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處罰的加重與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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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TRANSCRIPT
處罰的加重與減輕:再微調一下
1
兩種微調,過猶不及。
加重處罰 減輕處罰
2
加重處罰的四種類別
分別處罰
加重處罰
從一重處罰
從重處罰
3
減輕處罰的二種類別
減輕處罰:罰少一點 免罰:不用罰了
4
生,有重如泰山,輕如鴻毛。
5
刑刑色色,一路走來,刑同實異。
法定刑
•給民眾看的
處斷刑
•給律師看的
宣告刑
•給法官看的
執行刑
•給檢察官看的
登科後 孟郊
昔日齷齰不足誇
今朝曠蕩恩無涯
春風得意馬蹄急
一日看盡長安花
7
刑事司法系統的漏斗效應
8
法定刑
處斷刑
宣告刑
執行刑
出獄
傳說中的台灣司法:每況愈下
三審
•○○麵線
二審
•○判
一審
•○判
分別處罰:橋歸橋,路歸路。
二行為
多次違序行為 分別處罰
§24
二人以上
共同違序 分別處罰
§15
10
加重處罰:魔鬼終結者又來了
連續違序(一犯再犯)
要件 違反本法之數行為
於警察機關通知單送達或逕行通知前
違反同條款之規定者
以一行為論
法律效果 得加重其處罰
§24
累次違序(死不悔改)
要件 經依本法處罰執行完畢
三個月內
再有違反本法行為
法律效果 得加重處罰
§26
11
從一重處罰
異種想像競合
一行為 發生二以上之結果
§24 II
法律效果:從一重處罰
城門失火 殃及池魚
12
從重處罰
同種想像競合:一箭雙鵰
一行為
發生二以上之結果 違反同條款的規定
§24 II
法律效果:從重處罰
減輕處罰:情有可原,罪有可恕。
14
減輕處罰,有必修,有選修。
相對減輕:可減可不減 絕對減輕:一定要打折
減輕的另一種分類
法定相對減輕
絕對減輕 應減
相對減輕 得減
裁處上減輕
情可憫恕
法定絕對減輕:必減
自首:主動承認犯罪 法律效果
應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27
法定相對減輕:得減
罪質較輕:配角
過失犯 不小心
幫助犯 非主謀
限制責任能力人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
滿七十歲人
精神耗弱
瘖啞人
裁處上減輕:法官看者辦
要件:情節可憫恕 法律效果
裁處時 得減輕或免除
§29
免罰:雖然有罪,不用處罰了。
事已至此,處罰無益。
特定原因
特別免除其罰之執行
視同已執行完畢
分類
普通免除
特別免除
裁處上免除
免罰的類型
法定免除
普通免除(一般人) 自首者應減輕或免除其處
罰。
特別免除(特定人) 因圖利配偶、五親等內之
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
而有違反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四、五、六款之行為者。
裁處上免除
違序行為之情節可憫恕者 裁處時
得減輕或免除
§
加重或減輕的標準
拘留或罰鍰 得加重或減輕至本罰之二分之一
拘留加重上限 遇有依法加重時,合計不得逾五日。
罰鍰加重上限 遇有依法加重時,合計不得逾新台幣六萬元。。
停止營業 裁處停止營業期間,加重不得逾二十日,減輕最低為一日以上。
§25
加重或減輕的計算方式
加減方式
處罰有二種以上之加重或減輕者,遞加或遞減之。
不算
因處罰之加重或減輕,致拘留有不滿一日,罰鍰不滿新台幣三百元之零數者,其零數不算。
易處申誡或免罰
因處罰之減輕,致拘留不滿一日、罰鍰不滿新台幣三百元者,易處申誡或免除之。
§30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
24
過猶不及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