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 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102 學年度 第 2 學期期 初校務 會議 會議 議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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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 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102 學年度 第 2 學期期 初校務 會議 會議 議程 一 、主席致詞 二 、各處室業務報告 三 、提案 討論 四 、 臨時 提案 五 、主席結論 六、散會. 會議時間 :103 年 2 月 21 日 中 午 12 時 10 分. 教務處. 教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總務處. 總務處. 輔導處. 輔導處. 輔導處. 一、法規宣導 : ◎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業經總統於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正公布 , 並 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124 期,條文業已公告本校網站 - 最新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TRANSCRIPT
會議時間 :103 年 2 月 21 日中午 12 時 10 分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10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 會議議程 一、主席致詞 二、各處室業務報告 三、提案討論 四、臨時提案 五、主席結論 六、散會
教務處102學年度第 2學期重點工作預定表:
項
次 工作(活動)內容 實施日期 補 充 說 明
1 九年級升學輔導
103.2~5月 本學期預計模擬考 2次 (2/18.19;5/1.2)
103.3 辦理升學相關業務。
103.5 會考考場服務 5/17.18
2 課業輔導開課 103.2~6月 調查學生意願後開班
3 課程探究社開課 103.2~6月 集合七、八年級學術潛能優秀同學,實施加深加廣課程
4 開辦本土語言課程 103.2~6月 開辦本土語言課程(閩、客、太魯閣語),鼓勵學生參加原住民族語認證,爭取升學優惠。
5 米粉嘉年華 103.2.27 八年級米粉廚神料理大賽
6 關懷弱勢學生補救教學 103.3~6月 辦理七、八年級「補救教學」
7 創新教案送件 103.3 各領域推派教師參賽,為校爭光。
教務處 8 科展指導 102.9~103.5 103.5送件參賽
9 金竹獎英語短劇比賽 103.3~103.4 承辦全市英語短劇比賽,預計 3月報名,4/25比賽。 10 提升語文閱讀能力
103.4.24 辦理校內語文競賽,甄選及培訓優秀學生。
103.2~6月 辦理閱讀系列活動。
11 創意英語秀 103.6.4 辦理英語週活動:七年級歌唱比賽、八年級朗讀比賽
12 加強資訊融入教育 103.2~6月 持續充實班級網頁,豐富數位教學活動。
13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103.2~6月 自願參加教師間自我省思、相互觀摩、專業對話
14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03.2~6月 由具有共同學習興趣或學習目標的成員所組成,經由持
續性分享交流、參與學習、相互激勵,提升彼此的知識、
技能或態度。
15 強化教師專業知能與研
究能力 103.2~6月
各領域按時召開研究會,並出席全市教師研習,以增進
領域教師專業對話與經驗分享。
教務處16 學習共同體研習 103.2~6月
邀請講師蒞校進行學習共同體課堂教學演示,供校內教
師觀摩執行。
17 未來想像與人才培育 103.2~104.1 爭取教育部補助 110,000元,激發師生創意及想像力
18 圖書館美化 103.2~103.6 美化、優化圖書館閱讀環境,提升圖書館使用率
以上為本學期教務處主要辦理事項,敬請各位代表支持、指教!
學務處一、學務處仍本嚴管嚴教的原則,以關懷的心,塑造安全、友善的校園氛圍,
並加強學生生活教育、品德教育,提升學生正確的生活知能及高尚的品格。 二、本學期預計辦理的重要活動:
1、 班親日----------------------------------103.02.22(六) 2、 七年級校外教學參訪--------------103.04.10(四)
3、九年級畢業典禮--------------------103.06.16(一) 4、七年級:八人制拔河比賽 八年級:校園馬拉松比賽
九年級:籃球比賽 三、本學期仍持續辦理課後運動銷過或獎勵措施,並開設正式課後運動班,鼓勵
學生課後留校運動,增進其健康體能,減少放學後在外遊蕩的危險。 四、持續辦理各項宣導活動與教育:
1、 國防教育、人權教育(兩公約宣導)、媒體素養、法律基本常識、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教育、學生服務學習計畫及執行。
2、 反菸拒檳、視力保健、愛滋病防治、正確用藥、口腔衛生、健康飲食、健康體位、「CPR」、「AED」急救訓練、資源回收。
3、 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藥物濫用防制宣導、紫錐花運動宣導、品德教育推廣、春暉五反運動、反霸凌宣導。
總務處102學年度第 2學期重點工作執行情形表:
項次 工作(活動)內容 實施日期 補充說明 執行 檢核
1 影印機承租案 103.1~103.2 重新整合學校影印機,承租共 11台影印機,採實印實收方式,預計每年可節省約 4萬元。
已完成
2 冷氣汰換案 103.1~103.2 向空軍基地申請老舊不堪使用冷氣共汰換 59台,費用 2096197元。 已完成
3 全校消防安全設備檢修 103.2~103.7 改善消防缺失,更換老舊不堪使用消防設備。 進行中
4 營養午餐工作 103.2~103.6 每月定期招開午餐推行會議審視菜單,定期檢驗餐具安全及是否添加違法添加物。
進行中
總務處5 校園環境綠美化 103.2~103.7 定期修剪花木、割草及養護植栽。 進行中
6 校園教室、廁所修繕工作 103.2~103.7 第 1學期共修繕 214件,定期與不定期維護校園設備。 進行中
7 機關學校公文線上簽核
系統 103.2~103.7
電子公文改採線上公文簽核系統方式作業,達到節能減紙效果。 進行中
8 防災教育 103.2~103.7 2/13完成全校防災逃生演練,5/14進行學生防災暨消防安全教育宣導 規劃中
9 七年級校外教學招標 103.2~103.4 參加對象今年七年級學生,當天來回,預計 3/5完成招標 4月份出發。 規劃中
10 八年級校外教學招標 103.2~103.5 參加對象今年七年級學生,北部地區兩天一夜,預計 9月份出發。 規劃中
總務處11 九年級校外教學招標 103.2~103.5
參加對象今年八年級學生,南部地區三天兩夜,預計 12月份出發。 規劃中
12 營養午餐招標工作 103.4~103.7 103學年度三校營養午餐招標工作。 規劃中
以上為 102學年度第 2學期各項重點工作進行情形,敬請各位代表支持及不吝賜教。
輔導處感謝校長、家長會及全體教職員工的協助,如果大家對輔導處有任何建議,請不吝告
知我們才能讓輔導工作更順利的推展。以下是 102學年度第 2學期輔導處工作項目 項次 工作項目 工 作 (活動) 內 容
1 技職教育
1.技藝課程:本學期新竹高工開設電子電機職群,世界高中開設餐飲職群,並於每
週四下午上課。
2.輔導九年級學生參加技藝競賽及輔導學生升學。
3.2/18辦理八年級選習技藝課程宣導。
4.遴選 103學年度參加技藝課程學生。
2 特殊教育
1.2/17、6/13召開期初及期末特推會。
3.2/24~2/27、6/16~6/20定期召開 IEP會議。
4.3/3~3/31疑似特殊生鑑定。
5.協助 9年級特教生 12年就學安置輔導及報名。
輔導處3 中輟業務
1.定期召開中輟學生輔導會議。
2.中輟學生追蹤及輔導。
4 個案輔導
1.2/17~6/20個案學生認輔。
2.臨時個案處理。
3.3/10~6/6辦理高關懷-「陽光之子社區生活營」。
4.4/10~5/29辦理自我探索小團輔。
5 親職教育
1.2/22班親日辦理 12年國教適性入學宣導。
2.2/20~6/19辦理家長讀書會。
4.辦理家庭教育系列活動。
6 教師進修
1.提供教師輔導相關資訊。
2.提供教師特教相關資訊。
3.2/25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輔導處7 生涯輔導
1.全校實施生涯教育課程。
2. 3/11~3/13辮理九年級多元入學方案宣導。
2. 5/22辦理 9年級生涯及生命教育講座。
8 輔導刊物 1.設立輔導資料櫃,提供師生借閱。
2.定期出輔導刊物。
9 性平教育 1.加強全校性別平等教育觀念宣導。
2.5/5~5/9性別平等教育週,辦理性平徵文、討論等教學活動。
人事室一、法規宣導 :◎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業經總統於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修正公布, 並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124 期,條文業已公告本校網站 - 最新 消息,請自行參閱。 ( 依據銓敘部 103 年 2 月 7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13911 號書函辦理。 ) ◎ 為妥善運用政府資源,重申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 應以公餘進修且進修科目與職務性質相關者,始得核予補助,本 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 5 仟元。 ( 依據新 竹市政府 103 年 2 月 11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61022 號書函辦理 ) 。◎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 4 點、第 10 點,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9 日以臺教人 ( 二 ) 字第1020170544B 號令修正發布,條文業已公告本校網站 - 最新消息,請自行參閱。 (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 月 29 日臺教人 ( 二 ) 字第 1020170544C號函辦理。 )
人事室◎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修正條文,業奉 總統 103 年 1 月 22日華 總一義字第 10300008941 號令公布,業已公告本校網站 - 最新消息, 請自行參閱。(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 月 27 日臺教人 ( 三 ) 字第 1030012554號函辦理。 )重點說明 :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 定。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 原因尚未消滅。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人事室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
實。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
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
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人事室教育人員有前項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除情節重大者及教師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
規定辦理外,其餘經議決解聘或免職者,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
任為教育人員,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第一項教育人員為校長時,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解聘,其涉及第八款或第
九款之行為,應由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之。
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偵查或
審判中,聲請司法機關提供案件相關資訊,並通知其偵查、裁判結果。但其妨害偵查
不公開、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違反法定保密義務,或有害被告訴訟防禦權之行使者,
不在此限。
為避免聘任之教育人員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及第二項規定之情事,各主管
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人事室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免職之教育人員,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擾、性霸凌行
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
解聘或免職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教育人員。
◎ 宣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簡稱請託關說
獎懲處理原則),目的為貫徹建立廉能政府將請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
化,使各機關首長及相關同仁在處理業務時,有清楚分際。
獎懲處理原則重點如下:
(一)第二點:本原則適用對象,依行政院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二
點規定。
(二)第四點:各機關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獎懲案件之核定權責及程序,依公務 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人事室(三)第五點:各機關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著有績效或違反規定,得在下列獎懲額度
範圍,核予獎懲:
1、績效良好,且有具體事證:嘉獎 1次至 2次。
2、因而查獲貪瀆不法案件,著有績效,且有具體事證:記功 1次至 2次。
3、登錄不實,且有具體事證:申誡 1次至 2次。
4、故意隱匿、延宕或積壓不報,經查證屬實:記過 1次至 2次。
5、發生重大違法失職情事,致損害人民權益、國家利益或影響國家安全:記一大過。
6、因處理請託關說與查察案件致犯罪情形嚴重,經檢方起訴具體求刑者:
(1)其中情節重大,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得辦理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
免職。
(2)由主管長官依規定移付懲戒,並視其情節輕重決定是否予以停職處分。
規範對象:為各機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及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法人之董事、監察
人、經理人。
人事室請託關說意涵:指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前點之規範對象提出請求,且該請求
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之虞者。
二、福利宣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擴大推動 2013~2014「健康 99─ 全國公教特惠健檢」方案,提供
健檢優惠服務,103年特約健檢院所已增加為 71家,請同仁善加利用(業已公告本校網
站-最新消息,請自行參閱。)
提案討論案由 1 .本校是否申辦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提請討論?(提案單位:教務 處) 說明: 1. 本校擬申請逐年申辦期組,依指標規定自願參加人數至少需達 12人以上方可提出申請。
2. 本校目前自願參加教師有 56人,已符合申請辦理條件資格。(如附件:簽名冊)
提案討論案由 2.為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本校需成立教師專業發展推動小組,有
關人數及其代表之推派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教務處) 說明: 1. 本校推動小組規畫如下:推動小組架構:評鑑推動小組 9人
(1)召集人為校長1人,執行秘書為承辦處室主任1人(當然代表)。 (2)行政代表1人:由教學組長擔任(當然代表)。 (3)教師(含教師會)代表5人:由參與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全體成員推選之。 (4)家長會代表1人:由家長會中推選產生。
提案討論案由3.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維護校園安全環境」工作執行計畫(案),
請討論。(提案單位:學務處) 說明: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維護校園安全環境」工作執行計畫(草案)
一、 依據 (一)教育部 99年 5月 10日台國(四)字第 0990066195號函。 (二)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三)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新竹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目的
(一)有效落實校園安全維護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二)成立偶發事件處理小組,掌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三)建立緊急事故通報系統,迅速有效處理意外事故。
(四)實施各項災害演練,增進師生危機處理及應變之能力。
(五)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培養學生危機意識。
(六)落實導護工作,防範意外事件之發生。
(七) 落實校舍及各項器材之安檢及維修,確保師生活動之安全。 (八) 培養師生安全常識,做好校園安全措施。
(九)防範校園暴力、霸凌事件之發生,提供學生快樂學習的教育環境。
三、實施原則:
(一)全校教職員工共負校園安全維護之責。
(二)充實師生安全知識及防範意外事件發生的能力。
(三)結合社區區資源,增進校園安全。
四、組織:
(一) 成立校園安全維護暨危機處理小組及工作執掌。 (二) 本校成立校園安全維護小組,組織表如下:
職 稱 負 責 人 職 掌 召集人 校 長 綜理全校安全維護及督導事宜。 總幹事 學務主任 負責安全維護計畫之擬定及聯絡事宜。
安全組 總務主任 負責校舍、各項器材及設備之安檢及維修。 負責安全維護之宣導、執行及相關人員組訓工作
教育組 生教組長 執行安全教育工作及安排導護老師執行導護工作。 負責安全維護之宣導、執行。
輔導組 輔導主任 負責意外發生後之相關輔導工作。
支援組 教務主任 負責任課教師臨時調派、協調。 負責聯絡學童家長各項事宜。
醫療組 護士 負責衛生安全教育及意外事故傷患之醫護工作。 導 護 生教組長 負責學童上下學、午休及下課時間活動之安全。 組 員 導師、志工 維護學童上課期間之安全及執行安全教育工作。
(三) 成立偶發事件處理小組:
職 稱 負 責 人 職 掌
召 集 人 校 長 綜理全校偶發事件之處理及督導事宜。
總 幹 事
(發言人) 學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
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秘 書 總務主任 負責指揮偶發事件之救災及傷患之送醫。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之申訴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安 全 組 生教組長 負責偶發事件現埸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負責災難現場之警戒、秩序之維護及學童之安撫
聯 絡 組 教務主任 負責聯絡醫療及救難單位之車輛及人員。
負責任課教師臨時調派
通 報 組 人事主任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醫 護 組 護 士 負責傷患之醫護工作。
輔 導 組 輔導主任 負責受害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五、校園安全管理維護實施要點:
(一)訂定校舍安全管理:定期、不定期實施校舍、器材與設備之安全檢查,並詳
實紀錄及做適當之處理。
1.水電設備管理安全:學校水電之設計,使用與維護保養。
2.遊戲器材管理安全:有關校內遊戲設施與器材之設計、安裝,使用維護保
養等。
3.衛生保健、教學設備管理安全:有關教室基本設備,專科教室各項設備,
極重要器材的維護與管理。
4.其他設備安全:走廊通道、樹木花草、運動場設備等維護與管理。
(二)加強校園門禁管制及內外巡查工作:
1.開放時間:在不影響學校安全及正常教學下,視實際狀況處理。
2.建立校園巡邏制度,行政人員及導護老師應確實巡視校園,注意廁所、校
園死角是否有學生逗留或不明人士出沒。
3.透過監視系統監控非經校門口進入校區人員,隨時處理。
4.鼓勵志工組織校園安全巡邏隊,協助防護校園安全。
(三) 飲食衛生管理
1.有關廚房設施的規畫、購置、安裝管理、使用、維護與保養。
2.餐食的食譜設計、採購、驗收、洗滌烹煮、供應與檢驗、飲食水源、水管
配裝、貯水設備與供應等管理工作。
3.總務處將學校內飲用水之水源、飲水器定期實施衛生、安全檢查及定期清
理水塔。
(四) 天然災害管理:
1.防火警:
(1)利用集會及相關課程配合實施防火安全教育,強化宣導讓學生認識火災
的可怕,做到人人防火、處處防火之要求。
(2)防火管理員完成救護防災編組,平時實施任務訓練及配合民防訓練實施
演練,以期能在火警時執行任務,發揮消防功能。
(3)總務處將滅火器掛置明顯及易提取之處,並標註有效期限及利用學校防
護團訓練時指導全校師生使用方法。
(4)火警時搶運重要儀器、圖書、公文至安全地區。
(5)火警時救護組人員、協助滅火或配合警察消防人員滅火,其餘學生由任
課老師、導師引導至安全地區疏散,並保持鎮靜。
(6)校長指定人員報告相關單位。
2.防風災:
(1)平時做好防颱準備完成救災編組,隨時做好防颱救災工作。
(2)總務處於颱風前夕指導各班檢查教室門窗,協助全校性之安全防護。
(3)總務處成立防颱處理指揮中心,接獲颱風警報隨時告知學生做好應變準
備。
(4)颱風過境造成之傷害,立即搶救、慰問受難學生員工,並發動清理校園、
恢復景觀。
3.防水災:
(1)學務處平時宣導學生養成不亂丟雜物之習慣,並經常清理溝渠,保持排
水系統之暢通。
(2)學務處利用機會教育宣導學生有關水災防範措施等知識。
(3)颱風侵襲發生水災,應由班導師領導學生疏散至安全地區。
(4)水災後請總務處派員清除污物及噴洒消毒劑,防範傳染病。
4.防震:
(1)學務處平時校內利用視聽教材、錄影帶、文宣資料、剪報廣為宣導。
(2)總務處房舍教室安全普查,按建築年代,目前狀況或受震後損壞情形,
實施徹底檢查補修及加固。
(3)學務處建立師生及家長有正確的防震觀念,健全師生心理建設。
(4)實施防震演習,每學年演練兩次,以熟練學生進入避難場所及疏散。
(5)震災發生時,由危機處理小組即刻發佈警報(廣播及哨聲),由任課老師
率領學生就避難場所,並切實清點人數。
(6)總務處指揮工友關閉門窗、水源、電源,並熄滅火源。
(7)總務處防護團各任務隊立即展開工作,隨時注意意外事件的發生並予以
搶救。
(8)地震發生時,教師應指導學生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安撫震災後,集合
各班學生清查人數並回報;受損建築物檢查與整修,恢復水電供應,進
行校園整理與恢復。
(五)校園安全防護:
1.學校上課時間,校園應停止開放。
2.學校課餘時間,加強校園巡視,尤其是校園僻靜處。
3.外人進出校園應確實管制、登記,隨時掌握其活動情形。
4.加強導護責任,防範意外事件之發生,學生上學後務必有教師在校指導。
5.落實路隊交通編組,使學生放學集體行動。
6.繪製學校安全地圖,清楚標示公告並宣導校園危險區域。
7.提供衛生安全的餐飲,加強環境整潔維護及資源回收與利用。
8.建置學生健康檢查資料,掌握特殊疾病學生的身心、家庭狀況。
9.建立緊急事故通報系統,迅速有效處理意外事故。
10.教師於每節上課時,確實掌握未進教室學生之動向。
(六)整合家長與社會相關資源:
1.請警察機關設置巡邏箱,定期巡邏。
2.請警察機關清查學區內,犯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犯罪傾向之特定人物,予以
妥善防範。
3.結合家長會及社區資源(鄰、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等),共同參與學校安
全維護工作。
4.保持與警消、醫療、輔導機構密切聯繫,配合學校做正向學生輔導與管教。
5.善用熱心教育之社區人士,成立導護商店,組成校園安全網。
(七)防範校園暴力、霸凌事件:
1.導師掌控班級行為偏差學生並適時予以輔導。
2.輔導處建立問題學生名單,施以小團體輔導及個案輔導,期以導正其偏差
行為。
3.學生單方面發生衝突時,即時予以糾正輔導,減低其不當情緒累積,以免
造成日後之暴力或霸凌事件之發生。
4.保持與警消、醫療、輔導機構密切聯繫,配合學校做正向學生輔導與管教。
5.善用熱心教育之社區人士,成立導護商店,組成校園安全網。
(八)學生的指導活動:
1.安全教育與宣導: (1)每學年辦理防震防火教育、訓練或演習。
(2)編印安全維護相關資料、製作宣導海報,提醒同學注意各種安全維
護作法。
(3)學校依照實際情形辦理宣導活動(如文藝競賽、演講等)。
(4)配合學校行事、晨會時間,相機宣導有關重點安全注意事項,如夏
天注重防溺水、旅遊安全、生活之防火、防竊等。
(5)學校辦理各項主題之宣導活動,並適時在各種大型活動(親職教育、
戶外教學等),加入宣導。
(6)指導學生正確的使用各項器材,尤其是具危險性的實驗用品。
(7)指導學生避免到易生為危險的地方遊戲,並不玩危險性的遊戲。
(8)利用機會教育或配合各科教學,指導學生如何保護自己、研判事務
及遇上危險等處理… 等。
2.交通安全方面
(1)訂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2)積極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教學活動。
(3)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委員會。
(4)落實教師導護工作,以協助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
3.校外參觀安全:
(1)辦理各種校外活動,含教學參觀、畢業旅行、社團活動、體育競賽等,
由主辦單位依照校外活動辦理要項申請,並經相關處室主管核定,並於
活動前完成保險與安全講習。
(2)學生全校活動、班級活動有需出校外者,除依規定提出申請外,並檢附
家長同意書。
(3)校外活動期間,注意各種場所之安全,(含交通、飲食、住宿等),事
先瞭解並實施安全編組,對於可能之意外情形予以模擬應變狀況。
(4)租用車輛應符合交通法規,必要時簽定契約,以維護權益。
4.運動安全:
(1)體育器材、設施及各種運動場所定期實施檢查,對於有礙學生安全的器
材、設施及運動場所,即時修護或停用。
(2)體育器材之借用需有專人負責,各項場地必要時須派專人管理。
(3)運動或體育課程實施時,事前說明相關安全規定,並於活動期間注意學
生身體狀況。較具危險性之運動,指導老師需在場指導。
教育宣導活動
1.指導學生正確的使用各項器材,尤其是具危險性的實驗用品。
2.指導學生避免到易生為危險的地方遊戲,並不玩危險性的遊戲。
3.利用機會教育或配合各科教學,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學生如何保護自
己、研判事務及遇上危險等處理… 等,培養師生危機意識。
4.增進學生面臨危機之應變能力,定期實施防暴、防搶、防災、防火、防震
及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教導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
六、安全維護緊急聯絡網路
編 號 聯絡單位名稱 電 話 1 新竹市教育處 03-5220824#274
2 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香山派出所
03-5386348
3 新竹市香山區衛生所 03-5388109 4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03-5307105 5 新竹市竹光消防分隊 03-5265248 6 新竹市警察局少年隊 03-5247640
七、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學生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目擊者 就近通知師長及連絡健康中心、學務處處理。
護士 1.受傷時做緊急處理,並依專業判斷是否緊急送醫。
2.若需送醫時,通知導師並護送學生就醫。
導師 接獲學生受傷時,主動關懷學生病情並與學務主任討論過,決
定是否前往照護並聯繫家長。
學務處 1.擔任總指揮並隨時向校長說明處理進度。
2.有特殊需求,通知 119,其餘請本校同仁提供車輛送醫。
3.對外發言人。
衛生組長 1.協助護理師護送學生就醫。
2.聯絡教學組長安排代課事宜。
教學組長安排代課事宜。
校 長 向主管教育機關報告事件經過。
備註:學校人員在護送途中所有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校園緊急事件處理流程圖
校園緊急事件發生處理
學校教師優
先處理並依
事件發生情
形做分類
健康中心校
護作基本包
紮及傷患處
理 通知家長並
隨時保持聯
繫
法定通報
事件:
甲級與乙級
事件
緊急事件
天然災害
:颱
風、地震、水災
等天然災害
。
法定通報事件
: 丙級事
件
一.十五分鐘
內通
知相關人員
二.二
小時內「校安
即時通」
一.電
話通知教育
局處學室
二.二十四小時內
「校安即時通」
一.電話通知教育
處督學室
二.七十二小時內
「校安即時通」
一.電話通知教育
處督學室及視
導區督學
二.一
小時內
「校安
即時通」
一. 教育部校安中心電話:(02)3343-7855、3343-7856 二.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校安事件電話:(03)5216121-273 三. 校安即時通報網址:http://csr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