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江 西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 : 南昌市抚河南路 1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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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江 西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 : 南昌市抚河南路 199 号 朱晴 手机: 13177848708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第二节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简介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目的: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基本概念 主要内容 (熟悉、掌握 ):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本质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危险、重大危险源、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 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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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江西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地址 : 南昌市抚河南路 199 号

朱晴朱晴

手机:手机: 1317784870813177848708 e-mail e-mail :: [email protected]@163.com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 第二节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简介

•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目的: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基

本概念• 主要内容(熟悉、掌握):

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本质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危险、重大危险源、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2. 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

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或控制

危险及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设备完好无损及生产顺利进行

• 安全生产管理:是以安全生产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

危险、安全和本质安全• 危险:可造成某种后果的不良事件,在特定时间

范围内或特定情况下,将发生的可能性。常指危害或危害因素。

• 安全:指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安全的实质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 , 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

• 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监控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事故、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 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

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

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目前共 10类, 115 种。 ( 张海潮,开胸验肺)

• 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因素。

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 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 劳动保护:等同于“职业安全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概念的习惯用语。

第二节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简介

• (略)• 目的:检验对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的掌握程度• 主要内容: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历史,

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了解系统安全理论,掌握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历史• 安全问题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而产生和发展的;• 18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大机器生产逐步代替手工

业劳动,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问题突出。工人运动推动了安全生产管理

• 20世纪以后,科技进步和生产复杂化,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强化安全的呼声日益高涨,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

•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标准,探索和推广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 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任重道远

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 “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系统安全基本含义• 所谓系统安全,是在系统寿命周期内应用系统安

全管理及系统安全工程原理,识别危险源并使其危险性减至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

• 系统安全的基本原则,是在一个新系统的构思阶段就必须考虑其安全性的问题,制定并开始执行安全工作规划—系统安全活动,并且把系统安全活动贯穿于系统寿命周期,直到系统报废为止。

风险控制基本原则• 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严

重程度的综合度量 • 风险 = 可能性 ×严重程度• 考虑风险控制措施时,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原则:

-- 消除危险、危害-- 取代或替代高危险、危害--隔离危险、危害--分离危险、危害(遥控等)-- 采用规定的工作程序工作(如限制接触时间)

-- 采用预警系统 -- 采用个体防护装置

事故预防基本原则

• “3E”原则:– Engineering— 工程技术改进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 Education— 教育(说服教育和人员调整)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 Enforcement—强制或惩戒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

安全管理几项主要工作内容• 名称:承担主体。工作性质。任务或方法• 监察:安监部门。强制性行政执法。审查批准、现场监察

和行政处罚。• 监督:社会、公众、工会组织等相关方。社会权利与义务。

经常性的社会舆论媒体宣传、投诉、举报等• 检查:各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和落实。团队、周期性、自上而下的巡视检查。

• 评价:有资质的评价组织。监督指导下的中介服务(强制)。定量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合同约定)。

• 评估:生产经营单位。有组织的企业自我管理。部门统一布置,企业定期自评按要求上报。

• 审核(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第三方中介技术服务(自愿)。合同约定对法规和承诺的符合性审核。

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目的:了解和熟悉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主要内容:

1. 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2. 熟悉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及其含义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3 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002年 11月 1日实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 ,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 , 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005年 10月 8日召开。• 温家宝总理于 2006年 1月 23-24日,在北京召

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人民日报 (2005年 12月 23日 第九版 )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 1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1949-1983 )•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84-200

4 )(安全生产法, 2002年)• 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005年至今),但法律还没有修订。

“ 安全第一”由来• “ 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 B·H·凯里董事长提出来的。 1906年,凯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中得出教训,下决心摆脱焦头烂额的困境;他别出心裁地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这项方针的改动,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使质量、产量得到保证,凯里“安全第一 " 的口号和他的安全措施取得了成功,震动了美国的实业界。 1912年,芝加哥创立了 " 全美安全协会 " ,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的法律草案。 1917年英国的伦敦也成立了安全协会。从此 " 安全第一 " 的口号为许多企业和管理部门所接受。

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含义•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变行政管理为

法制管理(人管、法治、技防 )• 理顺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积极采取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坚持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安

全意识和素质• 不断进行安全管理改革,积极推行安全管理现代化

• 重视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认识安全生产的规律,加强安全科技研究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本章基本要求

熟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熟悉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熟悉工伤保险制度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掌握“三同时”制度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2.3 安全生产投入•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5建设项目“三同时”• 2.6 安全生产检查• 2.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2.8 检维修• 2.9 职业危害• 2.10 工伤保险• 2.11 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 安全标准化

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政府统一领导

• 部门依法监管

• 企业全面负责

• 社会监督支持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概念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建立的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 核心 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原则 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天候。• 要求 符合法规;协调一致;可操作;有组织保证;有监督检查。• 目的 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与运行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 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自主保安。• 体现安全生产方针• 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需要 (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

• 事故责任追究的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横向到边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委会;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机械、动力、

设备部门; 4)生产、技术、计划、调度、质量、计量部门; 5)消防、保卫部门; 6)职业卫生、环保部门; 7)供销、运输部门; 8)基建(工程)部门; 9)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0)财务部门; 11)工会部门; 12)科研、设计、规划部门; 13)行政、后勤部门; 14)其他有关部门等。

• 纵向到底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其他负责人、单位中层负责人、班组长、管理人员、岗位作业人员

签定责任状 不留死角

2.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

2.2.1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性质

内设机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用

落实 \ 组织 \负责 \整改 \ 监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原则

符合 < 安全生产法要求 >, 适应企业的规模和危险性

2.2.2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 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人员: 高风险(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 )单位:专职 其他单位: 300 人以上:专职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

工程师 300 人以下:专职 /兼职 / 外聘(委托具有国家规

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如注册安全工程师)

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1% 的比例配备),

2.3 安全生产投入• 职业安全卫生费用分为两大类: 预防费用和事故费用• 安全生产投入 —预防费用• 要求与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保证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安全生产投入用途:安技措工程,完善安全设施,课题研究,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等。

• 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综合利用项目利润;事业经费包干节余和计划外收入;

• 资金保证: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2.3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 是安全投入的主要方面,包括:安全、

卫生、辅助措施和教育四大方面。• 原则:要考虑风险性、技术、经济、效

果,抓重点。• 时机:应在第三季度,与生产等计划同

时编制

2.3 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方法(过程或程序) 领导布置任务 (布置) 下属提出计划 (计划)编制具体措施 (编制) 组织群众讨论 (讨论) 主管部门汇总审查(审查)联合会审确定项目(确定)报请上级部门审批(审批) 下达实施 (实施)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4.1 安全生产法要求

高风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考核上岗(安监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高风险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同上) 从业人员合格上岗(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再培训每年不得少于 20学时 ,转岗复岗经考试)

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岗位培训上岗(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 )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定期复审。 )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4.2 安全生产教育分类

• 按对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

其他管理人员;员工

• 按内容:法制;道德;技术;技能,意识。

• 按级别: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 按性质:一般安全知识;特种作业安全知识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3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

⑴原则:通过资质单位岗位资格安全培训认证。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⑵规定:高风险单位≥ 48学时 /年;再培训≥ 16学时/年。

其他单位≥ 24学时 /年;再培训≥ 8学时 /年。⑶内容:①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②安全管理知识、方法与技术③重大事故防范、调查与处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④先进经验⑤典型事故案例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3 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

⑴原则:通过资质单位岗位资格安全培训认证。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⑵规定:高风险单位≥ 48学时 /年;再培训≥ 16学时 /年。 其他单位≥ 24学时 /年;再培训≥ 8学时 /年。⑶内容: 应比主要负责人多掌握具体管理知识:①工伤保险的规定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统计、报告、调查、处理)③事故现场勘验,应急措施。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4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

• 中层管理人员: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再教育。熟悉安全管

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统一教材,统一时间,分散自学与集中教授相结合。

• 班组长: 由企业自行组织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培训,掌握本班组的安全技术、技能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知识。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5新入厂员工的培训

• 主要形式为三级教育,即:三级教育(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的对象为新入厂员工。

• 培训学时要求: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8学时、 8学时、 56学时)。

• 培训内容主要为: 一、厂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本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 4)有关事故案例; (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

容。

二、车间(工段)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 1 )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 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 6 )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 7 )有关事故案例; ( 8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 ( 1)本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 5)主要危险因素及事故防范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用具、设施)应用。(如何工作,如何防护)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6转岗、复岗、四新人员等培训

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要求:

培训级别:车间级(第二级)或技术部门

培训形式:授课或现场

培训内容:有针对性的

培训结果:考试,建档(记录)。

2.4.7日常安全教育

管理企业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1学时(全年不少于 20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 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 2次班组安全活动。

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 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2学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 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等内容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它安全活动。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7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 特种作业人员条件

⑴年满 18周岁

⑵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⑶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⑷考核合格

2.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7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 特种作业范围:略• 培训层次: ⑴资格培训:集中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⑵复审培训:一般两年;本工种 10年以上者 4年;离岗半年以上者重新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 培训内容: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次之为安全技术理论。

• 培训机构:国家资质认可,考教分离。• 培训教材:三统一:大纲、教材、证件。• 证书发放: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全国

通用。

2.5建设项目“三同时”2.5.1 概述

• “ 三同时”发展三阶段㈠准备起步阶段: 1978~1988部分地区实施㈡巩固实施阶段: 1988~1995 全国范围开展㈢发展完善阶段: 1995~今 确定法律地位( 36号文)• “ 三同时”针对项目境内新、改、扩建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引进项目 。

2.5建设项目“三同时”2.5.2 法律依据

•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原则规定。

• 《劳动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管局发改投资 [2003]1346号

2.5建设项目“三同时”2.5.3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 工 试生产

竣工验收

2.5 建设项目“三同时”2.5.4 “ 三同时”内容

• 定义 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 主要包括:安全设施、卫生设施、个体防

护措施、生产性辅助设施。

2.5 建设项目“三同时”2.5.4 “ 三同时”内容

㈠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资金计划,并写入可研报告。

建设项目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安全预评价和职业卫生预评价,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安全预评价报告》和《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报安监机构审查批复 。

2.5建设项目“三同时”2.5.4“ 三同时”内容

㈡进行初步设计文件时,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预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报送安监管理机构审查批复

㈢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㈣试生产阶段 制定试生产方案并备案(要求附四方验收意见),同时

进行设施调试、考核、总结; 实施安全管理(培训、制定规章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应

急预案)。 劳动条件检测和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毒物、粉尘、

噪声等;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表、安全阀等)

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安监机构审查批复 。

2.5建设项目“三同时”2.5.4“ 三同时”内容

㈤竣工验收安监机构根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

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验收和投产使用后,安全设施不得闲置不用。

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审批表》

2.5建设项目“三同时”三同时内容简述

• 同时设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提出安全

设施资金计划。在《初步设计方案》中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分析危害因素,设计防范措施,设计投资概算。

• 同时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投入使用同生产设备同时调试、考核、验收。实施培训、制定规章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应急预案。

2.6 安全生产检查2.6.1 安全检查分类(形式)

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 1 ) 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 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 1次;

( 2)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半年不少于 1次

2.6.1 安全检查分类(形式) ( 3)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当地季节性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不同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

( 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 5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2.6 安全生产检查2.6.1 安全检查分类(形式)

• 按内容分类⑴综合安全检查⑵专业 (项 ) 安全检查• 按时间分类⑴定期检查⑵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检查⑶经常性 (日常 ) 安全检查⑷不定期

2.6 安全生产检查2.6.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内容原则上:• 查思想:安全意识与培训教育• 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查隐患:重点岗位、设备、环境、人员,尤其是强检

设备设施、环境、仪器、护品等。• 查整改:隐患整改及效果• 查事故处理:调查、报告、处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

定及实施跟踪。

2.6 安全生产检查2.6.3检查方法

• 常规检查:定性检查• 仪器检查:探伤仪、瓦检仪、声级计等定量测定• 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的最有效工具 类型涉及不同专业、不同检查对象、不同目的。优点是提高检查质量,防止遗漏不安全因素。 常用格式:分类、项目、检查要点、检查情况及处理、日期及人员。

应该如何? 实际如何?(是、否 √ × )

2.6 安全生产检查 2.6.4 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 准备:计划、人员、资料• 实施:访谈、查阅、观察、检测• 分析:分析、判断,确定问题。• 问题处理:整改意见和要求• 实现闭环:整改落实追踪

(策划) P

(实施) D

(检查) C

(纠正) A

2.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一、特种设备的范围及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主要包括:

1 )锅炉;

2 )压力容器,包括气瓶;

3 )压力管道;

4 )电梯;

5 )起重设备;

6 )厂内车辆;

7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8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一 ) 设计和制造•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可证制度。• 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 二 ) 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国家对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资格认可制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 三 ) 使用与管理• 1.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 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报废制度•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

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

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1)特种设备的设计资料、制造单位资质、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检查记录;• 4)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

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6)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2.8 检维修 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企业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企业在进行检维修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 、检维修前应:• 1 )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 )编制检维修方案;• 3 )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 )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8 检维修

• 5 )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 )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稀硫酸、监护离岗、喷料、捅料、义务)• 7 )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10 种危险性作业 )

• 2 、对检维修现场的安全检查。• 3 、检维修后办理检修交付生产手续。

2.9职业危害2.9.1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

害因素,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2.9.2作业场所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危害防治

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9.3 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免费提供合格防护用品• 护品功能:免遭或减轻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 一般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 集体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护品分类:按防护部位;按用途。

• 选用基本原则:符合性;防护性;舒适性。 此外,还应注意是否有“三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采购:“三证”齐全:⑴安全生产许可证 { 国家安监局颁

发 }⑵产品合格证⑶安全鉴定证 { 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 。经营单位须持经营许可证。注

验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验收 发放:按工作特点和相关规定免费提供 使用:做到“三会”,即: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 更换:及时更换、报废 管理:建立自购买至报废的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一般要求)检查 确认防护功能 外观、结构无缺陷 合格、适用产品 学习 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及注

意事项 正确使用

2.10 工伤保险

• 发展过程• 基本概念 国家通过立法手段保证实施的,对在工

作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的职工或遗属提供补偿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对象:受伤害职工或遗属保证条件:立法,强制征收性质:社会福利(保险)制度—补偿

2.10 工伤保险

• 工伤补偿的内容 医疗救治 经济补偿 职业康复训练遗属补贴• 实施范围 境内 各种所有制企业 全体员工

2.10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⑴强制实施⑵无责任赔偿(无过错、无过失补偿)原则⑶个人不缴费 工伤伤害成本属制造成本,按照国际惯例,由企业全部承担。⑷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结合 劳动者重视自身权利,监督企业履行职责,防

止瞒报,重视预防。 康复资金来源保证• 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原则

2.10 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的范围

可以认定为工伤, 7 种情况;

视同工伤, 3 种情况;

不得认定为工伤, 3 种情况。

2.10 工伤保险• 可以认定为工伤 7 种情况的认定要点:⑴ • 工作时间内 • 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⑵ • 工作时间以外,但为工作时间前后 • 工作场所内 • 与工作有关的工作⑶ •履行工作职责并使用合法手段 • 发生在工作场所 •排除私怨私仇 • 是公安或司法机关的调查结论

2.10 工伤保险⑷ •属 115 种职业病之一的 • 受伤害职工有职业病史和接触史的 • 确诊并出具诊断证明书的⑸ •公派出差期间 • 因工作原因而非旅游、购物等 • 失踪应经法院正式宣告⑹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只限于由公安交通部门认定的机动车伤害⑺ • 过去已答复算工伤或比照工伤,现未列入也没有明

确废止的规定 • 地方性政策规定

2.10 工伤保险• 视同工伤的 3 种情况的认定要点⑴ • 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 • 死亡或 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注意:虽在工作时间但不在工作岗位,不能 认定。⑵ • 确属维护国家或公共利益的行为 • 正式宣告死亡的

⑶ •持有因公、因战(职业病)评残等级证明书 • 由指定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3 种情况的认定要点

• (一)故意犯罪的;(原为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10 工伤保险

• 工伤医疗待遇共分 9 种,需要注意: 医疗期内由企业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其他 8

种均纳入统筹 。治疗工伤应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就近急救。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的、拒绝接受治疗的、服刑期内的,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2.11 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应做到:

• 1 )成立事故调查组;• 2 )明确事故调查人员职责与权力;• 3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

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 )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

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 )事故调查组按规定时间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包括:

• ⑴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⑶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⑷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等。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 1 )工程技术措施;• 2 )培训教育措施;• 3 )管理措施。

企业应建立事故管理台帐,内容至少包括:

• 1)事故名称;• 2)发生时间;• 3)地点;• 4)事故类别;• 5)伤亡人数;• 6)损失情况等。

2.12 安全标准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 国发 [2004]2号 )明确要求在全国所有工矿企业普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

• 2008年 1月 31日,国家安监总局为指导全国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了《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 (试行 )》及《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炼铁单元、炼钢单元 )考评标准》 ( 以下统称《考评办法及标准》 ) ,同时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 (试行 ) 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 ( 安监总管一 [2008]23号 ) 。

2.12 安全标准化•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的安全标准有:《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安全标准化就是对安全的要求用标准化的形式加以实现,将企业的安全要求、指标和工作内容,以及企业整个生产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求、指标和操作方式都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预防或减少事故,以及消除或控制事故后果的目的。

2.12 安全标准化(冶金)•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分为 100分,考评以 100分为满分。按照实际得分将冶金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等级分为三级: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 90分以上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 80分以上、但不足 90分的为二级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 70分以上、但不足 80分的为三级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考评实际得分在 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2.12 安全标准化(危化品)• 我国于 2004年开始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

工作, 2006年试点工作在全国铺开。 2008年,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总结前期经验和问题基础上,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取代 2006年试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 该规范规定了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10个 A级要素和 53个 B级要素,并根据各方反映,在原来设置的安全标准化一、二级企业之外,新增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相关要求和审核程序,从而使规范的适应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大。

2.12 安全标准化(危化品)• 据了解,到去年底,全国共有 37 家企业获评危化

品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 1300多家企业获评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审核考评工作才刚刚开始,目前通过安全标准化等级审核考评的企业总数还不足 1500家,仅占 41.4万家危化品从业单位的 0.36% ,距离到 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的目标还十分遥远。

• 我省共有危化品生产企业约 500 家,危化品使用企业约 500 家。目前( 2010年 4月 30日前,通过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审核的有 28 家(其中新钢因发生死亡事故经重新审核已经被取消资格),无一级、三级企业。

第三章安全评价• 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 第二节 安全评价的程序•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单元划分

•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第五节 安全评价报告• 转重大危险源,标准化基本规范

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 目的:掌握安全评价的分类及相关内容知

识• 主要内容:

1. 了解安全评价的分类2. 熟悉安全预评价的概念及内容3. 熟悉安全验收评价的概念及内容4. 熟悉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概念和内容5. 掌握专项安全评价的概念和内容

安全评价的分类• 目前国内将安全评价通常根据工程、系统

生命周期和评价目的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四类

• 实际上是三大类,即: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专项评价属于政府在特定的时期内进行专项整治时开展的评价

安全预评价的概念及内容•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

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安全预评价以拟建建设项目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和产出的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研究系统固有的危险及有害因素,应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针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消除、预防和降低的对策措施;评价采取措施后的系统是否能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从而得出建设项目应如何设计、管理才能达到安全指标要求的结论。

安全验收评价的概念及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试生产

运行正常之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旨在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 安全验收评价是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它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判断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做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措施,以促进项目实现系统安全。

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概念和内容

•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系统、工程的(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是对在用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的全面综合安全评价,是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进行的。

专项安全评价的概念和内容• 专项安全评价是根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

行的,是对专项安全问题进行的专题安全分析评价,如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非煤矿山专项安全评价等。

• 专项安全评价一般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如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安全评价,目的是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二节 安全评价的程序• 目的:检验对安全评价程序的掌握程度

• 主要内容:1. 熟悉安全评价的一般程序2. 掌握安全状况综合评价程序3. 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的一般程序• 准备阶段•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定性定量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形成安全评价结论及建议•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状况综合评价程序• 全面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危险识别,给出量化

的安全状态参数• 对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的影响范围,分析事故的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概率

• 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整改的优先度进行排序

• 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

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单元划分

• 目的:掌握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及辨识知识的程度

• 主要内容:1. 熟悉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及辨识方法

2. 掌握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与方法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及辨识方法• 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类。根据国家标准《生

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1992 )的规定,分为 6 大类:– 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 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可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标准》( GB6441-1986 )

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与方法• 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 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 将具有共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或装置划分为一个单元• 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 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按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按工艺条件划分– 按贮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品的数

量划分– 根据以往事故资料,按照损失程度、危险强度划分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目的:检验对安全评价方法的熟悉程度

• 主要内容:1. 了解安全评价方法的分类

2. 掌握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的分类• 按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分类法

– 定性安全评价方法–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 概率风险评价法• 伤害(破坏)范围评价法• 危险指数评价法

• 其他安全评价分类法– 按逻辑推理过程分类(归纳法、演绎法)– 按要达到的目的分类(致因因素、危险分级、后果)– 按评价对象分类(设备故障率、人员失误、物质系数、

系统危险性…)

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方法( SR )• 安全检查表方法( SCA )• 危险指数方法( RR )• 预先危险分析方法( PHA )• 故障假设分析方法( WI )• 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方法( HAZOP )•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 )• 故障树分析( FTA )• 事件树分析( ETA )• 人员可靠性分析( HRA )•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 LEC )

第五节 安全评价报告• 目的:检验对安全评价报告编写的掌握程

度• 主要内容:

1. 熟悉安全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2. 掌握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

安全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 概述和概况•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含危险物质特性)识别与分析

•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总体布局及一般防护设施、措施评价 • 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定性、定量评价(分章节) • 事故状况类比、统计分析及评价•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 • 安全措施及建议• 安全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 封面 • 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 著录项 • 目录 • 编制说明 • 前言 • 正文 • 附件 • 附录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 目的:掌握重大危险源概念及辨识标准

• 主要内容:1. 熟悉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

2. 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一)

• 20世纪 70年代以来,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

• 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又与设施中实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

• 1993年 6月第 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

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二)•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由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提出,

并被审查批准的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已经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取代

• 我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申报工作按此标准进行

• 辨识方法如下–辨识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指标: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

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 目的:检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措施的掌握程度

• 主要内容:1. 熟悉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

2. 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方法重大危险源的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与发生结果的联合作用

• 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应急计划• 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 第二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 第三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与评审

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目的:掌握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构架• 主要内容

1. 了解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特点与意义2. 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救援的要求3. 掌握应急管理过程(四个层次)4. 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及支持

保障系统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

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

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 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 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与意义• 特点:

–从事故预防角度制订事故应急预案;–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制订应急预案

• 意义:–提高国家危机管理能力的紧迫需要–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必备条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加强和改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立安

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法律法规对应急救援的要求• 有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等• 有关法规 《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地方或行业法规•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等规定

应急管理过程(四个层次)• 事故应急管理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响应

预备

预防

恢复

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

•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结构包括五个方面的运作机构:

• 各机构要不断调整运行状态,协调关系,形成整体,使系统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

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支持保障机构

媒体机构

信息管理机构

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 常见互助协议(1) 通讯包括媒体 (2) 消防与营救(3)泄漏控制 (4)公用设施管理(5) 工程措施 (6) 环保(7) 医疗救护 (8) 安全保障(9) 运输及后勤保障 (10) 行政管理

第二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 目的: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知识• 主要内容:

1. 了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层次与文件体系

2. 熟悉策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考虑的因素及编制过程

3. 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作用、层次• 作用和目的:

– 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消除– 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级:– 企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工厂外政府的应急救援预案

• 国家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地区(市)级• 县区级

文件体系应急救援预案体现在文件体系包括:( 1 )一级文件——总预案(管理政策、预案目标、应急组织和责任)

( 2 )二级文件——程序(某行动目的和范围,指南,流程表及具体描述)

( 3 )三级文件——说明书(程序中特定细节及行动的说明,责任及任务说明)

( 4 )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

考虑因素策划是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 1 )评估潜在事故危险的性质、规模以及紧急状态发生时的可能作用;

( 2 )制定与外部机构联系的计划,其中包括与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 3 )设施内外报警和通讯联络的步骤;( 4 )特别是任命现场事件的管理者和现场主要管理

者,并确定他们的义务和责任;( 5 )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织;( 6 )在紧急状态中现场工人的行为,包括撤离步骤;( 7 )在紧急状态下,厂外工人和其他人的行动。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框架核心要素

级号 要 素 内 容 级号 要 素 内 容1 方针与原则 4.1 现场指挥与控制2 应急策划 4.2 预警与通知2.1 风险评价 4.3 警报系统与紧急通告2.2 资源分析 4.4 通讯2.3 法律法规要求 4.5 事态监测3 应急准备 4.6 人员疏散与安置3.1 机构与职责 4.7 警戒与治安3.2 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质 4.8 医疗与卫生服务3.3 应急人员培训 4.9 应急人员安全3.4 预案演练 4.10 公共关系3.5 公众教育 4.11 资源管理3.6 互助协议 5 现场恢复4 应急响应 6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编制过程1)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2) 收集资料并评价;3) 辨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4) 评价能力与资源;5) 建立应急反应组织;6) 选择合适类型的应急计划方案;7) 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编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

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定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等。

• 一个单位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 要切合本系统、单位的实际条件制定预案。• 制定的预案要有权威性,各级应急组织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预案要定期演习和复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 应急队伍要进行专业培训,并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人员要

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各专业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期检

查,保证没备性能完好。

第三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与评审

• 目的: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与评审的掌握程度

• 主要内容1. 了解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基本要求,2. 熟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类型、基本任务、

及实施过程3. 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效果评价方法及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基本要求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目的(1) 在事故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点;(2)辨识出缺乏的资源(包括人力和设备);(3)改善各类反应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4) 在企业应急管理能力方面获得大众认可和信心;(5)增强应急反应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6)明确每个人各自的岗位和职责;(7)努力增加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社区应急预案之

间的合作与协调;(8)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

演练的类型、基本任务• 演练的类型:

– 基础训练– 专业训练– 战术训练– 自选科目训练

• 基本任务: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演练的准备和计划• 成立演习委员会或指挥部• 编制和发布演习的文件(说明演练的目的、

内容、时间和做法等)• 实施演练• 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改进应急预案

演练效果评价方法及内容• 方法:评估者和上级主管人员在一定位置观察和记录参加者的反应,通过观察参加者在训练和演习中的行动和预期行动进行比较。分为三个阶段:–评估人审查–参加者汇报–演练的改正

演练效果评价内容• 演练的总结,包括目的、目标和场景的评

论• 对重大偏差或缺陷的总结• 建议和纠正措施• 完成这些纠正措施的日程安排

第六章 职业病危害管理

要求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分类,职业病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控制熟悉工业毒物、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控制掌握粉尘的检测与控制

第六章 职业病危害管理

6.1 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6.1.1 职业病的概念与分类6.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6.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6.2 职业危害管理6.2.1 主要管理途径6.2.2 职业危害监测与控制

6.1.1 职业病的概念与分类

• 职业性(病)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 。

• 职业病

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 职业性相关疾病

6.1.1 职业病的概念与分类

• 1957年,确定了 14 种职业病

• 1963年,确定了 15 种职业病

• 1987年,确定了 9 大类 99 种职业病

• 2002年,确定了 10 大类 115 种职业病

6.1.1 职业病的概念与分类职业病名单

1 、尘肺( 13 种):如矽肺,石棉肺,电焊工尘肺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 种 ) :如放射性肿瘤3 、职业中毒( 56 种):如氯气中毒,甲醇中毒4 、物理因素职业病( 5 种):如中暑,手臂振动病5 、生物因素职业病( 3 种):如森林脑炎6 、职业性皮肤病( 8 种):如接触性皮炎,痤疮,溃疡7 、职业性眼病( 3 种):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8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 种):如噪声聋9 、职业性肿瘤( 8 种):如苯所致白血病10 、其它类( 5 种):如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

6.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卫生部 卫法监发 [2002]63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对应职业病分类目录 ,分为 10大类 按其性质分类: 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

生物因素

其他因素

6.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

• 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原料、中间产物、产品、机器设备的工业

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

射及非电离辐射、传染性因素等

6.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

• 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时间过长、作业强度过大、劳动制度

与劳动组织不合理、长时间强迫体位劳动、

个别器官和系统的过度紧张等

6.1.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

• 与作业环境有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露天作业的不良气象条件、作业空间狭小、

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通风不良等。

6.2 职业健康管理6.2.1 主要管理途径

立法(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监督(卫生部、国家安监局、疾控中心) 职业危害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建档、分析) 作业环境监测

6.2 职业健康管理 6.2.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控制

• 放射性疾病:人体受各种电离辐射照射而

发生的疾病,共 11 种。

• 诊断依据: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检测依据:放射健康防护标准

6.2 职业健康管理 6.2.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控制

• 非电离辐射:

频率在 3.0X10-2~3.0X109, 量子能量小于 12

eV,对物质无电离作用,如:

高频作业,微波作业,红外线,紫外线,

激光等。

6.2 职业健康管理6.2.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控制

• 电离辐射 频率在 3.0X109~3.0X1015, 量子能量大于 1

2eV, 对物体和人体组织有电离作用,如:紫外线, X射线,宇宙射线,天然或人工放射线核素等。

• 电离辐射危害—放射性疾病

6.2 职业健康管理6.2.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控制

• 电离辐射的防护治本—控制辐射源的质和量 外照射 _ 使用封闭型电离辐射或射线装置 ,射线

由外部对人体进行照射。 外(照射)防护三原则 1. 时间防护 2.距离防护 3.屏蔽防护

6.2 职业健康管理6.2.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控制

• 内照射—使用开放型电离辐射源工作

• 内(照射)防护三原则围封隔离除污保洁个人防护

6.2 职业健康管理6.2.2化学毒物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

• 生产性毒物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 危害职业中毒:急性、慢性、亚急性带毒状态:毒物量超过正常值上限致突变、致癌、致畸生殖功能影响

6.2职业健康管理6.2.2化学毒物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

监测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健康标准》,车间空气中毒物健康标准( 80 个标准, 188 种物质)

监测指标:区域采样;个体采样;皮肤污染量,生物学检测。

化学毒物控制 消除:工艺改革;无害物代替有害物等。 降低:通风、排气、洗涤净化、吸附 个体防护:防毒面具、防毒口罩、耐酸碱、防腐蚀等

6.2.3 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噪声及噪声聋

• 噪声频谱特点:杂乱无章 • 生产性噪声种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

• 噪声聋:听阈升高,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 噪声聋的诊断:听力计测量听力损失• 噪声检测:依据噪声允许标准,采用噪声剂量计(声级

计)测量。• 噪声控制措施:设计消除;工艺革新;隔、吸、消、 个人防护。• 噪声健康标准: 85dB; 90dB

6.2.4 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振动及振动病

• 局部振动病:因作业时手臂振动导致• 白指症:局部振动病的典型表现(手指间歇性苍白或紫绀,伴有手麻、手凉)

• 易导致手臂局部振动病的作业: ⒈锤打工具;⒉手持转动工具;⒊固定轮转工具; ⒋交通运输与农业机械。• 局部振动健康标准:工具手柄或工件的 4h 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不得超过 5m/s2 (单位时间内位移的速度和变化量)。

• 振动的控制措施:设计消除;工艺革新;阻尼;减振。

6.2.5 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异常气象条件

• 气象条件:

指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与气压

• 高温作业—中暑

• 潜水作业后减压不当—减压病

• 高原低氧环境—高原病

6.2.6 生产性粉尘监测与控制

• 粉尘 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微粒• 生产性粉尘 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 呼吸性粉尘 进入肺泡区并沉积下来的粉尘 (7.07μm 以下 )• 来源 机械加工;物质加热;不完全燃烧;其他;• 分类 有机;无机;混合;• 危害 尘肺病等

6.2.6 生产性粉尘监测与控制 监测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健康标准( 35个标准, 55种粉尘)。

监测指标:浓度;游离二氧化硅等。 生产性粉尘检测方法:最高容许浓度 (MAC)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C-TWA)呼吸性粉尘容许浓度石棉纤维记数容许浓度

6.2.6 生产性粉尘监测与控制

工厂防尘措施湿式作业;密闭•通风•除尘系统(静电除尘、离心力除尘、

机械除尘、袋式除尘、水除尘等) 矿山井下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水幕除尘;通风;个人防护。 露天矿防尘湿式作业;密闭•通风•除尘系统;司机室密封净化送风;运输防尘(撒水、喷雾、遮盖)

第七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7.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与模式

7.2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方法与步骤

7.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

7.1.4 7.1.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义义

为为建立建立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方针和和目标目标并并实现实现这这

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

用的用的要素要素。。

释义:为了建立、实现方针和目标要做的事释义:为了建立、实现方针和目标要做的事

情。 情。

7.1. 1 三大管理体系•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LO— 国际劳工组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

•ILO—OSH2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

• OSH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

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8.1 8.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 了解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2.2. 了解了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3.3. 了解了解安全生产(包括作业场所职业

卫生)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8.1.18.1.1 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安全生产监督体制

(( 一一 ) ) 概述概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一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二靠走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才能建立起经常性的、有效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包括以下几方面: 包括以下几方面:

(1)(1)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2)(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 监督管理;(3)(3)监察机关的监察机关的监督;(4)(4)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5)(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6)(6) 新闻媒体的新闻媒体的监督;(7)(7) 社会公众的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是指国家对企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是指国家对企业、事业和有关机关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事业和有关机关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监察、纠正和惩戒的工作监督、监察、纠正和惩戒的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基本特征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基本特征为: (1)(1) 权威性。权威性。 (2)(2) 强制性。强制性。 (3)(3) 普遍约束性。 普遍约束性。

(( 三三 ))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的基本原则 的基本原则

(1)(1)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 原则;(2(2)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3)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4) 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5)(5) 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6)(6) 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8.1.2 8.1.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 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职责 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职责

(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为: (1)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4)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 (5)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 。(6)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7)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

(8)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9) 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 (10) 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11) 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 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2)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 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13)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安 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分

(1)关于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 (2) 关于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核安全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3)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 (4)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

( 三 ) 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

(1) 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 针和政策;(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的情况;(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 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 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 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 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 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 处理;(6)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 坚持原则,秉公执法;(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1.3 安全生产监督的方式与内容 ( 一 ) 安全生产监察程序

(1)监察准备;(2)调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及标准的情况;(3)调查作业现场;(4)提出意见或建议;(5) 发出《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或《安全 生产处罚决定书》。

( 二 ) 安全生产监察方式 1.行为监察 2.技术监察

( 三 ) 安全生产国家监察的种类及其内容1.一般监察一般监察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1)监察方式(1)不定期地组织监察执法活动;(2)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系统地检查和 评定;(3)根据举报进行监察活动。

2) 基本内容 (1) 安全管理。 (2) 安全技术。 (3) 安全教育培训。 (4) 隐患治理。 (5) 伤亡事故管理。 (6) 职业危害管理。

2.专门监察(1)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察。(2)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察。(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察。(4)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监察。(5)对严重有害作业场所的监察。

8.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

了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的方式与内容

8.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特点 : 强制性、体系性、责任追究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内容 : 管理体制、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事故处理、责任追究。 国务院令第 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 压力容器 (含气瓶,下同 )

压力管道 电梯

起重机构 客运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等。

8.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

1.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机构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专项安全监察体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及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内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各地市设安全监察科;•工业发达的县或县级市设安全股;•各地建立压力容器检验所和特种设备检验所。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五个层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结构。

•其中: •法律层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和《商品检验法》;•行政法规层次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规章主要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形式发布的办法、规定、规则构成;•技术法规主要以各类安全监察规程、管理规定、考核细则、检验规则构成;•相关标准中是指技术法规和引用的各类标准。

3.安全监察制度

按照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及进出口等环节,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实施全过程一体化的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了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实施从设计、制造、安全、使用、检验、修理、改造七个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的监督检查。

8.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

1.行政许可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对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维护保养、改造单位实施资格许可,并对部分产品出厂实施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设备准用制度是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注册登记。

2.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手段: 一是通过检验发现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中的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 二是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用行政执法的手段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四是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事故应对措施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同时,要将危机处理机制的建立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 危机处理机制应包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和物资的保证、技术支撑、人员的救援、后勤保障、建立与舆论界可控的互动关系等。

8.3.3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 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1.监察机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由政府设立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政府行政监督职能。国家、省、市、州、县各级部门中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1) 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时,有权通知该单位予以纠正; (4)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5) 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使用单位解决;逾期不解决,或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有权通知停止该设备的运行; (6)监督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核发合格证; (7)有权制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8)有权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 二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是指: 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内执行安全监察任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其获批准的专业监察范围和法定的区域或场所内。 履行下列职责:

(1) 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 使用、维修、保养、化学清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时,有权通知违规单位予以纠正。 (3)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使用、维修保养、化学清洗活动进行检查,有权制止无资质或违章作业行为,发现安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报告监察机构发《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有权通知停止设备的制造、安装和使用。

(4)监督有关单位对司炉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医用氧舱维护人员、水处理人员、电梯操作人员、起重机构操作人员、客运索道管理人员、充装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有权制止非持证人员上岗作业。 (5)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6)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谢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