所有之排放係數資料;若輸入 101 則系統顯示所有外部燃燒-鍋爐下使用於發電情況下之相關係數資料,以此類推,故它合適引用之排放係數碼為
1-01-001-02,圖 4.1 為其查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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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體廢棄物5
有機溶劑4
工業製程排放源3
內部燃燒-內燃機2
外部燃燒-鍋爐1
大碼
空調加熱05
商業及公共03
工業02
發電01
外部燃燒-鍋爐中碼
殘餘油005
褐煤004
半煙煤003
煙煤002
無煙煤001
外部燃燒-鍋爐發電
小碼
移動棚式爐格02
燃粉煤式01
外部燃燒-鍋爐發電
無煙煤
細碼
固體廢棄物5
有機溶劑4
工業製程排放源3
內部燃燒-內燃機2
外部燃燒-鍋爐1
大碼
空調加熱05
商業及公共03
工業02
發電01
外部燃燒-鍋爐中碼
殘餘油005
褐煤004
半煙煤003
煙煤002
無煙煤001
外部燃燒-鍋爐發電
小碼
移動棚式爐格02
燃粉煤式01
外部燃燒-鍋爐發電
無煙煤
細碼
圖 4.1、以排放係數編碼邏輯查詢排放係數資料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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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統內排放係數資料之說明方式
美國排放係數的說明方式乃依大碼、中碼、小碼至細碼的方
式,由粗至細方式說明該污染源排放係數值,而依國內使用的習
慣會將此描述轉為製程、污染源、物料及估算基礎的方式來表達
(見空污費公告係數 ),故本系統在說明排放係數資料時,結合這二種方式,故在排放係數查詢畫面可見到每一筆排放係數之說明欄
位為:
製程名稱
需申報之污染源
重要污染源
估算基礎:燃料 /原料 /產品
物料名稱
單位:活動強度單位需與係數單位一致
中文敍述一及二:為美國係數描述之中文翻譯
英文敍述一及二:為美國係數之描述 (提供判斷用 )
各污染物排放係數值
其中「重要污染源」之污染源欄位所表達的意思為:此乃該
製程下造成污染較有影響性,申報業者可視其污染程度申報。其
他欄位則協助申報業者判斷是否適用該係數資料的輔助說明。
22
-
第五章質量平衡計算方法
一、質量平衡計算方法
質量平衡方法為質量不滅理論之延伸,物質於某一系統內進
量應等於出量之關係進而計算出污染物之排出量,在計算空氣污
染物中可適用於一完整製程或副製程中,特別是獨立的操作單
元,最常使用於溶劑使用時之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在無實際量
測資料時,即可自進出流量關係,計算揮發性有機物之釋放量,
不過此法受限於廠內計量器的精密度關係,所以算出的數量往往
誤差會較大,再加上計算過程繁瑣,故較適用於物質流向較單純
且計算容易之情形。
圖 5.1 乃為一個製程或一單元下物量進出關係圖,而在質量平衡界線內可當作一系統,在質量不滅理論下,進入量等於流出
量之質量平衡法,計算製程所產生的氣體釋放量。計算方法如下:
∑物質進入量=∑物質流出量=排放+回收+廢棄+產品+ .等
製程/單元操作物質進入量 排出
回收廢棄逸散
產品質量平衡界線
圖 5.1 製程 /單元操作之質量平衡圖
二、PU 合成皮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範例
估算 PU 合成皮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時需對每一操作單元進行溶劑使用之物料平衡,首先需調查進如操作單元
原物料中有機溶劑總含量,其包括樹脂、顏料及油墨中之有機溶
劑含量,稀釋溶劑用量與清洗溶劑用量,接著調查溶劑流向,包
括製程揮發被收集之量、逸散量、回收使用量、廢棄物及廢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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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含量及產品中之含量等,而總排放量則是逸散量加上排放管道
之排放量,以質能平衡法估算 PU 合成皮製造業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時,由於流向產品中、廢棄物及廢水中之有機物量難以估
算,液降低排放量估算之準確性。
範例:
某一工廠原物料使用量情形包括一液型PU樹脂 270 公斤 /hr,顏料20 公斤 /hr,溶劑 250 公斤 /hr及油墨 30 公斤 /hr,作業時間為 12hr/日,26 日 /月。將原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情形為經以活碳碳處理並回收溶劑後,排放管道廢氣檢測結果為風量 500NM3/min,濃度200ppm,溶劑回收量為 320 公斤 /hr,已知樹脂、顏料、溶劑及油墨含VOC之百分比為 70%、30%、100%及 30%。
解:
(1)總溶濟使用量=270×70%+20×30%+250×100%+30×30%=454 公斤 /小時
(2)排放管道=0.71×10-6×200×500×60=4.26 公斤 /小時
(3) 逸 散 量 = 總 溶 濟 使 用 量 - 回 收 量 - 排 放 管 道=454-320-4.26=129.74 公斤 /小時
(4)季總排放量=季逸散量+季排放管道=(129.74+4.26)×12×26×3/1000= 125.424 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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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污染源排放量計算
前言:
有些污染源排放量推估,較難從監檢測得到排放量數據或者
無合適之排放係數資料提供計算,此時可用公式計算以提高排放
量的準確性,這些污染源包含堆置場、廢氣燃燒塔、石化 /煉油製程元件、裝載場 (L)、油水分離池 (I)/廢水處理廠 (W)、儲槽 (T)等污染源,其申報空氣污染物種如表 6.1。
此類污染源排放量推估公式因計算參數與其污染源硬體設備
(如容量 )及操作方式等有關,故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中,此類排放量計算需填入污染源基本資料 (此類資料屬靜態資料 )方可進行運算,不過為提高資料輸入之效率,在試算輔助工具中己顯示污
染源靜態資料 (資料取自各縣市清查許可資料庫,若資料與現況有差異時,系統會告知縣市環保機關要求修正 ),故申報者可僅輸入其動態資料,之後排放量輔助試算工具自動計算出排放量結果供
申報者參考,申報者再決定是否採用,各類污染源之污染排放量
推估方法說明如後。
表 6.1 各污染源申報之空氣污染物種類 污染源種類 申報污染物種類
堆置場 粒狀污染物
接駁點 粒狀污染物
廢氣燃燒塔 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
石化/煉油製程元件 揮發性有機物
裝載場 揮發性有機物
儲槽 揮發性有機物
廢水處理場/油水分離池 揮發性有機物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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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堆置場單元
目前堆置場粒狀物排放量計算公式共有三種,申報業者可擇
一種方式進行粒狀污染物排放量推估。這三種方法分別為排放係
數法 (試算工具採用此法 )、PEDCO 推估法及 AP-42 建議推估法三種,以下就三種推估方式進行說明:
一、排放係數法
堆置場粒狀污染物排放量估算採以排放係數方法推估,排放
量計算如下說明:
(一 )排放量計算公式
年 (季 )排放量=年 (季 )堆置量×排放係數×(100%-控制效率 )×0.001
(二 )粒狀污染物排放係數
排放係數=0.06(公斤 /公噸 )
(三 )控制設備參考效率
控制效率方面,依不同的防塵措施給予不同的處理效率,其
防制措施參考效率如表 6.1-3。
(四 )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1-2 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表 6.1-2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排放係數 (公斤/公噸)
堆置量 公噸
排放量 公噸
(五 )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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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水泥場,水泥年堆置量為 10,000(公噸 /年 ),防制型式為灑水,問其控制後年排放量為何 ?
解:
年排放量= 10000×0.06×(100%-50%)×0.001
= 0.3(公噸 )
表 6.1-3 堆置場防制效率
防制方式 效率
%
不透氣堆置(太空袋包裝、桶裝堆置、密閉
砂石車、袋裝、麻袋 、室內堆置)
100
防塵罩(不透氣布完全覆蓋)註 90
灑化學藥劑 70
灑水 50
防風牆、防風林、防塵網 20
註:效率依覆蓋面積比例乘之;例如僅覆蓋一半時,其防制效率降為 45%。
二、PEDCO 推估法
(一 )排放量計算公式:
粒狀污染物季排放量=季堆置量 ×排放係數× (100%-控制效率 )×0.001
(二 ) 粒狀污染物排放係數
其中,排放係數﹦車輛揚塵係數 +風蝕係數 +裝載揚塵係數 +卸料揚塵係數,見表 6.1-4。
表 6.1-4 堆置場排放單元之排放係數 項 目 係數值(英制) 係數值(公制)
車輛行經堆置場 866.7 22 )(PEmK
磅/噸 433.35 22
)(PEmK
公斤/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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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吹蝕 8.15 21
)(PEmD
磅/噸 4.075 21
)(PEmD
公斤/公噸
裝載 333.3 23 )(PEmK
磅/噸 166.65 23
)(PEmK
公斤/公噸
卸料 266.7 21
)(PEmK
磅/噸 133.35 21
)(PEmK
公斤/公噸
D1=物料堆置時間(天數)
PE=表示 Thornthwaites Precipitation-evaporation index
m=土壤含灰份(%)
K=表示車輛活動係數
計算各係數需要使用到 PE、m、K1、K2 與 K3 等不同參數,其中 PE 假設為 100,而其他則視不同物料而有不同的假設值。彙整資料庫中堆置物料可分為四類,並分別假設其 m、K1、K2 與K3 值,並求出該排放係數 (申報業者採用此法需自行假設 m、K1、K2 與 K3 值並需在計算結果中說明數據來源 )。
(三 )控制設備參考效率
控制效率方面,依不同的防塵措施給予不同的處理效率,其
防制措施參考效率如表 6.1-3。
(四 )單位說明
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1-2 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三、AP-42 建議推估法
(一 )排放量計算公式:
粒狀污染物季排放量=季堆置量 ×排放係數× (100%-控制效率 )×0.001
(二 ) 粒狀污染物排放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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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3.1
2
2.2U
k(0.0016)=E⎟⎠⎞
⎜⎝⎛M
E:排放係數(公斤/公噸)
k:顆粒大小因子見表 6.1-5(無因次)。
U:平均風速(M/s),風速範圍為 0.6m/s~6.7 m/s。
M:堆置物料含水份(%),含水份範圍為 0.25%~4.8%。
表 6.1-5、顆粒大小因子
顆粒大小範圍(μm) <30 <15 <10 <5 <2.5
k:顆粒大小因子 0.74 0.48 0.35 0.20 0.11
(三 )控制設備參考效率
控制效率方面,依不同的防塵措施給予不同的處理效率,其
防制措施參考效率如表 6.1-3。
(四 )單位說明
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1-2 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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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接駁點 (粉粒狀物 )
粉粒狀物接駁點粒狀污染物排放量估算採以排放係數方法推
估,排放量計算如下說明:
一、排放量計算公式
季排放量=季運輸量×排放係數×0.001
二、粒狀污染物排放係數
排放係數參考來源為美國 AP-42(Compilation Of Air Pollutant Emission Factors),其排放係數碼為 ”30501106”及 ”30502503”,此乃為混擬土及砂礫在輸送過程所產生粒狀物之排放係數值,對於
其他粉粒狀物並無資料,故暫將其值通用於所有粉粒狀物之粒狀
污染物排放係數。
排放係數=0.015(公斤 /公噸 )
三、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2-1 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表 6.2-1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排放係數 (公斤/公噸)
季運輸量 公噸
排放量 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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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廢氣燃燒塔
一、計算公式
廢氣燃燒塔之排放量計算採排放係數法計算,不過因目前排
放係數碼並無合適之對應係數,故將之排放量計算方法規範於此
節,有關廢氣燃燒塔的排放量推估其估算公式如下:
〔廢氣燃燒塔排放量〕=〔排放係數〕×〔活動強度〕×0.001
二、揮發性有機物之排放係數值:
排放係數為耗用單位能源之VOCs排放量。美國環保署曾以焚化效率為 98%的廢氣燃燒塔焚化 80%丙烯及 20%丙烷之廢氣下,計 算 其 揮 發 性 有 機 物 之 排 放 係 數 為 6.02 ×10-5kg/MJ(0.141b/106BTU),目前排放量申報乃採此值作為廢氣燃燒塔的揮發性有機物係數值。
三、氮氧化物之排放係數值:
美國環保署曾以焚化效率為 98%的廢氣燃燒塔焚化 80%丙烯及 20% 丙 烷 之 廢 氣 下 , 計 算 氮 氧 化 物 之 排 放 係 數 為 2.924 ×10-5kg/MJ(0.0681b/106BTU),目前排放量申報乃採此值作為廢氣燃燒塔的氮氧化物係數值。
四、活動強度:
活動強度係指單位時間的能源號用量(MJ/yr),其年活動強度計算公式如下,計算季活動強度時,僅需將年操作日數改為季
操作日數:
〔年活動強度〕=〔熱值〕×〔燃燒塔頂部截面積〕×〔排放速度〕×3600(s/hr) ×日操作時數×年操作日數
五、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4-1,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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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4-1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排放係數 (kg/MJ)
活動強度 MJ/單位時間
熱值 MJ/Nm3
燃燒塔頂部截面積 平方公尺
排放速度 公尺/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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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裝載過程中之空氣逸散量
一、計算方式
石化 /煉油業各工廠之液狀產品,將以槽車載運給下游工廠,於槽車灌裝作業時,空槽車內之揮發性有機物蒸氣被裝入之液體
置換而逸散入大氣中。裝載過程中之空氣逸散量計算採排放係數
法計算,不過因目前並無合適之對應係數,故將之排放量計算方
法規範於此節,有關裝載過程中之空氣逸散量的排放量推估其估
算公式如下,其中活動強度即為裝載量:
裝載過程中之空氣污染物 (季 )逸散量=排放係數×(季 )活動強度×〔控制因子〕×0.001
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係數值推估
理論注油裝載排放係數 (未控制 )估算公式如下:
( ) 785.3454.0
1.8T492SPM12.46=L YL ×+
式中:
LL=注油裝載損失 (公斤 /立方公尺灌裝量 )
MY=物料分子量 (公斤 /公斤莫耳 )
P=裝載液體真實蒸氣壓 (psia)
T=裝載液體溫度,℃
S=飽和係數,見表 6.4-2。
三、控制因子
控制因子= 1001 η−
式中η=控制設備之控制效率 (%)(如蒸氣回收 /處理設備 )
四、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4-1,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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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4-1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排放係數 公斤/立方公尺
活動強度 立方公尺(公秉)
裝載過程中之空氣逸散量 公噸
表 6.4-2、各種裝載操作之飽和因子
載送器 操作型式 飽和因子(s)
油罐卡車
沈水式灌裝註 1至乾淨空油桶(槽)(具油氣回收)
一般單一沈水式灌裝至油桶(槽)
以蒸氣平衡及沈水式灌裝至油桶(槽)
濺水式灌裝至乾淨空油桶(槽)
一般單一貨物之濺水式裝載
以蒸氣壓平衡及濺水式灌裝式油桶(槽)
0.50
0.60
0.5註 2
1.45
1.45
1.00
油輪 沈水式裝填:小船
沈水式裝填:大船
0.2
0.5
註 1:沉水式灌裝指的是將裝卸油管線深入油槽車底部灌裝之方式(資
料來源:USEPA AP-42)。
註 2:原資料值為 1.00,經審視後不符現況故調整為 0.50。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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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製程設備元件
前言:
石化 /煉油製程工廠中所有的製程設備 (Equipment),依其設備用途,設有多處的機械接合點 (Mechanical Connection),此類機械接合點謂之設備元件 (Component)。
製程流體 (Compound),則易於從各類機械接合點的隙縫中逸洩出來。在製程工廠中所有的設備元件大略可歸納為九大類,即
(1)泵浦 (Pump); (2)閥 (Valve); (3)壓縮機 (Compressor); (4)法蘭(Flange) ; (5) 釋 壓 閥 (Pressure Relief Valve) ; (6) 開 口 管 線(Open-ended Line); (7)取樣連接裝置 (Sampling Connection); (8)攪拌器 (Agitator); (9)製程排洩口 (Process Drain)等。上述設備元件的軸封 (Seal)與配件 (Fitting)隙縫即為設備逸散源,附錄五表一列出這些元件及其相對可能之逸散發生源。
製程工廠中所有的製程設備元件,或多或少皆會自其機械接
合點處慢慢逸散出揮發性有機物,如何系統化地推估製程設備元
件逸散排放量乃為研究之重要課題。為了有效推估製程設備元件
之逸散量,參考美國化學品製造業協會 (Chemical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於 1989 年 1 月所出版之 “Guidance for Estimating Fugitive Emissions form Equipment”,該項文獻主要依照美國環保署 為 合 成 有 機 化 學 品 製 造 業 (Synthetic Organic Chemical Manufactruing Industry,SOCMI)訂定的五種設備元件逸散排放量推估之標準協定方法 (Standard Protocol),並加入部份推估方法的說明與指引,以供業者進行排放量推估的參考。
依國內的情形排放量申報系統提供申報者試算採三種方法
即:平均排放因子法、漏 /不漏排放因子法、層次排放因子法。前述各種推估方法在選擇上申報者根據本身污染源資料選定最適用
之方式進行排放量推估,在經過製程資料擷取 /收集、現場實測、數據分析與統計後可得出排放量的數據;若採用嚴謹、複雜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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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方式可預期需耗費的人力與時間越多,而所得出之結果越準
確。以下茲針對三種推估方法做一簡要說明。
一、平均排放因子
(一 )採用前題
使用平均排放因子法之假設前題需符合以下條件方能準確計算:
1.製程設備元件之洩漏頻率須符合美國環保署的研究結果(如附錄五表
二所示)。
2.若石化製程採用此法時,其各類設備元件之洩漏需與煉油製程類似。
(二 )計算方法
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 NMHC 年 (季 )總排放量
=N×AEF×日操作時數×年 (季 )操作日數×0.001
式中:
N=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總數
AEF=平均排放因子 (見表 6.5-2 所示)
(三 )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5-1,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表 6.5-1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總數(N) 個
平均排放因子(AEF) (公斤/時/各類設備元件總個數)
NMHC 總排放量 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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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推估結果準確性評估
若製程愈複雜、所使用的元件愈多,製程的逸散性排放量也
隨著增加,因為不需要作製程設備元件的篩選測試和採樣袋量
測,也不必考慮元件的新舊和操作方式的不同,此法為三個方法
中最簡單、省事者;但對石化製程而言通常也因此導致過高或過
度保守的估計,因為一般石化製程的操作條件和許多使用的設備
元件皆不同於煉油製程,應用煉油製程數據所導得的平均排放因
子到石化製程,在估計上會有偏差,因此對某些石化製程依據此
法所得的逸散性排放量推估值,時常是真實排放量的 10∼ 100倍。但此法提供製程 /環保人員最簡便、迅速的粗略逸散排放量估計。
表 6.5-2、石化製程 /煉油製程平均排放因子
設備元件 流體種類 石化製程
(kg/hr/Source)
煉油製程
(kg/hr/Source)
氣體 0.0056 0.0268
輕質液a
0.0071 0.0109
重質液b
0.00023 0.00023 閥
氫氣 - 0.0082
輕質液 0.0494 0.1134 泵浦軸封
重質液 0.0214 0.0208
氣體 0.228 0.635 壓縮機
軸 封 氫氣 - 0.05
釋壓閥 氣體 0.104 0.163
法蘭 全部 0.00083 0.00025
開口管線 全部 0.0017 0.0023
取樣連接裝置 全部 0.0150 -
a 輕質液體:蒸氣壓>0.3K Pa,at 20℃
b 重質液體:蒸氣壓≦0.3K Pa,at 20℃
資料來源:”How to Estimate Fugitive Emission from Equi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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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漏 /不漏排放因子法
(一 )計算方法
漏 /不漏排放因子法相對於平均排放因子法,提供較準確的推估模式。此法與層次因子排放法均須以手提式碳氫化合物偵測儀
器,對所有具潛在逸散性的設備元件進行篩選檢測,並將其分類
為洩漏源 (篩選值大於或等於 10,000 ppmv)和非洩漏源 (篩選值小於 10,000 ppmv)兩種,雖然一般在進行元件篩選時應儘量力求篩選值的準確,然在使用此法時,需知道該製程內洩漏源與非洩
漏源的總數。非甲烷碳氫化合物 (NMHC)總排放量可以下式來估算,表 7.3-4 列出漏 /不漏排放因子:
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 NMHC 年 (季 )總排放量
= N[LEF×PCL+ NLEF× (1- PCL)]×日操作時數×年 (季 )操作日數×0.001
式中:
N=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總數
PCL=洩漏頻率 (檢測總數與洩漏數之比例 )
LEF=洩漏源排放因子 (參考表 6.5-4)
NLEF=非洩漏源排放因子 (參考表 6.5-4)
(二 )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5-3,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表 6.5-3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總數(N) 個數
洩漏頻率(PCL) 無
38
-
洩漏源排放因子(LEF) (公斤/時/各類設備元件數)
非洩漏源排放因子(NLEF) (公斤/時/各類設備元件數)
NMHC 總排放量 公噸
(三 )合理之隨機檢測數
漏 /不漏排放因子法需配合檢測結果,當檢測期間在製程中有些設備元件無法檢測、難以檢測或有安全顧慮不易檢測的情形,
可予捨棄不測並假設其逸散狀況與製程中可檢測之設備元件相
同;至於製程中數目繁多的法蘭,則可採用隨機取樣方式,其取
樣數目為應符合下式要求:
取樣數目 n≧N[1- (1-P)1/D]
式中:
N=為製程中法蘭總數
D=洩漏法蘭總個數
P=信賴程度 (Confidence Level)≧0.95
(四 )推估結果準確性評估
由於此法的假設前提為製程中設備元件洩漏源與非洩漏源的
平均篩選值須符合美國環保署煉油製程的研究結果 (如附錄五表三所示 ),故當使用此法來推估石化製程非甲烷碳氫化合物 (NMHC)排放量時雖然較平均排放因子法稍有改進,但無可避免地仍有某
些誤差存在。
表 6.5-4、石化製程 /煉油製程漏 /不漏排放因子
石化製程(kg/hr/Source) 煉油製程(kg/hr/Source)
設備元件 流體種類
洩漏源 非洩漏源 洩漏源 非洩漏源
閥 氣 體 0.0451 0.00048 0.2626 0.0006
39
-
石化製程(kg/hr/Source) 煉油製程(kg/hr/Source)
設備元件 流體種類
洩漏源 非洩漏源 洩漏源 非洩漏源
輕 質 液 0.0852 0.00171 0.0852 0.00171
重 質 液 0.00023 0.00023 0.00023 0.00023
氫 氣 - - 0.0665 0.00183
輕 質 液 0.437 0.0120 0.437 0.0120
泵浦軸封
重 質 液 0.3885 0.0135 0.3885 0.0135
氣 體 1.608 0.0894 1.608 0.0894壓 縮 機
軸 封 氫 氣 - - 0.1391 0.0039
釋 壓 閥 氣 體 1.691 0.0447 1.691 0.0447
法 蘭 全 部 0.0375 0.00006 0.0375 0.00006
開口管線 全 部 0.01195 0.00150 0.01195 0.00150
註:壓縮機軸封排放因子已反應目前製程中軸封洩漏防止的 60%控制水準。
40
-
三、層次排放因子
層次排放因子法是漏 /不漏排放因子的改良,在層次排放因子法中將隨著元件篩選值的不同區分出三種篩選值範圍,即 0∼1000 ppmv、1,001∼ 9,999 ppmv、大於或等於 10,000 ppmv 三個區段 (Segment),然後以下式來估算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量。
(一 )計算方法
∑ ×3
1=i iLEF iPCLN=q ×日操作時數×年 (季 )操作日數×
0.001
式中:
q=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 NMHC 年 (季 )總排放量
N=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總數
PCLi= i 區段的發生頻率百分比 (檢測總數與各區段洩漏數之比例 )
LEFi= i 區段的排放因子 (詳表 6.5-6)
(二 )單位說明
利用排放量計算輔助工具時,各數值單位需符合表 6.5-5,請申報者留意單位選用的正確性。
表 6.5-5 各數值單位
項目 單位
製程中該類設備元件總數(N) 個數
各區段發生頻率(PCL) 無
各區段排放因子(LEF) (公斤/時/各類設備元件數)
NMHC 總排放量 公噸
(三 )推估結果準確性評估
41
-
層次排放因子法比平均因子法及漏 /不漏因子法推估結果較準確。
(四 )範例說明
利用層次因子法計算設備元件逸散之釋放量,假設化學物之
運作工廠中設備元件與檢測資料統計如表 6.5-7 所示,則製程中閥件,法蘭,泵浦等之逸散量,層次因子法估算小時排放量結果如
表 6.5-8。
42
-
表 6.5-6、石化製程 /煉油製程層次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kg/hr/Source)
石化製程篩選值範圍(ppmv)煉油製程篩選值範圍
(ppmv) 設備元件 流體
種類
0-1000 1001-99
99 ≧10000 0-1000
1001-99
99 ≧10000
氣 體 0.00014 0.00165 0.0451 0.0001 0.00484 0.2626
輕質液 0.00028 0.00963 0.0852 0.00028 0.00963 0.0852
重質液 0.00023 0.00023 0.00023 0.00023 0.00023 0.00023
閥
氫 氣 - - - 0.00012 0.00706 0.06662
輕質液 0.00198 0.0335 0.437 0.00198 0.0335 0.437
泵浦軸封
重質液 0.00380 0.0926 0.3885 0.00380 0.0926 0.3885
氣 體 0.01132 0.264 1.608 0.01132 0.264 1.608 壓 縮 機
軸 封 氫 氣 - - - 0.00045 0.006 0.139
釋 壓 閥 氣 體 0.0114 0.279 1.691 0.0114 0.279 1.691
法 蘭 全 部 0.00002 0.00875 0.0375 0.00002 0.00875 0.0375
開口管線 全 部 0.00013 0.00876 0.01195 0.00013 0.00876 0.01195
43
-
表 6.5-7、與化學物運作有關之設備元件與檢測資料統計表
元件數目
設備元件 流體種類 0-1000ppm 1001-9999ppm >=10000ppm 合計
氣體 90 5 5 100
輕質液 190 5 5 200 閥
重質液 - - - -
輕質液 25 3 2 30
泵浦軸封
重質液 - - - -
壓縮機軸封 氣體 - - - -
釋壓閥 氣體 48 1 1 50
法蘭 全部 620 20 10 650
開口管線 全部 93 5 2 100
44
-
表 6.5-8、石化製程層次排放因子估算法
排放因子(kg/Hr/Souce)
篩選值範圍(ppmV)
0-1000 1001-9999 >=10000 設備元件 流體種類
排放
因子
元件
數目
排放量
(kg/Hr)
排放
因子
元件
數目
排放量
(kg/Hr)
排放
因子
元件
數目
排放量
(kg/Hr
)
小計
(kg/hr)
氣體 0.00014 95 0.0133 0.00165 20 0.033 0.0451 5 0.2255 0.2718
輕質液 0.00125 190 0.2375 0.00963 5 0.04815 0.0852 5 0.426 0.71165 閥
重質液 0.00023 0 0.00023 0 0.0023 0 0
輕質液 0.002 25 0.05 0.0335 3 0.1005 0.437 2 0.874 1.0245 泵浦軸封
重質液 0.0038 0 0.096 0 0.3885 0 0
壓縮機軸封 氣體 0.0113 0 0.254 0 1.608 0 0
釋壓閥 氣體 0.05303 48 2.54544 0.279 1 0.279 1.691 1 1.691 4.51544
法蘭 全部 0.00002 620 0.0124 0.00875 20 0.175 0.0375 10 0.375 0.5624
開口管線 全部 0.00013 93 0.01209 0.00876 5 0.0438 0.012 2 0.024 0.07989
小計(kg/Hr) 2.87 0.68 3.62
合計(kg/hr) 7.17
45
-
6.6、儲槽的釋放量
前言:
儲槽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之計算,乃針對儲存之液體含揮發
性有機物成份佔重量百分為比 10%以上之儲槽為對象,儲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乃在貯存過程中以透氣洩漏 (breathing loss)及工作洩漏釋放出來。前項洩漏起因於化學物質蒸氣受溫度或大氣壓
力擾動影響,而蒸氣在擴散狀況下受壓自貯槽或容器緩慢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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