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 102 年 10 月份局務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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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 102 年 10 月份局務月報. 時間 :102 年 10 月 29 日 9 時 地點 : 本局三樓 307 會議室. 會議程序表. 頒 獎. ● 中秋佳節分隊值勤拒受餽贈案 一、壽豐分隊隊員饒志奇。 二、新秀分隊隊員周光輝、陳建旭、 分隊長朱哲明。.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 消防安全檢查 (1/2). 一、請各分隊主管督促安全檢查承辦人,有關業 者已上安管系統實施檢修申報網路申報場所 ,分隊應先行上安管系統點選受理申報,才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TRANSCRIPT
時間 :102 年 10 月 29 日 9時地點 : 本局三樓 307 會議室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份局務月報
會議程序表程 序 項 目 時 間一 頒獎 0900~0910二 主席致詞 0910~0920
三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0920~0925
四 各科室業務報告 0925~1000
五 各大、分隊報告 1000~1030
六 臨時動議 1030~1050七 主席裁示 1050~1100
頒 獎●中秋佳節分隊值勤拒受餽贈案 一、壽豐分隊隊員饒志奇。 二、新秀分隊隊員周光輝、陳建旭、
分隊長朱哲明。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案號 案由 承辦
單位辦理情形
1 有關 1.觀音分隊新舊廳舍交界處易發生漏水現象、 2.三民分隊廳舍地板磁磚疑似熱漲冷縮而爆裂、 3.玉里分隊部份地板有積水現象,以上請行政科儘速協助改善,避免造成分隊同仁生活起居不便。
行政科
1.觀音分隊新舊廳舍交界處發 生漏水現象,已於 10月17日 花消行字第 1020008459號函 請縣府建設處依約辦理保固 維修。2.三民分隊廳舍地板磁磚爆裂 ,因承包商無法履行保固責 任,已函請縣府建設處依約 由保固金逕自處理,並委請 三民分隊估價維修。3.玉里分隊新建廳舍部份地板 有積水現象,廠商已於 10月 18日防漏補修完成。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案號 案由 承辦
單位辦理情形
2 新秀、富源分隊建議函請太魯閣、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改善熱門步道標示設施及同步入山管制等問題,以保障遊客安全。
搶救科 俟匯整相關資料完成後函請太魯閣及玉山國家公園協助改善問題。
災害預防科業務報告消防安全檢查 (1/2)一、請各分隊主管督促安全檢查承辦人,有關業 者已上安管系統實施檢修申報網路申報場所 ,分隊應先行上安管系統點選受理申報,才 不會造成重複申報案件,而變成網路申報為 無效情形,另內政部消防署最新評核標準規 定本年度網路申報家數達應辦理檢修申報場 所家數 80%以上。
消防安全檢查 (2/2)
二、年底將近,請各分隊安檢人員應特別注意,轄 區內尚未檢修申報場所,應儘速催促場所申報 ,如已申報場所應速前往複查,因內政部消防 署規定每年 1月 10日前統計各縣市轄區申報率 及複查率應達 95%以上。近安管系統上顯示已 到分隊檢修申報場所而逾期尚未前往複查及檢 查不合格已逾期尚未前往複查場所比率偏高, 請各分隊儘速前往複查,以維護公共安全。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 (1/3)
一、本局 103年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執行計畫已
實施,請各分隊承辦人自 103年 1 月起,每週
五上午 12時前將訪視結果彙整表寄至本局承
辦人信箱,及於每月 5 日前將居家訪視成果 調查表寄至本局承辦人信箱俾利彙整。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 (2/3)
二、請本局各分隊依據「本局 103年度防範一氧 化碳中毒執行計畫」將當月申請熱水器補助 案件相關資料,於次月 5 日前送至本局業務 科彙整,俾利辦理經費核銷以申請經費補助 。
危險物品管理與爆竹煙火 (3/3)三、本局 102年下半年消防安全實務講習訓練已於
10月 2 、 3 日辦理完畢,請各分隊危險物品業務承辦
人 依上課內容,建置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營運資料 申報暨容器管理系統、辦理危險物品相關場所安 全管理作為,並依消防法令講解、違規案例介紹 內容執行實務查察取締,以利消防署評鑑各級消 防機關 102年度消防工作時爭取佳績。
防火宣導與防火管理 (1/1)
一、請各分隊督促尚未完成驗證之大型醫院及觀 光旅館儘速安排演練預定日期,並將提報表 及預定行程表函送本局知悉,另針對上述場 所要求檢送消防防護計畫書函報本局核備。
災害搶救科業務報告災害搶救科業務報告一、請各分隊於核銷 5000元以上之發票時需檢附 該商家之存簿正面影本,俾利匯款。二、請各分隊加速進行轄內狹小巷弄之搶救演練 ,務必於 11月底前將轄內各狹小巷弄處所演 練完畢。三、請各分隊同仁受訓結束核銷差旅費時,需檢 附訓練公文,並檢視核銷日期是否含括於公 假期程內。
四、承上,本局本年度於防溺期間( 6 月中- 9 月中)補助各防溺站 15000元,請尚未辦理核銷之
分隊檢附相關憑證及出勤資料,以利核銷進行 ,如同一個防溺站有兩個分隊則每分隊可核銷 7500元。五、 102年 7 月份水源查察部分,新秀分隊林經堯、 陳建旭未落實上網填報消防水源責任區查察結 果,請上述分隊主管加強督導。
102年 10月份搶救業務各分隊成果資料陳報管制表
辦理項目 災害搶救資源清冊火災出動人員車輛月報表
高危險場所搶救演練( 含狹小巷弄 )
水域救援資訊系統9 月份水源月報表
和平分隊 ○ ○ ○ ○ ○新秀分隊 ○ ○ ○ ○ ○北埔分隊 ○ ○ ○ ○ ○花蓮分隊 ○ ○ ○ ○ ○自強分隊 ○ ○ ○ ○ ○美崙分隊 ○ ○ ○ ○ ○仁里分隊 ○ ○ ○ ○ ○吉安分隊 ○ ○ ○ ○ ○壽豐分隊 ○ ○ ○ ○ ○
按時繳交且資料完整:○ ;資料缺漏或逾時繳交者△;未交者╳
102年 10月份搶救業務各分隊成果資料陳報管制表辦理項目 災害搶救資源清冊
火災出動人員車輛月報表
高危險場所搶救演練( 含狹小巷弄 )
水域救援資訊系統9 月份水源月報表
鳳林分隊 ○ ○ ○ ○ ○光復分隊 ○ ○ ○ ○ △豐濱分隊 ○ ○ ○ ○ ○富源分隊 ○ ○ ○ ○ ○瑞穗分隊 ○ ○ ○ ○ ○三民分隊 ○ ○ ○ ○ ○玉里分隊 ○ ○ ○ ○ ○觀音分隊 ○ ○ ○ ○ △東里分隊 ○ ○ ○ ○ ○富里分隊 ○ ○ ○ ○ ○
按時繳交且資料完整:○ ;資料缺漏或逾時繳交者△ ;未交者╳
16
緊急救護科業務報告一、業務抽查 尚未繳交 CPR宣導成果表: 和平、北埔、美崙、花蓮分隊。 其餘分隊皆按時繳交,請以上分隊 儘速繳交。
二、優良事蹟 9 月份心肺功能停止急救成功: 光復分隊隊員李方傑、何尹慧生 特提月報表揚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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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務提示 ( 一 ) 本科預定 11月 30日辦理本局 102年度緊急救 護宣導比賽暨鳳凰志工救護研討會,並辦理 鳳凰志工大隊及分隊幹部敦聘典禮,請各分 隊鳳凰志工派員參加。 ( 二 ) 為便利民眾申請救護紀錄表( 三聯單 ) ,請各 分隊至本局網站下載格式( 如圖 ) 1.請附上申請人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2.申請人非本人或直系親屬( 如保險公司) ,另 具委託書一份。
三、業務提示 ( 續 ) (三)監察院調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品質低落、 人力不足、專業素質欠佳,及審議過程倉 促、草率,弊端叢生,各分隊提供救護車 錄影設備影像注意事項: 1.必須為警察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2.列入公務電話紀錄(機關、職稱、姓名、事 由)。 3.報備:指揮科(指揮)、救護科(業務)、 大隊長(主官)。 4.請同仁加強救護車內救護作為。
火災調查科業務報告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
序號 獎勵事由 獎勵額度 獎勵依據
1
各分隊協助辦理火災案件後續之現場勘查、證物蒐集及關係人筆錄製作等事宜,對火災調查確有助益者辛勞得力者 出力人員每案核予嘉獎1 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本局消防專業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標準表(火災調查科類)2
各大 ( 分 ) 隊提供初期火災出火煙照片、影片,對起火戶研判有明顯助益者(每案需檢附照片 2 張以上)3
受理民眾申請火災證明並告知火災受災戶相關權益者出力人員每案核予優績2 次之獎勵,累計 3 案者核予嘉獎 1 次,以此類推。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序號 獎勵事由 獎勵額度 獎勵依據
4
主動協助民眾檢視並確認是否為公告瑕疵除濕機召回檢修機型,如有查獲該類商品,登載於檢查表內,返隊後立即傳真火災調查科(傳真電話:857-5614),以利後續之通報、管制並完成商品檢修之程序。
1.分隊同仁查獲瑕疵除濕機 1 台者,出力人員核予優績 3 次之獎勵,累計 2 台者核予嘉獎 1 次獎勵,以此類推。2.分隊查獲 4 台(
含 4 台)以上瑕疵除濕機者,主管核予嘉獎 1 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1.101年 12月 21日簽核 。
2.101年 12月 21日花消 調字第
1010010539號函發各分 隊。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業務推展出力有功人員獎勵一覽表序號 獎勵事由 獎勵額度 獎勵依據
5
接受火災調查科屬託,辦理到府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服務案件。
1.分隊同仁接受火災調查科屬託,辦理到府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服務案件,出力人員每案核予優績 3 次之獎勵,累計 2 案者核予嘉獎1 次獎勵,以此類推。2.分隊主管督辦到府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服務案件,半年內達 4 件者,核予嘉
獎 1 次之獎勵,以此類推。3.局本部指揮科同仁受理火災戶申請火災證明書案件登錄,半年內達 4 件者,核予嘉
獎 1 次之獎勵,以此類推。
1.102年 5月 3 日簽 核。
2.102年 5月 3 日於本 局 OA系統公告。
經統計 102年上半年度 (1-6月份 ) 各分隊推展火災調查科業務出力有功人員之敘獎次數:• 獲記嘉獎 1 次者,計有 14人次。• 1 次獲記優績 2 次者,計有 9 人次。
救災救護指揮科業務報告一、統計 9/23-10/20,本局受理火災案件計 55件,經 查均符合白天 60秒、夜間 90秒出勤時間規定,請 各分隊持續落實積極出勤搶救,以減少損失或防 止災害發生。二、檢附各分隊執行 102年 8 月與 9 月份各項災害數據 分析表( 附件如下頁 ) 。
花蓮縣消防局各分隊執行 102年 8 月與 102年 9 月各項災害數據分析表統計時間 中華民國 102年 8 月 1 日 ~102年 9 月 30日
單位 人數救 護 火 警 為民服務 ( 抓蛇、捕蜂、送水等 ) 執行各項災害總件數 分隊執行各項 災害平均件數
8 月 9 月 相較 數據 8 月 9 月 相較 數據9 月 支援 8 月 9 月 相較 數據 8 月 9 月 相較 數據 8 月 9 月 相較 數據
和平 6 36 38 2 1 0 -1 0 1 1 0 38 39 1 6 6 0
新秀 9 61 66 5 2 6 4 0 29 32 3 92 104 12 10 11 1
北埔 8 139 108 -31 3 6 3 1 89 80 -9 231 194 -37 29 24 -5
美崙 8 79 92 13 4 5 1 3 46 49 3 129 146 17 16 18 2
花蓮 16 362 322 -40 16 12 -4 2 117 80 -37 495 414 -81 31 25 -6
自強 9 183 171 -12 3 13 10 9 72 73 1 258 257 -1 29 28 -1
仁里 7 169 168 -1 13 12 -1 6 125 104 -21 307 284 -23 44 40 -4
吉安 9 232 127 -105 16 10 -6 6 145 83 -62 393 220 -173 44 24 -20
壽豐 11 138 115 -23 20 6 -14 4 104 59 -45 262 180 -82 24 16 -8
鳳林 8 64 54 -10 7 5 -2 1 54 45 -9 125 104 -21 16 13 -3
光復 7 61 48 -13 0 4 4 2 58 35 -23 119 87 -32 17 12 -5
豐濱 6 24 18 -6 3 1 -2 0 3 3 0 30 22 -8 5 3 -2
富源 6 37 30 -7 9 1 -8 1 23 18 -5 69 49 -20 12 8 -4
瑞穗 6 43 51 8 6 0 -6 0 38 34 -4 87 85 -2 15 14 -1
三民 6 27 23 -4 4 2 -2 1 6 9 3 37 34 -3 6 5 -1
玉里 8 56 65 9 4 9 5 0 63 56 -7 123 130 7 15 16 1
觀音 5 31 19 -12 5 3 -2 2 27 22 -5 63 44 -19 13 8 -5
東里 6 15 20 5 1 3 2 1 12 14 2 28 37 9 5 6 1
富里 7 55 35 -20 4 2 -2 1 46 30 -16 105 67 -38 15 9 -6
三、各分隊 102年 8 月及 9 月份數據分析 ( 一 ) 救護: 9 月份救護案件較上月減少( 1570件→ 1812件);以玉里、美崙等分隊增加較多; 吉安、花蓮等分隊明顯減少。 ( 二 ) 火警: 9 月份火警案件較上月減少( 121件→ 101 件);案件以雜草廢棄物火警為多。 ( 三 ) 為民服務: 9 月份較上月明顯減少( 858件→ 827 件)以新秀、美崙等分隊增加較多;吉安、壽豐 等分隊數量減少。 ( 四 ) 分隊每人執行案件數:美崙分隊較上月增加 2次 為最多,吉安分隊較上月減少 20 次。
四、彙整歷年 (99~101年 )11月份火警、救護、為民服 務平均件數統計數據供各分隊勤務規劃參考。 ( 一 ) 火警: 11月份 49件,較 10月份 71件減少 21件,減少 30.19%,較多時段為 17-18時,案件以雜 草、廢棄物及住宅為多。 ( 二 ) 救護: 11月份 1522件,較 10月份 1554件減少 32件, 減少 2.06%,較多時段為 17-18時。 ( 三 ) 為民服務: 11月份 199件,較 10月份 402件減少 203件, 減少 50.46%,較多時段為 10-11時。
人事室業務報告一、各單位替代役男管理請依照「內政部替代役消 防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辦理,落實執行勤前 教育、勤務編排分配、填寫生活週誌、服勤評 量及外出管制登記等。各單位主管應善盡管理 及督導之責,疏於督導管理致役男發生違紀( 法)者,應連帶處分。二、請各單位主管請轉知尚未完成本年度國民旅遊 卡休假補助申請同仁,利用時間安排休假刷卡 消費,儘快於年底前申請補助費。
會計室業務報告一、依據縣府財政處 102年 4 月 25日公告: (一)警消人員加班費及結婚、生育、喪葬補助 費於每月 20日發放。 (二)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按季發放
(3/20、 6/20 、 9/20、 12/20)。二、為免延誤請款時間,請分隊同仁將上揭事項請 領單據於次月 5 日前送達人事室,俾利辦理支
付 。
政令宣導 - 政風室•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壹、違法 ( 紀 ) 事實 一、 102年○月○日 8 時 59分○○市○○區○○街○ ○巷○○號火警,○○消防分隊出動進行救災 ,市民○小姐於 102年○月○日約 20時 15分許 致電○○分隊表示:其小女兒○○○於逃生時 遺落紅包約 5 、 6 只,現場有圍觀民眾指稱紅包 係由鄰居及消防人員拾獲,並有目擊者指稱: 鄰居拾獲之紅包已現場交予消防人員,希望○ ○消防分隊拾獲紅包之消防人員能將紅包歸還 。
• 案例一 -○○○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壹、違法 ( 紀 ) 事實 二、○○分隊接獲報案後,隨即展開內部調查, 針對當日參與救災同仁逐一查詢,並讓各員 撰寫「參與搶救無拾獲紅包」之書面切結書 ,計參與救災隊員○○○等 10名人員均簽名
確認,無人拾獲紅包之情事。
• 案例一 -○○○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貳、查證過程 一、本案經調閱各參與搶救單位行車紀錄器,發 現○○分隊○車攝錄於火場正面道路,確實 有遺落之紅包 4 只;另查○○特搜中隊○車所 攝錄影像,發現○○分隊隊員○○○於火場 有拾獲紅包之情事屬實。 二、經約談○員,告知已被特搜中隊○車攝錄影 像之事實經過,要求坦承、改過並立即歸還 紅包。
• 案例一 -○○○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 還涉侵占遺失物案• 貳、查證過程 三、○月○日中午 12時許,由中隊幹部○○○陪 同○員前往○小姐住處歸還紅包並表示歉意 ,○員歸還紅包數量 1 只,金額新臺幣(以 下同) 1,000元整。 四、○月○日 15時 30分許,中隊幹部○○○撥打 ○小姐之小女兒○○○手機表示:當日深受 驚嚇,未記得所攜紅包總數,事後返家清理 火場發現 2 只紅包,加上消防人員歸還之紅 包,金額大致無誤,不願再追究,且希○○ 消防局勿再調查而打擾當事人。
•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還 涉侵占遺失物案• 參、懲處結果 一、刑事責任部分 (一)○○地檢署起訴犯罪事實為:○員於 102年 ○月○日 8 時 59分執行救災任務時,將拾獲 受災戶之紅包,據為己有,觸犯刑法侵占 遺失物罪(刑法第 337條),因其為公務員 ,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上開罪名, 爰請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刑法第 134條公 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最高可罰 2 萬 2,500元。 (二)臺灣○○地方法院於 102年○月○日判決量 處罰金 1 萬元,並諭知以 1,000元折算一日 之易服勞役折算標準,全案仍可上訴。
• 案例一-○○○消防局隊員○○○撿拾火場紅包未還 涉侵占遺失物案• 參、懲處結果 二、行政責任部分 ○○消防局於 102年○月○日 102年度第○次考 績會決議,將○員以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 損害公務人員聲譽,記一大過處分。• 肆、檢討與分析 身為公務員即應知法、守法不逾法紀,除平時 執行公務應恪守相關規定外,並應積極建立正 確道德、價值觀,古有明訓:君子愛財取之有 道,舉頭三尺有神明,非屬自己該得之財物, 千萬莫取,俾以消防機關良好形象之建立。
• 案例二- 消防小隊長竊油 隊員裝機蒐證• 壹、違法 ( 紀 ) 事實 一、○○消防局配發兩台「圓盤切割器」(每台單 價新台幣 5 萬 4000元)予所屬○○分隊,該分隊 小隊長余○○竟將其中一台帶回自家使用,經 接獲檢舉前往盤點,查獲犯行。 二、另該分隊獲配發救生艇、水上摩托車等救災器 材使用的 95無鉛汽油,以油桶置於分隊油庫備 用,余姓小隊長竟利用休假日,以個人的廂型 車將油桶載回供自己使用,再將空桶放回油庫 ,前後共侵占價值約 11萬 7387元的公有油料。 經分隊部分成員察覺用油量異常,集資裝置攝 影機蒐證,始發現被告竊取油料行為,案由政 風單位報請檢調偵辦。
• 案例二 - 消防小隊長竊油 隊員裝機蒐證• 貳、涉及刑事責任 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參、涉及行政責任 一、依據公務員人員考績法規定最重可一次記二大 過予以免職處分。 二、依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最重可予以撤職處分。
花蓮縣消防局102年度 10月份督導報告
報告單位:救災救護指揮科 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29日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梁文正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建議事項與處置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16 花蓮分隊 王小隊長先敏率分隊同仁主動打掃地下室舊有倉庫,各式報廢之器材及舊有義消消防衣整理及辦公廳舍、車庫清掃,負責盡職。
10/11搶救演練(分隊長陳秋銘)、 10/12體技能訓練(小隊長王先敏)工作紀錄簿未書寫記載訓練過程及訓練內容。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簡弘丞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建議事項與處置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02
吉安分隊 查分隊通訊平台車業務保管人隊員鄭昀昇、鐘政佑於本月潭美颱風及康芮颱風來襲前,主動與消防署網管中心進行視訊會議、影像傳輸、國際衛星行動電話及GSN行動電話等功能測試。
無 提報隊員鄭昀昇、鐘政佑各優績三次註記。
無
1002
自強分隊 查本局通信平台車保管人隊員劉恆孝、鐘政佑配合廠商於本( 102)年 10月 2 日進行通訊平台車進行車輛功能維護及性能保養,抽測使用車上 vast衛星電話,操作熟稔
無 提報隊員劉恆孝、鐘政佑各優績 2次註記。
無
1018
吉安分隊 抽查吉安 61車水箱油料及水箱內水為全滿。抽測吉安 11車上圓盤切割器,隊員王冠為發動及使用熟稔,另隊員蔡哲安示範簡易故障排除及更換切割片。
無 提報隊員王冠為及蔡哲安各優績 1次註記
無
1018
自強分隊 查自強 71車油料全滿,各式裝備皆有明顯標籤並整齊固定於車上。另抽測隊員賴勝凱使用 71車上器材:油壓剪及氣動式頂舉袋,操作動作熟稔,並講解精辟入理
無 提報隊員賴勝凱優績 2次註記。查隊員賴勝凱之消防帽其中內襯已脫落於出勤時無法配戴,當發生火警時需借用其他同仁之消防帽,已協請搶救科優先予以更換,俾保障同仁出勤安全。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吳軒丞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17 仁里分隊 查仁里分隊之值班台整齊清潔,各項文具、簿冊擺至定位,較以往有長足的進步。
無。 無。 無。
10/17 豐濱分隊 無特殊優點。 隊員陳世奇有簿冊未依規定簽名確認,已現場要求改正並口告誡,另查豐濱分隊役男未依規定換季,已現場要求改善。
無。 無。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黃建程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14 北埔、美崙 1.抽測北埔分隊 61車保養人隊 員黃友彥操作 61車,檢查車 輛油保持半滿以上,抽測操 作移動式幫浦、圓盤切割 器均正常發動,抽測操作
P.T.O進出水、加壓正常熟 練,且車身保持清潔,顯見 平日保養落實,建請予以隊 員黃友彥優績 2 次,以資鼓 勵。2.檢查美崙分隊廳舍內外均打 掃乾淨,辦公桌椅均收拾整 潔,各式簿冊均擺放整齊, 顯見平日環境管理落實,建 請予以代理主管隊員鄭元善 優績 2 次,以資鼓勵。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宋雨河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04、 1023
光復分隊 1.抽查同仁各項破壞器材操作,均能迅速正 確啟動,並能熟悉各項使用安全規範。2.查辦公室辦公桌椅陳設整齊,值班台桌面 乾淨,各種使用簿冊封面整齊,廁所、浴 室無任何異味。 3.各項勤務人員均依表排準時出勤並將工作 情形有完整填載於各項簿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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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023
富源分隊 1.抽查各式車輛、裝備、器材、環境內務、 勤務規劃及執行及各項簿冊、勤教紀錄簿 均依規定實施。2.抽查同仁各項破壞器材操作,均能迅速正 確啟動,並能熟悉各項使用安全規範。3.查辦公室辦公桌椅陳設整齊,值班台桌面 乾淨,各種使用簿冊封面整齊,廁所、浴 室無任何異味。4.各項勤務人員均依表排準時出勤並將工作 情形有完整填載於各項簿冊,且字跡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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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吳彰祐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
1009 東里、富里 1.東里、富里分隊救災、救護車輛鎖匙皆集中於值班台控管,各式車輛、裝備、器材外觀清潔,消防車之油、電、水均保持正常。2.東里、富里分隊廳舍內外保持整潔,辦公室辦公桌椅陳設整齊,廁所、浴室無任何異味,內務依規定整理整齊。
無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劉耕銓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03 壽豐 壽豐分隊分隊長王明忠 102
年 10月 3 日以身作則領導分隊同仁積極打掃廳舍。
無缺失 抽查壽豐分隊簿冊擺放情形,復查業已改善。抽查分隊無線電管理情形,目前均需使用領機證方能取用,提醒分隊主管務必落實管理,避免流於形式再次發生遺失等情形。
1003 鳳林 鳳林分隊隊員莊增忠, 102年 10月 2 日執行水源查察勤務,各項簿冊填寫詳實且水源缺乏或損壞皆按時回報並列管。
無缺失 抽查鳳林分隊廁所清潔情形,復查業已改善。抽查分隊無線電管理情形,目前均需使用領機證方能取用,提醒分隊主管務必落實管理,避免流於形式再次發生遺失等情形。
花蓮縣消防局 102年 10月責任區督導人員督導情形彙整表 提報人 : 科員陳力平 日期 單位 優點 缺失 上期缺失改善情形 特殊注意事項1011 和平新秀 1.檢查各分隊各式車輛、裝備及器材保 持清潔,救災、救護車輛鎖匙集中於 值班台控管。
2.和平分隊倉庫內各式裝備器材陳列整 齊,通道乾淨無障礙物。3.經查各分隊各項勤務人員均依表排準 時出勤並將工作情形有完整填載於各 項簿冊。4.檢查各分隊各項救災資源資料、各項 公文書均依規定傳簽並逐月整理成冊 整齊擺置公文櫃。5.經查和平分隊小隊長吳愛生每隔 10日 定期檢查分隊各項業務 ( 含搶救、預防 、危管類 ) ,顯見其積極重視業務之推 行與落實,並善盡督考之責,建請予 以優績 2 次註記。
和平分隊救護車保養紀錄皆有確實登錄
簡報結束