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10
特特特特 特特特特 102.07.25 12:00-13:00 102 學學學 學學學學學學學學學

Upload: mio

Post on 04-Jan-2016

29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1 download

DESCRIPTION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特教學程、小教學程 102.07.25 12:00-13:00. 一、教育學程生淘汰機制. ( 一 ) 連續 二學期 修習科目有 三分之一 以上 未達 60 分 。 ( 二 ) 德育 操行成績 ,連續 二學期未達 80 分 。 ( 三 ) 教學 實習課程成績 , 連續二學期未達 60 分。 ( 四 ) 每學期 教育服務學習時數 未達 18 小時 ( 五 ) 學程生應於每學期 開學後二週 內 (9/30 週一 ) 主動 送交 歷年成績單 、 教育服務學習報告 ,由師資培育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Page 1: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特教學程、小教學程102.07.25

12:00-13:00

102 學年度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Page 2: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一、教育學程生淘汰機制

( 一 ) 連續二學期修習科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未達 60分。( 二 ) 德育操行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 80分。( 三 ) 教學實習課程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 60分。( 四 ) 每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未達 18小時( 五 ) 學程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 (9/30週一 )主動送交歷年成績單、教育服務學習報告,由師資培育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

Page 3: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二、修課注意事項

選課時機:依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擋修機制:目前教育學程課程尚無法進行線上擋修,

但確實有修課順序規定,請於選課前查閱各類科課綱。教育實習課程請依序修習 ( 先修上再修下 ) 。修課上限:暑期 10 學分;學期 12 學分 ( 幼教 8 學

分 ) 。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下修限制 :先前修習科目未通過,欲下修者請於選課前至師培中心申請。

Page 4: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三、學分費繳費注意事項

繳費時間:依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繳費方式: 101-2學期起請自行進入選課系統列印

繳費單。學分費減免:僅學期中修習之課程得申請學分減免,

假日 ( 包含寒暑假 ) 修習之課程不得減免,減免程度依本校規定。

請依規定繳交教育專業學分費,以免大四時未能順利畢業。

Page 5: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四、教育服務說明

1 、服務內容:應與教育 ( 教學 ) 相關之義務課輔或服務 為主。1 、服務時間 : 上學期 (102/08/01-103/01/31) 下學期 (103/02/01-103/07/31)2 、每學期應於開學 2 週內主動繳交資料至師培中心學程組。3 、需繳交資料: (1) 服務時數證明 ( 獎狀或主辦單位核章 ) (2) 服務紀錄 (3) 服務總心得 (4) 封面請列出系級、學號、姓名、學程類別、服務時數、 服務機構,以便審查。

Page 6: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五、辦理學分抵免說明

1• 入學第一學期開學兩週內提出申請 (檢

附抵免申請書、成績單 )

2• 召開課程委員會審議

3• 通過者學分抵免申請書影本留存。

Page 7: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五、辦理學分抵免說明

類別 本校師資生 本校師資生因故離校再入學

轉學師資生或應屆錄取本校碩、博士班

他校教育學程生轉學至本校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條件 經通過教育學程甄選並取得另一類科師資生資格者

通過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取得相同類科教育學程

依規定移轉相同師資類科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至本校者

通過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後取得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

通過取得師資生資格修習另一類科

抵免上限

四分之一 全數抵免 全數抵免 相同類科 :

二分之一

不同類科 :

四分之一

二分之一,且每一門抵免課程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 70分

修業年限

應超過 1年(3個學期 )

應超過 1年(3個學期 )

應超過 1年 (3

個學期 )

應超過 1年(3個學期 )

1年 (含 )以上

Page 8: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六、教育專業學分自我檢核

Page 9: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七、申請 103 年教育實習注意事項

1. 自 101學年度後 (含 )入學之教育學程生將取消下學期 (2/1-7/31)實習, 102學年度正式取消。

2. 申請實習期間請於每年 10月 -12月向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提出申請。 (幼教實習者除外,需先向幼教系辦提出實習申請,後,由幼教系辦 )

3. 同時有雙重師資類科之同學,可視需求擇一申請實習。

EX:教育系同學,修特教學程,同時有國小及特教實習資格,可視需求申請國小或特教實習。

Page 10: 102 學年度 第一次教育學程聯合班會

八、聯絡資訊

組別 職稱 /姓名 校內分機

學程組 蘇慧娟組長 1410

學程組 陳逸鎔行政助理 1411

實習輔導組 朱思穎組長 1420

實習輔導組 吳王念婷行政助理 1421

共同 傳真機 089-51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