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所得稅談 財富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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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得稅談 財富累積. 1. 如何計算綜合所得稅?. 薪資所得 利息所得 ( 利息收入大於 27 萬 ) 營利所得 ( 買股票的股利等 ) 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 執行業務所得:個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 財產交易所得 ( 買賣財產證明要妥善保管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退職所得 ( 教師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免納所得稅 ) 其他所得. 綜合所得 ( 所有賺進來的錢 ).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淨額. 應納稅額.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TRAN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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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得稅談財富累積
1
2
如何計算綜合所得稅?
3
薪資所得 利息所得 ( 利息收入大於 27 萬 ) 營利所得 ( 買股票的股利等 ) 租賃所得和權利金所得 執行業務所得:個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
劇、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 財產交易所得 ( 買賣財產證明要妥善保管 )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退職所得 ( 教師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免納所得稅 ) 其他所得
綜合所得 ( 所有賺進來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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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總額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淨額
稅 率 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1.
投資抵減稅額。2.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3.
可扣抵稅額
4.
大陸地區可扣抵稅額
應納( 退) 稅
額
應納稅額
扣繳稅額。
基本稅額與一般所
得稅額之差額
5
綜合所得總額
全 部 免 稅額
全 部 扣除額
綜合所得淨額
• 照人頭算,每人免稅額 82,000
• 未滿 20 歲或已滿 20 歲但仍在學或無謀生能力之子女• 年滿 60 歲或未滿 60 歲但無謀生能力且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
本人及配偶82,000 元/人
子女82,000 元/人
直系尊親屬, 82,000 元/人70 歲以上, 123,000 元/人
6
綜合所得總額
全 部 免 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1.標準扣除額2.列舉扣除額3.特別扣除額
二擇一
全 部 扣除額
7
1.標準扣除額2.列舉扣除額3.特別扣除額
單身: 76,000元已婚: 152,000元
2
擇1
綜合所得總額
全 部 免 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全 部 扣除額
88
1. 標準扣除額
2. 列舉扣除額3. 特別扣除額
1. 一般捐贈:最高 20% 2. 人身保險費 - 非健保: 2.4 萬3. 人身保險費 - 健保費:無限額4. 醫藥及生育費 5.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30
萬6. 房屋租金支出: 12 萬7. 災害損失:核實認列8. 依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之捐贈 :20%9. 依政治獻金法對政黨之捐贈 :10. 依政治獻金法對政治團體之捐贈 :11. 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 :12. 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13. 私立學校法第 62 條規定之捐贈 :
2
擇1
綜合所得總額
全 部 免 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全 部 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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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產交易損失:不超過當年度之 財產交易所得2.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0.4 萬3.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27 萬4. 殘障特別扣除額: 10.4 萬 / 人5.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2.5
萬 / 人
1.標準扣除額2.列舉扣除額3.特別扣除額
綜合所得總額
全 部 免 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全 部 扣除額
2
擇1
10
99 年度綜合所得稅 稅率表級別
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 -累進差額 =全年
應納稅額1 50 萬以下 × 5% - 0 = $
2 50 萬 ~113 萬
( 含 )× 12% - 35,000 = $
3113 萬 ~226 萬
( 含 )× 20% - 125,400 = $
4226 萬 ~423 萬
( 含 )× 30% - 351,400 = $
5 423 萬以上 × 40% - 774,4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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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張老師 99 年資料• 薪資所得 張老師: 112 萬、配偶: 90 萬• 股利收入 3 萬元 利息收入 1 萬元• 扶養子女數 2 人、 96 歲的父親• 各項憑證及費用如下 : 捐贈 6 萬、醫療費 7 萬 2
千元、 房貸支出 6 萬 8 千元、保險費五人各 2 萬 4 千元
採標準扣除額之所得稅試算1.綜合所得總額 =112 萬 +90 萬 +3 萬 +1 萬=206 萬
2.免稅額 = 451,000 元 (82000*4+123000)
3.扣除額 = 400,000 元 ( 標準 152000+ 股利 30000+ 利息 10000+ 薪資
10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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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總額
2,060,000元
全部免稅額
451,000元
全部扣除額
400,000元
綜合所得淨額
1,209,000元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50 萬以下 × 5% - 0 = $ 50 萬 ~113 萬
( 含 )× 12% - 35,000 = $
113 萬 ~226 萬( 含 )
× 20% - 125,400 = $226 萬 ~423 萬
( 含 )× 30% - 351,400 = $
423 萬以上 × 40% - 774,400 = $
稅 率 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 標準扣除額 )
13
稅 率
20%
累進差額
125,400元
應納稅額
116,400元
綜合所得淨 額
1,209,000 元
×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113 萬 ~226 萬( 含 )
× 20% - 125,400 = $
( 標準扣除額 )
如使用列舉扣除額 可列報之金額 捐 贈 60000+ 醫 療 費 72000+ 房 貸 28000+ 保 險 費 120000--------------------------
合 計 280000
14
列舉 280000+ 薪資 208000+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40000 = 扣除額 528000
1515
綜合所得總額
2,060,000元
全部免稅額
451,000元
全部扣除額
528,000元
綜合所得淨額
1,081,000元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50 萬以下 × 5% - 0 = $ 50 萬 ~113 萬
( 含 )× 12% - 35,000 = $
113 萬 ~226 萬( 含 )
× 20% - 125,400 = $226 萬 ~423 萬
( 含 )× 30% - 351,400 = $
423 萬以上 × 40% - 774,400 = $
稅 率 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
×
( 列舉扣除額 )
16
稅 率
12%
累進差額
35,000元
應納稅額
94,720 元
綜合所得淨 額
1,081,000元
×
如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
50 萬 ~113 萬( 含 )
× 12% - 35,000 = $
( 列舉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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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率
20%
累進差額
125,400元
應納稅額
116,400元
綜合所得淨 額
1,209,000元
×
稅 率
12%
累進差額
35,000元
應納稅額
94,720 元
綜合所得淨 額
1,081,000元
×
相同資料 因採不同扣除額 而產生稅額之變化標準
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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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據忘了申報怎麼辦?申報截止後才發現有健保費收據$62925 ,請千萬別因過期而丟掉!
可在申報年度起之五年內填寫更正申請書送至國稅局即可
稅 率
12%
累進差額
35,000元
應納稅額
94,720 元
綜合所得淨 額
1,08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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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 率
12%
累進差額
35,000元
應納稅額
87,169 元
綜合所得淨 額
1,018,075元
×
單據忘了申報的稅額差異
2020
二維條碼軟體申報
網際網路申報
人工填寫申報書申報
所得稅申報方式
2121
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 財政部審查通過之金融機構
核發之金融憑證
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口 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
網路申報資格
申辦資格:只要年滿 18 歲 ( 含 ) 以上,設籍於本國 之國民 ,且未受禁治產宣告者。申辦地點:可親至鄰近戶政事務所辦理。攜帶項目: (1)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自然人憑證 IC 卡工本費 275 元 (3) E_MAIL 信箱
2222
自然人憑證
常見的報稅錯誤 1. 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2. 納稅義務人重複列報父母為扶養親屬3. 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滿 20 歲而無工作、 服役,以及在補習的子女4. 未成年子女未婚卻單獨申報所得5. 納稅義務人申報所得時誤將『所得總額』
填為『所得淨額』6. 納稅義務人申報自用住宅貸 款利息,未先
扣除儲蓄特別扣除額23
7. 納稅義務人誤將消費性貸款全數列舉扣除,或是購屋貸款利息證明未填註房屋座地、所有權人、借款人名及用途
8. 納稅義務人誤將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保險費扣抵
9.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 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教育學費列舉扣抵
10.納稅義務人漏報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之利息所得
24
常見的報稅錯誤
罰則已依規定計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
處以所漏稅額 2 倍以下之罰鍰。未依規定計算申報,經調查有應課稅
之金額者: 按補徵稅額處 3 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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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也沒轍的節稅妙方視情況分開申報增加免稅額選擇列舉扣除額善用特別扣除額租賃支出自用住宅購 屋借款利息合法機購捐贈收據災害損失健保證明保險費用列舉扣除醫療單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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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祖父母等
子女、孫子女等
叔、伯、甥、孫等
兄、弟、姐、妹等
其他親屬 旁系二親等血親
直系血親
尊親屬
直系血親
卑親屬
條件限制:1.未滿 20歲2.已滿 20歲仍在學3.已滿 20歲身心障礙
條件限制:1.未滿 20歲,需同居一家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2.年滿 60歲且無謀生能力
條件限制:1.未滿 20歲2.已滿 20歲仍在學3.已滿 20歲身心障礙
條件限制:1.年滿 60歲2.未滿 60歲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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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親屬條件
扶養親屬與扣除額之關聯認定
扶養對象免稅
額
扣除額
保險費
醫藥費及生育
費
災害損失
購屋借款利息
房屋支出
財產交易損失
教育學費
直系尊親屬 ● ● ● ● ● ● ●
子女 ● ● ● ● ● ● ● ●
兄弟姐妹 ● ● ● ● ●
其它親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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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感謝您的聆聽
鄢翠華 專線 :0932-645276
俞蕙華 專線 :0912-48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