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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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會計室邱翠琪 時間 :101.3.16. 前言 --- 合法 + 核實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 3 條:「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 誠信 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課程重點說明 * 一 . 本校經費收支處理手冊 * 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 三 . 查核通知糾正事項或審核發現錯誤態樣 * 四 . 收繳款作業規範 * 五 . 貪瀆及違法案例*.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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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100-2 學年度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會計室邱翠琪時間 :1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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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前言 --- 合法 + 核實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 3 條:「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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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3: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課程重點說明*一 . 本校經費收支處理手冊*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三 . 查核通知糾正事項或審核發現錯誤態樣*四 . 收繳款作業規範*五 . 貪瀆及違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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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4: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一 . 本校經費收支處理手冊簡介★動支及報銷經費共同注意事項 (P.25~P.28)★ 報銷應檢附憑證、相關資料及注意事項( P.29 ~ 52)★ 本校經費編列支用標準 (P.54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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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校經費收支處理手冊簡介★如何使用手冊 ? ex:p25

下列情形請以簽案申請,並於簽案中詳述適用法令規定或依據、支用理由、支付標準、總計及經費來源

1.請購單無法清楚表達支用用途者。 2.特殊案件,除已設計定式申請單外,其他如計畫全案、研討會(預算先行簽准,逐項財物採購時,再以請購單辦理)、桌餐或餐點、禮品、教職員工各種津貼、借支、墊付款、廣告費、變更經費預算、追增經費及校長統籌款等。

(** 中午開會便當—請購單 ; 便餐 or餐點請註明原因專簽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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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一 ) 核銷規定 1各機關之會議以不供應餐點為原則,惟如會議時間較長影響用餐時間或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外賓與會,或性質較特殊者,則可由各機關視實際需要於預算額度內提供 ( 依據行政院人事政局 98年 2 月 27日院授人考字第0980061078號函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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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一 ) 核銷規定 2

◎事前簽准 ( 如 : 請購單、專案簽呈等 )

◎循學校行政程序—總務處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等→驗收通過→取得單據 ( 如 :發票、收據等 )→審核→付款

◎會計室編製傳票◎出納匯款支付作業◎依補助或委辦單位規定期限辦理結案事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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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一 ) 核銷規定 3

簽文範例 : 簽於快樂室 主旨:為辦理 神經大條 會議,擬發給專家學者出席費,簽請 核示。 

說明: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小組工作諮詢會議辦理及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二、擬辦理 4 次輔導工作資訊網,會議日期暫訂為12/3、 12/10、 12/17日及 12/24日。

三、本案係屬重大諮詢事項,擬依規發給各校輔導專家每人每次出席費 2000元,預計 10人次 ( 名單如附件 1),計需 20000元,其中 3 位專家學者遠從高雄與會 , 擬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補助交通費約 3000元,所需費用擬由教育部補助性別平等教育計畫 ( 代碼 0576-1)業務費項下支應, 會後檢附收據核實報支。

四、檢附開會通知單及經費計算表 8

支給誰 ?錢 $?

依據

時間 . 主題 . 做什麼事 ?

預算及財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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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核銷規定 4

◎. 公款支付時限規定收到發票收據 , 馬上核銷 -- ※緊急案件 , 隨到隨辦。 ※普通件, 5 日 ( 承辦人 2日、 會計 2 日出納 1 日 ) 。 ※工程估驗計價款,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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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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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案件經費不能報支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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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學校內部人員不得支領項目 不予補助經費項目

出席費 審查費

工作費 主持費

引言人費 諮詢費

稿費 評鑑費

電話費

水電費

燃料

設備維護

訪視費 學校內部場地費

*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一 ) 核銷規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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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一 ) 核銷規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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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1

統一發票(或收據) 應載明

1.買受人 : 「國立體育大學」「 02612744」

2.發票日期

3.購買品名、數量、單價、總價

4.加蓋商號之發票章(或收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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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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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2

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統一發票請要求輸入本校統編:02612744 ;若未輸入統編,應請營業人加註買受機關名稱或統一編號後,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發票遺失?

. 簽文 註明無法提出原因並加註「無重複列報情事」並檢附與原本相符之發票影本加蓋廠商發票章及負責人印章「與正本相符」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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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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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3取具普通收據時,應注意運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俾單據合法核銷。( 依據教育部 100.9.5臺會 ( 四 ) 字第1000153534號函辦理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網址: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mp) 「公示資料查詢」項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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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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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發票二聯式 : 收執聯。

發票三聯式 :扣抵聯 + 收執聯

發票、收據之品名欄若以外文書寫者,請擇要譯註中文,另有關單據有外文部分亦請擇要譯註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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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4 扣抵聯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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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5 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統一發票,僅列日期、貨品代號、數量、金額者,應由經手人加註貨品名稱並簽名。(購置文具用品一批、電腦周邊設備一批,請務必詳細註明清單明細或檢附交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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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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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6 支出憑證粘存單之「經手人」與「驗收人」不可為同一人。

結報金額少於發票或收據金額時,請於發票收據備註欄註明「實付金額…元」並由經辦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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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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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出具之支出憑證 國外出具之支出憑證如有不能完全符合本要點規定者,得

依其慣例提出相關憑證,由申請人或經手人加註說明,並簽名。

向國外採購,於網路完成交易,若無法取得前項國外出具之支出憑證,而獲有記載事項足資證明支付事實之電子憑證者,可由經手人列印該電子憑證並簽名,作為報支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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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憑證注意事項 7

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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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憑證態樣★

秘訣 :3W1.WHAT ?2.WHY ?3.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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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核銷規定及應檢附憑證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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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 1★

20 who?注意決行日期 + 代為決

1. 請購單

Why?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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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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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黏貼單

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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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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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錯誤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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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 - 發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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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票類型

日期買受人

品名 數量單價金額

統一發票

實付金額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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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 - 收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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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數量單價金額

店章

實付金額備註說明

日期

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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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自然人領款收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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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費別或摘要

金額 新臺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以上金額業已如數領到無訛 此據 謹致 國立體育大學

服務單位: 職別 姓名 (簽章) 戶籍地址: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身份證字 號: 存款帳戶: 銀行 分行 帳號: 郵局 支局 帳號: 計算標準:(例:鐘點費 1600元/節*2=3,200元 交通費高鐵桃園至高雄 住宿 1夜) 附單據 2 張 報支項目及內容 單價 交通費 宿費 膳雜費 數量 小計 備註 鐘點費 1,600 2小時 3,200

桃園-高雄 1,070 1趟 1,070 ■ □檢據: 高鐵、 飛機 □ □無需檢據: 火車、 公路車

5月 20日宿費 1,400

1日 1,400 ■檢據 □無需檢據

合計 5,670

費用摘要

受領人 金額

買受人

受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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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領款收據範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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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款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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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 - 印領清冊範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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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體育大學印領清冊 (校內教職員工用)

填表日期: 填表單位: 所屬期間: 會計年度 月份

領款人 工作紀要

應發數 所得稅 實發數 備註 姓名 服務單位

級別 職稱

數量

單價 合計

合計 總計:(大寫)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製表 覆核 單位主管 人事單位 會計單位 校長

事由

金額要相符

領款人身分 ? 是否具備領款資格 ?ex:以 5 項自籌收入發給人事經費 , 是否符合人事費酬勞支應原則所列支給對象 ? 支給項目 ?

給 $$$$$ 之前 , 先找規定 ?支給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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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印領清冊範例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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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樣張(B) 國立體育大學具領清冊

(校外人員(含學生)用) 填表日期: 填表單位: 所屬期間: 會計年度 月份

領款人姓名 工作紀要 應發數

所得稅 實發數 身分證字號

備註 數量 單價 合計 戶籍地址

合計

總計:(大寫)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製表 覆核 單位主管 人事單位 會計單位 校長 * 支付本校以外人員非屬採購案之支出款項,以劃撥入帳方式撥付者,得以本具領清冊辦理,並以劃撥轉帳金融機構之簽收或證明文件證明,免另開收據。

金額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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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論文指導審查費 - 校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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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樣張(C) 國立體育大學具領清冊

(論文指導、計畫及學位口試、資格考試費校內教師專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單位: 班別: 所屬期間:會計年度 月份

教授(受領人)姓名

論文指導費 學位論文口試 資格命題及閱卷

金 額 備 註 碩士班4,000元

博士班6,000元

碩士班1,000元

博士班2,000元

博士班500元

人數 篇數 篇數 金額 科數 金額 合計 所得稅 實付數

合 計 總計:(大寫)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製表 覆核 單位主管 教務處 人事單位 會計單位 校長 註: 1.學生資料以附件檢附。 2.碩博士班,請分別造冊請款

□ 碩士班 □ 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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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論文指導審查費 - 校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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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樣張(D)

國立體育大學具領清冊 (論文指導、計畫及學位口試、資格考試費校外教師專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單位: 班別: 所屬期間:會計年度 月份

教授(受領人)姓名

論文指導費 論文計畫口試 學位論文口試 資格命題及閱卷 金 額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碩士班4,000元 博士班6,000元

碩士班1,000元 博士班1,500元

碩士班1,500元 博士班2,500元 博士班1,000元

人數 金額 篇數 金額 篇數 金額 科數 金 額 合計 所得稅 實付數

合 計 總計:(大寫)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製表 覆核 單位主管 教務處 人事單位 會計單位 校長 註: 1.學生資料以附件檢附。 2. 碩博士班,請分別造冊請款。 3.支付本校以外人員非屬採購案之支出款項,以劃撥入帳方式撥付者,得以本具領清冊辦理,並以劃撥轉帳金融機構之簽收或證明文件證明,免另開收據。

□ 碩士班 □ 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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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發放禮券核銷範例 -12

國立體育大學 (單位:運動 ○ ◎ □ 學系 )辦理活動發放禮券明細表

計畫名稱: 100 學年度 ◎ □ ※大賽

本次活動核銷轉帳金額:

採購禮券 張 每張面額 100 元

本次發放 張

剩餘禮券 張 (存置地點 : )

項次 使 用 費 用 內 容 金 額 備 註

禮券 共 元

1 男子個人組:

本次發放張

本次轉帳金額計算:

100元(面額)* 張*0.9(折扣)=

2 女子個人組:

本次發放 張

本次轉帳金額計算:

100元(面額)* 張*0.9(折扣)=

3. 團體組:

本次發放 張

本次轉帳金額計算

100元(面額)* 張*0.9(折扣)=

承辦人及填表日期: 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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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發放禮券核銷範例 -13

國立體育大學 ○ ◎ □(單位:運動 學系 )辦理活動發放禮券簽領單

計畫名稱: 100 ◎ □學年度 ※大賽

*第 1 名 :禮券 200 元 ;第 2 名 :禮券 100 元 … ..

每張面額 100 元 :本頁發放 張 ; 第 頁共 頁

序號 禮劵面額 張數 禮券面額 領取人簽名 備註

1 $100 2 200 第一名

2 $100 1 100 第二名

3 $100 1 100

合計 4 400

承辦人: 單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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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ncpes

國立體育大學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會計科目:管理及總務費用-國內旅費 單位: 計畫代碼及名稱:96※※※研究計畫

購案編號:B96000001 第 頁共 頁

姓 名 學生另請註明班級及學號 職稱 ○ ○ 職等 薦任 8等 1級

出 差 事 由 ○ ○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止共計 日附單據 張

月 3 3

日 21 22

起訖地點 桃園->台中

台中市->桃

工作記要 啟程 開會及返

交通費

飛機及高鐵

汽車及捷運

火車 311 311

輪船

住宿費 700

住宿費加計交通費 (旅行業代收轉付)

膳雜費 500

單據號數

小計 1511 311 合計 1822元

總 計【大寫金額】 新台幣壹仟捌佰貳拾貳元整

備 註 出差人(請簽名或蓋私章)

單位 主管

主辦人 事人員

主辦會 計人員

機關首長或 授權代簽人

B版:請加會內部審核人員

備註:

1. 出差人出差事畢,應於 15日內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連同有關書據(包含簽奉核准文件及出差申請單)辦理核銷。 2. 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 3點規定「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

應負相關責任。」

出差地點請務必填寫實際出差點(例:開會地點

為台中縣龍井鄉).俾憑為交通費審核依據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範例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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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體育大學國內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出差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據: 共 張 憑證種類 張數 憑證黏貼處

交通費

□飛機票票根

□高鐵票根

住宿費

□住宿發票、收據

其他

□其他

出差人:

1.本表請以 A4紙張編製,俾便憑證整理。 2.請於檢付之憑證種類欄之□處打勾,並於該列憑證黏貼處黏貼憑證 3.黏貼列空間不足,請自行加寬辦理。

出差人簽名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範例 -15

黏 貼單

Page 35: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99.02.25 修正  

項目 特任級人員

簡任級人員(第十至十四

職等)

薦任級以下人員( 九職等以下包括約聘(僱)人員、雇員、技工、司機與工

友 )

交通費

搭乘飛機及高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或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按實開支。

住宿費

2,000 1,600 1,400

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者按 1/2列支

膳雜費 650 55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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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 支給標準 16

Page 36: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國立體育大學(大陸、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會計科目:教學訓輔(大陸、國外)旅運費 單位: 計畫代碼及名稱:9※※※研究計畫

購案編號: 第 頁共 頁

姓名(學生請加註班級

及 學 號 )

*** 職稱 ### 職等 ※※※

出 差 事 由 ◎ ◎ ◎ ◎ 至廣州移地訓練

中華民國 96 年 2 月 21日起 3月 14止共計 22日附單據 張

月 2 2 3 3 備註

日 21 22-28 1-13 14

起訖地點 桃園->廣州 廣州 廣州 廣州>桃園

工作記要 移地訓練

交通費

飛機

船舶

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生活費 2629 46011 85449 2629

辦公費

手續費

保險費

行政費

禮品及

交際費

雜費

小計 2629 46011 85449 2629 合計 136718元

單據號數

總 計(大寫金額) 壹拾参萬陸仟柒佰壹拾捌元整(實領肆萬貳仟元整,超支部分自行吸收

備 註 US199*33.03*40%

US199*33.03*7天

US199*33.03*13天

US199*33.03*40%

實領 42000超出金額自行吸收.

B版經費:務必請內部審核人員核章 出差人 單位

主管 主辦人 事人員

主辦會 計人員

機關首長或 授權代簽人

備註: 1. 出差人出差事畢,應於 15日內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連同有關書據(含出國假單)辦理核銷。 2. 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 3點規定「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

實應負相關責任。」

機票費保險費辦公費等費用如以政府採購法辦理者,請依學校請購程序辦理核銷.不可於該表內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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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範例 -17

Page 37: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國立體育大學(國外、大陸)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出差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單據: 共 張

憑證種類 張數 憑證黏貼處 交通費 □ 機票票根 或 □ 電子機票

□ 國際航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 或 □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 登機證存根

辦公費 □ 出國手續費 □ 保險費 □ 行政費 □ 禮品費 □ 交際費 □ 雜費 其他 □ 匯兌匯率單

□ 其他

出差人:

1.本表請以 A4紙張編製,俾便憑證整理。 2.請於檢付之憑證種類欄之□ 處打勾,並於該列憑證黏貼處黏貼憑證

3.黏貼列空間不足,請自行加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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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簽名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範例 -黏貼單 18

Page 38: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國立體育大學

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本人確因下列原因改搭外國籍航空班機(請於 內打勾):

□ 出國、返國或轉機當日,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客位已售滿。

□ 出國、返國或轉機當日,無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飛航。

□ 搭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再轉機,其轉機等待時間超過四小時。

□ 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無法銜接轉運。

□ 其他特殊情況。

(說明: )

申請人 職稱 姓名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填寫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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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核准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19

Page 39: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 (三 ). 報銷應檢附憑證態樣國外出差旅費機票費 - 機票憑證 20

機票費應檢附 :

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2.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 收轉付收據。 3.登機證存根 ※如非搭乘本國班機,出國前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

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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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種均要備齊 , 不要丟了 ?

Page 40: 100-2 學年度 會計業務核銷作業說明會

* . 三 . 查核通知糾正事項及審核發現錯誤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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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於計畫即將結束前辦理採購,與計畫期程未能配合。

未確實填寫及核對工讀生之工作時數紀錄,致溢付工作費。

未依補助或委辦單位核定之計畫經費項目或支用標準動支經費 ( 未檢附補助或委辦單位核定計畫經費預算表、或檢附自行製作之經費預算表 ) 。

未確實依本校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規定核發招生考試工作酬勞,誤付招生委員工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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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教育部所屬各校務基金學校辦理招生試務工作酬勞支給要點規定,將各項招生考試試務人員工作酬勞支給情形,提送經費稽核委員會稽核。

未依規定將保證金收據正本交付繳款人,而由承辦人自行保管,形成收款內部控制缺失,影響繳款人退保證金權益。

未確實檢視採購案件性質並依實際需要擬定招標文件,致履約標的施作工期與完工期限不一致,產生履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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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採購案件性質妥選採購標的,並於投標須知擇一載明。未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 7 點第 1項於採購之設備上以標籤註記「教育部補助」字樣,並在財產帳上列明規定辦理。

未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 65點規定,於財產毀損致失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復而不經濟者,儘速辦理報廢作業,卻將財產放置於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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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本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要點規定,於單位主管及財物經管人異動時,辦妥財物移轉作業。

未確實黏貼財產標籤,或財產保管人已異動財產標籤未予更新作業。

未參照過去實績及業務情形覈實編列收入預算(補助及委辦計畫收入、受贈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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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差旅費項下列支註冊費,其中註冊費內含餐費,惟餐費已包含於日支生活費中,致溢領餐費;另列支會員費,非屬國外旅費項目,請轉列業務費項下。

( 二 ) 未檢附約用助理約用期間資格證明文件 ( 第 2 學期註冊證明 ) 。

( 三 ) 列支該會未補助項目 ( 專任助理工資墊償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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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列支未載明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未辦妥營業登記之廠商收據。

( 六 ) 計畫購置文具用品項目及數量龐大,應撙節資源,避免浪費。

( 七 ) 計畫列支影印及掃瞄費用超出原申請預算,且佔該項經費 3/4以上,不符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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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室執行內部審核發現之錯誤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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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差事畢未於 15日內檢具出差旅費報告表 , 連同有關書據 , 向學校申請報銷。2.因業務需要 , 駕駛自用汽機車前往出差地點 , 交通費按自強號火車票價計算請領。3.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於下學期因家庭因素辦理休學,未簽報學校解除聘僱。4.計畫經費未按核准或訂約內容支用,並請領非計畫用途或與計畫無關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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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動支經費簽文或請購簽核單決行人不是 -校長或授權代簽人6.授權代簽人未加蓋代為決行章7.核銷之發票日期比採購單核准日期提前。8.以出差方式參加研討會、講習會等,報支雜費。9.請領工讀費同一時間重複支領其他計畫工作報酬 。 10.採購同一財物故意分批採購以規避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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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收繳款項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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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收繳款項作業規範 1規定 : 票證或發票收款及除 1,000 元以下簽准自行收款者外之其他收款* 簽准以票證或發票收款 --- 各單位代收

*1. 各單位應於年度開始或業務執行前簽准以票證或發票自收款項

2. 票證印製及啟用,請通知會計室監驗及加蓋啟用章。 3. 出售之票證或發票,應依編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並

登入「票證使用記錄表」(發票依其使用規定辦理)。 4. 各單位所收之現金或支票,應於當日或次日併同「票證

使用記錄表」影本乙份及相關證明資料(無者從缺)解繳出納組。

5. 出納組應於收到時即依收據或轉帳憑證順序開立本校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票證)或轉帳憑證(發票),請各繳款人注意查收核對(收據應有出納人員、主辦會計、校長章,否則該收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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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收繳款項作業規範 2規定 : 票證或發票收款及除 1,000 元以下簽准自行收款者外之其他收款* 簽准以票證或發票收款 --- 各單位代收

6.. 各單位所收之現金,不得挪移墊用(即將學校收入先挪用到其他用途或個人支出),否則遭查獲,應負相關行政及法律責任。

7. 經衡量收入得以匯款存帳方式辦理者,請承辦單位通知繳款人儘量以存帳方式辦理,以保全款項安全。

8. 次月 5 日前,應編製「票證使用月紀錄表」,送會計室核帳備查。

9. 會計室查對「票證使用月紀錄表」合計金額與當月已入帳該單位收入金額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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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收繳款項作業規範 3規定 : 票證或發票收款及除 1,000 元以下簽准自行收款者外之其他收款 ------------------ 未簽准以票證或發票收款

* 匯入本校代庫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戸名:國立體育大學 401 專戶;帳號: 27130155551

* 現金、即期支票繳至總務處出納組 *1. 請承辦單位通知繳款人儘量以匯款存帳方式辦理,以保全

款項安全。 2. 若因特殊緣由繳款人無法以匯撥方式繳款,應請繳款人以現

金、即期支票(未到期支票不可)至本校出納組繳納(承辦單位盡量勿經手,避免款項繳庫期限責任及遺失問題)。

3. 無論匯款或臨櫃(出納組)繳款,出納組應於收到時即依收據順序開立本校自行收納款項收據,請各繳款人注意查收核對(收據應有出納人員、主辦會計、校長章,否則該收據無效)

4. 出納組所收之現金除特殊原因且積存未滿新台幣 5 萬元(如遇假日或突發事故)得最多保管 5 日外,應於收款當日或次日解繳本校代庫銀行存入左列之專戶。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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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收繳款項作業規範 4規定 : 票證或發票收款及除 1,000 元以下簽准自行收款者外之其他收款*委託郵局或金融機構收款

* 如學雜費收入、招生收入、推廣教育研討會等收入,如有委託郵局或金融機構代理收款者,應由總務處出納組與金融機構辦理簽約,收款後以金融機構出具之匯入款通知單通知會計室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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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收繳款項作業規範 5規定 :1,000 元以下未以票證或發票收款惟簽准自行收款* 應簽奉校長核准同意自行先行收款

*1. 簽奉校長核准同意方得自行收款。 2. 收款時應登錄「 XXX 款項收入清單」,並由繳款人簽名確認。 3. 各單位所收之現金,應於當日或次日併同「 XXX 款項收入清單」影

本乙份及相關證明資料(無者從缺)解繳出納組。 4. 出納組應於收到時即依收據順序開立本校自行收納款項收據,請各

繳款人注意查收核對(收據應有出納人員、主辦會計、校長章,否則該收據無效)。

5.. 各單位所收之現金,不得挪移墊用(即將學校收入先挪用到其他用途或個人支出),否則遭查獲,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6. 次月 5 日前,應編製「 XXX 款項收入月結表」,送會計室核帳備查。

7. 會計室查對「 XXX 款項收入月結表」合計金額與當月已入帳該單位收入金額是否相符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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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公款安全@只要有收 $---均應事前簽准 (EX:研討會報名費 ) @以匯款方式辦理@當日或次日繳至出納組@委託金融機構代收@未到期支票不可收@收到公文附繳之匯票 . 支票及現金等應先點收清楚 , 將收文原案送出納組查對簽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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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收 $$$$$$$管理 -- ( 已簽准使用票證 . 發票者除外 )

1.一般收入管理—2.零星收入管理—可否自己收錢 ?(1)單筆 - 未達 1 千元以下得簽報校長核可後收取 , 按日或當日送出納組 .(2)款項收入清單 ( 日 )---收款人及繳款人簽名 .(3)按月編製收入月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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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收支均須納入基金?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 3 條 設置校務基金之學校,其一切收支均應納入基金,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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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收支均須納入基金?運用本校各項資源 ( 含人力、財產、場地、校名等 ) 產生收入或接受收入,均需依規定通知會計室入帳並依行政程序辦理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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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收支均須納入基金?1:運用本校各項財產及設備租借他人或團體 ( 含學生 ),產生收入或接受收入。

2:以本校場地租借或提供他人 ( 含 OO協會、 OO學會、 廠商、社團、私人等 ) 辦理活動所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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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收支均須納入基金?3:以本校單位 ( 含系所中心室院 ) 名義,承接或從事各項業務活動所收款項。

4:以本校單位 ( 含系所中心室院 ) 名義簽訂契約,承接各項活動所收款項。

5:除前 4 項外 , 有運用本校人力物品設備場地校名等所產生之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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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貪瀆及違法案例( 一 )○○大學某教授涉嫌利用妹妹、先生及女兒名義擔任計畫研究助理,每月領取報酬 , 台北市調查處現正偵辦中。 (99.4.6自由時報 )

說明 : 違反行政院訂頒之「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親屬迴避原則規定。

國科會 99年 5 月 17日臺會綜二字第 0990034594號函執行國科會補助各類專題計畫,自即日起,應迴避新進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如有違反規定,不予核銷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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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貪瀆及違法案例( 二 )○○大學某教授承接民航局計畫時,未徵求研究生的同意,以專案研究助理名義,偽造私章,支領每個月新台幣 2 萬 7000多元研究費用,前後達 27萬元。桃園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 --99.2.23中央社

( 三 )○○大學某教授執行教育部委託研究計畫所申報支國內差旅費,其中有 7 次實際上未到出差地點出差,卻請不知情研究生填寫到出差地點蒐集研究相關資料及訪談等內容,向學校請領出差旅費,地檢署依詐欺罪提起公訴。 --98.9.2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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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敬請指教

會計室全體工作人員祝您平安喜樂20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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